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数字中国战略部署,推进科技赋能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好房子”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居住品质,推进新津区数字家庭(全屋智能)相关工作,我局拟开展成都市新津区数字家庭建设发展研究编制服务采购工作。本次项目编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调研新津区数字家庭建设基础情况。2.编制新津区数字家庭建设发展总体方案。3.开展相关试点示范项目经验总结及宣传推广。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成都市新津区数字家庭建设发展研究编制服务 |
1.00 |
1,2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成都市新津区数字家庭建设发展研究编制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成都市新津区数字家庭建设发展研究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拟采购一名供应商提供成都市新津区数字家庭建设发展研究有关报告编制服务。 研究范围:成都市新津区区域范围。 研究内容:数字家庭建设发展。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数字中国战略部署,推进科技赋能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好房子”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居住品质,推进新津区数字家庭(全屋智能)相关工作,本次拟开展的成都市新津区数字家庭建设发展研究编制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调研新津区数字家庭建设基础情况 围绕成都市新津区数字家庭建设工作,对数字家庭工程设施建设、数字家庭系统建设、数字家庭服务功能建设等有关工作进行调研,梳理成都市新津区数字家庭工作基础及发展现状。 2.开展新津区数字家庭建设发展研究 基于调研结果,对照数字家庭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围绕智能家居产品部署与互联互通、数字家庭系统平台建设、智慧化公共服务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提出新津区数字家庭建设重点任务、保障机制、实施路径等,形成新津区数字家庭建设发展研究报告。 3.开展相关试点示范项目经验总结 围绕智慧生活、智慧医养、智慧商业、智慧办公、智慧文旅等主题,辅助新津区打造数字家庭试点示范项目,总结提炼成都市新津区数字家庭建设发展模式及经验,形成新津区数字家庭建设案例。 (二)服务要求 出具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成果资料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履约验收(须在其他响应性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说明:1、本章节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不能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本章中实质性要求未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以供应商在技术偏离表或商务应答表中对应的应答为准。 3、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一经核实,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根据情况自行踏勘现场及前期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如成交,不可因未了解项目现场情况而放弃成交不履行成交人义务。如因成交人不能正常履约给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的,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追溯的权利,并由成交人赔偿所有损失;如放弃成交,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承担。(须在其他响应性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涉及此次项目的相关资料泄露给第三方。(须在其他响应性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本项目自成交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最终成果材料之日止,成交人将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因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须在其他响应性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4、本项目的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费、加班费、交通费、税费、管理费、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按照成交价进行结算,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充分考虑所有不确定性因素,如出现因磋商报价估算错误等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须在其他响应性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2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需求文件文件的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商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服务要求和服务内容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前述所列“验收标准”中按服务要求和服务内容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供应商在出具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成果资料后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且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验收成果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经甲方2次催告,乙方仍未完全按采购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服务内容及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承担违约金。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4.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4.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
3.4其他要求
3.4.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包括:1、技术方案:包括但①项目基本情况的认识和理解(提供项目背景分析、项目区域现状分析等);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③项目工作思路及方案;④拟采取的分析评价、研究方法、调研计划。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拟投入本项目机构的团队及组织管理办法(提供团队成员名单、专业职称、联系电话);②进度计划;③质量保证措施。4、项目后续服务方案:包括①后续服务机构设置(提供后续服务机构图);②后续服务内容;③后续服务响应时间。3.4.2供应商应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3.4.3本章3.3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