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第一包 |
湖南省湘潭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湘乡市金石镇、翻江镇) |
湖南省湘潭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湘乡市金石镇、翻江镇) |
新建生物防火林带14千米,宽度30米,树种为油茶。配套建设林带通道14.01千米,宽度3米;标识牌4块。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125.71万 |
125.71万 |
/ |
/ |
第二包 |
湖南省湘潭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湘乡市潭市镇、栗山镇) |
湖南省湘潭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湘乡市潭市镇、栗山镇) |
新建生物防火林带14千米,宽度30米,树种为油茶。配套建设林带通道14千米,宽度3米;标识牌4块。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125.32万 |
125.32万 |
|
|
备注:1、每个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两个包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其中一个包。评标委员会按包号顺序分包评标,分包确定中标候选人。如第一包和第二包的综合评分第一名为同一个投标单位,那第二包的中标候选人由综合评分第二名的投标单位递补。
2、“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
3、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5、分包明细表
分包 |
乡 (镇) |
村 |
油茶生物防火林带 |
配套林带通道 |
标识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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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条) |
长度(千米) |
数量(条) |
长度(千米) |
数量(块) |
|||
第一包 |
翻江镇 |
小计 |
3 |
4.01 |
3 |
4.01 |
2 |
黄塘村 |
2 |
3.00 |
2 |
3.00 |
1 |
||
杨家湾居委会 |
1 |
1.01 |
1 |
1.01 |
1 |
||
金石镇 |
小计 |
4 |
10 |
4 |
10 |
2 |
|
大湖村 |
2 |
2.36 |
2 |
2.36 |
1 |
||
状元村 |
2 |
7.64 |
2 |
7.64 |
1 |
||
第二包 |
栗山镇 |
小计 |
4 |
3.97 |
3 |
3.97 |
2 |
大旗村 |
2 |
2.41 |
2 |
2.41 |
1 |
||
荆泉村 |
2 |
1.56 |
1 |
1.56 |
1 |
||
潭市镇 |
小计 |
5 |
10.03 |
5 |
10.03 |
2 |
|
砂坪村 |
1 |
3.35 |
1 |
3.35 |
1 |
||
石塘村 |
4 |
6.68 |
4 |
6.68 |
1 |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潭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湘乡市)
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总投资251.03万元
三、服务内容(具体见初步设计)
1、生物防火林带基本情况
本项目共建设油茶生物防火林带16条,分布在湘乡市的翻江镇、金石镇、栗山镇、潭市镇,共计4个乡镇8个村。建设生物防火林带长度 28.01千米,配套建设林带通道长度28.01千米,标识牌8块。
2、营造方式
根据防火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防火特性确定林带的林分结构。本项目新建生物防火林带采用人工植苗方式,林分结构为纯林营造。
3、林带宽度
本项目新建生物防火林带宽度为30米,陡坡或峡谷地段的生物防火林带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4、配套建设林带通道28.01千米,宽度3米;标识牌8块,规格:长2米,宽1.5米。
三、实施的技术规程
(1)《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标准》(LY/T 5007-2014);
(2)《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技术规程》(DB43/T 2359-2022);
(3)《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23);
(4)《油茶良种选育技术规程》(GB/T 28991-2020);
(5)《油茶》(LY/T 3355-2023);
(6)《容器育苗技术》(LY/T1000-2013);
(7)《油茶栽培技术规程》(DB43/T 725-2012);
(8)《油茶苗木质量分级》(GB/T26907-2011)。
五、具体技术要求
(一)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1)树种选择
新建生物防火林带选择枝叶茂密、含水量大,含油脂少、难燃烧、抗火性较强的树种;选择生长迅速、郁闭快、适应性强、萌芽力强的树种;本项目防火树种主要选择适宜本地生长的难燃乡土树种油茶。
(2)林木采伐
根据小班前地类、森林类别、树种组成等确定林木采伐措施。落叶阔叶纯林、针叶纯林和竹林地采取皆伐、块状皆伐方式,对林带区域内已有林木进行采伐;阔叶混交林和灌木林采取块状皆伐、择伐等方式,伐除林带内易燃树种,保留防火树种。采伐按《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所需采伐应在林业主管部门监督下有序、科学开展。
(3)林地清理
清除林地内的倒木、枯立木、濒死木、杂草杂灌等,保留部分成林阔叶树,以便于今后的作业施工,提倡杂灌粉碎还山,清理后的地表可燃物干重应小于2.0吨/公顷。
(4)整地施肥
沿山脊地势较为平坦的地段整地方式采用穴垦整地,陡坡或峡谷地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带状开梯整地,挖穴规格为 60×60×60 厘米。挖穴时注意清理并将落叶与杂草置入坑中;整地时心土、表土分开堆放,回穴时,要做到表土入穴底,心土盖面,同时还应把穴周围的肥土收入穴内,以集中养分,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土壤肥力。造林前在穴底施肥(用肥种类和数量由采购人确定),与表土拌匀,使回填覆土略高于地面。
(5)栽植与密度
油茶造林栽植在2月下旬至3月下旬均可进行,栽植最好选择阴雨天。油茶生物防火林带密度依立地条件、林带类型、苗木规格等而定,适当密植,按株行距2×3米定点挖穴,栽植密度为 111 株/亩,根据立地条件需要,整梯栽植的密度报采购人批准可适当调少,整梯不增加费用,调少栽植株数不减少费用。本项目栽植需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栽植采用 2 年生以上容器苗造林,栽植时去除容器杯子,避免伤根和基质散落。将苗木放入穴中央、扶正、填土压实,再覆盖表土5厘米左右。栽植后浇定根水,培蔸覆盖。
(6)幼林抚育
幼龄林阶段松土除草做到除早、除小、除了。松土除草应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深度一般为 5-10厘米,同时结合抚育进行扩穴,增加营养面积。造林后,每年5~6月刀抚一次、8~9月锄抚 1 次,第一年抚育应在2024年12月前完成,抚育时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补植的苗木由中标单位负责),补植后应适当浇水,确保苗木成活率达90%以上。第二年抚育在2025年12月前完成,第三年抚育在2026年12月前完成。
(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加强林木管护,增强树体对林业有害生物的抵御能力,优先采用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技术为主。
(二)林带通道建设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沿林带长度方向于林带的中心线或林带一侧,预留一条3米宽的连续的人行通道,供林带抚育人员使用。通道上全部清除妨碍通行的乔木、灌木、地表可燃物。林带通道设计路面宽度 3米,林带通道建设按省、市林业局要求进行建设、施工。林带建设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其表面平整。
(三)标识牌
标识设计的风格要求简约,在材料选择、组合方式、内容组织上面都力求精练、简单。对材料加工组合只需简单拼接,方便书写即可。本项目选择2.0毫米厚材质,立柱横断面尺寸为50*100毫米,两侧立柱锚入基座混凝土50厘米并埋入地下,基座C20混凝土尺寸为长*宽*高(500*500*800毫米)。不锈钢立柱手绘木纹,面板采用铝板材质。图件背景颜色采用绿色,与标识字体的颜色对比适中。设计标识牌长为 2 米,高为 1.5 米。
第三节 商务要求
一、项目相关要求
(一)具备项目相应的机械设备力量。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必须包括维护工具车(轻型货车或皮卡车)、作业人员运输车辆、安全登高车、平剪机、油锯等。
(二)中标单位要根据初步设计要求和标段的实际情况开展示范小班建设,原则上每4公里(少于4公里按4公里计算)设示范小班一处,示范小班长度不少于0.5公里,以确保项目质量和项目建设的示范推广,充分发挥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的示范效应。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须配备安全员、资料员和林业技术人员。
(四)严格遵守湘乡市环保部门制定的有关区域环境规划和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坏周围的电力设施设备等,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造成二次破坏或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前,须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施工过程中,应加强人员、设备、现场的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禁止在林区吸烟,管住火源,严格依法控制野外用火。
(六)供应商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区域内林地的使用功能。所有标语牌或广告设置必须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对需临时占用绿地或因建设需要占用绿地移伐树木,依照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经采购人审批。
(七)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包括:新造劳务费(采伐、清林、整地、挖穴、施肥、栽植、三年抚育)、林带通道建设和劳务、标识牌(材料费及安装费)等费用。但不限于项目所需的培训、人工、管理、财务、应急、办公场地、服装费及劳保用品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八)本项目在实施时由采购人提供苗木和肥料,抚育期间(三年)进行补植补造所需的苗木由中标单位负责。
(九)林地清理干净(按行业标准),林地清理剩余物由中标单位外运或粉碎处理。
(十)中标供应商需负责项目实施期间与实施地点林农的关系协调处理,以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十一)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必须购置意外险和工伤保险,服务期间如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二)本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的三日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验。如在核验过程中发现中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等行为,采购人有权上报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三)供应商在投标前,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七、服务期限和验收
(一)服务期限及范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抚育期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中标后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时间节点要求分阶段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服务范围: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
1、项目实施完成后中标单位组织项目自查验收组,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评审通过的初步设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向采购人提交自查验收报告。
2、采购人收到自查验收报告5日内组织监理单位和相关专家按照初步设计和相关技术规程要求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提请湘潭市局组织竣工验收。
3、项目验收(初验)不合格,由中标单位返工直至合格,返工后,再进行验收(初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初验)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单位实施,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八、结算方式
(一)支付单位:湘乡市林业局。
(二)资金管理:为了有效用好项目投资,提高项目建设效益,项目的建设资金必须设立专项帐户,专款专用,并与甲方进行双控管理确保优先支付农民工资,不准任何人挪作他用。项目建设聘请第三方公司作为监理单位进行全程监管,按合同实施进度付款,项目建设与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审计、财政部门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