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土壤〔2021〕120号)有关工作部署,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环办便函〔2022〕138号)实施,根据《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办便函〔2022〕382号)、《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2023年工作计划》、《金华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23年工作计划》(金治土办发〔2023〕1号)以及《永康市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2023年工作计划》(永土壤办〔2023〕1号)文件要求,需开展永康市花川垃圾埋场和乌牛山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项目预算:35万元。
二、垃圾填埋场基本情况
(一)花川垃圾填埋场
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场位于城西塘景村壶瓶坤山南侧,为一个山谷型的垃圾填埋场,厂区西侧为大片林地,南侧紧邻永康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北侧距离塘景村村庄约420m,西南侧距离寺口方村约588m,渗滤液处理区东北侧150m处有农田,厂区东侧280m为工厂,花川填埋场区周边无水库以及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目标。1994年开始建设使用,填埋库容约70万m3。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垃圾产生量迅猛增长。1998年,永康市建设了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工程,增加库容65万m³。2002年,二期工程开始建设,对原填埋场进行加固工程,加高了西侧两条垃圾坝。2003年,建成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厂。2006年,实施扩容改造的三期工程,新增填埋场现有用地范围库容45万m³。花川垃圾填埋场总设计库容180万m³,总占地167.66亩(111832平方米)。随着2013年永康市垃圾焚烧项目及2018年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乌牛山垃圾填埋场工程)相继投入运行,花川垃圾填埋场于2018年正式停止使用。
(二)乌牛山垃圾填埋场
乌牛山垃圾填埋场于2015年3月正式开工,2016年完成排洪暗涵,部分渗滤液区土建,和1#2#部分坝体,2017年完成坝体,部分渗滤液区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完成应急填埋库区、渗滤液调节池铺膜,部分库区整体铺膜,于2018年7月项目基本完工,经分部验收后开始投入使用。建设规模按处理垃圾350吨/日(包括焚烧飞灰和生活垃圾),填埋库容量295万m³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289200平方米(包括场外工程),场内工程总用地面积2531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47.5平方米。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次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以查明潜水含水层地下水环境状况为目标,兼顾与潜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重点针对垃圾填埋场及周边1km范围(可根据垃圾填埋场所在的水文地质条件适当调整,原则上不超过垃圾填埋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的区域进行调查。调查程序主要包括信息采集、污染识别、布点采样方案编制、监测井建设、样品采集及分析测试、调查结果及问题分析、报告编制、成果报送等。根据《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办便函〔2022〕382号)文件要求完成以下内容:
(一)信息采集
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信息整理与填报等。
(二)污染识别
内容包括疑似污染区识别、特征污染物识别等。
(三)布点采样方案编制
内容包括布点原则、布点位置和数量、测试指标(地下水测试指标、其他介质测试指标)、分析测试方法以及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和测试工作安排等。
(四)监测井建设
内容包括现有监测井筛选要求、新建监测井要求等。
(五)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
内容包括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分析测试等。样品需委托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
(六)调查结果及问题分析
内容包括调查评价、调查结果、问题分析、分类管理建议等。
(七)报告编制
参照《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附录C,分别编制《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永康市乌牛山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并对填埋场调查结果进行汇总。
(八)成果报送
按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相应数字化系统报送工作。
(九)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1.负责对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场及永康市乌牛山垃圾填埋场信息采集工作质量进行内审。
2.建立调查评估质控审核制度,制定和实施内部质控计划,从严落实全过程质控措施,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组织专家对《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永康市乌牛山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4.确保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通过市级、省级质控及国家质控组的抽查。
四、成果要求
提交《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永康市乌牛山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及调查成果相关图件、数据等附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井信息表》等附表,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监测井结构图、地下水质量分布图等附图,检测报告,现场记录照片等。
五、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分别完成《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永康市乌牛山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
六、验收要求
中标人提交的《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永康市乌牛山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应符合《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办便函〔2022〕382号)、《永康市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2023年工作计划》(永土壤办〔2023〕1号)文件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且具备付款条件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
注:采购人在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