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合同包1 霞浦县地处福建省东北部,是福建省海域最大、海岸线最长、岛礁最多、浅海滩涂最广的沿海县,享有中国最美的半岛、中国最美的滩涂等美誉,是中国海带之乡、中国紫菜之乡、中国南方海参之乡、中国海带苗之乡、中国生态大黄鱼之乡。
随着海洋强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战略的实施和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推进,霞浦县海洋经济迎来重大发展机遇。为加快霞浦县海洋经济发展,实现海洋经济转型和跨越发展,全面建设海洋强县,按照《中共霞浦县委专项会议纪要》(〔2022〕49)要求,需要完成霞浦县海洋经济中远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合同包2 本项目是编制《霞浦县湾外养殖专项规划(2023-2030)》,在霞浦湾外海域的养殖产业布局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目的是为适应水产养殖业发展新形势,及时做好与上位规划的相互衔接,合理布局霞浦外海养殖空间,规范海水养殖秩序,保障渔民合法权益。本项目将在开展霞浦湾外海域水域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基础上,深入分析其养殖容量,结合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的现状及海水养殖业发展前景,在养殖区和限养区科学划定各养殖品种的养殖区域和范围,并对各品种的养殖技术规范提出指导意见。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合同包1 技术服务要求
1、规划编制内容包括:海洋经济发展现状评价、海洋经济发展总体要求、海洋经济发展主要任务、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重大项目策划梳理等。(评分项1)
2、规划编制具体内容包括:评估海洋经济总量、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科技创新、涉海基础设施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领域取得的主要成就。分析海洋经济发展存在的规模、结构、资源、驱动力等方面的主要问题。根据霞浦县海洋特色、优势、发展机遇和潜力,研究拟定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思路,以及面向中长期的阶段性目标和近期具体指标。围绕海洋经济的主要方向分析拟定海洋产业、科技创新、海洋生态、海洋公共治理、开放合作、海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主要发展任务。研究提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推进机制和任务实施保障措施。立足霞浦海洋经济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系统策划一批牵引性、示范性的重大项目。(评分项2)
3、中标人应采用地理信息系统空间数据处理及地图制作软件(推荐软件使用Arcgis,坐标系使用CGCS 2000),制作矢量化规划图件,提高规划编制的信息化水平。(评分项3)
4、投标人在成员数量和专业结构上符合本规划编制的要求;(评分项4)
5、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编制。(评分项5)
6、 编制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和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进行充分调研,规划编制文本内容应有分析、论证、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表完整清晰。(评分项6)
7、成果要求:
7.1、项目成果形式为文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即《霞浦县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报告纸质文本及电子版(以PDF格式和Word格式存储)。(评分项7)
7.2项目成果份数为彩色铜版打印5套、光盘(U盘)刻录版本5份,具体份数以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为准。(评分项8)
8、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8.1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规划正式文件。(评分项9)
8.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评分项10)
9、成果提交与验收
9.1本次规划编制服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步推进、完成,并将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成果按合同约定交付采购人。(评分项11)
9.2中标人所提交的规划成果应征询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交付成果时应将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连同成果一并交付。(评分项12)
9.3中标人提交经济发展专项发展规划成果后,采购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项目和目的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成果未能通过采购人验收的,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意见重新调整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再次进行验收;但无论如何,中标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成果报告。中标人未完成上述修改或修改后的成果报告仍不符合采购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视为没有完成规划编制服务,应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评分项13)
9.4中标人因验收不合格而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成果报告,视为中标人履行迟延,按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评分项14)
10.成果使用
10.1中标人所提交的成果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后,其所有权利归采购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为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评分项15)
10.2中标人保证其提交的成果报告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以合同中的咨询成果侵权为由向采购人主张权利的,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处理,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评分项16)
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费用(含项目研究成果专家评审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评分项17)
12、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除因项目需要外,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人不得将项目收集的、整理、复制的研究成果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评分项18)
合同包2 技术服务要求
1、 中标人应吸收提取《福建省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宁德市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修编)》《霞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霞浦县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2022年修编)》等相关规划的有关成果,根据变动情况相应调整本规划,使本规划与上位规划全面、有效、无缝衔接。(评分项1)
2、海水养殖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是科学编制本规划的基础。中标人应全面收集我县湾外海域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状况、自然气候条件、水生生物资源状况以及水域环境状况等最新资料,重新进行分析评价。(评分项2)
3、湾外海水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情况是本规划的重要组成内容。中标人应全面收集最新的有关资料,必要时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评价霞浦湾外现有养殖区域、养殖方式、养殖品种、产值效益、水域滩涂利用比例等情况。(评分项3)
4、 中标人应根据霞浦县国民经济发展最新情况,对湾外海水养殖业发展前景进行前瞻性预测,包括市场发展潜力、发展趋势、养殖水域滩涂需求等,形成水产养殖业发展预测结论,确定湾外重点发展的水产养殖模式和养殖品种。(评分项4)
5、 中标人应根据霞浦湾外水域环境条件和重点养殖品种的生物学特性,收集历史资料和文献,必要时开展原位实验,确定重点养殖品种在霞浦湾外的养殖容量。(评分项5)
6、中标人应根据《霞浦县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2022年修编)》,结合湾外海洋环境和养殖品种的养殖容量,科学划定各养殖品种的养殖区域和范围,并对各品种的养殖技术规范提出指导意见。(评分项6)
7.中标人应采用地理信息系统空间数据处理及地图制作软件(推荐软件使用Arcgis,坐标系使用CGCS 2000),制作矢量化规划图件,提高规划编制的信息化水平。(评分项7)
8、投标人在成员数量和专业结构上符合本规划编制的要求;(评分项8)
9、霞浦县湾外养殖专项规划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修订。(评分项9)
10、霞浦县湾外养殖专项规划是进行养殖项目建设及验收的重要依据。编制霞浦县湾外养殖专项规划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和研究,进行充分调研,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规划文本内容应有分析、论证、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表完整清晰。(评分项10)
11、成果要求
项目最终成果为霞浦县湾外养殖专项规划文本、图件和编制说明等,其中规划文本和图件为报批材料,编制说明为报批材料附件。具体如下:
11.1规划图件包括湾外水域滩涂养殖现状图、各品种养殖区规划图等,图件应标明各养殖区块的四至范围、区域功能等。图件比例尺和幅面: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图件比例尺,幅面一般为A3,坐标系与投影等参照《福建省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或《霞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评分项11)
11.2规划最终稿应以PDF格式和Word格式存储。(评分项12)
11.3彩色铜版打印30套、光盘刻录版本5张、U盘版本2个,实际以采购人使用要求为准。(评分项13)
12、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12.1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规划正式文件。(评分项14)
12.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评分项15)
13、成果提交与验收
13.1本次规划编制服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步推进、完成,并将发展规划成果按合同约定交付采购人。(评分项16)
13.2中标人所提交的规划成果应征询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交付成果时应将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连同成果一并交付。(评分项17)
13.3中标人提交发展规划成果后,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项目和目的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发展规划成果未能通过招标人验收的,中标人应在按照招标人意见重新调整后及时通知招标人再次进行验收;但无论如何,中标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规划成果。中标人未完成上述修改或修改后的规划成果仍不符合采购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视为没有完成规划编制服务,应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评分项18)
13.4中标人因验收不合格而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规划成果的,视为中标人履行迟延,按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评分项19)
14.成果使用
14.1中标人所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后,其所有权利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为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评分项20)
14.2中标人保证其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以合同中的咨询成果侵权为由向采购人主张权利的,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处理,并按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评分项21)
15、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费用(含项目研究成果专家评审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评分项22)
16、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除因项目需要外,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人不得将项目收集的、整理、复制的研究成果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评分项23)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
2 |
★ |
交货地点 |
霞浦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成果文本通过专家评审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 |
4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 |
5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2、提交规划送审稿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3、提交规划最终稿成果报告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
其他 |
因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服务时间以本项描述为准。 服务周期:中标人应于成交后6个月提交初稿开展评审,待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评审后再由成交方对各单位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次数大于等于2次,最终修改后10天内完成规划最终稿。预计服务时间为2023年11月-2024年5月。 |
采购包2: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
2 |
★ |
交货地点 |
霞浦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成果文本通过专家评审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 |
4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 |
5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2、提交规划送审稿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3、提交规划最终稿成果报告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
其他 |
因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服务时间以本项描述为准。 服务周期:中标人应于成交后6个月提交初稿开展评审,待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评审后再由成交方对各单位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次数大于等于2次,最终修改后10天内完成规划最终稿。预计服务时间为2023年11月-2024年5月。 |
其他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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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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