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工程治理范围: 治理总长 15.71km。其中均庄村入境至七里脚村,长 14.58km;曹城村段(曹城村~乔村),长1.13km。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堤防 864.8m,新建护岸 9010.5m,险工段格宾石笼护脚 156m,支流汇入口防护4处,新建护岸 343.7m。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
3.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4.服务范围:城川河隰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测。
5.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等的要求。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在提供全部成果后,如有任何需修改的地方,中标单位应无条件进行响应,并于招标单位要求的时间内进行响应。
3.全部成果资料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评审要求,确保验收。
四、验收标准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
五、其他
1.磋商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
2.磋商供应商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IE11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采购活动现场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