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说明: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如有最新,以最新的为准。
2)采购需求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3)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切实推行《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规划(2016-2020年)》,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恢复健康、回归并融入社会,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佛山市委市政府、市禁毒委和禅城区委区政府、区禁毒委的相关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专职、专业的禁毒社会工作者,采用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结合心理咨询方法、家庭治疗方法和链接医学帮助,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帮扶、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积极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恢复健康、回归并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4)项目标的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祖庙街道购买吸毒人员管控服务 |
1.00(项) |
服务期限两年(即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年度评估通过后续签第二年合同。 |
2,240,000.00 |
采购包1(祖庙街道购买吸毒人员管控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期限两年(即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年度评估通过后续签第二年合同。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佛山市内)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一)采购人以中标金额的年平均数为基数(即中标金额/2年),每年分四期支付,每期拨付比例为40%、25%、25%、10%。(二)每年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年度合同总额的40%。(三)年度中期评估合格后支付年度合同总额的25%。(四)年度合同签订生效第9个月后支付年度合同总额的25%。(五)年度评估合格后支付年度合同总额的10%。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根据年度评估结果进行验收,如出现整改情况的,中标人须在一个月内整改合格。中标人一个月内仍无整改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支付要求,(一)若中标人严重违反合同或未能通过第三方评估,采购人可以提留或拒绝支付相应的服务经费。具体扣罚如下: 1.经年度中期评估不合格,提留年度合同总额的5%(在年度中期评估合格后应支付的款项中提留);基本合格,提留年度合同总额的2%;合格,不提留服务经费。 2.年度中期评估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中标人须在一个月内整改合格,经采购人查验确认后,补发中期提留5%或2%。 3.经年度评估不合格,提留年度合同总额的5%(在年底评估合格后应支付的款项中提留);基本合格,提留年度合同总额的2%;合格,不提留服务经费。 4.年度评估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中标人须在一个月内整改合格,经采购人查验确认后,补发年度提留5%或2%。 (二)中标人须在每个付款日的10天前应提供合格发票。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服务人员考勤情况说明、服务人员社保证明、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表等相关材料。 (三)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即视为付款时间。由于财政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采购人无法按时拨付款项,不构成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一、报价要求 |
(一)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两年全包价,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 (二)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服务人员的工资、各类补贴、节日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风险费、新增办公设备费(如有)、场地设施以及设备维护等费用、全额含税发票等各项费用。 (三)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购人除了支付合同付款方式中规定的款项外,一切合同规定外的费用将拒绝支付。 |
★ |
2 |
二、费用组成及设施要求 |
(一)中标人须参照《禅城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实施指引》及政府有关规定编制本项目费用组成。 (二)祖庙街道启明星驿站现有硬件设施由中标人承接使用,如有新增办公设备、场地设施以及设备维护等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 |
★ |
3 |
三、知识产权归属 |
(一)本项目所有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方提供。 (二)采购人有权利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形成新的技术成果,其相关权益归采购人所有。 (三)项目成果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方法及内容,中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索偿或诉讼。 |
★ |
4 |
四、保密要求 |
中标人应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技术方案、数据资源、文件资料及合同具体内容等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保密。未经过采购人书面文件许可,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如有关技术文档和数据资料被泄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中标人刑事责任。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祖庙街道购买吸毒人员管控服务 |
项 |
1.00 |
2,240,000.00 |
2,24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祖庙街道购买吸毒人员管控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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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根据《禅城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实施指引》,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禅城区内近两年的由民政部门公布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结果,或投标人在其他地区承接过类似的或者同类型服务的由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文件。投标人无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承接项目的须自行说明情况),或其两年内承接项目绩效评估结果有不合格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时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无承接项目的说明情况,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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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服务要求 (一)提供戒毒康复服务:调查了解戒毒康复人员行为状况、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心理社会需求和戒毒康复状况评估;与戒毒康复人员建立专业服务关系,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动机强化、心理调适、认知行为治疗、自我管理能力提升、家庭关系修复、社会交往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帮助戒毒康复人员调适社区及社会关系,营造有利于戒毒康复的社会环境。评判戒毒康复人员所需其它专业治疗措施,链接资源并实施转介。开展有利于戒毒康复人员社会功能恢复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开展帮扶救助服务:为戒毒康复人员链接生活、就学、就业、医疗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组织其他专业力量和志愿者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协助解决生活困难,改善社会支持网络,提升生计发展能力,促进融入社会。 (三)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参与组织禁毒宣传活动、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宣传禁毒工作措施和成效,增强公民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倡导禁毒社会工作理念,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和理解吸毒人员,努力消除社会歧视与排斥。 (四)开展有关禁毒管理事务:协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人员开展吸毒人员排查摸底工作;建立相关档案资料,做好工作台账,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衔接,督促、帮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履行协议,努力减少现实危害。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拒绝报到或严重违反协议的,向采购人报告,协助收集提供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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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二、为了平稳、顺利过渡,在原有员工自愿及公平的原则下,中标人应优先接收原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现有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审核中标人拟投采购人现场的所有服务人员,其资格、素质、仪表需满足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要求,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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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三、人员配置及要求 (一)中标人须配置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12名,基本要求为:
(二)专业督导(不包含在服务团队12人内):1名或以上。专业督导可为中标人督导或外聘督导。如为国内专业人士担任督导的,属高校教师的必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或以上学位且具有3年或以上社工实务及管理经验;属于社会工作机构1线社工及管理者,需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及具有3年或以上1线社工实务经验或社会服务管理经验,并接受有关督导课程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文件,负责该项目的支持性督导和技术性督导工作。 (三)项目团队中具有社会工作类专业学历或持有助理或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人员不少于服务团队人数的50%,且至少有5名以上有1年以上禁毒社会工作经验的社工。 (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服务人员应与投标时承诺配置的人员一致,合同期内非必要不可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若须变更投标时承诺配置的人员,须经采购人确认,替岗人员的资历、学历、专业经验不得低于被替岗人员。未到岗人员应列明所要求的专业、学历、资历证书、经验年限等并明确人员到岗截止期限。 (五)原则上要求项目启动时服务人员全员到位,如未能在启动之时全部人员到岗,应在合约签订后1个月内到岗,项目负责人不得延迟到岗。 (六)合同期内,项目全职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兼职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活动。 中标人如因工作安排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事前向采购人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七)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中标人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 (八)经采购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中标人对其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损坏负全部责任。 (十)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中标人提供汽车一台并负责服务期内汽车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用于项目人员外出公干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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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四、评估要求 (一)评估方案 1.在年度合同中期(年度合同签订6个月后)及年度合同项目期满(年度合同签订12个月后)后,由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评估。中标人应在完成年度中期和年度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中期报告和终期报告(包括自我评估)。注:第二年评估方案参照第一年的方法实行。 2.评估标准:根据《佛山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指引(试行)》、《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禅城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2023〕6号)及相关禁毒工作的要求,推进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对项目服务过程、服务成效、经费使用等进行评估。 3.中标人应严格按照祖庙街道服务主要指标要求及目标成效,开展吸毒人员管控服务,祖庙街道服务主要指标要求及目标成效如下: (1)接案率:户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接案率100%,辖区户籍戒毒康复人员建档率100%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案率市内所100%,省直所100%。 (2)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执行率100%。 (3)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执行巩固率年平均维持80%以上。 (4)年度复吸率低于10%。 (5)辖区户籍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率80%以上。 (6)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率100%。 (二)评估方法 1.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及评估标准【即上述(一)评估方案2.评估标准】,进行多样化的综合评估。 2.对本项目的评估包括审阅文件、面谈、观察、抽查等方法。审阅文件至少包括检查中标人有关书面政策、程序、各项服务质量标准等文件;面谈至少应包括与服务对象及采购人(包括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单独面谈或小组座谈;观察至少应包含对中标人、服务站点工作的实际探访;抽查至少应包含调查问卷、对中标人计划、工作记录的随机调阅。 (三)结果评价 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服务项目的综合评估结果分4个等级,详见附表《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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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五、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制定服务实施方案、档案管理与分类分析、服务团队架构及管理方案、禁毒宣传方案、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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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