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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项目(云浮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开发(2023-2025年)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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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10090000786728 发布时间:2023-10-09 文档页数:65页 所需下载券:10
云浮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项目(云浮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开发(2023-2025年)子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云浮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项目(云浮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开发(2023-2025年)子项目)

  1.2建设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多次强调要分级分类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 年7 月、8 月,相关部委陆续出台指导意见,明确了城市信息模型(CIM) 平台建设是国家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方向之一,是现代城市的新型基础设施,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2021 年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十六章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中提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一网统管建设。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数字社会建设要重点发展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数字孪生城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科[2020]5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改发[2020]73号),《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拟建设本项目。

  1.3建设目标

本期工程建设立足于云浮市实际需求,建设云浮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平台需符合住建部相关CIM基础平台建设要求,突出云浮本地特色,并立足云浮“十四五”规划纲要、云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面向云浮市未来的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站位,以规划为引领,统筹梳理全市各相关需求部门围绕CIM基础平台的建设需求,构建一套完善的云浮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标准体系,满足各委办局基于云浮市CIM基础平台支撑云浮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行”等智慧应用需求,形成全市统一的数据汇聚、数据交换、数据查询与可视化、应用维护的CIM数字底座支撑能力。

  1.4建设范围

本项目将建设全市全域覆盖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

2 建设依据

(1)《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T 7027-2002);

(2)《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3)《智慧城市数据融合第1 部分:概念模型》(GB/T 36625.1- 2018);

(4)《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

(5)《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 51269-2017);

(6)《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CJJ/T 157-2010);

(7)《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

(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

(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0);

(10)《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1);

(11)《信息安全技术智慧城市安全体系框架》(GB/T 37971);

(1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

(13)《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 部分:通用要求》(GB/T 28827.1);

(14)《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 9385-2008);

 

采购包1(云浮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项目(云浮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开发(2023-2025年)子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工,完成系统验收移交后提供两年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50%,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按该比例支付第一期款项。

 

2期:支付比例50%,中标(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全部建设且通过最终验收后,根据验收要求进行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按该比例支付第二期款项。

验收要求

 1期:内部验收: 项目功能建设完成后由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组织开展内部验收工作。项目内部验收由采购人、监理单位组织,中标(成交)供应商参与,可根据建设内容分别开展。对照建设方案及投标文件的功能设计,逐项测试运行,功能运行正常的,通过内部验收,进入试运行阶段。 综合验收: 内部验收之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阶段要求提供“系统试运行方案”,试运行期不少于3个月,在试运行通过后,如系统无功能缺陷,能够正常运行,在具备综验条件下采购人可申请组织项目综合验收。 项目综合验收由业主单位委托第三方技术专家对项目进行会议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综合验收申请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实际要求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改变: 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提交监理单位和采购人进行验收,项目验收的依据是获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承诺、项目采购合同、内部验收材料等项目有关协议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项目验收时应给采购人提供至少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完整的系统需求说明书、数据库详细设计说明书、技术标准、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系统测试报告、系统用户手册等技术资料以及所定制开发的软件系统及源代码、数据、开发取得的成果的所有权相关材料。 3、验收时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收测评报告。 4、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完整的系统需求说明书、数据库详细设计说明书、技术标准、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系统测试报告、系统用户手册等技术资料。 5、系统的验收标准由双方根据合同内容、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等内容协商制定。 6、本项目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验收测评后,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本合同规定的验收合格相关要求执行。项目验收不合格时,中标(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整改,并在达到验收条件时,再次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因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项目验收不合格产生的项目建设工作成本,由中标人承担。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完成平台开发功能并且通过最终验收后,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的5%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函(2年),采购人将合同余款支付给中标单位。项目整体验收满两年后,采购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返还履约保函。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其它支付说明,1.每次申请付款时,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递交等额的税务发票。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采购人有义务督促财政部门尽快向中标(成交)供应商付款。 3.采购人延迟支付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如采购人的项目资金有支付时间要求时,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款项,经采购人和监理方同意后,中标(成交)供应商书面提供支付申请函、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承诺函及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经采购人和监理方确认后可提前支付项目的合同款项。

 

★报价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清单,该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货物或服务的成本价格(须按附表一内建设内容的具体功能); ②运输和装卸费用;③税收:投标人需包括所有适用的税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并需提供税收证明;④定制软件开发分项报价:投标人须按附表一内的建设需求功能模块进行单个模块的单项报价;运营服务分项报价:投标人须按附表一内的建设需求服务名称进行单个服务的单项报价(格式投标人自拟);⑤其他费用:如系专业项目,投标人还需列出包括专业费用在内的其他所有费用。

 

★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含运营期)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一网共享数据治理工作,具体工作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云浮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项目(云浮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开发(2023-2025年)子项目)

1.00

5,737,400.00

5,737,4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云浮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项目(云浮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开发(2023-2025年)子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 建设内容

序号

建设内容

一、定制软件开发

1.1

CIM基础平台

数据汇聚系统

数据获取功能

数据清洗功能

数据转换功能

数据融合功能

数据资源编码功能

数据资源建库功能

数据检查入库功能

数据更新功能

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

资源管理功能

在线共享功能

数据交换系统

接入平台配置功能

接入平台数据管理

接口服务发布功能

接口服务订阅功能

接口状态监控功能

数据查询与可视化系统

查询统计功能

几何量算功能

浏览展示功能

数据挂接功能

空间分析功能

数据资源加载功能

数据集成展示功能

可视化渲染功能

三维可视化功能

模拟仿真功能

场景自定义功能

应用维护系统

系统配置中心

平台运行与服务

二、运营服务

2.1

业务运营运营

平台管理运营服务

能力管理运营服务

数据处理运营服务

可视化开发工具运营

 2 建设需求

2.1应用体系建设

2.1.1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

2.1.1.1数据汇聚系统

结合2021年5月住建部发布《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修订版)中关于数据汇聚范围、数据编码要求和数据管理要求,提供数据汇聚、数据检查入库、碰撞检测、模型轻量化、模型抽取、模型比对与差异分析、版本管理、数据资源管理等功能,实现统一的数据汇聚与管理;并融合住建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数据汇聚系统支撑能力,为CIM基础平台无缝支撑云浮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奠定基础。主要建设需求清单如下,不低于以下要求: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需求

1

数据获取

通过数据获取模块,对采集的数据源进行配置,定义采集指标规格,配置采集流程,最后配置数据采集的周期,将数据获取过程变成自动化的采集流程。

2

数据清洗

城市管理关联业务数据可能存在着种种数据问题,数据清洗模块是问题脏数据进行对应方式的处理,得到标准的、干净的、连续的数据,供数据统计、数据挖掘等功能模块使用。

3

数据转换

支持对入库后的数据进行坐标变换、格式转换等常见数据转换操作,通过对各类数据进行规范化转换,实现数据统一标准化管理。

4

数据融合

系统支持通过动态图的形式展示数据融合的业务流程,包括流程概览信息,应用管理信息,实体管理信息,订阅任务信息,调度任务信息,日志信息,数据资源编目信息等。

5

数据资源编目

根据2021年5月住建部发布《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修订版)中关于数据分类和编码要求,资源目录管理模块支持按门类、大类、中类进行数据资源目录编排,形成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结构,并提供对目录的查看和增、删、改等操作,实现对平台中各类资源的统一组织和管理。

6

数据资源建库

数据资源建库功能提供对离线及接口数据的统一建库,用户通过离线和接口两个模块完成对数据资源的建库管理。

7

数据检查入库

提供数据检查入库工具,通过对汇聚至CIM基础平台的各类空间数据、三维模型数据进行数据规范性、完整性、空间拓扑正确性、内容一致性等基础内容进行检查,保障入库数据的质量。

8

数据更新

支持按照数据范围、类型,以手动入库方式对现有数据库进行增量更新。同时通过系统平台对接的方式,实现业务数据、主题数据的自动入库更新。

9

数据备份与恢复

提供数据备份管理与恢复功能,对平台中已有CIM数据资源进行备份存储,通过重新指定备份数据路径的方式恢复数据读取和展示。

10

资源管理

提供资源目录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清洗、数据转换、数据预览、数据导入导出、数据更新、专题图制作、数据备份与恢复等功能,对汇聚到CIM基础平台后的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实现数据合理分类、有序存储,方便数据及时调用。

11

在线共享

提供CIM数据的交换参数设置、数据检查、交换监控、数据上传下载等功能,以满足平台通过前置机进行数据交换共享的需要。

 2.1.1.2数据交换系统

支持从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运行监测、综合评价等城市运管服系统,以及其他外部系统采集城市基础数据,运行、管理、服务和综合评价等数据,通过数据交换系统向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共享;并融合住建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数据交换系统支撑能力,为CIM基础平台无缝支撑云浮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奠定基础。主要建设需求清单如下,不低于以下要求: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需求

1

接入平台配置

对于已建成并经常使用的系统可以通过平台调用系统服务;相关业务系统已经发布的服务,按照平台服务发布标准,统一将服务转换成标准服务,供平台调用;对于在建的系统,按照平台的数据标准规范以及接入技术规范、共享服务接口等标准对系统进行改造。在建的系统则需要开发服务接口,调用平台相关服务,同时在建系统需要提供标准的接口服务,供平台调用,实现信息化成果的充分利用。

2

接入平台数据管理

接入平台数据实时同步管理,包含数据资源管理、数据同步状态管理、数据存储管理、数据对接汇聚平台规则管理等。

3

接口服务发布

平台提供发布的数据服务接口,提供各类功能服务、专题应用服务、大数据分析服务等的二次开发接口,可支持在平台的应用接口下进行二次开发。在纵向上要实现与省、国家平台的对接,横向上要实现部门包括发改、生态、住建、交通、水务、应急等有关部门的对接。

4

接口服务订阅

支持对数据接入用户提供订阅服务,可通过订阅查询申请审核后完成接口服务订阅。

5

接口状态监控

接口状态监控是管理已注册的接口服务,接口服务是用于技术层面支持二次再开发使用,在接口服务视图下可进行新服务的注册和对已注册的服务进行启动、停用、共享、私有、编辑、删除等操作。

2.1.1.3数据查询与可视化系统

平台提供数据挂接、查询统计、可视化展示和操作、场景自定义管理、三维分析应用、三维仿真模拟等模块,为实现基于CIM基础平台开展的智慧化应用,提供可视化数据查询与分析应用能力。主要建设需求清单如下,不低于以下要求: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需求

1

查询统计

平台提供地名地址查询、空间查询、关键字查询、模糊查询、组合条件查询、要素查询、模型查询、模型元素查询、关联信息查询、多维度多指标统计、查询统计、结果输出等功能,方便用户进行灵活的信息检索和统计分析操作。

2

几何量算

支持用户通过空间量算与贴地量算模式,提供距离测量、面积测量、角度测量等功能。

3

浏览展示

为用户提供各类缩放、漫游、定位、场景模拟展示等操作手段,全面提升基础展示能力。

4

数据挂接

支持进行属性信息挂接、空间数据关联、图件材料挂接、感知信息融合等操作,方便将市县录入信息与建成区CIM模型,按照数据调绘对接系统标准进行挂接,实现在CIM平台中进行前端数据列表式查询和三维空间查询自由切换。

5

空间分析

提供空间叠加分析、拓扑分析、缓冲区分析、通视分析、视廊分析、可视域分析、天际线分析、绿地率分析等功能,

6

数据资源加载

支持对矢量数据、栅格数据、影像数据、三维模型、BIM数据等进行便捷化接入和高效加载,满足对CIM3级及以上的城市三维模型、BIM模型数据及更高级别模型进行高性能加载需要。

7

数据集成展示

具备多源数据融合展示、二三维数据融合展示、二三维数据联动展示能力,打造室内室外、地上地下一体化展示效果。

8

可视化渲染

提供光照、水纹、云城、动画、粒子等诸多渲染效果,有助于实现三维场景的逼真效果展示。

9

三维可视化

平台支持分级缩放、平移、旋转、飞行、定位、批注、剖切等可视化操作,提供几何量算、体块比对、卷帘比对、多屏比对、透明度设置、模型细度设置等功能,具备模型数据加载、可视化渲染、图形变换、场景管理、相机设置、灯光设置、特效处理、交互操作等能力,以满足用户进行可视化操作和场景自定义需求。

10

模拟仿真

对于模拟仿真提供统一的日照模拟、水淹模拟、城市生长、建筑生长等为平台提供多样化的仿真技术手段。

11

场景自定义

具备模型数据加载、可视化渲染、图形变换、场景管理、相机设置、灯光设置、特效处理、交互操作等能力,以满足用户进行场景自定义管理及应用需求。

2.1.1.4应用维护系统

应用维护系统提供包括运行管理、授权管理、服务管理功能模块,具备系统业务配置、平台应用配置维护等功能;并融合住建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应用维护系统支撑能力,为CIM基础平台无缝支撑云浮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奠定基础,以满足日常运行维护和应用需要。

2.1.1.4.1系统配置中心

建立中心业务中台,实现集时间、流程、资源、检查、评价、网格管理、数据采集、地理编码、应用维护、数据资源管理与一体的运行中心,为城市运营城市运行中心赋能。主要建设需求清单如下,不低于以下要求: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需求

1

事件中心

中心功能包括案件类型设置、大小类设置、问题等级设置、业务文号、案件标签、案件比例控制、计时方案、上报区域管理。

2

流程中心

中心功能包括工作流业务配置、工作流阶段属性、附件上传设置、处置网格自动派遣规则、部件扁平化规则、类别扁平化规则、超期案件自动批转规则、案件自动分派、流程属性、工作流图编辑、工作流阶段属性设置。

3

资源中心

中心功能包括人员设置、岗位设置、部门设置、权限查看、监管员设置、巡更路线。

4

检查中心

中心功能包括法律法规配置、任务规则管理、专班管理、系统检查配置。

5

评价中心

中心功能包括考评对象设置、指标设置、样本点管理、基础属性配置管理。

6

网格中心

中心功能包括模板、责任网格、核查合适区域类型、网格组。

7

应用维护中心

应用维护中心是系统管理员使用的工作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快速搭建业务,定制业务工作流程,设置组织机构,并能够方便快捷地完成工作表单内容样式调整、业务流程修改、人员权限变动、系统数据备份等日常维护工作。应用维护子系统可以设置每个办公人员的各种权限,对网络更方便地进行监控;还可以设置统计类型、定义统计方法、定制统计表格样式、定义业务常用查询。使用应用维护子系统可以建立各业务应用系统的计算机模型。系统管理员可以使用构建平台修改应用模型,避免了使用数据库系统本身工具及命令进行系统维护,从而保证了数据库安全,并大大地提高了维护效率。

8

地理编码中心

中心功能包括图层控制、地理编码引擎、地址查询匹配、空间数据发布展示、空间信息属性查询。

9

基础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基础数据资源管理中心功能包括服务管理、配置向导、专题管理、数据字典管理、GIS引擎配置、系统检测、帮助中心。

2.1.1.4.2平台运行与服务

平台运营与维护为对平台系统功能权限进行管理配置,服务管理及二次开发接口能力,主要建设需求清单如下,不低于以下要求: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需求

1

系统管理

针对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用户登录及使用平台需求,提供组织机构管理、角色管理、用户管理、平台监控、日志管理等功能,实现多系统之间的统一认证和单点登录,保障平台数据和使用安全。

2

权限管理

建立严格的权限控制机制,通过对CIM资源、服务、功能和接口等内容进行注册、授权和注销方面的管理和限制,保障平台安全可控。

3

服务管理

具备CIM数据、功能服务发布、服务聚合、服务代理、服务运行(服务启动、服务停止)、服务调用(访问控制、协议解析、服务路由)、服务监控、负载均衡等能力。

4

二次开发接口

CIM基础平台提供二次开发接口,接口以WebAPI方式提供。方便其他市地、厅局部门可以基于CIM基础平台的数据和功能,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定制开发基于CIM的应用,并可根据应用需要预留扩展空间,同时提供开发指南或示例DEMO等说明文档。

2.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2.2.1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运营服务

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作为全市基础平台,项目建设完成后为全市信息化系统提供基础服务,主要包括平台管理运营服务,能力管理运营服务,数据处理运营服务,可视化开发工具运营服务等,主要服务需求清单如下,不低于以下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1

平台管理运营服务

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部署实施完成后,为平台运营维护提供服务,平台管理运营服务主要包括业务处理运营、统筹平台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全面开展运营建设工作。对版面进行持续规划搭建;梳理相关资料,不断完善运营服务。不断整合资源、优化接入流程、标准化规范。同时,协同云浮市政府相关部门,完善平台多部门协同运营机制制定,高效发挥CIM基础平台支撑云浮市城市运管服平统一数字底座能力,并协同云浮市政府相关部门结合云浮本地实际和特色,制定CIM基础平台支撑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运行的全过程智慧云浮建设方案。

2

能力管理运营服务

统筹平台能力管理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全面开展运营工作。能力管理运营主要包括技术支持运营、日常运营问题跟进处理、平台能力审批,能力上下架维护管理等。

3

数据处理运营服务

对数据进行的规划、采集、更新与归档处理等工作,包括对支持组织业务活动的各类数据及相互关系进行梳理,明确未来可在系统建设、业务流程与政务服务中可获取、使用、共享数据的数源、账目、数量、质量与用途,以及依据业务需求与数据操作指引对特定的数据进行的采集、更新、开放、清洗与归档等工作。

4

可视化开发工具运营

为专题应用开发商提供可视化开发工具的日常技术支持,支撑各个业务开发方在此基础上快速建设、上线各类专题应用,可视化开发包括模板配置能力、卡片组装能力、组件管理能力,实现专题模板的快速便捷构建。

  3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提供项目实施具体项目人员及组织机构、实施策略、实施计划、项目保障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系统测试、验收、交付物等。

  3.1总体要求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本项目所建设系统与云浮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期)、云浮市物联感知基础平台等软件平台的无缝对接,实现对云浮市城市实景三维数据建设服务项目中75平方公里三维数据建设成果的无缝应用。

  3.2信息安全合规性要求

本项目应遵循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2239-2019)进行安全系统设计,要求能够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

  3.3国产化要求

本项目建设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技术使用和产品选择方面应考虑其技术的成熟性,优先选用国产化技术和产品,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完成国产化适配改造。本期项目将暂时部署在目前的政务云上,待国产政务云具备支撑条件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免费将本系统迁移到国产政务云上。

  3.4商用密码应用合规性要求

本项目应严格落实国家密码法律、行政规范和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密码保障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定期评估”等要求,根据 GBT 39786-202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指南》 (2020 版)、《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商用密码应用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采用符合国家要求的算法、技术,并配套密码产品和密码服务。

4 项目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工,完成系统验收移交后提供两年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5 验收要求

系统的验收标准由双方根据合同内容、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等内容协商制定。经监理方同意,本项目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验收测评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本合同规定的验收合格相关要求执行。项目验收不合格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整改,并在达到验收条件时,再次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项目验收不合格产生的项目建设工作成本,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 保质期维护

本项目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成交)供应商须提供2年免费维护服务。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及时、有效、本地化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技术支持方式包括:驻场技术服务、电话技术服务、定期巡查服务、技术升级服务等。

在免费服务期内,中标人须确保用户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对本系统各项功能的调整,并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故障处置、系统缺陷修改和在本文需求范围内对软件进行升级调整等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中,中标方不再额外收费。

系统发生故障时,中标(成交)供应商要协助采购人排除系统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当软件核心功能不可用时,应按采购人要求安排主要研发维护人员赶到现场,并在4小时内处置完毕;当系统出现故障但未影响核心功能时应在24小时内恢复系统的正常使用。

当采购人进行重大的网络调整或系统割接时,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澄清中标承诺的其他维护服务内容。

  7 培训

培训作为本次项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培训不可或缺。培训要提高项目相关人员对系统的管理、使用、维护等基本技能,以最终达到相关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对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等目的。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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