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万顷沙镇下辖15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行政区域面积为142.8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92.12平方公里,水域面积50.73平方公里。全镇户籍人口约3.6万人,流动人口约1.41万人,户籍长者约6600人。分布在沙尾一村、沙尾二村、同兴村、年丰村、新安村、福安村、民建村、民兴村、民立村、红湖村、红港村、红洋村、红江村、红海村、工程村、新垦居委,共15个村委和1个居委内。镇区内存在一群需要给予更多支持和照顾的特殊群体,全镇共有6913名60岁以上的长者,占万顷沙总人口18.9%,万顷沙已经成为老龄化地区,其中60-69岁的长者3644名,70-79岁的长者2412名,80以上长者857名。残疾人959人,其中60岁以上509人;低保家庭231人,低边家庭15人,特困人员35名。居家养老对象47名,特困服务对象12名。
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项目为服务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通过全托、日托、上门、电访等形式,为服务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向导、助餐配餐、生活照料、定期巡访、辅具租赁、平安通、家庭照护培训、文体教育、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医养康养、康复护理等覆盖老年人全生命周期的各项养老服务。服务项目适时根据本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二)采购项目
附表各项项目列支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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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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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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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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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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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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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拨街道(镇)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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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253天按天计算运营经费,标准为40万元/366天*253天即276,502.7元。第二、第三年按年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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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餐配餐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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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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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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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拨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补贴经费、区拨助餐配餐服务补贴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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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然月结算实际服务,不足一月的按天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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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餐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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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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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上门服务(含特困护理)服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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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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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经费、区拨特困人员护理补贴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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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然月、季度实际服务结算,不足一月/季的按天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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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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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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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8个月8天
347.6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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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一次性采购2年8个月8天,服务协议一年一签,预算采购金额已包含服务经费、工作经费、活动经费。用于支出人员经费、活动经费(包括服务和活动产生的物料、交通、误餐、组织义工等费用)、培训经费、办公费,税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中标费用、机构年度相关税费等)。
以上费用属于上级财政资金,发放标准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相关文件或通知执行,上级民政部门有新的服务资助或补助标准时,按文件要求以新标准执行。
(注:服务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整体内容进行投标,只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项目(即3476502.70元),投标人按照此固定总价在投标客户端中进行报价。
2.供应商在投标客户端首轮报价表(最终承诺报价书)中只需按预算金额3476502.70元填写即可。
3.首轮报价时,供应商须按照下列附表“首轮服务工时量一览表”进行服务工时填报并附在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未提交“首轮服务工时量一览表”,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4.磋商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须按照附表“最终服务工时量一览表”进行服务工时填报并在磋商时上传提交,若供应商未提交“最终服务工时量一览表”,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附表:首轮(最终)服务工时量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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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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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服务工时
(小时)
|
最低服务工时量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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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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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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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第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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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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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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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第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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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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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第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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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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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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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第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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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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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第三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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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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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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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第三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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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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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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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2年8个月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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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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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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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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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支付比例100%,1、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经费(1)第一年度(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253天):第一期:协议生效且运营机构开具有效等额发票后,15天内向运营机构拨付运营经费276,502.7元的(400,000/366天*253天)30%即82,950.81元,用作前期运营开销;第二期:协议生效满2个月且运营机构开具有效等额发票后15天内,拨付40%即110,601.08元;第三期:末期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运营机构开具有效等额发票后15天内,拨付30%即82,950.81元。(2)第二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第一期:协议生效且运营机构开具有效等额发票后,15天内向运营机构拨付运营经费400,000元的30%即120,000元,用作前期运营开销;第二期:中期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运营机构开具有效等额发票后15天内,拨付40%即160,000元;第三期:末期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运营机构开具有效等额发票后15天内,拨付30%即120,000元。(3)第三年度(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按照第二年度拨付方式中期、末期评估(检查)结果为合格以上,须在评估合格且运营机构开具有效等额发票后15天内向运营机构拨付该期费用;如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运营机构根据评估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合格的,自申请之日起15个天拨付该期经费;整改仍不合格的,余下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该项目,立即解除协议,且对余下年度合同不予续签。2、助餐配餐补贴经费(含运营补贴、送餐补贴)按月进行结算,每月结束后根据系统配餐数据进行相关数据核对,按实际服务结算,自收到运营机构开具有效等额发票后15天内把上月助餐配餐的费用拨付给运营机构,特殊情况除外(镇需与运营机构协商决定)。3、居家上门服务对象的服务资助费用按季度进行结算(镇收到上级拨款后进行拨付),每季度结束后根据系统数据对上一季度进行费用统计核对,按实际服务结算,自收到运营机构开具有效等额发票后15天内把上一季度的费用拨付给运营机构。4、社区散居特困人员护理照料服务资助费用按月进行结算(镇收到上级拨款后进行拨付),每月结束后根据系统数据对上一月进行费用统计核对,按实际服务结算,自收到运营机构开具有效等额发票15天内把上一月的费用拨付给运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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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打分,考核方案由采购方制定,考核由采购方组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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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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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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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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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一次性采购2年8个月8天,服务协议一年一签,预算采购金额已包含服务经费、工作经费、活动经费。用于支出人员经费、活动经费(包括服务和活动产生的物料、交通、误餐、组织义工等费用)、培训经费、办公费,税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中标费用、机构年度相关税费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项目总预算,否则作报价无效处理。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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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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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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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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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方式: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项目(即3476502.70元),投标人按照此固定总价在投标客户端中进行报价。2.供应商在投标客户端首轮报价表(最终承诺报价书)中只需按预算金额3476502.70元填写即可。3.首轮报价时,供应商须按照下列附表“首轮服务工时量一览表”进行服务工时填报并附在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未提交“首轮服务工时量一览表”,则按响应无效处理。4.磋商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须按照附表“最终服务工时量一览表”进行服务工时填报并在磋商时上传提交,若供应商未提交“最终服务工时量一览表”,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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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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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
项
|
1.00
|
3,476,502.70
|
3,476,502.7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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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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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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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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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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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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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服务需求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一)项目要求: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应符合《广州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行动计划》(穗养老联系〔2020〕5号)和区的文件要求,确保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正常运营。
运营南沙区万顷沙镇辖区内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长者饭堂、颐康服务站等服务场地设施,协助开展巡查、评估村(居)村居颐康服务站,开展各项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场地设备的功能作用,开展专业化服务。
(二)服务区域: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
(三)服务内容:根据万顷沙镇辖区老年人需求,通过全托、日托、上门、电访等形式,为服务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向导、助餐配餐、生活照料、定期巡访、辅具租赁、平安通、家庭照护培训、文体教育、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医养康养、康复护理等覆盖老年人全生命周期的各项养老服务。
(四)服务支撑:
1、智慧养老。依托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市居家综合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手段和电子设备终端,为老人提供紧急救援、安全防范、电子围栏、烟雾报警、跌倒报警、远程照护等智慧养老服务。
2、统筹指导。统筹整合辖区内各类为老服务资源,为村居养老服务设施提供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资源调配等服务,为失能老年人家属开展养老照护培训,为老年人开展居家安防等培训。
3、供需对接。设置“养老服务顾问”,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咨询、服务查询、办事指引、方案制定、服务转介等服务,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
(五)服务对象:以享受政府资助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群体作为重点对象,服务率须达到100%;同时发展区域内的老年群体成为服务对象。
(六)服务形式:以全托(含短期照料)、日托、上门、电话询访等服务形式,为有需要的老年人重点是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和到户式综合养老服务。
(七)服务目标
1、服务方向。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基础上,优化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资源调配等综合功能。提升养老服务向导、助餐配餐、生活照料、定期巡访、辅具租赁、平安通、家庭照护培训、文体教育、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医养康养、康复护理等功能,增加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大城市大养老一体化服务模式。同时,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以医养融合发展为目标,结合我镇实际拓展若干服务项目,形成具有万顷沙镇特色的“3+X”服务机制(“3”即助餐配餐、医养结合、家庭养老床位服务,“X”指结合辖区实际需要选择的项目试点,详见《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案》)。突出“医养康护”,以医疗、养老、康复、护理等多项目交叉融合的健康服务的模式,以高质素的服务管理及专业的服务团队,保障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2、对象侧重。在为健康老人、低龄老人提供服务的同时,加强对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仅与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和特困长者的养老服务供给。针对服务对象情况,特别是政府资助服务人群及弱势群体多的情况,拓展挖掘对象参与有需求的服务项目,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精准性。
3、创新服务。挖掘和发现辖区特色和需求,整合社区资源和服务机构的服务优势,探索本社区的特色养老服务模式和服务项目,带给社区长者更好的服务体验,满足长者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需求。
4、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链接外部专业化“医养康护”等服务资源及整合社会组织党建、社区志愿者的能力,为中心服务引入更多补充力量,丰富服务项目,致力提供以专业护理服务为主、志愿服务为辅的养老服务,将养老服务进一步向家庭延伸,实现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八)服务指标:
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服务项目年度服务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2年8个月8天)。第一年服务期限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253天),第二年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第三年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第一年度(8个月8天,共253天)服务指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服务需求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一)项目要求: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应符合《广州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行动计划》(穗养老联系〔2020〕5号)和区的文件要求,确保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正常运营。
运营南沙区万顷沙镇辖区内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长者饭堂、颐康服务站等服务场地设施,协助开展巡查、评估村(居)村居颐康服务站,开展各项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场地设备的功能作用,开展专业化服务。
(二)服务区域: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
(三)服务内容:根据万顷沙镇辖区老年人需求,通过全托、日托、上门、电访等形式,为服务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向导、助餐配餐、生活照料、定期巡访、辅具租赁、平安通、家庭照护培训、文体教育、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医养康养、康复护理等覆盖老年人全生命周期的各项养老服务。
(四)服务支撑:
1、智慧养老。依托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市居家综合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手段和电子设备终端,为老人提供紧急救援、安全防范、电子围栏、烟雾报警、跌倒报警、远程照护等智慧养老服务。
2、统筹指导。统筹整合辖区内各类为老服务资源,为村居养老服务设施提供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资源调配等服务,为失能老年人家属开展养老照护培训,为老年人开展居家安防等培训。
3、供需对接。设置“养老服务顾问”,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咨询、服务查询、办事指引、方案制定、服务转介等服务,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
(五)服务对象:以享受政府资助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群体作为重点对象,服务率须达到100%;同时发展区域内的老年群体成为服务对象。
(六)服务形式:以全托(含短期照料)、日托、上门、电话询访等服务形式,为有需要的老年人重点是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和到户式综合养老服务。
(七)服务目标
1、服务方向。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基础上,优化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资源调配等综合功能。提升养老服务向导、助餐配餐、生活照料、定期巡访、辅具租赁、平安通、家庭照护培训、文体教育、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医养康养、康复护理等功能,增加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大城市大养老一体化服务模式。同时,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以医养融合发展为目标,结合我镇实际拓展若干服务项目,形成具有万顷沙镇特色的“3+X”服务机制(“3”即助餐配餐、医养结合、家庭养老床位服务,“X”指结合辖区实际需要选择的项目试点,详见《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案》)。突出“医养康护”,以医疗、养老、康复、护理等多项目交叉融合的健康服务的模式,以高质素的服务管理及专业的服务团队,保障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2、对象侧重。在为健康老人、低龄老人提供服务的同时,加强对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仅与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和特困长者的养老服务供给。针对服务对象情况,特别是政府资助服务人群及弱势群体多的情况,拓展挖掘对象参与有需求的服务项目,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精准性。
3、创新服务。挖掘和发现辖区特色和需求,整合社区资源和服务机构的服务优势,探索本社区的特色养老服务模式和服务项目,带给社区长者更好的服务体验,满足长者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需求。
4、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链接外部专业化“医养康护”等服务资源及整合社会组织党建、社区志愿者的能力,为中心服务引入更多补充力量,丰富服务项目,致力提供以专业护理服务为主、志愿服务为辅的养老服务,将养老服务进一步向家庭延伸,实现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八)服务指标:
万顷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服务项目年度服务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2年8个月8天)。第一年服务期限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253天),第二年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第三年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第一年度(8个月8天,共253天)服务指标具体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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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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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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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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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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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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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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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照料
(通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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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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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家清洁:对客厅、卧室、厨房、洗浴间、卫生间等居家环境进行清扫、清洁;
2.物品整理:整理床铺(铺床、叠被子)及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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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
1376
|
可由养老护理员或家政服务员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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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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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与晾晒衣物、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窗帘、毛巾等。洗涤方式分为上门洗涤和集中送洗,大件、贵重衣物可采用集中送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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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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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预约挂号、陪诊、协助与医生沟通、取药、缴费、陪同往返、协助出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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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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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活动陪伴,陪护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到户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社区活动、散步、购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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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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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买食材、清洗烹饪、协助进食、餐后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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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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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预约挂号、银行打簿、排队;代缴纳水电、煤气、话费等;代收寄快递;代领物品;代送物品;代买生活必需品;协助报修设备及物品;协助申请相关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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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提示
|
根据医嘱或家属要求按时提醒老年人吃药、取药,提醒就医或办理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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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关怀
|
陪同聊天、定期探访(上门/电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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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照料
(专业服务)
|
个人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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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皮肤外用药物涂擦;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口腔清洁;协助翻身;褥疮预防;叩背排痰等;
2.协助穿(脱)衣;洗脸;梳头;剪发;剃须;刷牙;漱口、洗手;洗足;会阴清洁;修剪指(趾)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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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
896
|
由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护士等专业人员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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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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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床上移动;床上体位转换;轮椅转移;移动辅助器应用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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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泄护理
|
协助排便;更换一次性尿裤;会阴护理;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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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进餐
|
喂食或帮助服务对象使用辅助器材进食,包括喂水、喂饭、鼻饲、喂药等。
|
助浴服务
|
洗头;洗澡(温水擦浴、沐浴);床上浴、更换衣物。
|
助行服务
|
协助服务对象行走、外出、散步,协助其使用助行器/步行器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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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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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照顾(协助脱去衣裤就寝,盖被,定时翻身);热水袋保暖;更换床上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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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提示
|
根据医嘱或家属要求按时提醒老年人吃药、取药,提醒就医或办理相关事宜。
|
情感关怀
|
陪同聊天、定期探访(上门/电访)。
|
2
|
助餐配餐
|
集中用餐
|
在社区长者饭堂集中用餐、打包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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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
1320
|
由助餐配餐点提供服务。
|
上门送餐
|
老年助餐配餐服务机构送餐到家服务;由居家服务员协助使用网络订餐;居家服务员代购餐后送餐上门。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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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护理
|
康复咨询
|
健康咨询、康复咨询、康复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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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
506
|
由康复治疗师、执业护士、执业医师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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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锻炼
|
安全性高、操作简便、老人可自行开展的一般器材锻炼(如按摩椅、手指训练器、拼图、握力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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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训练
|
肢体类康复训练(如腰椎康复训练、关节放松训练等)、认知感官类训练(如记忆力训练、认知测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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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康复理疗
|
针灸理疗、穴位针灸、足部理疗、器械按摩、中风物理治疗、颈肩推拿、按摩推拿、拔罐刮痧。
|
4
|
医养康养
|
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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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康档案,进行病历记录、个人药物记录、体检记录等,定时跟踪健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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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
680
|
由专业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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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保健
|
1.提供健康咨询、饮食咨询、营养指导、锻炼指导、活动指导服务。
2.用药指导与用药观察,日常提示吃药、取药。
3.健康宣教、保健知识讲座、保健学习及相关的小组活动。
4.社区义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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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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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生理指数监测,如体温、血压、心率、呼吸、血糖、体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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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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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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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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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饲、物理降温、导尿、压疮护理、创口换药、吸氧、造口护理、其他专业护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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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
|
家庭医生、上门巡诊等。
|
5
|
文体教育
|
娱乐活动
|
如棋牌、歌舞、打球、书画、阅读、太极、健康操、八段锦、茶话会、生日会、游园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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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
266
|
|
老年教育
|
老年课堂,如钢琴、摄影、书法绘画、英语、计算机、编织、手工等。
|
|
6
|
定期巡访
|
电话问候
|
定期电话问候、聊天、提示。
|
工时
|
586
|
|
关怀访视
|
定期上门探访、关怀问候。
|
服务回访
|
定期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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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关怀
|
提供心理上的安慰、支持、疏导等关怀服务。
|
个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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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社工开展的紧急介入、个案辅导、探访等。
|
7
|
平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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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呼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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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平安通服务,包括紧急呼援服务、定位服务、咨询转介服务、心理慰藉、定期关怀服务、提示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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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供
|
|
由平安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服务机构需与平安通服务公司进行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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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巡访
|
定期上门查看、定期电话查询,协助专业人员检查服务对象水电煤等情况,排除安全隐患;遇恶劣天气提醒服务对象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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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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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适老化具改造
|
适老化家居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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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门查看服务对象家居安全,进行安全评估、居家安全教育。
2.通过链接资源,协助服务对象申请《广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无障碍改造、适老化家居改造相关补贴。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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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用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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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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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杖、轮椅、坐便器、助行器、生活辅助器具等老年用品展示与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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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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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和实际情况开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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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与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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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行器(四脚拐杖、三脚拐杖)、轮椅、代步车、护理床、防褥疮床垫、床面桌、制氧机、助力转移车、洗澡椅、斜躺椅、坐便椅等辅具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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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与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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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用品、物资捐赠与受赠。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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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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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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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护理评估、基础护理、症状特殊护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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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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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和实际情况开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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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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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营养师设计适宜的食谱,鼓励进食、口腔护理以及鼻饲、胃肠外静脉营养输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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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灵性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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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临终者和家属的心理、社会照顾,及灵性需求上的照顾服务。
|
|
善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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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临终者家属完成殡葬事宜,帮助临终者家属进行丧亲的调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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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转介服务
|
转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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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转介医疗、护理、康复、法律援助、社工服务、义工服务、入住养老机构等服务。
|
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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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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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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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餐配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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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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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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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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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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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心器械:步行器、固定单车、手臂滑轮、平衡杠、肋木、扶梯、手指训练器等器械开展的康复或保健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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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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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血压、血糖监测,健康操运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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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娱乐
|
棋牌、歌舞、打球、绘画、看书、兴趣学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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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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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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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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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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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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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托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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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餐配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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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午餐、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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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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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和实际情况开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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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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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间护理;晚间护理;皮肤外用药物涂擦;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协助穿(脱)衣;洗头;洗脸;梳头;剃须;刷牙;漱口;口腔清洁;洗手;洗足;洗澡;床上擦浴;女性会阴清洁;修剪指(趾)甲;褥疮预防;叩背排痰等。
|
康复训练
|
使用中心器械:步行器、固定单车、手臂滑轮、平衡杠、肋木、扶梯、手指训练器等器械开展的康复或训练。
|
文化娱乐
|
棋牌、歌舞、打球、绘画、看书、兴趣学习等。
|
医疗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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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心率、血压、血糖监测,健康操运动、用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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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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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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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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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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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向导
|
养老服务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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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养老服务向导”标识,配备办公和供老年人使用的基本设施,放有服务宣传单张,设专人专岗,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咨询、服务查询、办事指引、服务转介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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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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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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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床位
|
家庭养老床位
|
为老年人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与智能化家居改造,在家中设置具备机构化服务功能的床位,根据其意愿和需求提供与床位相配套的全天候、全方位、全人长期照顾服务。
|
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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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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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护培训
|
家庭照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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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理论知识学习和照护技巧实践,促进家庭照顾者掌握对长者的照顾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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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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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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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爱心食堂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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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餐助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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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沙区深化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及《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为符合助餐配餐条件的人员提供助餐配餐服务,订餐申请达辖区内老年人总人数的20%及以上。助餐订餐数据统计、服务补贴结算核对管理。根据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助餐配餐”评估指标,做好相关文书资料存档工作完成项目服务评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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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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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和实际情况开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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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餐员管理
|
根据助餐配餐项目管理助餐送餐员,助餐配餐员不少于4次的政策培训和团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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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
6
|
|
爱心食堂场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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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爱心食堂场地安全、迎检工作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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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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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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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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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养老服务设施
|
协助村(居)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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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级巡查、评估村(居)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制定巡查制度,协助村(居)开展设施的巡查、评估工作,每月每村(居)不少于一次的巡查。
|
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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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工时,具体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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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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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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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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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量化指标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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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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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照料
(通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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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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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家清洁:对客厅、卧室、厨房、洗浴间、卫生间等居家环境进行清扫、清洁;
2.物品整理:整理床铺(铺床、叠被子)及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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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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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8
|
可由养老护理员或家政服务员提供服务。
|
洗涤服务
|
清洗与晾晒衣物、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窗帘、毛巾等。洗涤方式分为上门洗涤和集中送洗,大件、贵重衣物可采用集中送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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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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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预约挂号、陪诊、协助与医生沟通、取药、缴费、陪同往返、协助出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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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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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活动陪伴,陪护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到户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社区活动、散步、购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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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做餐
|
代买食材、清洗烹饪、协助进食、餐后卫生等。
|
代办服务
|
代预约挂号、银行打簿、排队;代缴纳水电、煤气、话费等;代收寄快递;代领物品;代送物品;代买生活必需品;协助报修设备及物品;协助申请相关事务等。
|
日常提示
|
根据医嘱或家属要求按时提醒老年人吃药、取药,提醒就医或办理相关事务。
|
情感关怀
|
陪同聊天、定期探访(上门/电访)。
|
生活照料
(专业服务)
|
个人护理
|
1.皮肤外用药物涂擦;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口腔清洁;协助翻身;褥疮预防;叩背排痰等;
2.协助穿(脱)衣;洗脸;梳头;剪发;剃须;刷牙;漱口、洗手;洗足;会阴清洁;修剪指(趾)甲。
|
工时
|
1340
|
由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护士等专业人员提供服务。
|
转移护理
|
协助床上移动;床上体位转换;轮椅转移;移动辅助器应用指导等。
|
排泄护理
|
协助排便;更换一次性尿裤;会阴护理;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等。
|
协助进餐
|
喂食或帮助服务对象使用辅助器材进食,包括喂水、喂饭、鼻饲、喂药等。
|
助浴服务
|
洗头;洗澡(温水擦浴、沐浴);床上浴、更换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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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行服务
|
协助服务对象行走、外出、散步,协助其使用助行器/步行器移动。
|
其他护理
|
睡眠照顾(协助脱去衣裤就寝,盖被,定时翻身);热水袋保暖;更换床上用品。
|
日常提示
|
根据医嘱或家属要求按时提醒老年人吃药、取药,提醒就医或办理相关事宜。
|
情感关怀
|
陪同聊天、定期探访(上门/电访)。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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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餐配餐
|
集中用餐
|
在社区长者饭堂集中用餐、打包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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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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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
由助餐配餐点提供服务。
|
上门送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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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助餐配餐服务机构送餐到家服务;由居家服务员协助使用网络订餐;居家服务员代购餐后送餐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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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康复护理
|
康复咨询
|
健康咨询、康复咨询、康复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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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
760
|
由康复治疗师、执业护士、执业医师提供服务。
|
器材锻炼
|
安全性高、操作简便、老人可自行开展的一般器材锻炼(如按摩椅、手指训练器、拼图、握力器等)。
|
康复训练
|
肢体类康复训练(如腰椎康复训练、关节放松训练等)、认知感官类训练(如记忆力训练、认知测试等)。
|
620
|
康复理疗
|
针灸理疗、穴位针灸、足部理疗、器械按摩、中风物理治疗、颈肩推拿、按摩推拿、拔罐刮痧。
|
4
|
医养康养
|
健康档案
|
建立健康档案,进行病历记录、个人药物记录、体检记录等,定时跟踪健康情况。
|
工时
|
1020
|
由专业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提供。
|
预防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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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健康咨询、饮食咨询、营养指导、锻炼指导、活动指导服务。
2.用药指导与用药观察,日常提示吃药、取药。
3.健康宣教、保健知识讲座、保健学习及相关的小组活动。
4.社区义诊。
|
基础监测
|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如体温、血压、心率、呼吸、血糖、体重等。
|
健康体检
|
常规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等项目。
|
医疗护理
|
鼻饲、物理降温、导尿、压疮护理、创口换药、吸氧、造口护理、其他专业护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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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
|
家庭医生、上门巡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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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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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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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棋牌、歌舞、打球、书画、阅读、太极、健康操、八段锦、茶话会、生日会、游园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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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
400
|
|
老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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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课堂,如钢琴、摄影、书法绘画、英语、计算机、编织、手工等。
|
|
6
|
定期巡访
|
电话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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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电话问候、聊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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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
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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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怀访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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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上门探访、关怀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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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回访
|
定期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满意度。
|
心理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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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心理上的安慰、支持、疏导等关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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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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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社工开展的紧急介入、个案辅导、探访等。
|
7
|
平安通
|
紧急呼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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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平安通服务,包括紧急呼援服务、定位服务、咨询转介服务、心理慰藉、定期关怀服务、提示服务等。
|
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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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平安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服务机构需与平安通服务公司进行对接。
|
定期巡访
|
定期上门查看、定期电话查询,协助专业人员检查服务对象水电煤等情况,排除安全隐患;遇恶劣天气提醒服务对象注意安全。
|
工时
|
240
|
|
居家适老化具改造
|
适老化家居改造
|
1.上门查看服务对象家居安全,进行安全评估、居家安全教育。
2.通过链接资源,协助服务对象申请《广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无障碍改造、适老化家居改造相关补贴。
|
8
|
老年用品服务
|
展示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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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杖、轮椅、坐便器、助行器、生活辅助器具等老年用品展示与介绍。
|
提供
|
|
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和实际情况开展服务
|
租赁与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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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行器(四脚拐杖、三脚拐杖)、轮椅、代步车、护理床、防褥疮床垫、床面桌、制氧机、助力转移车、洗澡椅、斜躺椅、坐便椅等辅具租赁。
|
捐赠与受赠
|
老年用品、物资捐赠与受赠。
|
9
|
临终关怀
|
护理服务
|
包括护理评估、基础护理、症状特殊护理等。
|
提供
|
|
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和实际情况开展服务
|
膳食服务
|
由营养师设计适宜的食谱,鼓励进食、口腔护理以及鼻饲、胃肠外静脉营养输入等。
|
社会、心理、灵性照顾
|
对临终者和家属的心理、社会照顾,及灵性需求上的照顾服务。
|
|
善后服务
|
协助临终者家属完成殡葬事宜,帮助临终者家属进行丧亲的调适等。
|
10
|
转介服务
|
转介服务
|
包括转介医疗、护理、康复、法律援助、社工服务、义工服务、入住养老机构等服务。
|
提供
|
|
|
11
|
日间托管
|
助餐配餐
|
午餐。
|
工时
|
640
|
|
康复训练
|
使用中心器械:步行器、固定单车、手臂滑轮、平衡杠、肋木、扶梯、手指训练器等器械开展的康复或保健训练。
|
健康管理
|
体温、血压、血糖监测,健康操运动等。
|
文化娱乐
|
棋牌、歌舞、打球、绘画、看书、兴趣学习等。
|
午间休息
|
提供床位。
|
床位数
|
10
|
12
|
临时托养
|
助餐配餐
|
早餐、午餐、晚餐。
|
工时
|
|
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和实际情况开展服务
|
个人护理
|
晨间护理;晚间护理;皮肤外用药物涂擦;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协助穿(脱)衣;洗头;洗脸;梳头;剃须;刷牙;漱口;口腔清洁;洗手;洗足;洗澡;床上擦浴;女性会阴清洁;修剪指(趾)甲;褥疮预防;叩背排痰等。
|
康复训练
|
使用中心器械:步行器、固定单车、手臂滑轮、平衡杠、肋木、扶梯、手指训练器等器械开展的康复或训练。
|
文化娱乐
|
棋牌、歌舞、打球、绘画、看书、兴趣学习等。
|
医疗保健
|
体温、心率、血压、血糖监测,健康操运动、用药等。
|
夜间住宿
|
提供床位。
|
床位数
|
10
|
13
|
养老服务向导
|
养老服务向导
|
有“养老服务向导”标识,配备办公和供老年人使用的基本设施,放有服务宣传单张,设专人专岗,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咨询、服务查询、办事指引、服务转介等服务。
|
提供
|
|
|
14
|
家庭养老床位
|
家庭养老床位
|
为老年人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与智能化家居改造,在家中设置具备机构化服务功能的床位,根据其意愿和需求提供与床位相配套的全天候、全方位、全人长期照顾服务。
|
提供
|
|
|
15
|
家庭照护培训
|
家庭照护培训
|
通过理论知识学习和照护技巧实践,促进家庭照顾者掌握对长者的照顾技能。
|
提供
|
|
|
16
|
长者爱心食堂运营管理
|
订餐助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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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沙区深化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及《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为符合助餐配餐条件的人员提供助餐配餐服务,订餐申请达辖区内老年人总人数的20%及以上。助餐订餐数据统计、服务补贴结算核对管理。根据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助餐配餐”评估指标,做好相关文书资料存档工作完成项目服务评估管理。
|
工时
|
|
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和实际情况开展服务
|
配餐员管理
|
根据助餐配餐项目管理助餐送餐员,助餐配餐员不少于4次的政策培训和团建活动。
|
工时
|
8
|
|
爱心食堂场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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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爱心食堂场地安全、迎检工作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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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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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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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养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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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村(居)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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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级巡查、评估村(居)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制定巡查制度,协助村(居)开展设施的巡查、评估工作,每月每村(居)不少于一次的巡查。
|
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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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度(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工时参照第二年服务工时。
注:甲方应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服务指标表。服务工时可采用综合定额方式计算,其中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日间托管等5项服务的工时合计不少于年度最低服务总工时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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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体服务要求
(一)服务机构要求
1、服务机构统一纳入广州市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供应商库,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开展服务。
2、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严禁服务机构将服务项目交由其他服务供应机构实际承担的转包行为。
3、严格按照合同等约定使用服务设施,严禁擅自改变服务设施功能和用途,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管理和指导,认真落实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场所责任保险。
4、提供医疗服务的应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应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5、能有效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和档案,真实完整记录并及时更新服务对象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与服务对象的服务协议签约率及建档率达100%。
6、具有合理、详细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加强自身监督,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并按要求及时向政府部门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
7、建立服务风险防范制度,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8、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财务、人事、运营、公共安全、卫生、资产、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
(二)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2〕13号)文件规定和广州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服务。
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享受政府资助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群体作为重点对象,服务覆盖率达100%。
3、能够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制订详细具体的服务方案,签订服务协议,并做好服务记录。
4、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100%,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80%及以上。
(三)人员要求
1、服务机构应为本项目共配备至少11名工作人员,专职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专职的项目管理人员1人,护理、康复治疗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的人员(康复治疗师)1人(需保障与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10),执业医师(可兼职)1人,执业护士1人,长者饭堂运营项目专员1人,社工1人;养老护理员5人(根据当前享受政府资助的居家上门服务对象人数设置,需保障与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10,根据实际项目开展需求和服务对象人数进行设定)。
2、应配备具有财会专业教育背景或持有财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管理财务。
3、服务机构应保证服务人员上岗前接受不少于10学时的岗前培训。
(四)服务收费
1.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项目费用按照《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穗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办〔2018〕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规〔2022〕13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穗民〔2021〕156号)的要求执行。
2.助餐配餐服务收费及补助标准按照《南沙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南沙区深化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南民〔2021〕1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沙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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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密要求
服务机构须对本项目涉及服务对象的个人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在参与本项目工作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服务机构在本项目终止后不得保留以任何形式存储的评估对象的任何信息数据,不得利用该项目之保密信息数据为其他的单位(包括自办单位)或项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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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服务奖补
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机构运营满12个月且经服务评估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享受相应等级的服务奖励,服务奖励经费不包含在招标项目经费内。
1.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以下拨的文件为依据,全额拨付给运营机构。
2.镇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评估为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每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服务奖励,具体以区下拨文件为依据。
(二)颐康服务站运营经费
根据《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社区(村)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委托养老服务组织运营管理,受委托的养老服务组织应具有相应资质。社区(村)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年5万元运营经费,由区民政局下拨经费。镇收到区下拨社区(村)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经费后,划拨到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机构,由机构承接运营社区(村)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具体以区下拨文件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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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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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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