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非现场办公区3号楼食堂2024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选取一家中标供应商提供配送服务。实际配送过程中,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不保证配送总量,请各投标人予以充分考虑。配送中,若出现配送问题或不听从采购人安排,采购人有权立即中止其一个月的配送资格。配送过程中,采购人将组织人员对供应商的配送质量、售后服务、内部管理、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量化管理。
二、采购包的商务技术要求详见后附商务技术表相关内容。
注: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采购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采购包1(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非现场办公区3号楼食堂2024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港珠澳路246号4层食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结算时,必须凭丙方所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方可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2)货款结算以丙方实际验收后,按实际采购量×审核后的各食材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后得出的结算价格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发票抬头为甲方及各用餐单位)与乙方进行结算,结算时,双方对当月供应金额核对无误后,由丙方提交甲方及各用餐单位财务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乙方付款。 注:以每月第一周(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商定一天)珠海市柠溪市场或周边市场的同类货物(中等以上质量)考察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当月基准价格。当月基准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 (3)乙方每月5号前必须提供上月配送结算清单送丙方财务部门核对,15号前丙方依照对账结果提交甲方及各用餐单位一次性支付上月货款,货款将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如变更该账户,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否则导致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及各用餐单位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及各用餐单位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资金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及各用餐单位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乙方将副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丙方指定相关人员对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丙方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若发现与甲方要求不符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报价说明,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投标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100%,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政策要求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预算中预留30%的份额,用于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具体产品类别、数量、预算金额及采购时间等由采购人决定并通过“832平台”采购。如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展过程中珠海市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相关规定的,按珠海市规定执行。因预算追加签订的补充协议按上述规定执行。“832平台”采购结算价=平台公示单价×实际采购量。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非现场办公区3号楼食堂2024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00 |
1,961,000.00 |
1,961,000.00 |
100.0 |
餐饮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非现场办公区3号楼食堂2024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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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总则 1、本项目为采购人食堂配送肉菜和副食品等年度服务。 2、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3、供应商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4、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5、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6、中标人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9、中标人不得变更中标物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0、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成交时的样板不符,招标人给予书面警告,中标人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 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1、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中标人配送货物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二、项目具体内容 (一)供应品种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肉类、水产、蔬菜、干货、调料、水果等副食品。采购人以《食品采购计划单》的书面形式,将需要采购的食品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根据该计划单所列明的食品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 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采购要求进行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供应方法 1、制定计划:采购人在每日17时前,将第二天采购计划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派人到采购人处领取《食品采购计划单》。若发生计划不准确或不及时或有疏漏等情况,中标人有义务提醒采购人修正计划单。 2、筹措物资: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食品采购计划单》。组织食品筹措、加工、生产,按规定的品名、数量、质量要求进行供应。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食品供应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3、交货时间、地点: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每日上午6:00点前将当日所应供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食品验收:中标人将副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若发现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纠正。 (三)供应质量 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珠海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供应质量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3.1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 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 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3.2肉类: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3.3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四)产品配送要求 1、交货期: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交货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港珠澳路246号4层食堂。 3、包装要求: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6、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或宾客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定价方式 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各食材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 以每月第一周(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商定一天)珠海市柠溪市场或周边市场的同类货物(中等以上质量)考察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当月基准价格。当月基准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 (六)供应结算 1、结算时,必须凭食堂经营管理单位所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方可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2、中标人每天按照食堂经营管理单位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发票抬头为采购人及各用餐单位),结算时,双方对当月供应金额核对无误后,由食堂经营管理单位提交采购人及各用餐单位财务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中标人付款。 3、中标人每月5号前必须提供上月配送结算清单送食堂经营管理单位财务部门核对,15号前食堂经营管理单位依照对账结果提交采购人及各用餐单位一次性支付上月货款。因采购人及各用餐单位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及各用餐单位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资金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及各用餐单位已经按期支付。 (七)购买公众责任险 供应商须承诺一旦成交即购买公众责任险(采购人及食堂经营管理单位作为被保险人),且保险期限内最高赔偿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八)其他事项 1.如果推荐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无法签订合同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被取消供应资格的,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成交服务资格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2.投标人须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说明:本项目要求未尽事宜,供应商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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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