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开展77条省主要河道及1个省级湖泊的河湖健康评价、河湖健康监测、河湖健康档案建立的相关工作;完成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流域“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完成123条跨市河流的健康评价与健康档案建立工作;指导、协调21个地级以上市开展212条市级河流、9个市级湖泊、821条县级河流、5个县级湖泊的河湖健康监测评价与管理保护综合工作,开展阶段进展督查、成果质量审核等工作;开展河湖健康档案建立、健康监测评价以及管理保护策略制定重点、难点和重大技术问题的相关专题研究
采购包1(广东省河湖健康监测评价与管理保护综合项目(2023-2025年))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整体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初步技术服务成果,24个月内提交正式技术服务成果,完成项目验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若为中小企业则为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广东省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启动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中标人。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
2期:支付比例30%,2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提交全部河湖健康评价成果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在收到有效文件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中标人。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全部河湖健康评价成果报告
3期:支付比例40%,3期:支付比例40%,全部服务项目通过验收且中标人交付了合同约定所有的成果、材料,采购人在收到有效文件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给中标人。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项目服务成果;(4)项目评审/验收意见 |
验收要求 |
1期:中标人提交所有项目成果后,由采购人7日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如果发现有质量等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救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和损失。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广东省主要河道和跨市河流健康监测评价工作总结报告(2024-2025年)》《广东省河湖健康调查监测报告(2024、2025年)》《广东省河湖健康档案成果报告(2024-2025)》和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流域“一河一策”方案(2025-2029年)技术支撑服务等工作成果、图表及相应电子文档,具体以合同约定的成果内容为准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其他,中标人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申请财政付款所需文件材料。除了证明当期约定项目服务内容已完成的材料之外,中标人还需向采购人提供税务局制定的相应的款项发票作为请款凭据。如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有其他要求的,中标人也应配合及时提供。如中标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请款所需材料和发票的,采购人有权延缓申请支付,直至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和发票时为止,而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①前期调研;②前期资料收集整理;③编制工作指导文件,统一技术标准;④开展河湖健康监测;⑤完成河湖健康指标分析;⑥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技术支持服务工作;⑦建立河湖健康档案;⑧成果汇总整编工作;⑨组织开展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基础工作技术培训和指导;⑩专题研究。 |
项 |
1.00 |
56,548,800.00 |
56,548,800.00 |
农、林、牧、渔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①前期调研;②前期资料收集整理;③编制工作指导文件,统一技术标准;④开展河湖健康监测;⑤完成河湖健康指标分析;⑥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技术支持服务工作;⑦建立河湖健康档案;⑧成果汇总整编工作;⑨组织开展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基础工作技术培训和指导;⑩专题研究。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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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服务内容 1.1 总体要求 开展77条省主要河道及1个省级湖泊的河湖健康评价、河湖健康监测、河湖健康档案建立的相关工作;完成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流域“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完成123条跨市河流的健康评价与健康档案建立工作;指导、协调21个地级以上市开展212条市级河流、9个市级湖泊、821条县级河流、5个县级湖泊的河湖健康监测评价与管理保护综合工作,开展阶段进展督查、成果质量审核等工作;开展河湖健康档案建立、健康监测评价以及管理保护策略制定重点、难点和重大技术问题的相关专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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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 主要工作内容 1.2.1前期调研及资料收集整理 选取典型市县进行前期工作调研,收集整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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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2制定相关工作指导文件 制订相关的工作指导文件,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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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2.3开展河湖健康监测 以前期调查研究工作为基础,针对各调查监测对象,编制健康调查监测专项方案,分级分段开展河道岸线调查、水文水环境调查监测、水生态调查监测、流域社会状况调查等专项调查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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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2.4完成河湖健康指标分析 根据河湖健康监测结果,合理构建评价体系和标准,通过指标计算评分,全面分析评估河湖健康状态,科学分析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工作开展模式、技术要点、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形成阶段成果报告和最终成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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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2.5“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根据河湖健康评价结果,结合流域水情、经济社会状况,立足新发展阶段,对标新形势、新要求,开展编制“一河一策”方案的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提出河湖治理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并对工作开展模式、技术要点、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形成阶段成果报告和最终成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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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2.6建立河湖健康档案 基于河湖名录相关成果,融合河湖健康评价、“一河一策”方案成果,全面收集和整理河湖基础数据,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并对工作开展模式、技术要点、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形成阶段成果报告和最终成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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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2.7组织开展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基础工作技术培训和指导 开展前期技术培训技术,协助让各市县熟悉项目的工作目标、思路和整体的技术路线,为各市县提供日常指导技术协助,开展阶段进展督查、成果质量审核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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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2.8专题研究 针对我省河湖健康档案建立、健康监测评价以及管理保护策略制定的重点、难点和关键技术问题,深入开展相关专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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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 成果形式 工作成果包括: (1)《广东省主要河道和跨市河流健康监测评价工作总结报告(2024-2025年)》; (2)《广东省河湖健康调查监测报告(2024、2025年)》; (3)东江流域“一河一策”方案(2025-2029年)技术支撑服务; (4)西江流域“一河一策”方案(2025-2029年)技术支撑服务; (5)北江流域“一河一策”方案(2025-2029年)技术支撑服务; (6)韩江流域“一河一策”方案(2025-2029年)技术支撑服务; (7)鉴江流域“一河一策”方案(2025-2029年)技术支撑服务; (8)广东省河湖健康档案成果报告(202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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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服务要求 3.1技术要求 3.1.1前期调研及资料收集整理 (1)在选取典型市县开展工作前期调研,调研范围包括全省21个地市。 (2)收集整编包括但不限于流域自然地理、流域水系、经济社会、水资源开发利用、涉河建设项目、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水利监管等方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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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3.1.2制定相关工作指导文件 梳理项目技术要点与工作要求,编制相关工作指导文件,指导工作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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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1.3开展河湖健康监测 (1)编制河湖健康专项调查监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监测范围、内容、频次、时间等。 (2)河湖健康监测包括河道岸线调查、水文水环境调查监测、水生态调查监测、流域社会状况调查等专项调查监测。 (3)在合同有效期内,河湖健康监测成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享有。采购人有权利用本采购项目的监测数据进行新的科学研究,研究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如需利用本采购项目的监测数据进行新的科学研究,必须经过采购人许可,研究成果归双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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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完成河湖健康指标分析 根据河湖类别构建河湖健康评价体系,包括“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准则层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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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编制“一河一策”方案 “一河一策”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一轮效果评价、现状主要问题分析、确定目标指标、制定主要任务及治理措施、投资匡算、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提出保障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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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建立河湖健康档案 河湖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河湖健康监测成果整编、河湖健康档案成果系统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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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组织开展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基础工作技术培训和指导 (1)技术培训:中标人需为采购人组织的河湖健康监测评价与管理保护工作培训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派出授课专家至少2名(中标人技术团队成员或外部聘请),培训内容包括河湖健康监测与评价、“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河湖健康档案建立,授课专家须具有丰富经验,具备水文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动力学、水工建筑物或生态环境类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技术指导:中标人需为采购人组织的河湖健康监测评价与管理保护工作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线上指导和现场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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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专题研究 专题研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研究背景、工作目标、研究主要内容及主要技术手段、预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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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质量保证和控制 依据服务内容和相关规范标准制定质控方案,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合理性和可追溯性。质控方案内容须覆盖样品采集、贮存、运输及数据处理、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主要包括:①监测内容、频次、时间安排、点位布置;②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包括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与期间核查、现场质控措施、质控结果评价、质控报告编制等要求);③样品采集、保存、运输等各项工作的质控要求和责任人;④数据处理的质控要求和责任人;⑤报告编制的质控要求和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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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人员要求 (1)投标人必须保持服务队伍的相对稳定,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投入相应资历和数量的服务人员,否则将被视为违约,直至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如投标人承诺的人员不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岗位空缺,影响到服务质量及服务响应时间的,按每发生一人次,采购人可对投标人处以 500 元/人次的违约金,并限期改正。 (2)投标人承诺的以上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投标人需更换以上人员,投标人应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申请,且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相应岗位的资历条件,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3)投标人对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如聘用的须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医保和工伤保险等。 (4)如采购人认为投标人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调配或增加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所增加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5)为了保证咨询工作质量,采购人有权对服务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如采购人认为其不称职时,投标人应当在收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后 5 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对该岗位人员资历的要求,且所更换人员须经过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若投标人对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经复议后采购人仍然要求更换的,则投标人应无条件进行更换,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6)因采购人要求,承担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如需要加班工作时,服务人员应无条件服从,不得消极怠工,其加班费已包括在服务费中,采购人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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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密要求 (1)中标人需对所有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展示、发表或透露给第三方。参与服务本项目的中标人及所有人员,对工作中所涉的数据、资料及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任何情况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存在上述情况,将按严重违约行为依法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2)投标人应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3)投标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投标人在从事本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投标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4)投标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5)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