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磋商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供应商竞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不需要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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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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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1 |
2023年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账号、微信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内容运营服务采购 |
项 |
1 |
一、服务期 12个月,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二、服务内容 服务期间,组织专业团队对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乐游南宁APP(资讯板块)、抖音、微信视频号等6个政务新媒体项目进行内容运营及维护服务,专职开展南宁文旅日常内容发布、网友互动、线上活动、话题运营,持续开展南宁旅游产品及旅游线路宣传及推广。 (一)根据相关规定,竞标人应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二)内容运营服务要求 1.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微博每日发布不少于10条信息,服务期内总阅读量不少于3000万人次; 2.南宁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号每周发送推文不少于25篇,服务期内发送推文不少于1000篇,其中原创推文不少于200篇,相关推文同步在南宁旅游今日头条号和乐游南宁APP发布,南宁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宁旅游今日头条号、乐游南宁APP年度总阅读量在上一年的目标基础上增长10%-20%; 3.南宁旅游抖音官方账号、微信视频号全年发送不少于400条文旅短视频,年度阅读总量比上一年阅读总量增长10%; 4.服务期内,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账号策划、开展不少于15次线上活动及话题推广,在南宁旅游微信视频号组织策划不少于25场文旅直播活动。 5.服务期内,阅读量10万+推文不少于2篇,服务期末微博粉丝数量增长5%,微信公众号、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账号粉丝数量比服务初期增长≥15%。 6.服务期内,每月与采购人共同组织召开至少一次宣传报道策划会、选题会。 7.服务期内,派驻1人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作,负责对接落实以上政务新媒体内容运营服务日常工作。 8.服务期内,对以上政务新媒体进行7*24小时舆情监测,建立舆情处置机制并组织实施。 (三)构建、维护南宁文旅宣传推广资料库 1.服务期内,生产专业摄影图片40张、30-60秒高清短视频5支,采购人拥有永久使用权。 2.服务期内,构建南宁文旅宣传推广资料库,将政务新媒体资讯、图片、文字、视频等素材进行分级分类分版权整理并实时更新。 |
80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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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务 条 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二、服务时间:12个月,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工作要求: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 小时采取实质性响应措施,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向采购人提交正式书面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方案进行解释说明。 2、合同期内按季度提供本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包括内容更新情况、运行数据报告、优化报告、展示曝光收效情况等)。 3、成交人于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提交本项目内容运营服务执行方案,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须按采购人要求、需求及时更新南宁文化旅游宣传展示内容。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费用; (2)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等。 (3)招标代理服务费、保险费和各项税金。 (4)磋商价格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售后服务及各种税费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2、付款方式: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人提交项目执行方案,通过甲方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70%; 第二期付款:项目第一个月执行期满并提交执行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30%。 支付条件: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每一期全额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成交人服务款项。 3、如采购人审核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方案时,成交人需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整,采购人审核通过调整后的内容,成交人才能发布,否则引起的经济损失等后果由成交人承担;实施过程中属于成交人原因造成的错漏等失误,由成交人负责改正,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成交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不出现违法、违禁内容,如出现上述情况,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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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本项目所采购服务如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时,应执行。 (二)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验收考核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2.成交人在服务验收时由采购单位对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服务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如不符合响应文件的服务承诺和其他承诺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成交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