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项目概况
天津法院审判业务相关系统运维及服务项目,保障全市法院综合信息平台、法院信息化应用系统升级改造、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语音平台、审判应用系统升级改造、审判管理系统升级和数据融合分析、财务相关系统、法官自助服务终端的正常使用以及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天津高院内网网站、天津法院保管款一案一账号系统、天津法院专业法官会议系统、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系统、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委托鉴定系统、财务数据平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系统、保管款系统、财务系统对接改造、庭审系统、天津法院电子签章管理系统、天津法院卷宗图文识别引擎的正常运行,提供全市法院信息化应用系统运维热线,同时保障各系统与其外部系统系统数据对接、接口对接的正常运行,保障相关辅助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法信)平台服务。
主要包括:
(1)相关应用系统;
(2)相关应用设备;
(3)数据库系统;
(4)数据维护;
(5)数据统计;
(6)系统服务器;
(7)小规模的系统升级和对外数据交换接口开发、维护等;
(8)热线服务。
1.1维护任务
投标人派驻现场不少于19人,其中一名是项目负责人。提供5*10小时驻场运维服务,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同时提供现场培训服务。运维服务内容包括现场保障、系统修改、日常巡检、系统监测、系统保障、故障修复、数据备份、特殊故障以及服务咨询等,同时为各院按时输出运维报告。运维人员需要具备软件开发能力,可以对运维范围内的系统、接口进行功能升级和修改。
1.2维护范围
日常运作:维护系统的日常运作。
服务咨询:提供服务热线电话,提供业务和技术咨询、服务投诉等。
巡检机制:每日对本次合同中涉及到的系统进行运维。巡检机制:每日对本次合同中涉及到的系统进行运维。
主动监测:建立设备管理监控体系,有效的对系统的监控设备运作情况和传输线路的性能、通断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早发现问题,排除故障。
特殊保障:发生重大案件、临时现场运维等较特殊的保障措施,供应商按时提供服务。
数据统计:根据全市各级法院的需求,提供各类数据统计服务。
小规模的系统升级和对外数据交换接口开发:根据全市各级法院的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对系统和接口进行功能升级和修改,满足实际业务需求。
1.3规模
天津法院综合信息平台运维范围包含全市22家法院的6个系统,维护的系统如下:1、天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系统,2、天津法院安检准入系统,3、天津法院公告系统,4、天津法院排班系统,5、审判信息管理系统,6、电子档案借阅系统。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系统升级改造运维范围包含全市22家法院的35个系统,维护的系统如下:1、诉讼电子档案系统,2、文书上网系统,3、上诉管理系统,4、流程审批系统,5、审委会管理系统,6、保管款系统,7、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系统,8、刑事速裁案件管理系统,9、档案管理系统,10、办案平台管理,11、数据抽取系统,12、数据集中系统,13、诉讼电子档案融合共享系统,14、数据标准管理系统,15、资源目录管理系统,16、数据集中情况管理系统,17、数据质量管理系统,18、数据评估度量系统,19、审判数据共享接口系统,20、数据交换管理系统,21、司法统计系统,22、质效评估系统,23、专题分析系统,24、审判态势系统,25、案件库智能查询系统,26、信访查询系统,27、文书全文检索系统,28、电子诉讼档案检索系统,29、当事人信息查询系统,30、律师信息查询系统,31、关联案件分析推荐系统,32、趋势预测及预警系统,33、方案推荐系统,34、风险评估系统,35、审判流程分析预警系统。
天津法院审判应用系统升级改造运维范围包含全市22家法院的22个系统,维护的系统如下:1、办公办案平台门户升级,2、立案登记系统智能化升级,3、分案系统智能化升级,4、基于新标准的案件信息系统升级,5、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系统,6、案件信息智能回填系统,7、电子卷宗自动编目系统,8、电子卷宗智能检索系统,9、电子卷宗档案智能转化系统,10、文书制作智能辅助系统,11、诉讼费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12、综合智能送达管理系统,13、离婚纠纷案件智能审理系统,14、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智能审理系统,15、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智能审理系统,16、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智能审理系统,17、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智能审理系统,18、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智能审理系统,19、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智能审理系统,20、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智能审理系统,21、行政信息公开案件智能审理系统、22、司法统计系统升级。
天津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升级和数据融合分析运维范围包含全市22家法院的50个系统,维护的系统如下:1、办公及司法政务数据汇聚融合系统,2、信访及诉讼服务数据汇聚融合系统,3、司法研究数据汇聚融合系统,4、信息化数据的汇聚融合系统,5、电子档案数据汇聚融合系统,6、分布式电子档案存储处理系统,7、外部数据汇聚融合系统,8、司法数据汇聚的监控管理系统,9、人事数据质量的检查及评估度量系统,10、信访及诉讼服务数据质量的检查及评估度量系统,11、办公及司法政务数据质量的检查及评估度量系统,12、司法研究数据质量的检查及评估度量系统,13,信息化数据质量的检查及评估度量系统,14、电子档案数据质量的检查及评估度量系统,15、外部数据质量的检查及评估度量系统,16、数据质量监控预警订正系统,17、案件文书信息交叉验证系统,18、基于法标的数据报送功能,19、最高院电子档案及卷宗数据对接功能,20、最高院执行系统对接功能,21、最高院送达系统对接功能,22、最高院破产案件管理系统对接功能,23、最高院司法协助案件管理系统对接功能,24、最高院法智罗盘系统对接功能,25、最高院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功能,26、最高院全国人口及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对接功能,27、最高院上诉信息及发回重审数据对接功能,28、最高院律师信息检索服务对接功能,29、最高院通用统计分析接口对接功能,30、最高院全国高院审判质效接口对接功能,31、最高院全国案件质检接口对接功能,
32、最高院当事人涉诉信息接口对接功能,33、主数据服务库功能,34、业务数据服务库功能,35、通用服务库功能,36、外部数据服务库功能,37、分布式服务治理系统功能,38、数据清洗转换系统,39、文书解析系统,40、电子卷宗数据提取系统,41、审判流程监管和偏离预警系统功能,42、案件质量智能评查系统功能,43、诉讼服务与公开标准监控管理系统功能,44、裁判文书调研分析系统功能,45、行政大数据智能分析服务系统功能,46、基于知识图谱的当事人诉讼画像分析系统功能,47、法官员额及新型审判团队管理系统功能,48、法官工作量智能评估系统功能,49、针对新型审判团队的司法绩效考评系统功能,50、案件差错评估系统功能。
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运维范围包含全市22家法院的7个系统,维护的系统如下:
1、文书纠错子系统,2、文书公布子系统,3、文书评查子系统,4、文书制作子系统,5、法官办案助手系统,6、刑事文书信息提取和案卡填子系统,7、文书直报系统。
本运维项目还包含全市法院智能语音识别平台及庭审系统,财务相关系统,法官自助服务终端,天津高院内网网站,热线服务,天津法院保管款一案一账号系统,天津法院专业法官会议系统,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系统,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系统、保管款系统、财务系统对接改造,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天津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天津法院财务数据平台,电子签章管理系统、卷宗图文识别引擎运维。同时提供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法信)平台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2.1天津法院综合信息平台、法院信息化应用系统升级改造、天津法院审判应用系统升级改造、天津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升级和数据融合分析
2.1.1需求概述
(1)提供驻场运维人员,5*10小时驻场天津高院进行运维服务,同时提供现场培训服务。对全市法院综合信息平台、法院信息化应用系统升级改造、天津法院审判应用系统升级改造、天津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升级和数据融合分析涉及到的114个系统进行逐一使用性检查,确保每家法院的系统都可以正常使用,每日需要完成全市法院系统的功能性和可用性巡检。维服务内容包括现场保障、程序修改、数据统计、日常巡检、系统监测、系统保障、故障修复、数据备份、特殊故障以及服务咨询等,同时为各院按时输出运维报告。根据各级法院的需要,驻场在高院的人员可随时赶到其它法院,现场提供服务。
(2)运维人员按照一中院、二中院、三中院片区进行现场巡检,每人每天需要完成一家法院的现场巡检工作,除了完成日常巡检,还需现场解决用户的使用、操作等问题。
(3)服务器为日常业务系统提供基础的硬件支撑平台,主要对操作系统层级及以上层级的服务进行相关维护,保障服务器的稳定运行。
(4)开发人员从事系统开发工作,负责系统的小规模功能升级及系统定制化功能修改。
(5)数据统计工程师从事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提供天津法院各项定制化的数据统计工作。
2.1.2系统软件日常维护
(1)及时响应天津市各级法院对各应用系统的维护申请,正确指导各应用系统的顺利使用;及时解决因误操作、故障等因素引发的问题。
(2)及时解答天津市各级法院提出的与应用系统相关的技术咨询,提供信息指导。
(3)及时处理天津市各级法院在应用系统使用中发现的软件错误,定期检测各应用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完成对各应用系统的完善性修改。
(4)积极响应并完成天津市各级法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或需求变动而引发的应用系统小功能点调整。天津22家法院的运维系统有部分为分散部署以及部分定制化开发,需根据市高院、最高院的统一要求发生变化,或各法院定制化需求进行系统升级工作。
(5)及时发布系统更新补丁和升级程序,协助天津市各级法院做好系统更新、升级工作。
(6)针对系统进行修改或升级的情况,需要做到上线测试、软件升级测试等。确保全市重要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
2.1.3数据库维护
(1)协助天津市各级法院定期对各数据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定期对数据库空间和日志进行检查;定期对数据库进行数据完整性校验检查。
(2)协助天津市各级法院优化数据库,提高应用系统运行速度和数据库的运行效率,如优化索引、优化存储过程等。
(3)协助天津市各级法院定期对数据库数据进行备份,对备份文件的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4)定期对天津市各级法院的数据库数据进行备份还原检查,并及时告知法院检查结果。
(5)如有法院数据库损坏无法恢复,重新安装数据库系统并恢复到最近可恢复的备份数据。
2.1.4信息支持与数据维护
(1)根据天津市高院领导、研究室或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调研需求,提供手工的数据查询、提取和统计服务。负责全市各级法院每月会有固定和不固定的数据统计。
(2)及时响应天津市各级法院数据维护申请,在天津市高院的授权下提供手工的数据查询、提取和统计服务。
(3)应天津市各级法院要求,提供基于单张表的数据导入、导出服务。
(4)定期对集中库数据集中正确性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告知天津市各级法院检查结果。
2.1.5数据报送、司法统计
(1)根据最高院要求,对数据审判、信访等数据进行报送。
(2)每月定时生成司法统计报表,并对错误数据进行核查与修改。
2.1.6接口维护
法院多个系统与综合信息平台交互,传递、共享数据。每天要对各个接口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保障接口的稳定运行,同时根据业务的需要,修改接口。
2.1.7应用系统服务器养护
(1)定期对天津市各级法院的应用系统服务器日志和服务器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和处理;如遇复杂问题,配合硬件提供商进行处理。
(2)配合服务器系统硬件的维护,对于各应用系统及相关服务器需重新安装、调试、配置,提供现场或电话技术支持。
2.1.8培训服务
(1)提供技术水平和质量高的系统软件使用培训服务,其中包括应用系统操作、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培训服务。
(2)根据法院要求提供多次对天津市各级法院技术人员进行相关应用系统的集中培训。
(3)应用系统升级或新增功能模块后,对相关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4)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天津市各级法院新入职人员进行相关应用系统的操作培训。
2.1.9定期巡检
(1)每天有专人依次对每家法院进行现场巡检,现场对应用系统运行情况、服务器运行情况、数据库系统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维护。
(2)现场提供技术咨询解答和故障问题的排查、解决,无法现场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报天津市高院驻场维护人员,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解决。
(3)每次巡检完成,需向天津市各级法院提交巡检报告。
2.2.法官自助服务终端
提供工程师驻场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保障法官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法官自助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模板的添加和修改。
2.2.1日常硬件运维需求
1.提供技术支持,简单问题技术客服1小时提出解决方案并远程协助处理。如遇复杂问题技术客服无法在2小时提出解决方案并处理的24小时内硬件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处理。
2.派驻的工程师进行硬件运维保障,能够及时响应并处理下级法院遇到的硬件故障。
3.保修期内的零配件出现问题应该提供更换服务,超过保修期的零配件损坏只能收取零配件的采购成本费用(或者提供型号让各家法院自行采购),并进行安装调试等。
4.每日查看硬件设备的监控状态,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法院并安排技术人员处理。
5.每月提交一次硬件运维月报,包含硬件的问题、处理方式等内容。
2.2.2硬件巡检运维需求
1.工程师每天上午对天津全市法院的法官自助服务终端硬件进行远程巡检查看状态,如遇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各家法院的网管协助处理,如果远程协助不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2.安排工程师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硬件设备现场质量检查,如遇设备或者零配件出现损坏的情况需要及时与各家法院网管进行沟通,保修期内提供更换服务,超过保修期的只收取零配件的采购成本费用(或者提供型号让各家法院自行采购),并进行安装调试等。
2.2.3软件运维需求
1.软件故障与硬件故障处理机制一致,提供技术支持。简单问题技术客服1小时提出解决方案并远程协助处理。如遇复杂问题技术客服无法在2小时提出解决方案并处理的24小时内软件开发工程师调试测试保障问题的解决。
2.工程师进行软件运维和软件升级保障,能够及时响应并处理下级法院遇到的软件故障。
3.每日检查软件系统的运行状态,分析软件运行错误日志。
4.协助法院完成软件系统的日常使用情况统计,包含软件系统使用情况、文书打印情况和快递单打印情况的统计。
5.每月提交一次软件运维月报,包含软件的问题、处理方式等内容。
2.2.4软件升级需求
2.2.4.1制式文书打印升级需求
1.制式文书要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升级。
2.制式文书要根据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等各类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用的文书样式同步进行增加或修改文书样式的打印。
3.部分文书需要的基础数据不能从审判系统自动获取的需要法官手动录入数据应该给此类文书提供定制化服务,为法官手动录入数据提供入口。
4.文书打印前提供预览功能。
5.根据法院要求,根据案件类型的对文书样式进行升级。
2.2.4.2监控异常短息提醒升级需求
1.监控异常情况短信通知维护人员和法院管理人。
2.监控异常情况在内网推送提醒给法院管理人。
2.2.5软件系统属性
2.2.5.1可靠性
系统需要满足以下可靠性需求:
有效性—系统需要持续正常运行,系统平均可用时间在99%以上。成熟性—系统的缺陷率在0.5%以下。
容错能力—系统需要在对用户的异常操作进行考虑,并对异常操作进行提示。可恢复性—系统一旦遇到故障,系统应提供快速的差错机制,确保能迅速定位和修复错误。
2.2.5.2可用性
软件系统界面与功能应简洁明了,导航清晰可见,并配备相关的用户手册,用户可在短时间内学会使用该软件。
2.2.5.3安全保密性
软件系统应满足以下安全保密需求:
身份认证系统的访问和使用必须经过用户安全认证,系统认证方式为用户名密码认证,用户名密码与审判系统的保持一致。
访问控制—系统功能应根据用户的角色和身份进行划分和分配,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用户才能使用被授权的资源和功能。
信息机密性—系统应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安全审计—对于系统关键操作,应记录系统操作日志,以便于事后调查分析,追查有关责任者,发现系统安全的弱点。
信息完整性—系统应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2.3.内网网站、全市法院信息化应用系统运维热线
2.3.1天津高院内网网站运维需求
(1)版面设计:按照天津高院要求,对内网网站的版面进行设计,出具效果图,并用代码实现。
(2)标题设计:针对不同的主题活动,设计相应的通栏标题,出具效果图。
(3)板块维护:内网网站板块内容的调整。
(4)专题板块开发:对专题内容开发新的子网站。
(5)视频编辑:对上传网站的视频进行格式化编辑,符合在线观看的要求。
(6)案件数据采集分析:根据法院要求,对全市法院案件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并动态展示。
(7)信息维护:负责对网站上的天气、车辆限行等数据的更新。
(8)数据维护:负责对网站数据的定期备份,以及备份数据的还原性测试。
(9)系统管理:负责添加、删除、编辑人员、角色、权限。
(10)新网站开发:根据高院要求,完成高院部门的网站开发工作。
(11)派驻运维人员长期驻点天津高院,维护高院网站,并开发新的网站。
2.3.2全市法院信息化应用系统运维热线
(1)派驻专职人员长期驻点天津高院,接听全市法院干警有关办公办案应用系统问题以及高院网络设备故障报修。
(2)驻场人员需要熟悉天津高院现有办公办案系统以及相应的设备。
(3)组织相关公司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排查解决,并给用户反馈结果。
(4)定期对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反馈给相关公司和用户。
(5)提供一套运维管理软件系统,实现对运维问题报修、问题处理过程的全流程管理和监控。
2.4.财务相关系统
2.4.1运维需求
(1)天津人民法院缴费系统小版本的程序修改;
(2)定期巡检“一案一账号”执行款到账、发还和与银行对账情况;
(3)定期巡检财务缴费系统中保管款和执行款相关的不明款、案款缴款、案款发还与保管款系统交互情况;
(4)定期协助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财务人员保管款不明款对账、保管款对账;
(5)定期巡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诉讼费缴费情况;
(6)定期巡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诉讼费不明款、诉讼收费和诉讼费退费与诉讼费系统交互情况;
(7)定期巡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提与天津市非税收入系统交互情况;
(8)每年年终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财务相关账套结转账,保障新年度工作正常开展;
(9)协助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财务人员根据需要编制涉及相关系统的财务报表;
(10)定期备份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财务相关数据,上报天津市审计局;
(11)定期上报全市法院财务季度数据至天津市财政局,相关报表有:单位会计科目表、单位会计凭证主表、单位会计分录表、单位会计余额发生额汇总表、单位会计盈余与结余差异表、单位会计账套表、单位会计原始单据关联表;
(12)定期与固定系统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账情况;
(13)定期巡查公务之家差旅费报销单据电子附件正常获取情况;
(14)定期巡检程序运行检查、数据备份检查、数据库检查、服务器检查、日志检查。
2.4.2维护人员要求和服务响应标准
(1)提供现场和远程维护,熟悉法院财务业务的维护工程师,负责天津法院人民缴费管理系统、用友U8财务管理系统、资产财务系统和天津市各级法院财务使用的“一案一账号”、诉讼费非税对接系统的运行维护;
(2)对于服务的相关财务系统软件修改,积极配合并且快速响应给出修改意见;
(3)按照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工作要求,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上报财务数据。
2.5.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1)投标人提供驻场运维服务。运维服务内容包括现场保障、日常巡检、系统监测、系统保障、故障修复、数据备份、特殊故障以及服务咨询等,同时为各院按时输出运维报告。根据各级法院的需要,驻场在高院的人员可随时赶到天津高院各业务部门及各辖区的中、基层法院,现场提供服务。
(2)主要维护工作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巡检服务:每天对文书评查系统进行巡检,保证软件正常运行,保证产品各功能正常使用。
2)咨询答疑、故障处理:根据法官提出的问题及技术支持,详细了解并记录相关问题,如无法直接答复的,约定下次反馈时间,及时将问题记录上报。
3)数据管理服务:定期对系统进行增量、全量备份,并提供相应的数据保障服务。
4)服务报告:根据法院要求,统计各家法院系统各个系统使用情况,形成统计报告。
5)法院用户回访:运维每月向我院及辖区法院信息化负责人进行回访,收集系统相关问题及意见。
6)演示保障:法院有领导或外来人员参观信息化或法院提出演示保障需求时,运维提供信息化演示保障工作。
7)系统培训:按法院要求,定期给新入职干警提供培训服务,保障干警能够熟练使用该系统。由法院提供培训场地并确定参与培训人员数量,运维提出技术培训方案。
2.5.1文书纠错子系统
(1)系统维护支持:对接支持、客户端调试、排版样式设置。
(2)内容升级:提供,根据使用反馈及时完成系统内容优化和发布,不断提高纠错结果的精准度和准确率。
2.5.2文书公布子系统
(1)系统功能维护及升级:定期对系统的底层技术、核心功能进行维护及升级,包括:屏蔽信息项自定义调整、底层算法内容维护、底层屏蔽规则维护。
(2)对接支持:测试公布与直报系统、审判系统接口是否正常,页面显示、数据传送和跳转是否正常。保证公布接口正常跳转。
2.5.3文书评查子系统
软件维护及优化升级:根据法官使用需求对评查标准调整优化、评分分析调整优化、评查点优化、法律法规库更新、底层法规法条与法律案件特征的关联关系。
2.5.4文书制作子系统
(1)对接支持:巡检文书制作系统与流程系统对接接口,保证系统接口跳转正常。
(2)系统更新升级,定期升级以下数据更新包、系统更新包。
2.5.5办案助手子系统
2.5.5.1裁量辅助工具
(1)对接支持:巡检裁量辅助工具与流程系统对接接口,保证系统接口跳转正常。
(2)系统更新升级,定期升级以下数据更新包、系统更新包。
2.5.5.2法律资源中心
(1)对接支持:巡检法律资源中心与流程系统对接接口,保证系统接口跳转正常。
(2)系统更新升级,定期升级以下数据更新包、系统更新包。
2.5.6刑事文书信息提取和案卡回填子系统
系统维护及升级服务:案卡信息项调整、底层算法内容维护。
2.5.7文书直报系统
系统运行维护支持要求:提供对接支持、审核上线支持、撤回文书支持、法院机构维护、案由维护、提取算法维护。
2.5.8系统功能本地优化调整及数据统计支持服务
本运维项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实现并不限于下表中部分本地化需求优化调整及非常规数据统计的运维工作需求。
文书纠错系统 |
1、文书纠错系统必经节点对接开发。 2、文书纠错系统使用统计。 3、文书纠错系统校验规则的本地化整理和更新。 4、法律法规、法标、通用校验点升级更新。 |
文书制作系 统 |
1、法律法规、法标、最高院通用样式模板的更新升级。 2、根据高院的需求更改制作程序和配置文件。 |
文书评查系统 |
1、天津市法院本地化文书评查规则的设计和开发 2、天津全市法院文书评查报告的人工复核服务,不少于12次/年 3、文书评查系统与法综系统案件信息获取接口对接开发 4、评查结果页增加“审判部门”“承办人”字段的需求开发 5、按照法院要求,将导出一案一表的文件夹以承办人姓名命名 |
文书公布系统 |
1、与法综系统对接,实现文书上网一键化提交。 2、最高院文书公布隐名规则更新升级。 3、文书上网情况统计报告,至少50次/年。 4、串案和减刑假释批量上网功能。 |
办案助手系统 |
1、裁量辅助工具中涉及到天津本地年度经济指标,人均收入,赔偿标准等计算标准的更新升级 2、法律资源中心最新法规,权威案例的更新,法学论著等参考资料的结构化处理及更新入库 |
刑事文书信息提取和案 |
刑事文书信息和案卡填报新增信息提取项的需求开发和更新 |
卡填报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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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直报系统 |
1、与审判系统对接,实现摘要公开信息的提取和一键上网操作。 2、辅助天津高院对全市法院提出的上网异常文书进行查询、修改或撤回文书等。 3、每月、每季度与流程系统进行文书上网数据核对工作。 4、根据各院提出的统计需求,人工导出并提供相关数据信息。 5、与天津高院诉讼服务系统对接,推送上网文书到天津诉讼服务网。 6、完成与中国裁判文书网内网网站对接,通过升级数据标准、核心算法、校验标准、业务标准、数据对接接口实现生效文书推送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内网后台,达到上网标准。 |
系统业务数据个性化查询支持 |
根据各法院反馈的需求,查询相关的数据信息,比如查询文书上网的状态、文书上网内容是否正确、某一类案件文书公开数据量、待上线文书明细、文书撤回状态、系统阶段内的使用量和使用明细。 |
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 |
在法院报告中对系统应用情况(运行情况、各院/法官使用次数、系统更新情况等)和系统运维情况(已解决/未解决问题处理情况、处理问题总数、每个系统问题处理次数等)等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