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决策部署,“十四五”以来,我省先后印发《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粤办函〔2021〕285号)、《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贯彻“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高水平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3〕70号)等重要文件,部署我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明确提出要强化示范带动,鼓励各地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治理模式和治理工艺。
截至2024年2月度,韶关市11122个自然村中有7226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约为64.97%,距离基本全覆盖的治理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同时,近年来,省、市农村人居环境巡查督查、省级常态化抽查等反映我市存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偏低、部分村庄治理模式选用不合理、工艺选用不符实际、设计不规范等问题,各县(市、区)虽已建立运维管理制度,但运维实际成效有待提高。为科学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攻坚行动,亟需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通过开展常态化治理成效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逐步提高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以示范攻坚工作为核心,加强技术指导,通过集中培训+下沉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基层技术力量,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政策、技术文件,打造一批亮点突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点,为我市示范攻坚工作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
采购包1(韶关市创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市技术支撑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完成项目全部工作,提交项目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具有效发票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给中标人。 2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手册》和《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技术指引》,并开具有效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给中标人。 3期:支付比例20%,中标人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2次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培训会或现场会技术指导,完成建设设施、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建设不少于3个,并开具有效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给中标人。 4期:支付比例10%,中标人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项目全部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并开具有效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给中标人。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验收时间:2025年6月底前。由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组专家成员进行会议评审,成果文件达到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标准,并通过验收。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验收报告。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在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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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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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进度安排 |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态化抽查工作,每季度按比例抽查一定数量的自然村开展现场评估,每季度后20日前完成季度抽查报告编制,累计抽查不少于1600个自然村。(2)2024年6月底前,完成《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手册》和《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技术指引》。(3)2024年11月底前,完成2次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培训会或现场会技术指导,完成建设设施、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建设不少于3个。(4)2025年4月底前,完成《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抽查技术报告》。(5)2025年6月底前,规范整理项目档案资料,提交所有项目成果,并通过专家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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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果要求 |
(1)《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季度抽查报告》,4份。(2)《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抽查技术报告》《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手册》《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技术指引》,各1份。(3)项目成果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提供完整的项目成果(包括电子和纸质文件及相关图片、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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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价要求 |
(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包括采购内容所需的所有现场抽查、交通、工作培训、会场租赁、资料印刷、资料邮寄、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2)为保证项目质量和项目顺利实施,避免恶性竞争,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平均值85%的,须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及该投标报价承接过同类项目的案例(包括合同以及用户评价书,用户评价书评价为差的不予认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报价合理性说明理由是否充分,由评标委员会判定,认定为不合理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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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韶关市创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市技术支撑项目 |
项 |
1.0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韶关市创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市技术支撑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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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技术要求 1.1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抽查,科学研判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度,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攻坚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探索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资源化利用及运维管理做法,编制《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手册》和《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技术指引》,完善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体系,为我市示范攻坚行动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以资源化利用等省钱、管用的治理模式为主要抓手,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比全省提早一年实现基本全覆盖。 1.2工作内容 1.2.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态化抽查 结合我市下辖县(市、区)治理进度,按照全面覆盖兼顾重点的工作思路,每季度按比例抽查一定数量的自然村开展现场评估,覆盖我市下辖所有涉农镇(乡、街),聚焦各县(市、区)年度新建、提升改造、以及资源化利用治理村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期累计抽查自然村数不少于1600个。现场核查内容包括污水收集管网情况、设施运行情况、运维管理情况、资源化利用推进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按照“一县一单”形成问题清单,针对性提出提升改造意见建议,编制季度报告及年度技术报告。 1.2.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技术支撑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帮扶技术指导 以年度新增治理任务、老旧设施管网提升改造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为抓手,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帮扶技术指导工作。市级层面,结合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存在问题和示范建设进展,全年开展2次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培训会或现场会,科学指导各地开展新建及整改工程,高质量推动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县级层面,结合常态化抽查结果及地方反馈的重点难点工作,下沉10个县(市、区)进行技术帮扶指导,通过现场指导+专题培训,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支持,解决地方实际问题。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政策、技术文件研究制定 根据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发展阶段与治理需求,在前期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和技术需求,进一步摸清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政策与技术体系的短板弱项。对照国家、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最新要求,以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运维管理为核心,以县(市、区)为单位,系统分析各地资源化利用推进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及各地运维主体、运维模式及运行维护工作中面临的主要技术问题。探索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资源化利用及运维管理做法,编制《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手册》和《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技术指引》,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体系。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点建设技术支撑 对照国家、省最新治理要求,结合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需求,以设施建设规范化、资源化利用多样化、运维管理标准化为核心,加强示范点建设技术支撑,从遴选村庄、建设方案审核把关、现场技术指导、示范亮点凝练等全方位提供技术支撑,探索符合我实际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特色做法,助力我市打造一批符合要求、形式多样、村民满意、亮点突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点,示范带动韶关乃至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工作。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