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老城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协管员及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服务主要内容为94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和数字化信息员进行外包服务采购;
(2)预算金额:¥3544390.10元
招标控制价:¥3544390.10元;
注: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包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税金、管理费、利润等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其中投标人所报人员工资按照【洛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不得低于应缴纳标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每月外包费用按招标人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人数乘以中标单价,按照考核办法依据考核结果支付费用;
(4)服务期限:12个月;
(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6)服务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1、明确巡查工作职责、规范巡视工作流程,按照规定巡视路线、区域,定时定点及时排查。
1.2、对违章经营、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及时制止,确保道路畅通。
1.3、对违章广告、乱拉横幅、乱贴乱画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制止和清理。
1.4、对渣土车辆运输,有碍市容违章建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制止查处和纠正。
1.5、对违章堆放垃圾或其他有碍环境卫生的杂物及时采集信息、上报,确保服务区域内市容整洁。
1.6、对其它有碍城区环境美化,影响环保的各种违章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1.7、对已发现和处理的各种情况结果及时处理,准确记录,存档备查。
1.8、随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2、服务要求:
2.1城市管理协管员74名,要求男性,年龄在20周岁-50周岁,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中学以上学历,能从事夜间工作到次日凌晨1:00,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操作,退伍军人优先。
2.2数字化信息员20名,要求男性:年龄在20周岁-50周岁,女性:年龄在20周岁-50周岁,熟悉日常办公软件,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中专以上学历。
2.3按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有用工责任和风险由中标公司承担。
2.4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河南省、洛阳市有关的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投标人所报人员工资按照【洛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及按洛阳市最低社保标准计算的公司承担员工社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考核要求
劳务人员月度考核细则
为规范劳务人员的行为,充分调动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自身素质,推动我区城市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1、考核对象
城市管理协管员和数字化信息员考核办法由所在大队、中队及科室负责,每月考核一次,填写月度考核表,考核结果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
2、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百分倒扣制。
有无违反单位相关工作制度、规定(20分)
是否严格执行单位的工作制度、规定。违反一次根据情节扣10至20分。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情况(20分)
是否服从领导安排,有无消极息工情况。出现一次扣5分。考勤情况(20分)满勤20分,请事假、病假1天扣2分,无故旷工1次扣10分。
仪容仪表(着装)(10分)
按照要求着装,无混穿、乱穿现象,仪容仪表整洁。发现一次扣5分。出现工作失误,造成负面影响情况(30分)因个人原因出现工作失误,对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一次扣30分,并追究其责任,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考核结果运用
月度综合分90分及以上者为良好,劳务费用正常发放;月度综合分80分至90分(不含)者为合格,由单位给予警告,劳务费用正常发放。连续3次合格的予以退回。月度综合分8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直接退回,不再使用,劳务费用根据违规情况予以停发或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