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2〕1号)要求,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土壤办发〔2022〕4号)、《关于做好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023年度工作的通知》(川土壤普查办发〔2023〕4号),为全面保障东部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特采购本项目技术服务机构。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3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3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成都东部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
1.00 |
6,3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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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服务内容 1、技术指导 (1)负责指导专家技术工作小组组建、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制定等工作; (2)根据土壤普查阶段的工作任务,指导开展不同层次、不同阶段的技术培训工作; (3)指导辖区内开展入库数据的技术工作; (4)协助解决辖区内土壤普查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5)指导成果汇总等工作; (6)指导外业调查采样队伍组建,人员培训等工作。 2、外业调查采样 (1)表层样点数量806个(具体样点数量以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样点校核后下发的任务量为准),每个表层样点完成内容包括: ①每个表层土壤样品重量不少于3kg; ②完成土壤容重检测; ③完成相关数据、资料调查录入; ④完成样品风干、分装以及到省制样室的流转。 (2)表层样采集、风干、分装、流转、质量等应符合省三普办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样品采集内容包括相关采样设备、物资的准备等。 3、分析检测 (1)样品数量 土壤样品检测数量包括本次三普工作采集的所有样品(约806个表层样品、19个东部新区由省级统一采样的剖面样品),具体样品数量以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样点校核后下发的任务量为准。同时需完成因质量控制需要产生的内外部质量控制平行样品、质控样品和复检样品等样品检测工作,样品数量不计入任务总量。 (2)工作内容 检测工作任务包含土壤样品的流转、制备(细磨)、保存、检测,以及检测结果上报等内容。 ①样品流转 包括从样品制备实验室或流转中心(具体按照省级三普办要求确定流转地点)接收、搬运、运输检测样品。 ②样品检测 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和《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统一规定的检测指标和检测方法开展检测化验工作。其中,耕地和园地剖面样品检测指标42项;耕地园地表层土壤样品检测指标28项;林地和草地表层土壤样品检测指标10项;具体检测指标(详见附件1)。 ③结果上报 检测实验室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质量控制要求,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分级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检测实验室完成数据填报工作。所有检测结果需经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审核确认合格后上报。 ④质量控制 检测实验室须严格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严把样品制备、样品保存、样品流转等环节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空白试验、仪器设备定量校准、精确度控制、正确度控制、异常样品复检、检测数据记录与审核等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配合做好能力验证、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外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土壤普查样品检测数据质量。 附件1: 土壤样品检测指标表(耕地园地)
注:“√”表示指标要检测。 土壤样品检测指标表(林地草地)
注:“√”表示指标要检测。 4、成果编制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要求汇总形成《东部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数据成果:包括基础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 (2)图件成果:包括编制土壤属性图(土壤有机质含量图、酸碱度图、质地图、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图、土壤全氮含量图、土壤全磷含量图、土壤全钾含量图、土壤有效磷含量图、土壤速效钾含量图、耕地耕层厚度图)、土壤类型图、耕地质量等级图、区县级土壤采样点分布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等; (3)文字成果:包括编制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土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退化耕地等改良利用报告)、《东部新区土壤志》和《东部新区土种志》等。 提交成果满足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要求,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有新的要求,则按其最新要求汇总形成《东部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按招标文件执行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按招标文件执行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6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各项标准执行,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人配合进行。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正规发票以及支付材料,采购人接到以上材料后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完成样品采集和流转工作及相关数据上报工作后(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正规发票以及支付材料,采购人接到以上材料后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完成样品制备、检测、相关数据录入上报,并通过检测质量控制形成检测报告后(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正规发票以及支付材料,采购人接到以上材料后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完成普查成果编制,并通过验收后(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正规发票以及支付材料,采购人接到以上材料后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4、甲方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交通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3.4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外业采样工作;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内业测试化验;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成果汇交。注: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要求调整,采购人与供应商另行协商调整工期。2、本章3.3商务要求和3.4其他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商务要求、其他要求应答表,并应完全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