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合同签订后一年(第一年服务期满后,如果符合服务要求第二年、第三年可续签。),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按季度支付合同款,每个季度末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25%的合同款。需提供正规发票。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服务需求响应表
服务需求如下:
★一、计算机、网络维护及综合布线服务内容:
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及综合布线内容涵盖公安新民市局、辖区派出所及其他外派机构所有部门的公安网络系统、互联网网络系统、视频专网、会议专网、无线通讯网、办公及其他通讯专网等的线路、软件、硬件系统的运行保障,维保单位应在运维期间对系统进行日常巡检、保养,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对临时故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排除。服务项:
1、维修维保人员负责对新民市局内所有计算机设备、网络线路及网络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及保养。
2、维保人员负责对新民市局所有计算机及设备内的系统、软件、“一机两用”注册系统进行维护,并按照市局要求,对需新安装的插件、准入软件等逐台安装并开展维护。
3、中标后,对需维护的场所进行现场勘测,提供完整的市局及各驻外单位的系统资料,应包括如下资料:各单位网络设备清单、网络线路拓扑图、计算机配置清单、IP地址与使用人及单位对照明细。
服务要求:
(1)对新民市局所有计算机的软硬件进行日常维护。包括:
①损坏计算机硬件的更换及送修检测、计算机应用软件和系统的维护保养。
②检查系统工作状况和主要功能,进行相应维护保养,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③所有公安网设备均进行“一机两用”注册、安装防病毒软件并保持更新、更改弱口令、安装公安网终端安全助手、准入插件、数字证书监控插件等,不能存在无效设备、病毒传播。
④对出现的各种软硬件故障快速响应处理,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解决。
⑤全局各单位办公室内部网络、通信线路变动(整体改造的除外)等,由维保公司负责施工。
(2)维护保养方法:
①根据设备材质、脏污程度等,使用吸(吹)尘、刷擦、润滑等方法,必要时使用清洁剂(但不能腐蚀设备)。
②维护保养和维修人员必须保护好系统使用单位的现场环境。
③系统的常规维护保养每月至少进行1次,设备的深度维护保养(包括计算机主机、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的内部清灰,散热风扇检查、更换)每半年进行1次,并写出报告。
④维保单位在检查系统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我局计通科通报。
⑤维保单位对交换机及重要网络设备断电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前,应书面征得我局计通科同意。
⑥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必须每次都有文字记录,并应有维修维护保养责任人签字和我局计通科或派出所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
⑦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应填写三份,局计通科、派出所和维护保养单位各保存1份,保存时间到系统报废为止。
⑧所有更换设备一律不返还,交我局计通科统一处理。
服务时间:7*24
服务方式:现场和远程
交付成果:巡检文档及维护记录。
★二、新民市局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运维服务标准及服务内容:
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维保工作的范围包含市局机关内和各驻外单位及除本期雪亮工程外社会面视频监控的视频监控设备的维护、保障和维修等工作。
服务项:
1.维护保养主要内容。清洁、调整、润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前端设备、辅助设备、传输设备(线缆)、控制设备、记录和显示设备,检查系统工作状况和主要功能,进行相应维护保养,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保养方法。
(1)根据设备材质、脏污程度等,使用吸(吹)尘、刷擦、润滑、所处位置确认与调整等方法,必要时使用清洁剂(但不能腐蚀设备)。
(2)维护保养和维修人员必须保护好系统使用单位的现场环境。
(3)系统的常规维护保养每月至少进行1次,设备的深度维护保养(包括存储设备、监视器、分控主机内部清灰,散热风扇检查、更换)每半年进行1次,并写出报告。
(4)维保单位在检查系统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市局计通科通报。
(5)维保单位断电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前,应书面征得市局计通科同意。
(6)维护保养、维修和设备报废工作必须每次都有文字记录,并应有维修维护保养责任人签字和市局计通科或派出所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
(7)维护保养、维修和报废记录应填写三份,市局计通科、派出所和维护保养单位各保存1份,保存时间到系统报废为止。;
服务要求:
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维护保养标准
(1)摄像机应清洁、确认监控方位和原设计方案相一致。当摄像机位置不符合实际需要时,维护单位应根据使用单位要求进行改造,改造线路距离20米内的包含在维护合同中,改造线路距离超过20米的另行计算费用。
(2)室内、外防护罩应清洁、牢固,确认进线口密封。
(3)监视器应清洁,散热应正常,确认图像质量和原设计方案相一致。
(4)光、电(电、光)信号转换器应工作正常。
(5)硬盘录像机控制、预览、录像以及回放应符合设计方案要求。
(6)硬盘录像机图像质量和文字信息标注应符合要求。
(7)硬盘录像机机器内应清洁、除尘,确认散热风扇工作正常。
(8)硬盘录像机时钟应定期校验,与北京标准时间误差不超过60秒。
(9)硬盘录像机、刻录机、服务器保证正常工作、设备系统运行流畅。
2.线缆设备维护保养标准
(1)室外设备等电位接地,室内设备联合接地。
(2)传输线缆、光纤设备维护。
(3)检查有线、无线传输设备,当由于有线或无线传输设备故障或发射功率下降,无法传输,接收灵敏度下降,以及收发天线方向偏离等原因引起视频无法传输,图像质量下降,噪声系数增加时,应及时维修更换有线、无线传输收发设备。
服务时间:7*24
服务方式:现场和远程
交付成果:巡检文档及维护记录。
★三、新民市局视频会议系统运维服务标准及服务内容:
负责维修保养新民市局内部及各驻外单位各类视频会议设备(包括视频会议终端、调音台、音视频矩阵、麦克风、显示设备等),确保其工作稳定、运行正常。
服务项:
1.维保人员负责维修保养新民市局内部及各驻外单位视频会议设备(包括视频会议终端、调音台、音视频矩阵、麦克风、显示设备等),确保其工作稳定、运行正常。
2.维护保养和维修人员必须遵守公安机关的安全保密条例。
3.维保人员应每月巡查一次所有视频会议终端及设备,测试工作状态,检查网络线路,试音、试线,并进行除尘处理。
4.维保人员应及时对出现故障的视频会议设备进行维修、更换,并负责联系设备厂家。
服务要求:
1.维保人员负责维修保新民市局内部及各驻外单位视频会议设备(包括视频会议终端、调音台、音视频矩阵、麦克风、显示设备等),确保其工作稳定、运行正常。
2.维护保养和维修人员必须遵守公安机关的安全保密条例。
3.维保人员应每月巡查一次所有视频会议终端及设备,测试工作状态,检查网络线路,试音、试线,并进行除尘处理。
4.维保人员应及时对出现故障的视频会议设备进行维修、更换,并负责联系设备厂家。
服务时间:7*24
服务方式:现场和远程
交付成果:巡检文档及维护记录。
★四、新民市公安局网络维护
运维服务标准及服务内容:
新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机房及相关公安网设备。主要包括机房配电、机房网络、机房环控、机房监控、机房门禁及机房基础设施系统的维护、维修等服务,保证公安网安全稳定运行,其配套设备的完好,包括但不限于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光模块、光纤收发器的完好。
服务项:
1.维保服务模式
要求投标人提供由前方驻场维护人员与后方技术专家共同组成的维护团队承担本项目运维工作,保障各类网络线路通畅、设备参数配置合理、各类系统软硬件平稳高效运行。
2.故障分级响应时限与故障定义
响应时间为接到故障信息到达现场时间,接到驻场人员无法处置的故障信息后,需在响应时间内指派技术专家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并根据情况对采购人及业主单位进行反馈,当天可以解决的问题,解决后立即反馈采购人及业主单位;当天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将处理时限明确告知采购人及业主单位,并应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出现更严重后果,由于处置不当或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响应时间具体明确如下:
重大故障(一级):2小时;
二级故障:12小时;
三级故障:24小时;
四级故障:48小时;
紧急响应:1小时。
其中:重大故障为主要设备停止工作导致系统瘫痪或即将瘫痪;二级故障为设备出现故障,对系统性能已经造成严重影响或即将产生严重影响的;三级故障为设备出现故障,略微响应系统性能,但不影响系统整体使用的;四级故障为短期内不会造成系统性能下降和不会影响系统正常使用的故障;紧急响应为采购人及业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认为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造成线路通讯中断或系统瘫痪和严重影响线路通讯或系统使用的故障、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导致线路通讯中断或系统瘫痪和严重影响线路通讯或系统使用的风险隐患的紧急事件。
服务要求:
1.提供7×24小时远程技术服务:通过远程的方式给采购人及业主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支持等服务。
2.提驻场巡检服务:法定工作时间内,指挥中心办公楼需提供1名技术人员驻场服务,;驻场人员运维时遇到线路或系统设备故障应立即处置,无法有效处理的,要按照故障分级响应时限要求,迅速联系后方专家进行处置。遇特殊情况无法满足驻场人员要求的,需事先征得业主单位同意,或由投标人另行指派其他驻场人员进行接替;驻场维护人员需服从业主单位管理,无条件遵守业主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要求。遇特殊情况,驻场运维人员需按业主单位要求延长日驻场维护工作时间。
3.提供7×24小时故障维修服务:驻场人员无法处置的情况,需根据故障分级响应时限指派工程师,携带工具、备件或备机到现场检查线路或系统设备,提出并实施解决故障的有效方案,恢复线路通讯和系统设备正常运转。因为设备损坏所造成的故障,要立即使用备件快速更换故障部件,对于不可维修的设备应立即更换。
4.提供预防性巡检服务:
①提供公安网、视频专网、互联网网络日常通讯巡检,网络通讯故障的诊断排查,网络线路故障的维修和网络设备故障的申报工作。
②提供机房环境设备巡检,包括机房内的机房空调、UPS设备、监控设备、环控设备、各类服务器、存储、交换机设备巡检排查。
③提供机房硬件设备建档,包括设备编码、物理位置及拓扑结构连接图,设备配置等信息进行更新。
④负责机房的安全管理。严禁公安网机房内使用任何外来介质传输数据,杜绝出现公安网网络违规外联等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如有调试业务系统、修改服务器配置、重启服务器、安放新设备等情况需要进入机房的,要对相关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并向责任民警确认后方可准许进入机房,并做好登记。
⑤确保机房环境卫生整洁,线路布设有序。
5.提供网络配置及网络安全管理服务:
①负责网络故障维护,保障网络环境稳定、通讯畅通、设备运转良好。
②相关网络设备参数配置、调试、管理;
③制作并随时更新维护范围内公安网计算机的管理资料,包括分组编码、业务种类、IP 地址,机器软硬件配置、责任人等信息。
④无条件配合并协助业主单位计通科开展系统内部网络安全防护有关的一切工作。
6.提供重要活动保障服务:在重要勤务事件或重大节庆活动期间需要投标人配合或协助时,投标人在得到通知后需立即响应,提供实时技术支持和全天候的现场技术保障服务,保证各网络及相关设备正常运行。
7.服务质量要求:投标人指定的驻场人员在驻场维护期间需着工装,遵守采购人及业主单位提出的业务管理和现场管理要求,并遵守采购人及业主单位各项运维管理制度;投标人提供的维护服务应规范、及时、有效,准确,保障维护期间线路、系统及各类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8.服务保密要求:投标人及维护人员不得泄露设备使用单位的任何公安内部文件、公安秘密或者其它任何信息,亦不得利用工作上的方便获取设备使用单位的任何公安内部文件、公安秘密或者其它任何信息。凡投标人及维护人员在维保过程中了解或接触到设备使用单位的机密资料或信息,应予以保密,并遵守以下保密规定: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保密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在工作中所涉及的秘密,保密有效时间与国家对各具体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要求相一致。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秘密和敏感信息;严禁将公安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严禁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项目技术方案及实施规划透露给无关人员;服从新民市局的安排,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工作,不得将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不得从事其它与合同无关的工作;接触公安信息网,应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安信息网使用相关规定,严禁“一机两用”。不得将从公安信息网上获得的警务工作相关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严禁私自下载、拷贝计算机内的秘密和敏感信息;不得擅自携带记载工作内容的硬盘、软盘和打印资料外出;严禁将公安信息系统的程序、口令、密钥等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携带记载工作内容的硬盘、软盘和打印资料外出;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业主单位未经授权进入的办公场所;维护人员必须遵守业主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要求,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安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等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不得发表涉及项目工作中国家秘密组织和警务工作秘密的技术文档和论文,未经业主单位同意,投标人及维护人员不得使用工程项目案例进行演示或宣传;无论维护人员今后完成工作或因故中途退出,均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如发生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泄露,驻场人员应立即向业主单位报告,并积极协助业主单位及有关保密部门进行查处; 投标人及维护人员未能遵守上述要求,或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而造成泄密的,业主单位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及不再支付未验收结算部分维护费用,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服务反馈要求:每次具体维护工作完成,投标人应详细记录维护情况,并告知采购人及业主单位,投标人对所有服务文档进行归档,建立和更新设备管理档案,包括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等信息,并定期向采购人及业主单位进行汇总报告;每天设备巡检后应详细记录设备巡检情况;每季度向采购人及业主单位提交故障受理报告和汇总情况,在服务期结束时提供一次系统的全面检查和维护,并做出完整、资料详实的年度总结报告,并将所有维护材料装订成册后提交采购人及业主单位查验。
10.服务安全要求及服务规范统一要求:投标人要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操作规范和标准,并保障维护期间服务人员及设备安全,因维护工作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或者工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赔偿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维护期间内,因中标方原因,发生公安网“一机两用”及网络安全事件的,业主单位有权要求解除该标的的合同内容及不再支付该标的未验收结算部分维护费用,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投标人及驻场维护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并遵守业主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按招标文件及业主方要求开展维护工作;对于业主方提出的项目优化要求产生人工及服务费,投标人需承诺无偿提供服务;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必须向业主单位提供维护人员信息档案、人员背景审查信息、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对有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条件及其他问题业主单位认为不适合参与维护工作的,业主单位有权要求更换维护人员。
11.备品备件服务要求:
①投标人需要在本地提供备件服务,投标人需承诺服务是通过正规渠道引进;
②投标人的备件服务管理和供给需满足项目维保需要,并保证及时性和可靠性。
③标的内所提供的备品备件服务是对本标的维护内容的备件保障与补充,投标人需按照明细提供相应备件交由业主单位进行管理,维保期内可按需向业主单位申请使用。
④投标人的备品备件不得与现有品牌不同,保证全新,更换的备品备件全部不返还。
12.投标单位承担包含维修及维护服务的人工费用、更换备件的费用、相关技术支持、培训在内的一切与服务有关的费用。
五、维护设备明细:
序号 |
设备种类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摄像头 |
各乡镇派出所办公区 |
194 |
台 |
各乡镇派出所办案区 |
284 |
台 |
||
前端感知设备 |
42 |
台 |
||
看守所、拘留所 |
150 |
台 |
||
办事大厅 |
12 |
台 |
||
办案中心 |
102 |
台 |
||
市局机房 |
18 |
台 |
||
治安内保场所 |
607 |
台 |
||
合计 |
1409 |
台 |
||
2 |
硬盘录像机 |
各乡镇派出所办公区 |
27 |
台 |
各乡镇派出所办案区 |
26 |
台 |
||
派出所审讯刻录机 |
51 |
台 |
||
前端感知设备 |
4 |
台 |
||
看守所、拘留所 |
16 |
台 |
||
办事大厅 |
2 |
台 |
||
市局机房 |
4 |
台 |
||
合计 |
130 |
台 |
||
3 |
服务器 |
市局机房 |
5 |
台 |
视频存储FTP |
1 |
台 |
||
公安网防火墙 |
2 |
台 |
||
前端感知设备 |
4 |
台 |
||
合计 |
12 |
台 |
||
4 |
公安网传输相关设备 |
公安网核心交换机 |
1 |
台 |
公安网汇聚交换机 |
45 |
台 |
||
公安网交换机 |
58 |
台 |
||
办公区、办案区监控交换机 |
93 |
台 |
||
光纤收发器 |
1 |
套 |
||
光模块 |
1 |
套 |
||
5 |
会议系统 |
视频会议系统 |
30 |
套 |
视频点调系统 |
28 |
套 |
||
视频矩阵 |
3 |
套 |
||
市局MCU |
3 |
套 |
||
市局会议终端 |
6 |
个 |
||
市局点调系统终端 |
3 |
个 |
||
加密会议系统终端 |
1 |
个 |
||
会议保障设备(音响、麦克风、调音台、投影仪、电视等) |
4 |
套 |
||
6 |
计算机网络及综合布线 |
综合布线及网络系统维护内容涵盖新民市局、辖区派出所及其他外派机构所有部门的公安网络系统、互联网网络系统、视频专网、会议专网、无线通讯网、办公及其他通讯专网等的线路、软件、硬件系统的运行保障,维保单位应在运维期间对系统进行日常巡检、保养,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
1 |
套 |
具体维护方式: |
1、摄像头、硬盘录像机出现问题,由维护单位负责更换。 2、服务器设备负责日常维护、调试、维修,厂家无法维修的,更换费用由局承担。 3、公安网传输设备:负责调试、维护,需保障公安网畅通。核心交换损坏更换,由局负责;汇聚交换、普通交换出现损坏,由维护单位负责,光模块、收发器由维护单位负责更换。 4、会议系统:以调试、维护为主,保障日常会议系统良好运行,除局机关会议设备损坏更换,由局负责外,派出所会议设备、会议保障设备出现损坏,由维护单位负责更换。 5、全部替换设备不予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