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成都市武侯区数字化监管面积共计75.36km²,共计3679个万米单元网格,58个责任网格,11个街道办事处。按照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成都市数字监管中心工作要求开展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和平台服务工作,即通过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和移动通信技术对城市的事、部件问题进行发现处理和分析评估,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来推动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
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方具备继续履约能力,当年月度考核结果符合续签要求),总预算为520万元/年。本项目共计1个采购包,拟确定中标人1名。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2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2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武侯区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和平台服务项目 |
1.00 |
5,200,000.00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武侯区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和平台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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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项目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1.信息采集 1.1信息采集主要工作内容 (1)依据《成都市“5+2”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标准及处置责任分解表》,负责对城市事、部件问题的及时采集、上报。信息采集员每日上岗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70%,每日上报有效数据不低于760条(每日上报有效数据数量根据市数字监管中心下达任务数实时调整),每人每小时至少上报1条有效案件,并确保信息采集无漏报。 (2)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1.2信息采集工作质量标准和要求 (1)质量标准和要求按照《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5+2”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标准及处置责任分解表(2021修改)的通知》(成城函〔2021〕707号)、《成都市城市管理数字化监督管理中心关于修改<成都市“5+2”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标准及处置责任分解表>部分内容的通知》(〔2023〕-3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条例》等要求执行。 (2)信息采集员工作期间应着中标方配发的统一服装(标识马甲),携带采购方统一配备的采集器等装备开展工作。上岗前应自行检查“城管通”状况,开启GPS功能,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在岗期间手机电量充足、联络畅通。离岗时需退出系统。 (3)在规定工作时段内完成网格巡查、使用“城管通”实现城管问题的及时采集、上报、核实、核查以及专项普查等工作。工作诚实守信,求真求实,不得上报、传播虚假信息。 (4)检查频次:主街干道每天至少巡查2次,次要道路、背街小巷、每天至少巡查1次。 (5)上报信息时间:中心城区执行(5+2区域)夏秋季节(5月1日至10月30日)为7:30—22:30,冬春季节(11月1日至4月30日)为7:30—21:30。 (6)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执行保密规定,严禁未经批准将有关通信、技术、信息、设备和保密资料透露给他人。 (7)在工作过程中不得“吃、拿、卡、要”,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不当利益,凡利用职务之便不当得利,一经查实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贿赂信息采集员、采集公司的其他人员,交由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8)对已封闭区域和施工道路不列入巡查范围。 2.平台服务 2.1平台服务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利用天网视频对全区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进行监控巡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抓拍、录入、办理等,视频抓拍录入量需超过市级监控视频发现问题量的2倍以上。 (2)无线对讲系统管理无疏漏,呼应点、抽查均及时应答,市城管委和市数字监管中心指令传达畅通无扣分。 (3)按照采购方值班要求做好每日早晚班、夜班值守,周末、节假日值班值守。 (4)完成武侯事件中枢平台事件派遣,对市级派遣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规范处置回复。 (5)协助管理采购方公众信息网、市长公开电话、微博、官方微信、问政四川、麻辣社区新媒体等网络理政平台,对上述平台所涉及的投诉案件进行规范处置,包括签收、派发、回复、回访、审核、存档等。 (6)按照市城市管理数字化监督管理中心工作要求,完成成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内上报城市管理问题的预立案、立案、派遣、结案等工作,确保所有案件及时受理、及时派遣、及时结案。 (7)利用成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街道综合指挥系统、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络理政平台等信息系统数据,对武侯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和采购方有关网络理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数据分析统计,形成每月简报、半年报、全年报共14期。月报于每月5日前印发,如遇节假日顺延。 (8)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2平台操作工作质量标准和要求 (1)网络理政平台工作按照《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市管理网络理政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城发〔2022〕9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工作要求执行。 (2)数字城管平台工作要求:一是要求操作员熟悉城市管理、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和案件派遣业务知识,保证案卷受理、处理无超时、确保案卷审核和派遣无误;二是对处置情况及时跟进和督办,对未处置和超期处置的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后期跟踪;三是能熟练操作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进行日常信息处理,对处置单位进行解释说明和协调;四是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网络理政平台操作员工作时间为9:00-17:00;值班时间白班为8:30-9:00、17:00-17:30(含节假日);夜班为17:30-次日8:30时(含节假日)。 (4)数字城管平台操作员工作时间:夏秋季节为7:30—22:30(含节假日),冬春季节为7:30—21:30(含节假日)。 工作时间可能依据城市管理工作变化做相应调整,具体按照市城管委和采购方相关规定执行。中标方要确保适应采购方的各项工作要求,并定期组织信息采集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与采购方保持良好沟通,执行任务准确无误,及时反馈。 ★(二)人员配置 <一>人员及职责分工。 参照市级城市管理数字化监督管理部门标准及要求,结合武侯区实际,按照建成区三环内、外面积及轮休率对信息采集员、操作员配置进行设定,按照不低于70人岗位进行配置,其中信息采集员40人,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不低于50%;平台工作人员30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不低于60%,其中本科学历不低于20%(投标时需针对此条单独提交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配岗位设置及职责见下表。
<二>队伍组建、管理 1.中标方对所聘用的信息采集员、平台操作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善相对应合同、协议手续,同时执行管理。 2.中标方在合同签定生效前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平台操作队伍的组建、培训、试报案等工作。 3.中标方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满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武侯区现有的信息采集员、平台操作员,做好员工的培训上岗工作,应保证不得无故解聘信息采集员、平台操作员。如有人员变动的,需提前一个月安排满足工作需求的人员接替相应工作。 4.中标方按服务方案确定各岗位人员后,必须满足对信息采集员上岗率的考核,如需对人员数量进行减少需征得采购方同意。 5.中标方负责所平台操作员的工作餐费(含午餐)。 6.中标方需采用信息化手段,做好信息采集员、平台操作员的日常工作监管、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工作。 7.中标方制定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方案,保障项目运营过程的信息安全(投标文件中提交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方案)。 8.中标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相关工作,项目服务期内的所有人员、设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三)设备、设施配置与管理 <一>“信息采集器”的配置 1.采集设备的配备和管理。采集员所需的采集器及工作所需的无线网通信费由采购方按工作要求和人员数量配置,无线网通信能满足数字城管APP和督察督办APP网络需求,并保证功能正常使用。 2.中标方应加强设备的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同时要制定采集器管理使用制度,保障信息采集器正常的使用。 <二>服装及作业工具 1.根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装备标志标识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城函〔2023〕342号)和《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员工作管理规范>的通知》(成城发〔2018〕99号)要求,中标方按照信息采集人员数量配备相应的信息采集员工作装备(八件套),即工作制服、工作证、工作包、工作笔记本、钢卷尺、雨具(雨伞或雨衣)、强光手电筒、铁铲。 2.平台操作员服装由中标方统一配置,标准参照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三>办公设施及耗材 采购方按照信息采集、平台操作工作要求提供相应的办公用品、设备耗材等(指电脑、打印机、饮用水等)。 ★(四)其他要求 1.为确保监督考评(信息采集)工作公正、公平实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未在武侯区范围内从事数字城管监督考评工作的书面承诺。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所中包不得分包、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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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1、报价:投标人应按“万元/年”为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其报价应是包干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管理费、保险、采购代理、培训、税费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约定所有服务内容采购方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采购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保密及其他:(1)中标方的职员对接触到的采购方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中标方未公开信息或用于本协议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2)中标方派驻采购方的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均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及中标方工作人员知悉并认可,中标方工作人员与采购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劳务派遣关系。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具有相关证书、从业经验等。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用于信息采集的车辆。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验收标准和方法(1)主体:采购人;(2)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方式:自行验收;(4)程序:一次性验收(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7)履约验收标准:项目周期内全部月度考核完成后30日内组织验收,双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付款期限:每1个月为1个结算周期。每月应付金额=实际中标价除以12每月实付金额=每月应付金额-每月考核扣减金额每月考核扣减款项,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根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成都市数字监管中心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按每月实际考核结果测算。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中标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得分低于80分,采购方则有权解除与中标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合法有效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发票金额的1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付款期限:每1个月为1个结算周期。每月应付金额=实际中标价除以12每月实付金额=每月应付金额-每月考核扣减金额每月考核扣减款项,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根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成都市数字监管中心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按每月实际考核结果测算。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中标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得分低于80分,采购方则有权解除与中标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合法有效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发票金额的1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付款期限:每1个月为1个结算周期。每月应付金额=实际中标价除以12每月实付金额=每月应付金额-每月考核扣减金额每月考核扣减款项,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根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成都市数字监管中心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按每月实际考核结果测算。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中标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得分低于80分,采购方则有权解除与中标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合法有效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发票金额的1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付款期限:每1个月为1个结算周期。每月应付金额=实际中标价除以12每月实付金额=每月应付金额-每月考核扣减金额每月考核扣减款项,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根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成都市数字监管中心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按每月实际考核结果测算。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中标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得分低于80分,采购方则有权解除与中标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合法有效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发票金额的1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付款期限:每1个月为1个结算周期。每月应付金额=实际中标价除以12每月实付金额=每月应付金额-每月考核扣减金额每月考核扣减款项,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根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成都市数字监管中心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按每月实际考核结果测算。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中标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得分低于80分,采购方则有权解除与中标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合法有效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发票金额的1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付款期限:每1个月为1个结算周期。每月应付金额=实际中标价除以12每月实付金额=每月应付金额-每月考核扣减金额每月考核扣减款项,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根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成都市数字监管中心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按每月实际考核结果测算。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中标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得分低于80分,采购方则有权解除与中标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合法有效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发票金额的1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付款期限:每1个月为1个结算周期。每月应付金额=实际中标价除以12每月实付金额=每月应付金额-每月考核扣减金额每月考核扣减款项,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根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成都市数字监管中心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按每月实际考核结果测算。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中标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得分低于80分,采购方则有权解除与中标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合法有效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发票金额的1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付款期限:每1个月为1个结算周期。每月应付金额=实际中标价除以12每月实付金额=每月应付金额-每月考核扣减金额每月考核扣减款项,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根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成都市数字监管中心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按每月实际考核结果测算。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中标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得分低于80分,采购方则有权解除与中标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合法有效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发票金额的1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付款期限:每1个月为1个结算周期。每月应付金额=实际中标价除以12每月实付金额=每月应付金额-每月考核扣减金额每月考核扣减款项,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根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成都市数字监管中心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按每月实际考核结果测算。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中标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得分低于80分,采购方则有权解除与中标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合法有效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发票金额的1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付款期限:每1个月为1个结算周期。每月应付金额=实际中标价除以12每月实付金额=每月应付金额-每月考核扣减金额每月考核扣减款项,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根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成都市数字监管中心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按每月实际考核结果测算。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中标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得分低于80分,采购方则有权解除与中标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合法有效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发票金额的1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付款期限:每1个月为1个结算周期。每月应付金额=实际中标价除以12每月实付金额=每月应付金额-每月考核扣减金额每月考核扣减款项,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根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成都市数字监管中心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按每月实际考核结果测算。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中标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得分低于80分,采购方则有权解除与中标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合法有效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发票金额的1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付款期限:每1个月为1个结算周期。每月应付金额=实际中标价除以12每月实付金额=每月应付金额-每月考核扣减金额每月考核扣减款项,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根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成都市数字监管中心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按每月实际考核结果测算。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中标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得分低于80分,采购方则有权解除与中标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合法有效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发票金额的1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7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未完成甲方指定服务内容并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4其他要求
3.4.1 3.3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全部满足,未响应或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3.4.2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分析方案,包括:(1)对本项目的总体定位和服务目标需求理解进行分析;(2)对本项目对应的服务能力构建面临挑战进行重难点分析;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包括:(1)建立专门机构负责质量管理;(2)建立有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3)建立对漏报、投诉、错报等问题跟踪、反馈制度;(4)建立质量问题处罚机制;3.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包括:(1)人员薪酬与福利体系方案;(2)奖惩体系方案;(3)绩效管理体系方案;(4)晋升体系方案;(5)人员信息化管理方案;4.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方案,包括:(1)人员执业保密制度;(2)请销假制度;(3)上岗行为规范制度;(4)上岗着装管理制度;5.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1)内部监督人员;(2)内部管理人员;(3)平台操作人员培训方案;(4)业务标准;(5)工作流程;(6)操作技能;(7)职业道德规范;(8)应急知识;6.投标人提供的安全方案,包括:(1)人员安全管理;(2)安全员配备;(3)安全知识培训;(4)安全事故预案;7.投标人提供的信息采集巡查方案,包括:(1)巡查路径规划方案;(2)网格闭合设计方案;(3)信息采集员督查方案;8.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及措施,包括:(1)临时突击性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含人员补给、调配方案及相应的条件和流程等);(2)社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3)自然灾害应急方案;(4)群体性事件应急方案;(5)媒体舆情应急方案;9.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具有相关证书、从业经验等,具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用于信息采集的车辆;10.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含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类似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