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集成平台升级改造及互联互通五级乙等评审服务 |
1 |
项 |
采购包1(集成平台升级改造及互联互通五级乙等评审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完工期:合同生效后2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所在地,地址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2.总体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整体验收报告、发票等资料,采购人收到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5%;3.质保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 |
验收要求 |
1期:★验收要求:遵守国际、国家、卫生部及相关行业的标准、规范和法律;满足最终签订的合同内所有要求和规定;以最终签订项目合同实际验收条款作为本项目内容验收条件。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对货物或系统进行检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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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报价要求 |
1.投标报价为实施本项目所须的一切费用:项目报价包括: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所有的售后费用必须计入投标总价、所有的培训费用必须计入投标总价、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2.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4,000,000.00元,本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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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技术人员要求(1) |
在项目实施及上线期间,中标人需派驻不少于10名技术人员驻场在医院,专职现场跟进和维护直至项目完成验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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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技术人员要求(2) |
中标人安排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人员需是中标人的正式职工,同时技术服务人员对于采购人的业务流程,技术路线,数据理解等业务技术知识掌握熟练,能在业务上同采购人人员能无障碍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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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售后服务要求(1) |
系统维护期内,中标人需派驻至少1名熟悉整个项目情况的工程师驻场在医院,须提供7×24 小时运行保障服务,系统运行需配套建立7×24 小时运行保障体系加以支撑,以保障系统全时间段无故障不间断正常运转。7×24 小时运行保障服务指建立7×24 小时运行保障体系,并提供与之配套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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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售后服务要求(2) |
系统使用期间,应根据客户要求对原有功能修改或新增功能进行响应和实施,响应和实施时间原则不超过24小时;软件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1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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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售后服务要求(3) |
应提供应用软件系统扩充、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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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售后服务要求(4) |
在实施及免费维护期内,应满足所提供软件的功能模块客户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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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售后服务要求(5) |
系统维护期:所提供应用软件系统均需提供从验收合格后起至少3年免费维护。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集成平台升级改造及互联互通五级乙等评审服务 |
项 |
1.00 |
4,000,000.00 |
4,00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集成平台升级改造及互联互通五级乙等评审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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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建设目标: 1.1、以国家“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测评体系为准绳,对标互联互通五级乙等的要求进行建设,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对标找差、查漏补缺、完善应用,进一步提升医院信息智慧互联互通的应用架构,为智慧医院建设做好信息化支撑。 1.2、通过集成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完善互联互通评级要求的加强临床决策支持、闭环管理、大数据应用等方面建设,初步实现基于平台的决策支持、闭环管理、大数据应用。 1.3、通过各种自动化和人工智能的方式提高医疗的水平,降低人力的成本,以闭环管理提升医疗质量,以大数据应用优化精细化管理,辅助提升医护人员工作效率,争取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1.4、推进医院信息化标准建设,建立医院信息系统的数据标准,管理体系,验证体系,补全医院信息化的顶层设计,结合决策分析系统,挖掘医院信息数据的最大价值,为医院建立多维度管理数据模型,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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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主要建设内容: 2.1、对医院现有信息集成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达到互联互通五级乙评审要求,包含标准交互服务新建改造、新增接入平台的业务系统数量、新增连通外部机构系统数量、新增与上级区域平台和医院间的信息互联互通等。 2.2、对现有CDA共享文档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新建区域CDA文档管理系统,构建区域协同、多方协同、实现多方共享互助,做好与上级平台更好的交互,实现与上级平台基于共享文档形式。 2.3、新建闭环管理系统,对业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模式等进行管控,实现医疗质量安全在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反馈的全过程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2.4、建立更完善的全院级数据中心,打通医务、财务、医保、药品、设备、总务等多个部门的数据壁垒,实现快速获取和数据的统一。 2.5、充分挖掘医院大数据资源,满足运营管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等评级、临床科研的数据要求,完善互联互通评级要求的加强临床决策支持、大数据应用等方面建设,构建运营管理、国考、等级评审、队列研究等系统。 2.6、提供强大的数据统计支持,解决数据统计、整合欠规范的问题,提供及时,准确,精细的统计数据,为医院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利的数据决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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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3.1、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升级改造: 进行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功能完善应用建设,达到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乙等测评要求。改造内容如下: 3.1.1、69个五乙标准交互服务新建改造; 3.1.2、接入平台的临床服务系统数量改造,总数量大于26个; 3.1.3、接入平台的医疗系统数量改造,总数量大于18个; 3.1.4、接入平台的运营管理系统数量改造,总数量大于10个; 3.1.5、连通的外部机构数量不少于7个; 3.1.6、接入患者自助终端、患者线上服务、电子健康卡等公众服务应用功能; 3.1.7、实现与上级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与上级和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区域一卡通、区域远程医疗、区域医疗公众服务、双向转诊、区域病理共享、区域检验共享、区域影像共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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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2、CDA共享文档系统升级改造: 进行CDA共享文档完善应用建设,一方面,对53类共享文档数据改造,对2019年至今的历史就诊患者业务数据进行整合并生成文档,另一方面,实现与上级平台基于共享文档形式的交互,达到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乙等测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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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3、临床数据中心CDR升级改造、数据自动化ETL软件升级改造: 进行数据自动化ETL功能和数据自动化ETL完善应用建设,满足文件要求“具备独立临床信息数据库,且数据时效性达标(即数据传输时间<T+1)”,达到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乙等测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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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4、患者360视图软件升级改造: 进行患者360视图功能完善应用建设,达到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乙等测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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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5、主索引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进行主索引管理系统改造,实现门诊建档窗口注册、合并、拆分,达到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乙等测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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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6、主数据管理软件升级改造: 进行主数据管理软件功能完善应用建设,达到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乙等测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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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7、运营管理软件升级改造: 提供强大的数据统计支持,解决数据统计、整合欠规范的问题,提供及时、准确、精细的统计数据,为医院的精细化管理、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等提供有利的数据决策支持和统一展现,达到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乙等测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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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8、自然语义处理软件升级改造: 进行自然语义处理软件功能完善应用建设,达到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乙等测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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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9、临床大数据搜索引擎升级改造 进行临床大数据搜索功能完善应用建设,达到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乙等测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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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3.10、区域CDA文档管理系统: 区域CDA 共享交换平台支持医院通过数据库导入、Webservice 服务注册等方式实现电子病历共享文档上传到区域电子病历共享库,并支持数据统计,详情浏览等功能。系统实现医院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标准化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医院的信息化水平、医疗服务水平及运营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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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11、闭环管理系统: 通过基于 ESB 服务总线的集成平台,在业务系统满足业务流程节点要求的情况下,实现医嘱闭环管理(如:口服药、静脉药物、用血、会诊)、重点业务闭环管理(如:消毒供应、手术麻醉、检验标本、危急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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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12、互联互通五级乙等评审辅助服务 项目建设达到并通过以国家卫健委《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标准五级乙等标准评审,包括以下服务内容: ▲3.12.1、咨询服务: 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提供互联互通评级咨询服务。要求承建方具备丰富的互联互通评级经验,跟进卫生管理部门最新风向要求,邀请国内、省内同行专家全流程辅助医院进行评级,从申报自评、复审材料准备到现场查验,提供专业的技术及咨询团队进行对应指导和参与(咨询服务费用由承建方承担)。确保医院通过国家互联互通五级乙等的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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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互联互通(五级乙等)评审支持服务: 3.12.2.1、评审支持服务标准解读: 解读“医院互联互通五级乙等标准体系”,协助医院相关人员了解评级流程、评级方法、建设范围、定级方法、项目实施流程等内容,并协助医院遴选医院项目负责人,确认工作组组成人员,初步完成项目实施计划。 3.12.2.2、项目差距调研分析评估服务: 遵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要求展开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现状的调研和评估工作; 根据评级等级要求,对医院现有硬件环境符合评级指标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的配置、数量、架构、高可用技术等是否满足; 根据评级等级要求,对医院具备的应用系统及应用的功能进行评级指标的符合性评估,明确缺少的业务系统或功能; 根据对标评估了解的情况,按照评级指标进行等级自评,整理缺漏的功能和各系统的升级改造的功能要求明细,并向医院报告自评结果,包括最后得分(等级)和失分原因; 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定期进行多次的项目差距调研分析评估,以保证建设/改造工作的完整性。 3.12.2.3、培训服务: 邀请国内、省内同行专家对院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评级工作培训(培训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12.2.4、改造指导服务: 制定用户评级所需要的硬件和环境建设内容方案; 基于互联互通(五级乙等)需求,对医疗信息化应用进行建设,明确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内容并和医院确认; 向医院提交医院缺失系统名录,督促医院尽快完成系统采购; 确各系统改造内容与实现效果,保证系统功能,系统集成、业务流程、应用范围、数据质量满足评审要求; 基于评估内容和过级需求,明确现有系统需改造的功能操作,及相应的责任方。 3.12.2.5、网上申报过程协助: 当功能应用数据至少达到三个月以上,在实际生产环境中进行评估数据的采集与整理汇总。按照互联互通(五级乙等)标准要求,进行数据报表整理。辅助医院进行申报以及自评数据上报,明确各厂家需统计的数据。提醒医院自评相关的注意事项,以及如何在保证满足所申报等级的分数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进行项目响应。 指导医院通过国家卫健委指定的相关平台进行数据填报。 3.12.2.6、实证材料准备协助: 指导医院自查前级功能,确认均完全实现,列表声明这些项目的前级功能全部实现; 协助医院提供考察项目的实证材料,工作组成员明确文审工作内容,确定实证材料格式。通过培训使其了解实证材料制作的方法; 项目按照申报等级的基本项和所实现的选择项列出;实证内容包括:系统截屏、统计数据、方案说明与场景描述。 3.12.2.7、远程/现场查验支持服务: 在查验准备阶段,协助制定现场/线上迎检计划; 现场评审准备培训、接待人员培训、现场评审接待辅助; 中标人组织专家团队对医院进行培训,协助医院培训现场审核院方接待人员。 深入解读分析互联互通(五级乙等)评价方法、标准内容及注意事项,根据以往的经验帮医院避免低级错误,同时帮医院规划现场复审的流程和参观的重点,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结合专家关注的重点尽量完美的展现医院的亮点,配合医院进行演示、答疑及突发问题处理等模拟评审。 3.12.2.8、整改阶段服务: 根据专家意见,配合医院完成实施整改,配合医院完成实施整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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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3.12.3、业务整合服务:根据医院实际需求提供医院各业务系统交互服务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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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3.12.4、共享文档转换相关服务:根据医院实际需要提供医院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共享文档的设计等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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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符合国家医院信息化相关标准的要求: ▲3.13.1、系统需完全符合国家《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1至7级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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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3.13.2、系统需完全符合国家《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1至5级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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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13.3、系统需完全符合国家《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1至5级相关要求。 系统需完全符合国家《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及以上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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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网络安全及数据保密要求: 3.14.1、系统整体安全级别需完全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三级标准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三级测评通过的认证证书(等保测评和安全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14.2、系统实施上线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患者信息、诊疗信息、药品耗材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中标人需签订《网络安全与数据保密承诺书》及《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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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数据共享要求: 本系统所有数据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无条件向采购人提供数据共享及数据库表结构说明,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向医院集成平台提供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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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与第三方系统对接要求: 3.16.1、本系统需按采购人提供的统一标准接口规范完成与第三方系统的数据集成与交互,以实现院内系统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第三方系统包括但不仅限于:医院信息集成平台、HIS、EMR、LIS、PACS、RIS、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与第三方系统对接如果需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可参与对接费用的协商,促成合理的对接费用。 3.16.2、本系统需按采购人要求接入医院统一登录平台,实现通过医院统一登录门户进入系统及进行相关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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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3.17、安装部署及自动升级要求: 支持一键部署功能,可通过医院指定推送程序实现系统的自动安装部署,自动升级及版本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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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3.18、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环境兼容要求: 为响应“数字中国”建设战略,实现信息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中标人所投的软件产品需符合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要求,能支持运行于国产芯片架构服务器、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国产中间件等相关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环境。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