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45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签订服务合同后,完成初稿后付款70%,通过评审后,付余款30%。(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主);
(3)采购需求: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771号)要求,开展铁岭市辽河流域重点河流调查,建立铁岭市辽河流域河流基础信息清单、环境敏感目标清单、重点环境风险源清单、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清单;编制《铁岭市辽河“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主要包括编制说明、流域水系及敏感点分布图、流域重点环境风险源分布图、流域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分布图、流域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使用说明等部分,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4)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要求;
(5)验收标准及方法: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要求;
(6)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采购人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项目报告成果须通过专家验收;
(7)其他未尽事项在双方签定合同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