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需求
1、项目名称:辽宁省锦州凌海市围海养殖项目
2、建设单位:凌海市自然资源局
3、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交成果文件(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约定为准)
4、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渤海三大湾之一辽东湾的顶部锦州凌海市,我国海岸线的最北部,大小凌河入海处。由于项目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且每个数据之间存在关联性,特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辽宁省锦州凌海市围海养殖项目工作内容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作任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据《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辽宁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 年-2035年)》、《凌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 2011-2020年)》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 年本)》(2021年修订)等政策性文件和相关规划。
按照《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原国家海洋局,2002年4月)、《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19485-2014)、《海洋生态资本评估技术导则》(GB/T 28058-2011)、《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技术指南(试行)》、《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规范》(LY/T 2899-2017)、《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 251-2018)等技术规程要求,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开展辽宁省锦州凌海市围海养殖项目相关工作。
(二)工作范围
项目围海养殖区及周边海域。
(三)工作内容
1、开展项目围海养殖区域生态评估
根据《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等合理评价标准,根据合理的评价标准,运用生态学方法,评估围填海项目对海洋生态造成的影响和海洋生态价值的损害,明确主要生态问题,提出生态修复对策,为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决策依据。项目生态评估内容主要包括:
a)围填海项目生态影响评估,对水文动力环境、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海水水质和沉积物环境、海洋生物生态、生态敏感目标等进行影响评估,如项目可能已对海岸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或损害时,应开展相应的评估工作;
b)围填海项目生态损害评估,对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海洋生物资源的损失进行评估;
c)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综合评估;
d)提出生态修复对策。
评估成果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报告应数据翔实、结论明确,报告编写大纲应符合《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技术指南(试行)》中附录A的要求。
2、制定项目围海养殖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根据《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需要开展的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工作。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收集围填海项目背景资料和周边海域生态环境资料,梳理围填海项目的生态问题。结合项目所在海域生态功能定位,确定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和目标。明确生态保护修复措施、进度安排、资金概算等;根据预期目标,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和确定效果评估内容。
根据方案编制需要,收集真实、可靠、有效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项目概况和周边海域海岛自然环境、生态、资源、开发利用状况、自然灾害、空间规划、遥感影像等历史和现状资料。现有资料无法满足保护修复方案编制需求的,需开展针对性的现场调查。
工作成果为形成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提纲参照《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附录A。
3、制定项目围海养殖历史遗留问题具体处理方案
结合项目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分析结果,分析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开展区域内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和区域开发利用计划符合性分析,厘清违法违规用海查处情况和查处工作安排,提出近期、中远期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工作安排。
4、开展项目围海养殖区域海域使用论证
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要求开展项目围海养殖区域海域使用论证。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内容如下:
a)研究有关技术文件研究有关技术文件和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历史和现状资料,开展项目用海初步分析,确定论证等级、论证范围,筛选、判定论证重点等,制定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方案。
b) 实地调查阶段。根据项目用海需求,走访相关部门和用海单位、个人,了解周边海域使用权属与实际使用情况;开展现场勘查,了解项目所在海域的地形地貌特征、海岸线位置和开发利用现状等。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情况,开展必要的现状补充调查。
c) 分析论证阶段。依据所获得数据、资料,分析论证项目用海必要性、资源生态适宜性、开发活动协调性、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项目用海合理性等,提出生态用海对策措施和论证结论。
d) 报告编制阶段。根据分析论证的内容和结论,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应附拟申请用海宗海图。
5、有关调查资料的收集、分析及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生态调查主要包括①历史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分析;②现状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分析。通过对生态现状进行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在充分收集和分析海洋生态调查和规划的相关成果,以及海洋围海养殖工程项目的历史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整理及分析。
(2)对海流观测、水文观测、水质、沉积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浮游植物、叶绿素a、生物质量、潮间带生物进行论证海域海洋监测的历史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分析。
(3)对该区域地形地貌和动力环境,结合数值模型分析海岸波浪、潮汐和海流等动力环境、波浪环境、冲淤环境、水交换能力的变化。
6.数值模拟
(1)海域潮流建模;
(2)悬沙运移数模;
(3)典型情景海床冲淤模拟;
(4)评估决策模型;
(5)海床冲淤建模;
工作内容及费用范围包括:借助数值模拟分析可以评估围海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优化围海设计、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
(四)项目成果
《辽宁省锦州凌海市围海养殖项目生态评估报告》;
《辽宁省锦州凌海市围海养殖历史遗留问题具体处理方案》;
《辽宁省锦州凌海市围海养殖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辽宁省锦州凌海市围海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应附拟申请用海宗海图)。
(五)人员要求
项目成员技术服务人员为环境监测、环境科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相关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