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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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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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隆回县北山镇高木砖瓦用页岩矿矿区地质勘查项目 |
按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规划设计,完成隆回县北山镇高木砖瓦用页岩矿地质勘查工作,通过野外验收和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
1项 |
660000元 |
660000元 |
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
隆回县北山镇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节、服务要求”中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及工作任务
本项目工作区位于隆回县城北西20°方位,直距约10km处,行政区划属隆回县北山镇高木村管辖,地理坐标:111°06′54″~111°07′04″,北纬27°05′17″~27°05′25″。工作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面积0.0569km2。
主要实物工作量:1:2000地形图测量1.5 km2,1:2000地质测量(正测)0.5 km2,1:5000水工环地质测量(简测)1.0km2,钻探370m,槽探1700m3,各类样品测试136件。
二、项目政策依据和技术标准
(1)《隆回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
(2)《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隆回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审查意见的函》;
(3)《关于县级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3〕9号);
(4)《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开展湖南省隆回县北山镇高木砖瓦用页岩矿勘查工作的复函>》;
(5)《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露采砂石土矿等采矿权公开出让技术报告编制要求(试行)>的通知》;
(6)《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露采砂石土矿等采矿权公开出让技术报告编审补充要求(试行)>的通知》;
(7)《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自资规〔2021〕4号);
(8)《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
(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
(10)《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33444-2016);
(11)《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
(12)《绿色勘查指南》(T/CMAS0001-2018);
(13)《湖南省炭质页岩勘查评价技术要求》
(14)《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要求(试行)》;
(15)《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勘查、资源量评审要求》(暂行)。
三、项目工作内容
完成勘查工作、提交勘查报告,通过野收验收和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四、工作要求
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勘查工作并提交勘查报告,通过野外验收和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五、质量要求
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定,制定相应质量保证措施,确保成果质量满足技术规范规程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
六、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要求:本项目须按照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实施,并提交勘查报告,通过野外验收和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七、验收要求
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野外验收,通过野外验收和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人: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甲方或主管部门组织的野外验收后一个星期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提交勘查成果报告后一个月内,付清尾款。
4、供应商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的安全保密要求开展调查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修改资料及文件、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承担赔偿责任。
5、其他:供应商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工作,并对提交的项目成果文件资料的质量负责,对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供应商原因延误了项目成果文件资料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费用的2‰。
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间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