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南安市中医院始建于1988年7月,是一所学科齐全、设备先进、技术雄厚、环境优雅、基础设施良好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非盈利性公立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占地面积60亩,医疗用房面积2.5万平方米,目前医院建有新综合大楼、旧院区妇产科大楼、行政楼等,现编制床位400张,实际开放床位340张。
2、采购需求概况:
品目1-1: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及内容:南安市中医院全院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管理及所有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
品目1-2: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及内容:南安市中医院全院范围内的卫生保洁、院内物资运送、人员运送、医用物资洗涤及水电维护服务工作。
3、服务期:24个月
4、计划实施时间: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实行服务。
5、服务期间,采购人提供如下便利:
(1)医院提供房间二间供中标人调度、办公、存放工具和材料使用,不提供其他用房。
(2)医院提供运送过程所需的平车、轮椅、手推车等运送工具。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整体项目(保安、保洁)要求:(评审第1项)
(1)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符合等级医院的要求,切实可行的管理计划及方案(含服务项目清单)、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并承诺其方案将根据医院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2)中标人应接受院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应用计算机管理。
(3)所提供服务人员中至少具有4本相关“消防”类证书,证书级别不得低于《消防员证》。
(4)服务期间,经采购人核实,所提供服务人员不符合年龄要求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扣除服务费用。
(5)服务期间,经采购人核实,所提供服务人员数量不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每缺少1个,采购人有权按以下标准扣除中标人相应服务款:中标金额÷招标文件要求所需人员总数×缺岗人员数量。
(6)服务期间,所产生所有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保洁用具、洗涤用品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7)服务期间,中标人须建立《物资出库(领取)记录》台本,在领取并使用采购人统一采买的备用物资时(例:五金配件),须登记清晰(包括但不限于领取时间、领取数量、使用明细等),每月与采购人汇总核对。
(8)服务期间,服务人员须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工作,中标人须对其服务人员的工作负责。由于未遵守本招标文件规定或不服从采购人管理造成工作延误或责任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造成采购人负面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9)服务期间,服务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若在服务期内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或因服务人员的行为给采购人造成负面影响,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10)服务期间,所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须服从采购人调配、配合采购人指派的相关工作,若因临时工作需求,服务人员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指派的加班工作,因加班原因产生的调休、换班等事项由中标人自行与服务人员协调,产生的费用(例:加班费)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服务人员不得向采购人另行索要相关费用。
(11)服务期间,中标人员工发生意外及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12)采购人给予一个月的磨合期,第二个月起开始检查考核。
(13)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或合同期满时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擅自中止服务,违反合同的将承担由此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14)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医院消防管理责任状。
(15)本项目中标人不得采取转让、分包、分租及提成等方式,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品目1-1 医院保安服务
(一)基本服务要求(评审第2项)
(1)所提供服务须达到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2)中标人须负责本项目的安全保卫工作(含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医院各大门的管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医院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视频监控系统值班,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及设施的巡查,停车场及院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大疫情应急病区的警戒、看守工作及与安全工作等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
(二)具体工作要求(评审第3项)
(1)通过定点值守,对医院进出口的人员、车辆进行管理,确保医院门口及院内交通畅通有序。
(2)通过巡逻防范,维持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及时处置纠纷,化解矛盾。发现治安、消防隐患,切实落实防盗、防火、防灾、防破坏等工作。
(3)配合院方开展安全检查与安全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范的意识,从而自觉配合,预防盗窃警情的发生。
(4)应院方的要求及部署,配合开展有关安全防范的各项工作。
(5)保安肩负着医院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重任,应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医院的规章制度,严格执勤,恪尽职守。
(6)上岗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仪表庄重,文明执勤,保持手机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7)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熟悉掌握医院各科室的分布状况与治安情况。对医院的环境、道路、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的位置、使用、检查等情况,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善于和及时地发现治安情况与违法犯罪的可疑线索,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9)严格执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主要记载上级指示、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由值班全体人员签字,并妥善保管。
(10)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规定的时间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交待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接班者未到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当班者不能离开。
(11)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保证新院区正大门及后门24小时有人在岗,必要时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医院财物流失及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流入。对拒绝检查的,应向医院领导汇报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12)严格执行巡逻制度。应保证有保安人员全院范围内(包括新旧院区)24小时流动巡视,加强对医院全院重点科室和重要岗位的安全护卫、巡查,维护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提醒病人或家属保管好钱物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发现隐患及可疑人员及时处理、汇报,做好巡查记录,并由医院值班人员签字证明。
(13)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观察,严密监视。视情况采取守候、跟随等方法,将其控制在视线之内。必要时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遇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遇己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同时,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
(14)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发生。遇火灾、爆炸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及时疏导人流,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现场保护。
(15)在各时间段指挥、疏导出入车辆,维护医院出入的正常秩序。
(16)具体负责院内的车辆管理,对进入医院的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不符合规定停放的进行劝阻,对劝阻无效乱停放的车辆有权强行将其拖放至规定地点。负责车辆停放区的卫生整洁工作,对在指定地点停放的车辆要无偿严加看管,提醒车主对车辆上锁,以防被盗。如要对停放的车辆进行收费管理,经院方同意后,需自行申报有关审批手续,但对本院职工停放的车辆仍需无偿看管。
(17)在医院发生医患纠纷时,全体保安人员应及时到位,并积极上前制止患者家属殴打医务人员现象,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18)在夜间巡逻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安全。
(19)积极帮助病人解决实际问题,如解答病人询问等。
(20)巡查中发现医院水电发生情况应及时处置或通知相关人员。
(21)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22)完成医院交办的临时性警卫任务。
(23)为有利于保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中标人可适时调整保安员,但必须是在保证履行合同和事前知照采购方的前提下进行。
(三)人员配置及要求(评审第4项)
(1)中标人应成立南安市中医院保安中队,其中保安员不少于8人,保安中队长不少于1人。
(2)中队长职责:中队长负责组织保安队员围绕公司确定的保安工作目标具体开展工作;抓好保安队伍管理与日常作训工作,确保队员的整体素质;协助院方处置医疗纠纷及突发事件;定期向公司、院方汇报保安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院方及公司的安排,具体组织本班次人员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管理人员:中标人需为本项目设置一名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中标人与采购人事务沟通和整个保安队伍的管理,平时可不用坐班,不计入派驻总人数。
(4)所有医院配置的保安人员应持证上岗,年龄应在18至60周岁之间,退伍军人优先。确保所有保安人员无刑事和治安管理处罚记录。
(5)所有岗位的保安人员在上班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手机、抽烟、看报纸、聚集聊天、吸烟等。
(6)巡逻岗位的保安人员应对服务区任何角落都必须认真仔细巡逻,如因巡逻未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并通报采购方,导致服务区域发生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7)若因保安指挥管理等不当,致使在大门口及院内车辆行驶中发生如车辆碰人及相互碰撞、刮擦等事故,赔偿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8)要求配备的人员达到集中管理与快速调度。
(9)除了上岗人员外,其他所有保安作为临时备班,如果突发情况发生,随时待命。
(10)保安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对医务人员、患者和家属要以礼相待,上岗时着装应统一整齐、动作规范、语言文明、形象良好。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接受医院的监督检查。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工作作风不良的保安员,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对于不能胜任队长,不能积极配合医院工作部署的保安队长,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积极给予配合。
(11)全体保安员均为义务消防员。
(12)全体保安员须持证上岗。
(四)物资配置要求(评审第5项)
(1)要求每名保安人员统一配发服装(含制式保安服装、帽子、肩章、反光背心、武装腰带等),服装制式要求需满足全国保安行业统一标准(2011式服装)要求。
(2)基于岗位需求,要求中标人统一配发对讲机、强光手电、雨具及必要的警具,便于保安人员统一高效地开展工作。
(3)所需配备及个人装备,由中标人负责配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具有可视化管理系统平台并至少配备1部定位视频巡更对讲设备。
(五)岗位要求及工作职责(评审第6项)
(1)固定岗:根据院方的岗位设定要求,于医院的主要出入口、通道、门诊大楼、病房大楼、主要科室、车辆引导岗位设置固定岗,配备保安人员按照院方要求时段定点值守,负责把控医院的进出要道,对进出医院的人员及车辆进行管理,维持医院正常的就诊秩序,协同配合巡逻人员开展防控工作。
(2)流动岗:医院内安排保安人员实行机动巡逻,通过机动巡逻可以震慑违法犯罪,维持医院门诊大厅及病区的正常医疗秩序;通过巡查,发现治安消防隐患,及时整改;进行楼层及重要部位巡视,做好防盗、防火宣传,落实防盗、防火措施;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纠纷。
(3)突发事件机动应急中队:要求中标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中队,人员不少于5人(可包括巡逻岗人员。如遇紧急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增派人员)。应急中队应具有处置医疗纠纷等群体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所有人员能在20分钟内如数到达采购人要求的地点并完成现场布置。
岗位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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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时间 |
人数 |
岗位职责 |
队长 |
正常班 |
1 |
(1)配合医院和保卫科的日常工作,带领本组人员认真完成医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2)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值班制度,掌握班组人员的变动情况,组织好班里会议,及时传达医院的各项要求及文件精神。 (3)科学管理队伍、办事公道客观,关心队员,与值勤组其他队员和谐相处。 (4)掌握全组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全组人员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稳定队伍。 (5)熟悉院里的要害部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6)做好各岗位的查岗和全院的防火、治安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 (7)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8)制定保安培训计划并上报保卫科,组织全组人员做好军事训练和各项集体活动。 |
医院新区综合楼东大门及西大门 |
24小时 分二班 |
6 |
(1)维持大门周围秩序,及时清理小摊贩及闲杂人员。 (2)严禁的士、摩的在门口等客。 (3)严禁医托等闲杂人员进入院区。 (4)疏导车辆的驶入驶出,确保通道的畅通。 (5)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院区,接受病人出院、住院的车辆要告诉司机办理好出入院手续后,立即将车辆开出医院。 (6)对可疑车辆和人员应进行盘查和盘问。 (7)做好门卫室电话接听和任务落实的通知工作,并做好记录。 (8)做好门卫室卫生保洁工作。 |
巡逻岗 |
24小时 分二班 |
2 |
(1)负责院区建筑物的巡逻任务,及消防设施的检查任务。 (2)处理院区内的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保卫科报告,要做好各类巡查记录。 (3)夜间做好防盗、防火巡逻任务。 (4)做好各个岗位的巡查工作。如发现问题(脱岗、离岗等)及时上报处理。 (5)引导电动车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确保消防通道、人行通道的畅通。 (6)严禁车辆乱停乱放,控制车辆的进入。 (7)对可疑车辆和人员应进行盘查和盘问,并做好记录。 |
注:正常班为12小时工作制,具体时间由院方安排;巡逻岗24小时制执勤(二班共2人,每班1人)。 |
(六)责任与义务(评审第7项)
(1)应合理安排机动人员,以应对节假日或平时保安员的休息时出现人员不足等问题,并能协调好在岗保安人员的就餐、上卫生间等特殊安排,以保证不空岗。
(2)应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和监督,进行半军事化管理,严格队伍管理,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全员队列训练,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半年进行一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以提高保安人员的整体形象素质和在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应急能力,以确保保安服务的优质高效。中标人需制定完善的培训考核计划,对保安员的考核结果报采购人同意并执行。
(3)应加强对保安人员文明礼节培训,着装整洁、文明执勤、礼貌执勤、热情执勤、主动帮助病人和为医护人员服务。
(4)应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每周定期深入医院进行巡查,并与各科室、病区医护人员沟通,及时解决医务人员提出的问题。
(5)不得借调派驻医院的保安员,包括班外保安员。如果发现有借调行为,采购人员有权提出异议,并扣除服务费1000元。
(6)不按合同约定规定工作,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出异议直至终止合同。
(7)保安实有人数少于合同规定人数时,中标人应在5日内配足保安人员,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七)考核制度(评审第8项)
(1)采购人每月组织一次保安服务考核。考核小组由院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南安市中医院保安服务考核细则》(详见附件,内含考核处罚标准)相关指标要求,对中标人保安服务进行考核,出具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通报中标人。
(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采购人将依据相应的标准和考核制度,对中标人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对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终止合同。
品目1-2医院保洁服务
(一)基本服务要求(评审第9项)
1、保洁:
(1)负责医院全院全部区域卫生(不负责外墙清洗);
(2)负责院内楼梯扶手保养与清洁;
(3)负责全院地面石材保养与维护。
2、运送:负责药品、标本、办公用品等物品运送,协助病人家属、医护人员病人运送,无主病人运送。
3、洗涤:
(1)负责洗涤全院所有的医用布类、床单、工作服;
(2)负责全院洗涤布类的收发任务;
(3)负责全院布类破损的缝补。
4、水电维护:负责全院水电维护、应急管理、日常办公用具、家具等的简易维修,协助配合做好建筑物损坏的维修,协助配合做好医疗器械的维修,协助配合医院管理消防控制室及微型消防站。
(二)具体工作要求
保洁服务:
1、工作要求(评审第10项)
(1)中标人须负责医院指定范围内大楼的室内、室外清洁卫生(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楼层内房间及过道的地面、墙面、天棚、门窗、楼顶平台、下水管道等部位、院内道路、沟渠、空地及绿化地带的保洁)。
(2)及时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并送到院内指定地点。
(3)按时巡视,每层从屋顶到墙壁到地板要做到干净、整洁,无蜘蛛丝,无纸屑、痰迹;卫生间要清洁、干燥、无异味。
(4)为避免尘土飞扬,地面干拖应使用尘推加牵尘剂的方法进行处理。
(5)要求对尘推头和抹布用专门的工业洗衣机和烘干机进行洗涤和烘干,不能用手洗,以防止交叉感染。
(6)为防止交叉感染,对不同区域的清洁工具按医院感染科的要求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使用,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
(7)做好保洁区域内的所有PVC地面/橡胶、水磨石地板的养护。
(8)水磨石地面的护理,包括打蜡,喷磨和抛光等处理,保持地面的光亮、整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支付。
2、服务标准要求(评审第11项)
(1)外围保洁
1.1院区道路,通道保洁无积尘、树叶、纸屑等;每100平方米弃物不超过3个,滞留不超过30分钟。
1.2相关指示牌保洁,表面无污物,污痕等。
1.3玻璃保持整洁,无积尘土无附属物。
1.4室外的垃圾桶保持表面清洁,无积尘,无附属物。
1.5地面定期进行冲洗。
1.6室外广场、道路、绿化等每日一次清扫,垃圾、烟蒂随时清理,绿化及时清除杂草。
(2)室内保洁
2.1地面要求无纸屑、烟头、果壳等杂物。
2.2地面保持无积水、无灰尘,大厅地面光亮清洁。
2.3垃圾筒表面清洁,经常更换垃圾袋,经常清洗;垃圾袋装量不得超过四分之三就需要更换。
2.4各科室门窗保持清洁。
2.5卫生间内设施必须保持整洁,无积粪、无水锈,空气无异味。
2.6公共区域的桌椅定期擦洗、消毒。
2.7办公桌椅摆放整齐,桌面保持整洁;灯具明亮,无直径0.5厘米污渍、无死虫等黏附物。
2.8天花板、墙壁发现有污点,及时处理,保持没有蜘蛛网。
2.9门诊及医技、行政科室:楼层各个大厅、通道、楼梯、各楼层公共部位、诊疗区域地面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墙面、门、窗每周一次擦拭,天花板每月擦拭,并保洁;地面打磨,每年一次;公共诊室内、急诊区域家具每周擦拭;公共厕所每日清扫二次,水池等每日擦拭一次,并保持无臭、无污垢。流动保洁员,随时保洁各种突发卫生情况。
2.10除护士站、治疗室、护士长办公室外,病区地面(包括病房内卫生间)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床头柜、生活柜、电视机、盥洗室内水槽、开水器、护士站吧台、卫生间洗脸盆、马桶每日擦拭,其中床头柜、马桶用消毒液擦拭;医生办、主任办(示教室)、值班室每周清扫二次(包括家具、墙面、天棚);病区墙面、门、窗(包括卫生间内)、病床、凳子、陪人床、热水瓶架每周擦拭,污染时及时擦拭;病区天花板、空调等每月清洁一次;出院病人床头柜、生活柜、病床及时擦拭,按要求消毒。
2.11垃圾收集每日二次符合院感管理要求,病房内垃圾超过3/4时应马上更换(特别是产科病房),特殊情况随时更换,医疗垃圾收集、存放、处置符合要求。
2.12会议室、多功能厅至少每月清扫一次,每次使用前清洁一次。使用后及时保洁。
(3)各区域保洁服务要求
区域 |
序号 |
工作内容 |
频次 |
|
急 诊 科 注 射 室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 |
每日2次 |
|
2 |
区域内地面牵尘(无扬尘干扫) |
每日2次 |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 |
每日1次 |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台面擦拭 |
每日1次 |
||
5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含各种医用器材)、低处电器表面的清洗或擦拭 |
每日1次 |
||
6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隔拦处、柜清洗、擦拭 |
每日1次 |
||
7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马桶、沐浴器、地面)冲洗、擦拭、消毒 |
每日1次 |
||
8 |
区域内窗台、把手、栏杆、花瓶、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 |
每日1次 |
||
9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清洗 |
每周1次 |
||
10 |
负责病人运送至病房 |
随时 |
||
11 |
门、门框、窗框、低处玻璃擦后期后勤拭 |
每周1次 |
||
12 |
高处玻璃 |
每月1次 |
||
13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14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1次 |
||
15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月2次 |
||
16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
17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18 |
地面机洗、打蜡、晶面处理或保养 |
每3月1次 |
||
19 |
巡视保洁、消毒小手巾 |
随 时 |
||
20 |
平车上布类整理、更换,床上用品拆换、套被等工作 |
随 时 |
||
区域 |
序号 |
工作内容 |
频次 |
|
普 通 病 区 普 通 病 房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 |
每日2次 |
|
2 |
区域内地面牵尘(无扬尘干扫) |
每日2次 |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 |
每日1次 |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含病历牌)、台面擦拭 |
每日1次 |
||
5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含各种医用器材)、器械(治疗车、病历架等)、床单位、低处电器表面的清洗或擦拭 |
每日1次 |
||
6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清洗、擦拭 |
每日2次 |
||
7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马桶、沐浴器、地面)、开水间冲洗、擦拭、消毒 |
每日2次 |
||
8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栏杆、花瓶、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 |
每日1次 |
||
9 |
防滑地垫清洁 |
每日1次 |
||
10 |
床单位终末消毒 |
随 时 |
||
11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冰箱内部清洗 |
每周1次 |
||
12 |
门、门框、窗框、玻璃 |
每周1次 |
||
13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14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1次 |
||
15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周1次 |
||
16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
17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18 |
地面机洗、打蜡、晶面处理或保养 |
每3月1次 |
||
19 |
巡视保洁、小手巾清洗、晾晒、收、发家属陪伴椅 |
随时 |
||
20 |
平车上布类整理、更换,床上用品拆换、套被等工作 |
随时 |
||
区域 |
序号 |
工作内容 |
频次 |
|
门 诊 部 和 医 技 行 政 、 职 能 科 室 、 专家宿舍楼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 |
每日2次 |
|
2 |
区域内地面牵尘(无扬尘干扫) |
每日2次 |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公共区域应机洗) |
每日1次 |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台面擦拭 |
每日1次 |
||
5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含各种医用器材)、低处电器表面清洗或擦拭 |
每日1次 |
||
6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清洗、擦拭 |
每日1次 |
||
7 |
卫生间(含水龙头、洗手池、台面、马桶、地面)冲洗、擦拭、消毒 |
每日1次 |
||
8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栏杆、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 |
每日1次 |
||
9 |
防滑地垫清洗 |
每周2次 |
||
10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冰箱内部清洗 |
每周1次 |
||
11 |
门、门框、低处窗框擦拭 |
每周1次 |
||
12 |
玻璃及窗框 |
每月1次 |
||
13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14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1次 |
||
15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月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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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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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管道、空调、风扇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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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地面机洗、打蜡、晶面处理或保养 |
每3月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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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窗帘拆换(污染时随时拆换) |
半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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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平车上布类整理、更换,床上用品拆换 |
随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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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序号 |
工作内容 |
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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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阳台电梯(含专家宿舍楼) |
1 |
地面拖尘 |
每天两次 |
|
2 |
地面及步行梯拖擦 |
每天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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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入口处地面冲洗、柱子擦拭 |
每天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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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梯间除尘、擦拭 |
每天两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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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垃圾桶清倒、清洗、消毒 |
每天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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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楼梯扶手擦拭 |
每天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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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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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阳台垃圾收集 |
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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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家宿舍楼室内保洁及床上用品更换事宜以所入住人员对应科室确定相关保洁人员 |
|
运送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评审第12项)
(1)全院标本的运送。常规标本15分钟以内送到,特殊标本10分钟以内送到。确保标本完好送达检验科,并做好交接。
(2)手术病人的运送,及时无误接送手术病人。
(3)全院物品的清点运送。办公用品、医疗耗材、医疗设备按科室需求分批次准时送达,确保数量准确,无误差、无丢失、有签字、有交接。根据单据的紧急程度,确保与医疗有关的单据及时送达(会诊单、手术通知单、病历等)。病人送出院、转科、迁床、各项检查确保及时、安全、良好的服务态度以配合临床需求。
(4)负责全院的机动,临时运送。
洗涤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评审第13项)
(1)要爱护院方洗涤设备,按规范洗涤工作流程操作。
(2)要每天按时完成洗涤布类,确保医院的工作需求。
(3)要完成布类洗涤的工作标准和质量。
(4)病区的工友需负责病员被服的发放与病员出院的清点、回收。
(5)病区工友与洗衣房工友之间被服的接收、清点。
(6)洗衣房布类的报废需经各科室负责人确认。
(7)每月盘点布类,计算破损率、丢失率。
水电维护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评审第14项)
1.负责全院水电维护(含专家宿舍楼)、基建修补(若涉及墙体表层修补,相关涂料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办公用具、家具等的简易维修、配合做好建筑物损坏的维修配合做好医疗器械的维修、配合管理医院消防控制室及微型消防站。
2.水电工上班时须穿统一服装(最低配制马甲1件/人)。
(三)人员配置及要求(评审第15项)
(1)应配备所需要的管理人员及各种专业服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物业、医疗、护理、营养、水电等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并明确所配备人员结构构成,人员数量,其中项目经理要求具备1年以上医院物业管理经验,总人数不得少于47个人(配备详见“岗位人员配置”,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灵活调配);保洁人员须身体健康(要求体检,费用投标人自理);管理人员及水电维修工:男女不限,年龄25至55周岁,要求持证上岗,要求管理人员及水电维修工24小时长驻医院;保洁、洗衣工:男女不限,员工年龄60周岁以上人数不得超过10人,小学文化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勤劳,服从管理。
(2)所有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佩戴明显的标识,工作人员对应的责任区域要相对固定,人员岗前培训达100%。上岗人员合格率100%。
(3)在日常工作中病区、科室提出问题和建议一般不超过4小时解决或解答,比较复杂问题,2天内予以解决。
(4)严格执行“三满意”(患者满意,职工满意、社会满意);严格执行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执行不好则严格处罚,按条例列入考核,与当月承包酬金挂钩。
(5)每日固定服务项目,每日定时上班,固定的服务内容主要为科室清洁卫生、洗衣。
(6)完成医院临时要求的其他保障工作,如遇到活动或检查时要完成突击保洁任务。
(7)投标人应根据各服务岗位人员的需求量进行人员数量的合理配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无法满足岗位需求的情况,应按岗位实际需要人数进行调整配备。
(8)每月至少一次征询病人和医务人员对后勤服务的意见,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分别在90%和85%以上。
(9)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要求。院方将按照该规范的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10)清洁工人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11)每位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长、员工薪酬待遇等须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若中标人与其雇员产生劳动纠纷或其他不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造成采购人负面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岗位人员配置 |
|
岗位类别 |
配置人数 |
综合楼6楼(骨伤科病区) |
1人 |
综合楼5楼(外科、五官科、肛肠科病区) |
1人 |
综合楼4楼(心血管内科、中医内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病区) |
2人 |
综合楼3楼(神经内科病区、康复医学科、体检中心) |
3人 |
综合楼2楼(各门诊区域、医技科室) |
3人 |
综合楼1楼(急诊医学科、发热门诊、儿科门诊诊室、放射科、中西药房、收费处、综合服务中心、大厅等) |
3人 |
综合楼外围 |
1人 |
妇产科病房大楼6楼(手术室、麻醉科) |
4人 |
妇产科病房大楼5楼(妇产科病区) |
1人 |
妇产科病房大楼4楼(妇产科病区) |
1人 |
妇产科病房大楼3楼(妇产科病区、产房等) |
3人 |
妇产科病房大楼2楼(儿科病区,含连廊等) |
1人 |
妇产科病房大楼1楼(盆底康复室、煎药中心、游泳馆等) |
1人 |
行政教学楼2-6楼(分发报纸等) |
1人 |
行政教学楼1楼(总务、设备、药剂仓库等,含产科病房布库管理) |
1人 |
妇产科病房大楼、行政教学楼外围及连廊 |
1人 |
供应室(保洁、运送) |
2人 |
洗衣房(收集、洗涤、晾晒、折叠、缝补等) |
4人 |
专项保洁(清洗玻璃、空调、风扇、不锈钢保养、地面保养、专家宿舍楼1-6楼楼梯打扫等) |
2人 |
机动保洁(配合医院做好临时性安排的后勤服务包括综合楼7楼学术报告厅保洁等) |
2人 |
运送(含运送病人、生活及医疗垃圾运送、氧气运送、临时性运送) |
4人 |
水电维护(24小时在岗) |
3人 |
主管(24小时在岗)、领班 |
2人 |
合计 |
47人 |
(四)物资配置要求(评审第16项)
(1)须统一配发员工工服。
(2)须配置专用的洗地机、吸水洗尘机、地坪/地毯吹干机、真空吸尘机、对讲机、垃圾车、榨水器、不锈钢桶、电脑、打卡钟和打印机等。
(3)须配置手套、口罩、帽子、鞋套等防护用品。
(4)服务期间所使用的清洁剂、洗涤剂、地面保护材料,必须是通过国家卫生部审批准予使用,并符合医院院感科的要求。
(5)服务期间所使用的清洁车辆必须是先进的全方位清洁手推车。
(6)保洁工具须以颜色、大小分开使用。
(7)医院仅提供运送过程所需的平车、轮椅、手推车等运送工具,其它物资(含水电维护工具)均由中标人配置,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支付。
(五)检查考核(评审第17项)
(1)采用现场检查、临时抽查、随机采访、问卷征询、定点征求意见等方式监督检查。依据事实和效益,客观评价,奖惩挂钩。(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处罚标准详见附件)
(2)若在全市重大卫生检查评比(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评比复查等)出现保洁、水电等服务问题被市政府通报点名批评,将处以人民币5万元的罚款,且采购人有权利视情况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特定要求1(标“★”评审第1项):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置自助充电宝、自助陪护床、自动贩卖机、母婴自动售货机、共享轮椅等,方便患者及家属购买及使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特定要求2(标“★”评审第2项):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投入服务现场办公管理设备(台式电脑)不少于5台。(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特定要求3(标“★”评审第3项):负责全院(含专家宿舍楼)所有空调的清洗,清洗方式须为深度清洗(室内机须使用专用清洁剂清洗,室外机须用高压水枪清洗),清洗频次至少为每年1次,清洗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支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定后人员进场服务,服务期24个月 |
2 |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南美路103号 |
3 |
★ |
交货条件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人制定的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分24期支付,服务期间,采购人在每月10日收到中标人开具的上月服务费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0% 说明: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服务期内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所产生的损失从履约保证金或服务款中扣除,同时还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
其他商务要求
8、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包含成交人完成本项目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
(3)本项目如要变更,需经采购人同意,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4)除由于采购人需求变更外,中标人应承担本次采购规定的所有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
(5)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遵守采购人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报价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6)各投标人可自行对服务现场进行考察,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则视为对现场和周围环境以及可得到相关资料已进行详细察看,且视为对现状和可能发生的风险意外,有充分考虑并已在投标报价中体现。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提出增加服务措施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相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购[2018]7号)的通知,现我市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中 标 后的中小企业供 应 商可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1)凡参与政府采购并依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供 应 商,均可使用政府采购合同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可在“政采贷”模块进行具体操作。 (2)企业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可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查询。 (3)融资主要条件:①担保条件:除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担保外,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不要求企业供 应 商提供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担保条件。②专用账户:当银行同意授信后,企业供 应 商在该行开立封闭式专用账户,与采购人在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唯一收款账号。③支付约定:银行发放贷款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合同应收账款质押查询和登记,合同履行并验收后,采购人需将采购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到约定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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