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1、项目名称:河北省图书馆重点馆藏文献资源建设项目
2、项目预算:80万元
一、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
2、合同履行地点:河北省图书馆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单价原价(码洋)的折扣。最高限制单价为单价原价(码洋)的100%。
4、合同结算及付款条件
4.1结算方式:按照优惠折扣后实际购书金额以人民币结算。即:①结算价(实洋)=图书标明的原价(码洋)×折扣。例如:重点馆藏文献报价为:单价原价(码洋)的80%,则:图书结算价(实洋)=图书标明的原价(码洋)×80%。
4.2付款条件:各标段合同总金额为标段预算金额,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2024年10月底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5、质量标准:满足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要求,满足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如有)等每一项服务、商务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等,合格标准。
7、验收方法及标准:
7.1验收主体:河北省图书馆。
7.2验收内容: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如有)等每一项服务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
7.3验收标准:满足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要求,满足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如有)等每一项服务、商务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二、技术条款
本标段河北省图书馆2024年重点馆藏文献采购项目需求
一、重点馆藏文献要求:
1.重点馆藏文献包括但不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及党和国家领导人著作,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指示等指导性文件;中央级各出版社、本省政府、省内大学出版社和上海各出版社的出版物;河北省本省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和对社会发展有用的文献;各学科的基础理论书籍、名家专著以及获奖作品、中国历代绘画大系,有关图书馆学、目录学、文献学、情报学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著作以及国家规划重点出版项目的图书等。
2.提供外出现采、书目预订和到馆展销等多种采购形式;每月至少两次以CNMARC格式、电子表格、印刷形式提供书目单。所提供的书目须全部属于重点馆藏文献。书目数据除有图书的各项基本信息外,还应该包括读者使用对象和图书内容介绍。
3.提供周到现采服务。中文图书品种在10万种以上,其中本年度新书要占到92%以上,并提供分类(《中图法》)、分年、月和分出版社等多种图书排列形式。
3.保证所有图书按照河北省图书馆提供的图书订单和供货要求进行配送,不得更换图书订单,不得搭书。保证供应正版图书且全部附件完整。如有与订单不符,或不符合图书配送要求及其它质量问题等,无论图书是否加工,都应无条件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保证预订图书到货率不低于95%,现购图书到货率不低于97%,到货率每差一个百分点,供应商应向河北省图书馆支付购买总价的2%违约金。
5.预订图书保证在交付订单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所订图书,现采图书保证在采购完毕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所购图书。
6.在收到图书订单一个月内、现采半个月内反馈缺订信息,提供缺订书目清单,以书面形式分析、说明原因,以便河北省图书馆及时撤消无效订单。
7.负责将图书按照河北省图书馆要求分类包装,送达指定地点。随货附送货清单(一包一单),包号标识清晰,包号与清单一致。
8.随书配送标准的CNMARC格式数据并依据甲方需求提供图书封面图片
(CNMARC数据以国家图书馆书目数据为主,格式标准参照后附的河北省图书馆CNMARC数据范本);现采订购图书需提供CNMARC和EXCEL两种格式电子版采购数据并用电子邮件即时发送至河北省图书馆,数据内容需规范,包含书名、ISBN、责任者、出版社、出版年、价格和订购册数等信息。
9.提供一站式服务:数据分编、图书配送、收退、结算等所有服务均有专人负责。为实现对图书加工的质量控制,供应商须提供到馆加工服务,承担供货图书及其他零星资料的数据下载、图书著录(数据分编)、盖章、贴条码、贴书标、贴磁条或RFID标签等加工工作,并须保证加工进度和质量。供货图书到馆加工产生的相关条码、书标、磁条等消耗品、材料费用及人工费用由供应商自理,RFID标签由河北省图书馆提供,RFID标签损耗应控制在2‰以内,超出的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10.遇下列情况,供应商需征询河北省图书馆意见后再确认是否购买:与河北省图书馆馆藏进行查重处理发现的重书数据;丛书套书类预订书目信息不齐全的;单价高于河北省图书馆采访数据订购价格30%以上;单价超过
250元且订数2册及其以上;另计价格的随书配套磁带、光盘,或以光盘、磁带为主要载体的多媒体资料;活页资料;原则上不入藏高职高专以下教材、开本小于64开的图书,页数少于80页的薄册子、各类考试用书等等;ISBN或书名与预订数据不一致。
11、供应商保证所供图书必须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中文图书经营许可证单位,并保证为正式出版的中文图书,否则河北省图书馆有权拒收。供应商所供图书如果出现非国家正式版社出版或盗版;供应商将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赔偿河北省图书馆所有的经济损失。
12.供应商需每季度与采购方面对面进行沟通,以便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