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市建成区公共区域的环境项目(除“四害”)购买服务
二、项目编号:BHZC2023-C3-990309-GXZF
三、项目类别:服务
四、采购预算金额:采购预算金额为:A分标(¥520000.00),B分标(¥400000.00),C分标(¥268300.00),D分标(¥300000.00),本项目采购预算保留整数。各分标的分项预算见技术部分相关要求,投标报价超过以上采购预算总金额及各分项金额的报价,将按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无效处理。
五、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急,故只允许投标人参加一个分标的投标,也只能中标一个分标(如投标人在开标环节同时递交了多个分标的投标文件,则按A→B→C→D顺序认定其投标人只参加第一顺序分标的投标)。
六、本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内容均须全部满足,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七、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本章附件】
七、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 技术部分
(一)项目基本概况
1. A分标基本概况
(1)服务内容:北海市建成区铁路为界,铁路线以北,上海路(向北向南直线延长)以西海城区公共区域及重点场所、单位安装的2.5万只毒鼠屋投放鼠药;北海市建成区铁路为界,铁路线以北,上海路(向北向南直线延长)以西海城区公共区域及重点场所、公园、国有农贸市场、单位灭蚊服务(180000㎡)、灭蟑和灭蝇服务(63889㎡)。该区域属老城区,老旧小区、“三无”小区(约500多个)、国有农贸市场、市政府集中办公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较多,消杀面积大,工作量大。
(2)采购预算: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元/年) |
预算合计(元) |
备注 |
1 |
毒鼠屋投放鼠药灭鼠服务 |
25000 |
个 |
5.40 |
135000.00 |
服务期内,要求开展除“四害”工作不少3次,要求每次检查评估达到国家标准。 |
2 |
北海城区公共区域及重点单位灭蚊服务 |
180000 |
㎡ |
1.50 |
270000.00 |
|
3 |
北海城区公共区域及重点单位灭蟑和灭蝇服务(包括所负责的农贸市场安装灭蝇笼、绳等) |
63889 |
㎡ |
1.80 |
115000.00 |
|
合计 |
520000.00 |
2. B分标基本概况
服务内容:北海市建成区铁路为界,铁路线以南,上海路(向北向南直线延长)以西的银海区、海城区公共区域、国有农贸市场及重点场所、单位安装的2.0万只毒鼠屋投放鼠药;北海市建成区铁路为界,铁路线以南,上海路(向北向南直线延长)以西的银海区、海城区公共区域、国有农贸市场及重点场所、单位灭蚊服务(100000㎡)、灭蟑和灭蝇服务(23333㎡)。该区域经统计“三无”小区约100多个。
(2)采购预算: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元/年) |
预算合计(元) |
备注 |
1 |
毒鼠屋投放鼠药灭鼠服务 |
20000 |
个 |
5.40 |
108000.00 |
服务期内,要求开展除四害工作不少3次,要求每次检查评估达到国家标准。 |
2 |
北海城区公共区域及重点单位灭蚊服务 |
100000 |
㎡ |
1.50 |
150000.00 |
|
3 |
北海城区公共区域及重点单位灭蟑和灭蝇服务(包括所负责的农贸市场安装灭蝇笼、绳等) |
23333 |
㎡ |
1.80 |
42000.00 |
|
4 |
毒鼠屋购置 |
50000 |
个 |
20.00 |
100000.00 |
|
合计 |
|
400000.00 |
3. C分标基本概况
(1)服务内容:北海市建成区铁路为界,铁路线以北,上海路(向北向南直线延长)以东海城区公共区域、国有农贸市场及重点场所、单位、市工业园区安装的1.5万只毒鼠屋投放鼠药;北海市建成区铁路为界,铁路线以北,上海路(向北向南直线延长)以东海城区公共区域、国有农贸市场及重点场所、单位、市工业园区的灭蚊服务(80000㎡)、灭蟑和灭蝇服务(20722㎡)。该区域多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位置较为分散。
(2)采购预算: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元/年) |
预算合计(元) |
备注 |
1 |
毒鼠屋投放鼠药灭鼠服务 |
15000 |
个 |
5.40 |
81000.00 |
服务期内,要求开展除“四害”工作不少3次,要求每次检查评估达到国家标准。 |
2 |
北海城区公共区域及重点单位灭蚊服务 |
80000 |
㎡ |
1.50 |
150000.00 |
|
3 |
北海城区公共区域及重点单位灭蟑和灭蝇服务(包括所负责的农贸市场安装灭蝇笼、绳等) |
20722 |
㎡ |
1.80 |
37300.00 |
|
合计 |
268300.00 |
4. D分标基本概况
(1)服务内容:北海市建成区铁路为界,铁路线以南,上海路(向北向南直线延长)以东的银海区、海城区公共区域、国有农贸市场、公园及重点场所、单位;龙潭村委所辖区域、南珠大道沿线、银滩大道沿线、金海岸大道道路绿化带及沿路周边2公里内的城乡结合部、居民集中居住区、北海机场非封闭区域及周边的公共区域及重点单位安装的1.5万只毒鼠屋投放鼠药;北海市建成区铁路为界,铁路线以南,上海路(向北向南直线延长)以东的银海区、海城区公共区域、国有农贸市场及重点场所、单位;龙潭村委所辖区域、南珠大道沿线、银滩大道沿线、金海岸大道道路绿化带及沿路周边2公里内的城乡结合部、居民集中居住区、北海机场非封闭区域及周边的公共区域及重点单位的灭蚊服务(60000㎡)、灭蟑和灭蝇服务(16111㎡)。该区域多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位置较为分散。
(2)采购预算: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元/年) |
预算合计(元) |
备注 |
1 |
毒鼠屋投放鼠药灭鼠服务 |
15000 |
个 |
5.40 |
81000.00 |
服务期内,要求开展除“四害”工作不少3次,要求每次检查评估达到国家标准。 |
2 |
北海城区公共区域及重点单位灭蚊服务 |
60000 |
㎡ |
1.50 |
90000.00 |
|
3 |
北海城区公共区域及重点单位灭蟑和灭蝇服务(包括所负责的农贸市场安装灭蝇笼、绳等) |
16111 |
㎡ |
1.80 |
29000.00 |
|
4 |
毒鼠屋购置 |
5000 |
个 |
20.00 |
1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 |
(二)技术规范及要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量 |
主要服务技术规范及要求 |
1 |
毒鼠屋投放鼠药灭鼠服务 |
在区域范围内安装的毒鼠屋投放鼠药。 |
1.在标段区域内安装的毒鼠屋投放鼠药。投放鼠药的时间及数量按照《北海城区灭鼠、灭蟑技术方案》要求进行,确保长期持续达到GB/27770-2011规定的C级要求效果。 2.在投放鼠药过程中,检查安置的毒鼠屋损坏情况,对损坏的毒鼠屋按原毒鼠屋规格修复或更换补齐。及时清理死鼠。 3.新购买的鼠屋需经市爱卫办确认批准后,成交供应商统一购买,并固定安装好。不允许购买不合格鼠屋。 4.在市政府大院(含第二、第三办公区)、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市建成区内各花鸟市场、市各国有集贸市场、城区各公园和广场、城区各主干道和街道绿化带、城区各车站和飞机场、火车站广场、园博园、冠头岭,市建成区各垃圾收集站和处理站、无主管单位、无物业管理、无治安防范措施的“三无”单位和小区、市建成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场所设置毒鼠屋。 5.对已安装固定毒鼠屋的区域需制作“毒鼠屋点位分布图”。 6.在市政府大院(含第二、第三办公区)、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市建成区内各花鸟市场、市各国有集贸市场、城区各公园和广场、城区各主干道和街道绿化带、城区各车站和飞机场、火车站广场、园博园、冠头岭,市建成区各垃圾收集站和处理站、无主管单位、无物业管理、无治安防范措施的“三无”单位和小区、市建成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公告栏。标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请勿触碰”、“鼠药名称”、“投放编号”、“公司名称”、“服务热线”等。 |
2 |
灭蚊、灭蟑和灭蝇服务 |
对范围内公共区域及重点单位灭蚊、灭蟑和灭蝇。 |
北海南珠大道以西市建成区公共区域、龙潭村委所辖区域、南珠大道沿线、银滩大道沿线、金海岸大道道路绿化带及沿路周边2公里内的城乡结合部、居民集中居住区、北海机场非封闭区域及周边的公共区域、市工业园区及重点单位区域灭蚊、灭蟑和灭蝇,消杀时间根据蚊、蝇、蟑螂生物特性和实际工作开展,每年不少于3次。确保长期持续达到GB/27771-2011、GB/27772-2011、GB/27773-2011规定的C级要求效果。 |
3 |
重点单位 区域 |
在重点单位、区域内开展灭鼠、灭蚊、灭蟑、灭蝇。 |
市政府大院(含第二、第三办公区)、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市建成区内各花鸟市场、市各国有集贸市场、城区各公园和广场、城区各主干道和街道绿化带、城区各车站和飞机场、火车站广场、园博园、冠头岭,市建成区各垃圾收集站和处理站、无主管单位、无物业管理、无治安防范措施的“三无”单位和小区、市建成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中标后,采购人提供详细区域) |
(三)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实施和完成灭鼠、灭蚊、灭蟑螂和灭蝇任务,消杀效果要长期持续控制在国家病媒生物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及以上要求。消杀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做好填鼠洞、清理痕迹、清理鼠尸、蟑尸等场所清理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存档(文档、图片)。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在市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经市疾控中心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抽查监测检查,服务区域和重点场所的鼠、蚊、苍蝇和蟑螂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C级)。
2.成交供应商必须开展灭前本底调查和监测,对所需药械和工作量进行测算,并形成消杀前工作计划;工作结束后,整理以下材料交采购人:(1)消杀前工作计划(包括本底调查、监测相关数据、使用药物、器具数量等材料);(2)采购物品的正式发票;(3)消杀工作证明(由开展工作区域的单位、社区居委会等签字确认)、现场工作照片、派工单等;(4)包括检测数据在内自评估报告和结算清单,并提交采购人。
3.采购人将使用除“四害”信息化监测软件对成交供应商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监测软件将对服务范围内所有的公共区域、点位进行监控和记录,成交供应商需使用监测软件记录上报每次工作信息。上报信息包括:(1)每个点位每次放药、补药、鼠洞清除、鼠尸清理以及“蚊、蝇、蟑”消杀等现场照片;(2)消杀工作证明(由开展工作区域的单位、社区居委会等签字确认)、派工单等。具体监测软件使用要求另文通知。
4.为满足采购人管理和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须配置专职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现场各项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沟通工作。遵守爱卫办及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督及结果考核。市疾控中心负责对成交供应商负责消杀区域范围的“四害”消杀效果进行监测,保障“四害”监测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成交供应商必须持有相关的除“四害”服务登记证和从业消杀人员上岗资质证明。成交供应商生产劳动若发生工伤及安全事故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立规章制度,搞好排查、处理、检查、监测工作并做好记录,以备查验。教育培训其工作人员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所有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上岗,文明作业。制定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明确奖惩标准,严格执行,每季度上报市爱卫办奖惩制度执行情况。
6.在上级部门对我市工作的暗访、考核、技术评估等关键节点期间及接到临时任务安排时,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立即组织开展负责区域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7.本项目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
(四)药物要求
1.本项目所服务区域实行包工包料包达标,各投标人选用的消杀药品必须根据不同的病媒控制对象并结合不同环境类别通过合法途径以高效、低毒、环保、安全、精准投放为原则,杜绝选用低劣(已失效或批次质量不稳定)、非法(法规禁用、来源不明或未经许可自配)、高毒等的卫生杀虫剂及过度用药。杜绝使用来源不明无“三证”或质量不稳定的卫生杀虫剂,确保灭效和人畜等各项安全,符合绿色环保的有关要求。
2.除“四害”用药及主要技术参数明细表所列卫生杀虫剂为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使用的消杀药品类别,投标人所选用的药品必须按照以上所列的技术参数来选用,即有效成分、含量、剂型必须符合。根据消杀效果,必要时进行调整,需替换其他药物的,需书面报采购人同意后,方能更换,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国家对农药的有关管理规定,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及来源合法,成交供应商必须于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品有效“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复印件(须加盖有药品生产厂家公章),同时提供药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承诺书原件(附有药品制造商联系方式),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该成交供应商虚假应标的相关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本项目病媒生物防制用药及主要技术参数明细表
序号 |
主要技术参数(有效成分、含量、剂型) |
药品用途及类别 |
1 |
吡丙醚.倍硫磷≥5%,颗粒剂 |
内外环境蚊类孳生地用药(颗粒剂) |
2 |
顺氯.残杀威≥10%可湿性粉剂 |
外环境成蚊、蟑螂、蝇栖息场所用药(可湿性粉剂) |
3 |
高氯.残杀威≥10%,悬浮剂 |
内外环境成蝇、蚊、蟑用药(悬浮剂) |
4 |
氟氯.吡虫啉≥31%,悬浮剂 |
|
5 |
高氯.毒死蜱≥12%,乳油 |
外环境成蝇、蚊用药(乳油剂) |
6 |
氯菊酯·烯丙菊酯≥16.86%,水乳剂或微乳剂 |
内外环境成蚊、蝇栖息场所用药(水乳剂) |
7 |
氯氟醚菊酯.氯菊酯≥10%,水乳剂 |
内外环境成蚊、蝇栖息场所用药(水乳剂) |
8 |
高氯.残杀威≥1.7%, 热雾剂 |
下水道、化粪池蟑螂、蚊等孳生、外环境栖息地用药(热雾剂) |
9 |
甲氨基阿维菌素≥0.1%,杀蟑胶饵 |
内环境蟑螂成虫杀灭用药(胶饵) |
10 |
氟虫腈≥0.05%,杀蟑胶饵 |
内环境蟑螂成虫杀灭用药(胶饵) |
11 |
溴敌隆(鼠谷)≥0.005%或溴鼠灵≥0.005%,饵剂。 |
公共环境灭鼠用药(饵剂) |
12 |
毒鼠屋(不可分体) |
每1000米不少于25个。(用途:灭鼠) |
13 |
胺菊酯.氯菊酯≥0.65%杀虫气雾剂 |
瓶装气雾剂 |
第二部分 —— 商务部分
(一)服务期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4月1日止。
2.服务时间要求:本项目采用分次的方式开展服务工作。服务期内共分3次开展服务工作,每次服务工作须按采购单位的通知要求开展并完成本次服务活动。要求每次检查评估均达到国家标准。
(二)报价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服务及药物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售后服务费、运输费、投药服务费、包器械、包服务、培训、技术支持、灭前灭后监测、包达标等全部费用。
4.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成本和费用。除本合同价款及采购人认可的特殊情况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其他任何费用给成交供应商。
(三)考核方式
1.从2023年开始,以爱国卫生管理系统上传的工作信息作为考核依据之一。市疾控中心每两个月开展实地核实。
(1)采购人在爱国卫生管理系统下达每轮消杀任务,成交供应商按照系统要求将工作情况现场上传系统,采购人根据系统数据认定成交供应商工作完成情况,按任务完成率核算并支付款项。
(2)采购人将工作点位上传爱国卫生管理系统。工作过程需增加工作点位的,由采购人确认,并由双方对接确认,在系统中添加。
2.采购人根据督查情况,成交供应商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记录扣分情形。1次扣分情形相应扣除合同总款项的0.1%(下同),扣除的款项退回市财政。每次扣款由采购人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
(1)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记录5次扣分情形;
(2)工作进度过缓或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开展消杀任务的,记录5次扣分情形;
(3)市爱卫办、疾控中心采取专项督查和日常抽查的工作方式,发现毒鼠屋数量明显不足的,记录5次扣分情形;
(4)成交供应商需在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历日内在公共场所及“三无”小区等合理区域完成毒鼠屋固定安装,每发现1处适合固定区域未固定安装毒鼠屋的,记5次扣分情形。
(5)市爱卫办、疾控中心采取专项督查和日常抽查的工作方式,每次在各标段责任区范围内白天发现活鼠2只及以上的,记录10次扣分情形。
(6)在市疾控中心日常病媒监测工作中,每个监测点不达标,记录5次扣分情形。
(7)市爱卫办收集到的各类投诉包括但不限于“北海12345”、“北海E眼”等,核实投诉属实且属合同范围的,每1条投诉记录5次扣分情形。
3.合同期间,经市疾控中心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监测病媒不达标,成交供应商需整改,本轮消杀工作计为不合格,重新补做本轮消杀工作,经再次验收合格后认定当次任务合格,但需扣除合同总款项的5%,扣除的款项退回市财政。
4.成交供应商整改后消杀效果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认定为该次任务未通过验收,需扣除合同总款项的15%,扣除的款项退回市财政。
5.建立淘汰机制,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该公司今后2年消杀工作竞标资格:
(1)合同周期内有两次任务整改后消杀效果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
(2)上级部门对病媒生物防制有关评估不达标的;
(3)各种扣款情形中,年度累计被扣除合同总款超过合同总金额25%的;
(4)出现严重责任安全事故的;
(5)未按要求完成消杀任务次数的。
(四)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开展第一次消杀任务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60%(扣款除外)项目合同预付款。
2.病媒生物防制任务不少于3次,其中2023年9月、11月和2024年1月各要开展一次(如需调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每次完成灭鼠、灭蚊、灭蟑螂和灭蝇任务后,须验收合格。完成最后一次消杀任务并经市疾控中心或第三方专业机构验收合格,能长期持续达到国家控制标准(C级),并提供工作完成情况资料给采购人后各支付项目合同款40%。
(五)其他
1.通过QQ、微信或电话,提供7x24小时全天候无间断技术服务,如出现问题或采购人有服务需求的,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需要到现场解决问题的,应在48个小时内到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超过60小时的,须提出明确解决方案,须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的所有服务及服务成果均必须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每项要求,若恶意磋商出现服务及服务成果质量问题、服务内容不符、交付使用期延迟等问题,直接影响采购人工作正常运转的,采购人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3.投标人可通过到现场勘察等方式对病媒生物防制范围进行充分了解,对投标人因疏忽而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项目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擅自分包或转包,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成交供应商收取承包价3%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