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地震安全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A区) |
1项 |
1,500,000.00 |
二、项目概况
(一)区域概况
清城区位于广东省中部,北江中下游,清远市最南端,毗邻广州市花都区、从化区,佛山市三水区,清远市佛冈县、清新区。地处珠三角核心区域边缘,属于“广州半小时经济圈”和“珠三角一小时经济圈”范围,是清远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下辖凤城、东城、洲心、横荷四个街道和源潭、龙塘、石角、飞来峡四个镇以及国营银盏林场,土地总面积1296平方公里。
石角镇是清远市清城区南端重要镇,位于珠三角范围的北端,地处清远、广州、佛山三市的交汇点,南面广州花都,西面佛山三水,镇域面积177.97平方公里。镇下辖15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交通设施完善,镇内交通四通八达,省道S114线、S253线、S269线、107国道和环镇公路贯穿东西南北,距离清远市区20公里、广州50公里、佛山60公里,距离花都白云国际机场、清远火车站、武广客运专线清远站、清远港均在30公里之内。
(二)项目概况
广清产业园是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促进东西北地区振兴协调发展战略部署,由广州市和清远市合作共建的产业园区。园区位于清城区石角镇南部,总规划面积28.7平方公里,首期规划面积13.6平方公里,选址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交界。清远市政府授予园区管委会74项行政审批权限,园区对标广州开发区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供电、税务、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环保、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均可在园区办理,企业办事不出园区。园区建成总长40公里道路及管网,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人才驿站、污水处理厂、消防站、公交站、体育文化广场等配套设施投入使用;初步形成智能家居、汽车零部件、新材料、高新现代农业生物技术、食品美妆“3+2”产业集群。在2021年度、2023年度广东省营商环境创新实践评选中荣获“年度最佳经济功能区奖”,被广东省工业园区协会评为五星级服务园区。
现遵照有关文件要求,在土地出让前需完成A区中4433亩范围内未出让、未建设土地的地震安全性工作。
采购包1(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地震安全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A区))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分期支付,采购人分三次支付中标人。 自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40%
2期:支付比例50%,中标人编制完成送审成果并提交送审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50%;
3期:支付比例10%,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取得地震部门批复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10%; 采购人每次按合同约定付款前,中标人均应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并不产生违约责任。 |
验收要求 |
1期: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 2.如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说明,则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要求,1、中标人须确保安全,如发生人员伤亡及损坏地下设施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必须为拟投入的项目成员购买相关保险(商业险); 2、中标人需按时提供项目评价报告,若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可谅解原因,应及时同委托方有效沟通,取得延长合同批准。 4、中标人须有巡查制度,指派专人、安排专车负责地勘等相关工作的日常巡查,并对采购人负责; 5、中标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有关防控措施。 6、中标人须确保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广东省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备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地震服务 |
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地震安全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A区) |
项 |
1.0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地震安全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A区)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编制要求 1、对区域及近场区的地震构造和地震活动性进行分析; 2、对地震活动性参数进行重新统计和分析; 3、确定场地周围潜在震源区的划分方案, 确定其地震活动性参数; 4、确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地震动参数的衰减关系; 5、给出工程场地基岩地震动参数; 确定场地设计地震动参数,并对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进行评价; 6、完成场地地震安全性的综合评价,为拟建工程的抗震设防提供依据; 7、其他符合地震区域性评价要求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内容 评价范围:拟在土地出让前需完成A区中4433亩范围内未出让、未建设土地的地震安全性工作。 中标人应当完成以下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分析; 2、近场区场地地震活动性及地震构造综合分析; 3、场地工程地震条件评价; 4、地震烈度和基岩地震动衰减关系确定; 5、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 6、场地基岩地震动参数确定; 7、场地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 8、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9、其他符合地震区域性评价要求的相关工作。 三、编制依据 符合“中震防函[2019]21号-关于印发《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的通知”要求及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规定。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 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本) ; 2、国家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 3、广东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 4、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5、国家或行业其他标准或规范文件。 备注: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以上编制依据有更新,则按照更新后的文件执行。 四、成果要求 按相关法规要求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通过广东省地震学会专家组评审,依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经行业主管部门报批,并经广东省地震局行政许可,提交成果文件。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要求; 2、地震活动环境评价; 3、地震地质构造评价; 4、设防烈度和设计地震动参数; 5、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6、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