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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度宁波市城市道路检测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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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9270000781926 发布时间:2023-09-27 文档页数:77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2025年度宁波市城市道路检测评估项目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招标概况

服务名称

检测内容

数量

单价限价

合计

(万元)

定期检测

道路常规检测

暂定924

(车道·公里)

680元/(车道·公里)

63

道路结构检测

暂定308

(车道·公里)

600元/(车道·公里)

19

行业考核检测评价

暂定2800

(车道·公里)

340元/(车道·公里)

95

总价(最高限价)

177

备注:具体检测路段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采购清单:

序号

检测内容

工作内容

(暂定)

检测范围

说明

简要服务要求

道路常规检测

924

(车道·公里)

检测范围为市属道路车道全覆盖。

道路技术状况评价(路面行驶质量RQI、路面损坏状况PCI和综合评价PQI);和路面养护状况评定(病害明细,完好率,养护水平等级等)。

要求在合同签订一年内完成,外业检测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并及时完成检测任务,出具检测报告,按采购人规定的数据格式提供原始数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道路结构检测

308

(车道·公里)

基于市属道路养护需要,检测范围主要为市属道路,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路面弯沉、结构强度。要求在合同签订一年内完成,外业检测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并及时完成检测任务,出具检测报告,按采购人规定的数据格式提供原始数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行业考核检测评价

2800

(车道·公里)

基于行业管理,检测范围针对市属和区属道路沥青路面主次干道(总计约700公里路段/轮),按平均4车道检测。

城市道路路面健康评价指数:单条道路季度评价指数、路网级道路季度评价指数和桥头跳车评级等,以及结合各类检测成果,出具单条路年度评价指数、路网道路年度评价指数。要求在合同签订一年内完成,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外业任务,出具检测工作情况总结和养护建议,出具评价指数,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数据格式提供原始数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检测道路清单

1、市属道路清单

序号

路名

区属

起点

终点

路段长度

(公里)

1

世纪大道

市管

宁波东高速口

江南路

5.42

2

中山路

市管

长兴路

盛莫路

13.44

3

机场路-空港大道

市管

机场高架匝道出口

跨线桥东侧上坡处

2.1

4

机场路南路

市属区管-奉化区

鄞城大道

岳林东路

12.22

5

通途路

市属区管-高新区

世纪大道

东外环

4.65

6

药行街

市属区管-海曙区

解放路

灵桥路

0.94

7

江厦街

市属区管-海曙区

药行街

中山路

0.44

8

灵桥路

市属区管-海曙区

立交路

药行街

1.71

9

柳汀街

市属区管-海曙区

环城西路

解放路

2.66

10

解放路

市属区管-海曙区

永丰路

仓基街

2.65

11

环城南路(海曙)

市属区管-海曙区

芝兰堰路

秋实北路

9.43

12

立交路

市属区管-海曙区

灵桥路

长丰桥北侧下坡处

0.88

13

镇明路

市属区管-海曙区

仓基街

灵桥路

0.29

14

通途路(海曙)

市属区管-海曙区

永丰北路

长乐路

4.32

15

联丰路

市属区管-海曙区

机场路

环城西路

1.21

16

机场路(海曙)

市属区管-海曙区

青林湾大桥(南)

鄞州大道

10.9

17

环城西路

市属区管-海曙区

环城北路

雅戈尔大道

7.02

18

环城北路(海曙)

市属区管-海曙区

机场路

苑西立交西侧

1.74

19

东昌路(江北)

市属区管-江北区

环城北路

聚兴路

2.55

20

环城北路(江北)

市属区管-江北区

苑西立交西侧

东昌路

7.68

21

大庆南路

市属区管-江北区

人民路

槐树路

1.62

22

人民路

市属区管-江北区

环城北路

新江桥

3.14

23

通途路(江北)

市属区管-江北区

槐树路

白沙路

2.35

24

机场路(江北)

市属区管-江北区

青林湾大桥(北)

荣吉西路

5.95

25

北外环路(江北)

市属区管-江北区

梅竹路

宁波北出入口

13.85

26

通途路(鄞州)

市属区管-鄞州区

甬江大道

世纪大道

3.86

27

中兴路

市属区管-鄞州区

甬江大道

环城南路

6.13

28

百丈路

市属区管-鄞州区

江东北路

盛莫路

7.46

29

环城南路(鄞州)

市属区管-鄞州区

樟溪北路

东外环

10.58

30

北外环路(镇海)

市属区管-镇海区

梅竹路

东外环

5.25

31

东昌路(镇海)

市属区管-镇海区

聚兴路

北环东路

1.55

合计

153.99

2、行业考核检测道路设施量清单

序号

区域名

主次干道

总数(条)

道路长度(公里)

暂估检测长度(公里)

1

海曙

35

67.33

60

2

江北

26

66.04

60

3

鄞州

98

168.76

120

4

镇海

15

49.47

30

5

北仑

20

54.85

40

6

奉化

12

53.49

40

7

慈溪

15

66.02

60

8

余姚

26

66.32

60

9

宁海

28

56.00

50

10

象山

21

57.61

50

11

高新区

17

46.74 

40

12

东钱湖

18

36.15

30

13

前湾

20

104.63

60

合计

286

893.41

700

注:1、表2中含部分沥青和水泥路面混合道路,实际检测中视具体情况调整,表格数据仅做参考。

2、定期检测范围为市属道路车道全覆盖;行业考核检测道路范围涉及市属道路、区县(市)和园区四车道以上的沥青路面主次干道,道路设施量清单路段每轮全覆盖,每轮检测时按每公里路段平均四测线安排。

3、采购人可视车道覆盖面、天气因素、检测条件、交通流量、改造施工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相同路段不重复计算工程量,结算总价不超过合同价,超出部分不予计量。

、招标服务内容

(一)道路定期检测

服务名称

检测指标

检测范围(车道·公里)

服务内容、范围

道路常规检测

道路技术状况评价(路面行驶质量RQI、路面损坏状况PCI和综合评价PQI);

路面养护状况评定(病害明细,完好率,养护水平等级等);

暂定924

检测范围为市管和市属区管道路车道全覆盖。

道路结构检测

路面弯沉、结构强度

暂定308

基于市属道路养护需要,检测范围主要为市属道路,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备注:具体检测路段以实际情况为准。

1、 检测标准

国家标准《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设备》(GB/T 26764-2011)

建设部《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

交通部《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

交通运输部《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规程》(JTG-T E61-2014)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BD 3302/T 1069-2016)

2、服务要求

1.2.1成果验收:按时完成道路检测递交成果物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

1.2.2要求工期: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一年内完成,外业检测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并及时完成检测任务,出具检测报告,按采购人规定的数据格式提供原始数据,并根据报告数据提供历年道路检测数据对比分析及道路养护策略。

(二)行业考核检测评价

服务名称

检测指标

检测范围(车道·公里)

服务内容、范围

行业考核检测评价

单条及路网级道路行车道的路面裂缝、坑槽和平整度指数,以及所有路段上的桥头跳车评级

暂定2800

按采购人《宁波市城市道路路面健康评价指数方案》工作要求为准,检测范围针对市属和区属道路沥青路面主次干道(总计约700公里路段/轮),按平均4车道检测

1、检测标准

建设部《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

交通部《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BD 3302/T 1069-2016)

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宁波市城市道路路面健康评价指数方案》

2、服务要求

2.1成果验收:定期完成城市道路路面健康评价指数,递交成果物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

2.2要求工期: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一年内完成,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3轮检测外业任务,出具检测成果和养护支持服务成果,按要求出具评价指数,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数据格式提供原始数据。

2.3研究报告:能结合检测数据为宁波市城市道路养护工作提供道路养护策略或中长期养护规划分析建议。道路养护策略内容中包含道路单元的路面使用性能PQI提升策略、养护规范应用优化建议、道路养护决策、道路养护措施选择、道路养护费用估算、动态单元格养护识别等相关技术方案;中长期养护规划方案的内容中具有未来3-5年养护路路段、养护费用分析及养护效果预测等内容,包含必要时进行道路特殊检测,根据定期检测结果对指定路段开展钻孔取芯、结构材料分析等工作深入研究道路病害原因以进一步指导养护,提升精细化养护管理水平。

(三)其他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投标人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

四、实施方案要求:

(1)采购人对本项目的进度要求暂定如下:

定期检测每年10-11月开展外业检测,12月出具报告初稿,次年1月出正式报告;

行业检测在每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3轮道路外业检测,每年12月底前完成1轮桥头跳车检测,每年二、三、四季度出具道路季度评价指数(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按需调整季度顺序安排),每年12月出具道路年度评价指数,次年1月出具桥头跳车评级。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检测的实际情况,要能满足量测技术的规范要求,并结合上述进度要求,制定工作进度计划(实施方案),实施前须经采购人认可。

(2)拟派驻本项目实施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3人(其中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1人)。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机构出具(打印)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签订合同后须报备至采购人处且随时接受采购人核查,其他非关键性岗位人员不作要求。

②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均应具有道路检测岗位证书或交通试验检测工程师及以上证书且具备相应的检测工作经历。

③拟派驻本项目现场检测人员(不得少于1名)应具有公路专业助理试验检测师资格并具有道桥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且具备相应的检测工作经历。

④项目负责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名挂靠,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⑤项目组成人员须报采购人备案归档,服务期间不得更换,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更换人员满足工作及工作组组成要求的,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投标人须做出项目组组成人员结构及同等人员更换承诺,一经查出该项目组成人员为非本单位人员或者弄虚作假的投标单位,取消中标资格,承担相应的责任,报有关部门做相应的处罚。

⑥本项目重要关键性工作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带队负责,投标人须做出承诺。

(3)投标人须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好采购人对本项目进行中相关联的工作,列入实施方案中。

(4)投标人须简明扼要的列出成果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后续服务承诺),并在要求递交的文件中进行详细论述;投标人未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与内容,是投标人的投标风险。

(5)仪器设备配置方案。

(6)工作方法及技术路线方案。

(7)试验检测工作中应与政府各部门配合的协调手续均由投标人自行办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须做出承诺,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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