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需求
为贯彻落实刘小涛书记在《加快温州港近洋航运中心建设,补强浙江海港金南翼短板的思路和建议》上的批示精神,谋深谋实温州港近洋航运中心建设实施路径,全面融入全省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发展战略布局,加快重塑“千年商港”基础优势和激发“港通天下”巨大潜力,拟开展《温州港近洋航运中心建设研究》课题。
具体需求如下:
一是明确背景意义及发展基础。分析温州港近洋航运中心的建设背景和重要意义,明确温州近洋航运中心建设的研究范围。分析现状基础和存在问题,结合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对标国际知名航运中心,梳理目前温州港在港口功能规划布局、港航基础设施建设、港口集疏运通道能力、港产城联动发展机制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和瓶颈制约。
二是研判形势要求和发展需求。结合省十五次党代会、省两会以及“三个一号工程”、世界一流强港建设等对温州港近洋航运中心的新定位、新要求,明确温州港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研判下一步发展形势和重点方向。
三是制定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研究明确“十四五”及中长期温州港近洋航运中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战略定位,按照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提出航运中心发展的目标指标。
四是谋划重点方向和实施路径。围绕温州港近洋航运中心发展目标,重点聚焦港口设施条件、集疏运系统、国际航运市场、港口腹地经济、国际贸易合作以及政策营商环境等方面,谋划提出下一步重点发展方向和具体实施路径。
五是提出战略平台工程和重大改革举措。以港航设施、集疏运通道、多式联运节点等重大基础设施为抓手,制定需统筹推进的补短板重大项目和平台清单。研究省市县高标准联动推进机制,针对需统筹的重点事项、需突破的重点问题及优化开放政策,谋划一批突破性、创新性改革举措。
二、阶段安排
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初稿,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三、项目成果形式
提交《温州市近洋航运中心专题研究》报告。
四、本次招标的其他要求
1、质保期
1.1、除特殊注明外,所自项目得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因编审、编辑、设计、工艺、校对、材料、出版印刷缺陷等本身缺陷(非人为因素)而造成的任何文本质量问题应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免费技术服务。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近洋航运中心专题研究》印刷,设计制版(文字录入,彩页插图、送稿校对)、设计、印制、审校、装订、运输等至验收合格全过程的所有事项。
2、项目组必须由6名及以上成员组成。其中:项目组负责人1人须具有相关技术职称,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5人(项目负责人除外)须具有相关技术职称并有相关工作经验。
3、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该项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阶段性成果讨论会和最终评议会,并亲自汇报研究成果。
4、项目组及其成员在起草过程能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实地调研和分析资料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相结合,面上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定性结论要建立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面上调研要有一定的广度和代表性。
5、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有权派驻工作人员全程跟进项目实施进度,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提出项目跟进计划供采购人参考,并将此部分工作将产生的费用考虑进投标报价。
6、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注意:以上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