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赛罕区2023年防贫保险项目
项目类别:金融保险
实施地点:赛罕区
时间进度: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建设任务:为赛罕区5个镇、涉农街道共32326人口提供防贫保险,防贫保险每人每年50元,享受政策户、监测户政府承单45元/人,一般农户政府承担40元/人。(由于进行自然减少,所以投保脱贫户人数减少,多余部分补助金额将用于为一般户投保防贫保险。)
二、编制实施方案的依据
呼和浩特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贫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呼乡村振兴发[2021]4号)
呼和浩特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贫保险工作的通知》
其他相关规范和要求。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规模
2023年防贫保险标准50元/人,享受政策户、监测户保费政府承担90%,个人承担10%;其他农户保费由政府承担80%,个人承担20%。政府承担部分,其中,自治区承担60%,市级承担20%,区本级承担20%。
1.政府为1386人每人缴纳保费45元,合计6.2370万元,个人承担0.6930万元。
2.政府承担其他农户每人40元,预计2023年防贫保人口基数30940人,合计123.7600万元,农户承担30.9400万元。
3.按照缴费时实有人数缴费。
四、项目标段:
(二)巴彦街道、榆林镇:承保巴彦街道脱贫享受政策户34人、一般农户5266人,榆林镇脱贫享受政策户和监测户758人、一般农户5018人。共计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792人,一般农户10284人。保费政府承担44.7000万元,个人承担10.6800万元,共计55.3800万元。
(三)敕勒川路街道、黄合少镇:承保敕勒川路街道脱贫享受政策户10人、一般农户4490人,黄合少镇脱贫享受政策户434人、一般农户5066人。共计脱贫享受政策户444人、一般农户9556人。保费政府承担40.222万元,个人承担9.778万元,共计50万元。
五、项目筹资方式:按文件要求申请财政衔接资金和农户自筹。
六、项目受益对象:赛罕区1386名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及其他有意愿的农村户籍人口30940人,共计32326人。
七、项目绩效目标:为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1386人、其他农户30940人办理防贫保险,以上年度呼和浩特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为标准线,对因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事故、因学等客观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标准线的,给予补差理赔,确保投保主体年人均收入达到标准线。巩固脱贫成果。
合同包1(2023年防贫保险项目(金河镇))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与甲方在合同中约定) |
验收要求 |
1期: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主要商务要求:1.中标服务费:(1)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2)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中的基准收费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3)中标服务费交纳方式:以汇款方式交纳。2.纸质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需向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2份(需包含云平台系统中导出的签字盖章的PDF版全套响应文件、word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3份(不分正副)。未成交供应商不需要提供。3.投标报价说明:赛罕区2023年防贫保险项目(金河镇)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450750元,对价格不进行磋商,供应商报价为450750元,磋商报价得满分10分,报价高于450750元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低于450750元按无效投标处理。 |
2.技术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3年防贫保险项目(金河镇) |
项 |
1.00 |
450,750.00 |
450,75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年防贫保险项目(金河镇)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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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主体 防贫保险保障对象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农村户籍人口,赛罕区正常脱贫人口(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监测户及其他有意愿参加防贫保险的农村户籍人口,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投保,投保主体自愿参加防贫保险。 二、保障标的和内容 每年均以上一年度呼和浩特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作为标准线(如有上级政策调整,以调整的政策为准),对因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导致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标准线的,可获得补差理赔,确保投保主体年人均收入达到标准线。投保主体的合法性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以农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方法确定具体收入。 投保主体存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有劳动能力而不劳动的,发生收入减少的不予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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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保费标准 2023年防贫保险标准50元/人,脱贫享受政策户保费政府承担每人45元,个人承担5元;其他农户保费政府承担每人40元,个人承担10元。脱贫享受政策户保费政府承担90%,个人承担10%,一般农户保费政府承担80%,个人承担20%。 四、运营机制 (一)运行方式。防贫保险资金由保险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每个运营周期为12个月,通过创新采取保险理赔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保险补偿性给付。 (二)管理机制。 一是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赛罕区在规定时间、组织辖区农户按照比例缴纳保费。农户个人承担的保费到位后,自治区、市级、赛罕区财政按照已缴纳保费的名单对应安排下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经赛罕区乡村振兴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拨付承保机构。 二是保险公司防贫保险要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运营管理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是市乡村振兴局年底将对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进行考评,以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为标,对群众不认可、反映不良、未按规定执行的、未据实理赔或理赔严重超时保险公司采用淘汰制,下一年度不再续签协议,情节严重者按照合作协议追究责任。 (三)保险期限。按照国家脱贫攻坚期结束后5年过渡期的政策安排,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防贫保险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五、保险理赔资金申报流程 按照“户申请、村申报、县乡两级审核、保险公司实地查勘、县乡村振兴局审定办理、保险理赔资金发放到户、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县级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的程序,根据相应类别落实防贫保障措施。 一是防贫保障对象提交申请。防贫对象向当地村委会提交申请。 二是村委会核实申报。村委会收到防贫保障对象申请,需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防贫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召开村委会评议、公示,将最终名单及评议记录、公示照片等上报给所属乡镇。 三是乡镇、县级审核上报。乡镇对各村上报的最终名单及评议记录、公示照片进行审核后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接到乡镇申报后,将相关信息转送县级其他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核实情况,并将部门核实的情况及乡镇的信息委托“第三方”(保险司)实地勘察。在理赔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干部的作用,帮助保险对象顺利完成理赔申请等工作。 四是保险公司实地勘察。保险公司接到县乡村振兴局相关数据材料后,承保机构对提交申请的家庭通过“四看一算一核一评议”(“四看”:看住房、看家用、看大件、看儿女。“一算”:算收入。“一核”:核信息。“一评议”:评家庭整体情况)的方式调查取证,结合财政、房管、市监、交警、民政、农机等部门核查监测对象财产经营状况,形成查勘认定结果。以上流程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理赔或告知完毕,对符合理赔标准的及时理赔,不符合理赔标准的及时告知。承保机构应将理赔及未理赔情况及时告县级乡村振兴、财政部门。 五是资金发放到户公告公示,由县、乡、村三级公开。保险公司实地查勘结果反馈县乡村振兴局,由县乡村振兴局核实结果并会同行业部门、保险公司进行审批,县、乡、村三级要对防贫保险资金拨付及防贫对象受益情况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六是发放防贫保障资金。通过后对符合标准的人员发放防贫保险资金,并将有关凭证存档,在每个季度向市乡村振兴局报备防贫保障资金发放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运行保障。按照“市级统筹、赛罕区落实”的原则,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根据部门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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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落实。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本级承担的保费资金,监督指导各地区规范使用财政补贴资金;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各地区依法规范开展防贫保险工作。赛罕区财政局和乡村振兴局要配合实施。 做好防贫保险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群众预期,为更好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建立会商机制。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共同成立市级防贫保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赛罕区参照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三)强化数据核查。赛罕区指导、督促各乡镇、村及时了解区域内低保人口、特困供养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人口,及时申请防贫保险,为农村人口及时获得防贫保险提供保障。 (四)加强政策培训宣传。赛罕区要将防贫保险作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防贫保险政策业务培训,确保工作熟练掌握政策和流程,推动防贫保险业务顺利开展。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印制宣传资料等方式让防贫保险政策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保。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
合同包2(2023年防贫保险项目(巴彦街道、榆林镇))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与甲方在合同中约定) |
验收要求 |
1期: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主要商务要求:1.中标服务费:(1)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2)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中的基准收费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3)中标服务费交纳方式:以汇款方式交纳。2.纸质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需向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2份(需包含云平台系统中导出的签字盖章的PDF版全套响应文件、word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3份(不分正副)。未成交供应商不需要提供。3.投标报价说明:赛罕区2023年防贫保险项目(巴彦街道、榆林镇)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447000元,对价格不进行磋商,供应商报价为447000元,磋商报价得满分10分,报价高于447000元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低于447000元按无效投标处理。 |
2.技术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3年防贫保险项目(巴彦街道、榆林镇) |
项 |
1.00 |
447,000.00 |
447,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年防贫保险项目(巴彦街道、榆林镇)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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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主体 防贫保险保障对象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农村户籍人口,赛罕区正常脱贫人口(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监测户及其他有意愿参加防贫保险的农村户籍人口,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投保,投保主体自愿参加防贫保险。 二、保障标的和内容 每年均以上一年度呼和浩特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作为标准线(如有上级政策调整,以调整的政策为准),对因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导致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标准线的,可获得补差理赔,确保投保主体年人均收入达到标准线。投保主体的合法性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以农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方法确定具体收入。 投保主体存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有劳动能力而不劳动的,发生收入减少的不予理赔。 三、保费标准 2023年防贫保险标准50元/人,脱贫享受政策户保费政府承担每人45元,个人承担5元;其他农户保费政府承担每人40元,个人承担10元。脱贫享受政策户保费政府承担90%,个人承担10%,一般农户保费政府承担80%,个人承担20%。 四、运营机制 (一)运行方式。防贫保险资金由保险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每个运营周期为12个月,通过创新采取保险理赔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保险补偿性给付。 (二)管理机制。 一是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赛罕区在规定时间、组织辖区农户按照比例缴纳保费。农户个人承担的保费到位后,自治区、市级、赛罕区财政按照已缴纳保费的名单对应安排下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经赛罕区乡村振兴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拨付承保机构。 二是保险公司防贫保险要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运营管理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是市乡村振兴局年底将对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进行考评,以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为标,对群众不认可、反映不良、未按规定执行的、未据实理赔或理赔严重超时保险公司采用淘汰制,下一年度不再续签协议,情节严重者按照合作协议追究责任。 (三)保险期限。按照国家脱贫攻坚期结束后5年过渡期的政策安排,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防贫保险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五、保险理赔资金申报流程 按照“户申请、村申报、县乡两级审核、保险公司实地查勘、县乡村振兴局审定办理、保险理赔资金发放到户、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县级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的程序,根据相应类别落实防贫保障措施。 一是防贫保障对象提交申请。防贫对象向当地村委会提交申请。 二是村委会核实申报。村委会收到防贫保障对象申请,需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防贫保障对象家庭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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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况,召开村委会评议、公示,将最终名单及评议记录、公示照片等上报给所属乡镇。 三是乡镇、县级审核上报。乡镇对各村上报的最终名单及评议记录、公示照片进行审核后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接到乡镇申报后,将相关信息转送县级其他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核实情况,并将部门核实的情况及乡镇的信息委托“第三方”(保险司)实地勘察。在理赔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干部的作用,帮助保险对象顺利完成理赔申请等工作。 四是保险公司实地勘察。保险公司接到县乡村振兴局相关数据材料后,承保机构对提交申请的家庭通过“四看一算一核一评议”(“四看”:看住房、看家用、看大件、看儿女。“一算”:算收入。“一核”:核信息。“一评议”:评家庭整体情况)的方式调查取证,结合财政、房管、市监、交警、民政、农机等部门核查监测对象财产经营状况,形成查勘认定结果。以上流程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理赔或告知完毕,对符合理赔标准的及时理赔,不符合理赔标准的及时告知。承保机构应将理赔及未理赔情况及时告县级乡村振兴、财政部门。 五是资金发放到户公告公示,由县、乡、村三级公开。保险公司实地查勘结果反馈县乡村振兴局,由县乡村振兴局核实结果并会同行业部门、保险公司进行审批,县、乡、村三级要对防贫保险资金拨付及防贫对象受益情况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六是发放防贫保障资金。通过后对符合标准的人员发放防贫保险资金,并将有关凭证存档,在每个季度向市乡村振兴局报备防贫保障资金发放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运行保障。按照“市级统筹、赛罕区落实”的原则,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本级承担的保费资金,监督指导各地区规范使用财政补贴资金;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各地区依法规范开展防贫保险工作。赛罕区财政局和乡村振兴局要配合实施。 做好防贫保险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群众预期,为更好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建立会商机制。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共同成立市级防贫保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赛罕区参照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三)强化数据核查。赛罕区指导、督促各乡镇、村及时了解区域内低保人口、特困供养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人口,及时申请防贫保险,为农村人口及时获得防贫保险提供保障。 (四)加强政策培训宣传。赛罕区要将防贫保险作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防贫保险政策业务培训,确保工作熟练掌握政策和流程,推动防贫保险业务顺利开展。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印制宣传资料等方式让防贫保险政策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保。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
合同包3(2023年防贫保险项目(黄合少镇、敕勒川路街道))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与甲方在合同中约定) |
验收要求 |
1期: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主要商务要求:1.中标服务费:(1)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2)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中的基准收费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3)中标服务费交纳方式:以汇款方式交纳。2.纸质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需向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2份(需包含云平台系统中导出的签字盖章的PDF版全套响应文件、word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3份(不分正副)。未成交供应商不需要提供。3.投标报价说明:赛罕区2023年防贫保险项目(黄河少镇、敕勒川路街道)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402220元,对价格不进行磋商,供应商报价为402220元,磋商报价得满分10分,报价高于402220元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低于402220元按无效投标处理。 |
2.技术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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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险服务 |
2023年防贫保险项目(黄合少镇、敕勒川路街道) |
项 |
1.00 |
402,220.00 |
402,22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年防贫保险项目(黄合少镇、敕勒川路街道)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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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主体 防贫保险保障对象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农村户籍人口,赛罕区正常脱贫人口(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监测户及其他有意愿参加防贫保险的农村户籍人口,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投保,投保主体自愿参加防贫保险。 二、保障标的和内容 每年均以上一年度呼和浩特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作为标准线(如有上级政策调整,以调整的政策为准),对因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导致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标准线的,可获得补差理赔,确保投保主体年人均收入达到标准线。投保主体的合法性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以农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方法确定具体收入。 投保主体存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有劳动能力而不劳动的,发生收入减少的不予理赔。 三、保费标准 2023年防贫保险标准50元/人,脱贫享受政策户保费政府承担每人45元,个人承担5元;其他农户保费政府承担每人40元,个人承担10元。脱贫享受政策户保费政府承担90%,个人承担10%,一般农户保费政府承担80%,个人承担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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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运营机制 (一)运行方式。防贫保险资金由保险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每个运营周期为12个月,通过创新采取保险理赔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保险补偿性给付。 (二)管理机制。 一是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赛罕区在规定时间、组织辖区农户按照比例缴纳保费。农户个人承担的保费到位后,自治区、市级、赛罕区财政按照已缴纳保费的名单对应安排下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经赛罕区乡村振兴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拨付承保机构。 二是保险公司防贫保险要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运营管理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是市乡村振兴局年底将对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进行考评,以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为标,对群众不认可、反映不良、未按规定执行的、未据实理赔或理赔严重超时保险公司采用淘汰制,下一年度不再续签协议,情节严重者按照合作协议追究责任。 (三)保险期限。按照国家脱贫攻坚期结束后5年过渡期的政策安排,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防贫保险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五、保险理赔资金申报流程 按照“户申请、村申报、县乡两级审核、保险公司实地查勘、县乡村振兴局审定办理、保险理赔资金发放到户、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县级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的程序,根据相应类别落实防贫保障措施。 一是防贫保障对象提交申请。防贫对象向当地村委会提交申请。 二是村委会核实申报。村委会收到防贫保障对象申请,需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防贫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召开村委会评议、公示,将最终名单及评议记录、公示照片等上报给所属乡镇。 三是乡镇、县级审核上报。乡镇对各村上报的最终名单及评议记录、公示照片进行审核后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接到乡镇申报后,将相关信息转送县级其他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核实情况,并将部门核实的情况及乡镇的信息委托“第三方”(保险司)实地勘察。在理赔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干部的作用,帮助保险对象顺利完成理赔申请等工作。 四是保险公司实地勘察。保险公司接到县乡村振兴局相关数据材料后,承保机构对提交申请的家庭通过“四看一算一核一评议”(“四看”:看住房、看家用、看大件、看儿女。“一算”:算收入。“一核”:核信息。“一评议”:评家庭整体情况)的方式调查取证,结合财政、房管、市监、交警、民政、农机等部门核查监测对象财产经营状况,形成查勘认定结果。以上流程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理赔或告知完毕,对符合理赔标准的及时理赔,不符合理赔标准的及时告知。承保机构应将理赔及未理赔情况及时告县级乡村振兴、财政部门。 五是资金发放到户公告公示,由县、乡、村三级公开。保险公司实地查勘结果反馈县乡村振兴局,由县乡村振兴局核实结果并会同行业部门、保险公司进行审批,县、乡、村三级要对防贫保险资金拨付及防贫对象受益情况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六是发放防贫保障资金。通过后对符合标准的人员发放防贫保险资金,并将有关凭证存档,在每个季度向市乡村振兴局报备防贫保障资金发放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运行保障。按照“市级统筹、赛罕区落实”的原则,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本级承担的保费资金,监督指导各地区规范使用财政补贴资金;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各地区依法规范开展防贫保险工作。赛罕区财政局和乡村振兴局要配合实施。 做好防贫保险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群众预期,为更好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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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氛围。 (二)建立会商机制。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共同成立市级防贫保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赛罕区参照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三)强化数据核查。赛罕区指导、督促各乡镇、村及时了解区域内低保人口、特困供养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人口,及时申请防贫保险,为农村人口及时获得防贫保险提供保障。 (四)加强政策培训宣传。赛罕区要将防贫保险作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防贫保险政策业务培训,确保工作熟练掌握政策和流程,推动防贫保险业务顺利开展。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印制宣传资料等方式让防贫保险政策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保。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