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服务机构数量 |
预算总金额 |
1 |
河源市公安局公务车油料供应商资格采购服务项目 |
两年 |
2家 |
人民币1000万元(最终按实结算) |
注:
1、投标人须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2、“★”号项为必须满足条款,如果不满足作投标无效处理。“▲”号项为评分条款,如果不满足作扣分处理,不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如发生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过程中造成采购人车辆损坏、经济损失等情况的,中标人负责赔偿损失。
4、考核表
项类 |
序号 |
评分细则 |
符合 |
扣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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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1. |
加油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一车一卡加油的,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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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服务期内,非不可抗事件出现断油停供的,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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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3. |
相应批次的货物在管理方抽检时未能提供相关合格检验证明的,每次扣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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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油品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其他影响安全情形的,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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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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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违反合同使用油品添加剂,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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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货物品质与招标文件、合同不符的,每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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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7. |
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违反制度操作的,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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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没有相关应急预案的,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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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造成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每宗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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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要求 |
10. |
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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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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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被用户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宗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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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要求 |
13. |
被媒体负面曝光经查属实的的,每宗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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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4. |
有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事件的,每发现1次,需按违约性质并结合上述违约类别,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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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河源市公安局2024-2025年公务用车油料供应商资格采购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或累计支付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后结束,以先到时间作为结束点。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支付比例100%,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按月结算,采取预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每月加油量,预付充值加油款,每月结算日后,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实际加油消费量扣除折让后的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报账。中标人负责提供实际使用油料情况明细表(每台车辆的每一笔加油明细及汇总金额等)供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核对一致并盖章确认。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4)供货明细清单表。 |
验收要求 |
1期:(1)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须完全符合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3)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中标人须接受无条件退货,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如影响供货时间,采购人将根据有关条款索赔违约金。(4)验收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或其它不符合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将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产品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采购人认为如有必要或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合同要求及国家标准对货物进行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并赔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1、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90%~95%),折扣率报价范围:0%≤折扣率<100%,凡超过该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2)服务期内按照“P0×中标折扣率×数量”进行结算。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零售挂牌价与中标人的零售价进行比较,价格低者确定为P0。(3)中标人需调整油价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执行。(4)本项目采购2家中标人提供油料供应服务,油料结算价格以低折扣率中标一方作为2家中标人统一的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投标人不得提出异议。(需提供承诺函)2、协议终止约定:中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1)履行合同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油站经营资格的;(2)没有按照招投标文件承诺实施价格优惠的;(3)所供油品掺杂使假、质量不合格的;(4)计量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短斤少两的;(5)不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的。3、日常考核要求:(1)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的综合满意度进行抽样调查,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80分,除招标文件上述的处罚外,满意度低于80分的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0.1%。(2)采购人对考核细则保持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若中标人被抽查的考核分数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中标人须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连续因同一问题被约谈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公务用车油料供应服务 |
项 |
1.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 |
零售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公务用车油料供应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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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质量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油品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为有效期内安全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质量达标,并保证供应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必要时中标人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供给采购人各类合乎国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的油料,包括0号柴油、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并提供优惠。 2、中标人为采购人加油采用公务车专用加油卡对车号、对卡号的管理方式,并对油站员工进行培训:加油站服务人员加油时首先要核对车牌号码与加油卡对应的车牌号码是否一致,对不一致的要拒绝加油;核对车卡一致后,由加油站服务人员提供加油服务;中标人利用各站点监控设施对车卡一致加油方式严格管理,有异常情况须及时报采购人管理部门并提供监控记录。 3、中标人须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车属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4、加油卡只限于持卡人加油使用,不为持卡人用加油卡购置其它物品,不向持卡人支付现金。 5、中标人不得擅自在油品中加入添加剂。 6、投标人需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油品供应: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不可抗力包括:火灾、骚乱、地震、台风、大面积停油等自身不能预见或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上述情况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报案或书面证明为准),不论市场如何波动,保证不断油、不停供。 7、如因加注油品标号错误导致加注车辆受损或其他损害的,中标人应另行赔偿该车辆经评估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该等损失不以保险公司核定的保险理赔的影响而可以单独成立。发生的赔偿金可以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8、中标人须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加油车辆的安全,因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加油车辆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9、中标人提供的加油点需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保证采购人车辆所需油品的供应。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