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目标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2〕72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不动产登记数据更新汇交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新区领导批示要求,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有效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改革,进一步提升土地管理水平,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为绽放“新颜值”、跑出“加速度”,激情奋进“十四五”、打造雄安新区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范围。本辖区全部已登记集体所有土地。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分类开展成果整理入库、更新、汇交等工作。登记信息补录要严格依据法定登记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已有登记成果。存在错误的,须通过法定程序才能更正。暂时无法解决的,保持原有数据现状,在备注中予以标注。
(三)工作依据
1.法规和政策文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2]72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不动产登记数据更新汇交工作的通知>》。
2.技术标准规范。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1067-202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版)》《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等。
(四)工作目标
按照自然资源部、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通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通知》,充分利用已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到2023年12月底,全面完成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为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项目用地报批、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供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相关工作提供土地权属状况审核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要做好与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关联、衔接。
(二)集中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对已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开展权属核实工作,对发生权属变化的区城,区分不同情形,根据需要开展地籍调查测绘工作,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办理相应登记,同时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进行更新。
(三)统一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对更新调查成果进行汇交,最终形成满足要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汇交成果,并以县级为单位导出数据,通过质检后,分批离线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
(四)建立健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机制。做好日常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保持成果现势性;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每年年底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整理核实、查漏补缺,予以更新。
四、工作流程及实施步骤
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进行转换;收集地籍区
(地籍子区)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资料、2022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正射影像图、
2012年至今批地成果等资料,制作工作底图:核实所有权成果;结合容城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开展权属界线现状成果更新工作;进行所有权调查,重新建立所有权数据库,更新完善所有权登记成果;按照相关要求配合采购人向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汇交成果。
五、需要由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
1.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过往经验分析并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潜在的困难点、风险点,并能够给出妥善的解决方案。
2.整体实施计划与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过往经验提供整体与本项目相关的实施计划与服务方案;
3.质量目标及保障措施
供应商应制定合理可行的质量保证解决方案,通过制度、辅助措施等手段,确保各项服务能保质保量完成。
4.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
供应商应制定合理可行的进度保障组织方案,通过优化组织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进度控制保障等多种手段,确保项目能按期完成。
5.保密保障措施
供应商应制定保密措施解决方案,确保项目团队对项目执行中所获知信息保密。
6.服务承诺及保密保障体系
供应商提供针对于本项目服务承诺及保密保障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保密保障体系、延伸服务、便利服务等服务承诺。
7.需由供应商提供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内容: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服务方案、集中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服务方案、统一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服务方案、建立健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机制服务方案。具体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要求详见本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