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秦皇岛市第一医院骨科院区
2、服务期限3年。
3、如因甲方骨科院区搬迁等原因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前需提前1个月通知中标人。
4、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招标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月度考核,服务费实际支付金额与考核结果挂钩(详见附件1考核标准)。每月考核结束后,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服务费。如因甲方骨科院区搬迁等原因合同提前结束,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岗位安排及服务内容:
1、院区主入口安检和门诊秩序维护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每12小时轮岗制。负责对进入院区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医护人员和患者人身财产安全、保护院区设备设施等公共财产安全、及时制止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维护院区正常医疗秩序。
2、车辆秩序维护岗位:工作时间上午7:30—12:00,下午14:00—17:30。负责院区车辆的秩序维护、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并按车位停放、防止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和急救通道的行为。
3、中控室值班及日常防火巡查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每12小时轮岗制。负责协助保卫处人员完成中控室值班和院区的防火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和火情及时消除并上报。
(二)保安服务标准:
1、保安员年龄控制在18—55岁之间,持保安证上岗;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章 第十六条 保安员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制订本条规定。
2、工作期间,保安员必须着制式保安服,服装由中标单位负责;
3、中标单位需为保安员配备必要的警械警具和通讯设备;
4、夜间治安巡逻和防火巡查必须到达院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和病区;
5、工作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和治安隐患应及时消除并上报;
6、发生医患纠纷,需要保安人员现场处理时,保安人员应积极协助医护人员安抚患者家
属,防止矛盾激化;
7、遇有打架斗殴或发生伤医事件时,保安人员须全力保证医护人员人身安全;
8、院区内的设备设施和公共财物运出院外的,须有我方相关科室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
9、保安人员在接到报警求助时,应迅速到达现场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10、夜间22点以后,进入院区的人员实行登记制度,防止闲杂人员混入;
11、坚决服从医院保卫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12、主动接受医院管理科室的月度考核,按照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
三、履约验收要求:
1、履约地点:秦皇岛市第一医院骨科院区;
2、履约时间:按照合同起始日期进场;
3、按照《保安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进行月度考核;
4、按照合同要求配足配齐保安人员;
5、医院保卫处安排专职人员对保安公司履约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