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及内容
1. 项目概况
1) 、本项目为 23 个示范村规划编制,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四川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推进方案》(川农领〔2023〕12 号)和中共凉山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凉山州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昭觉模式”参考标准的通知》(凉农领〔2023〕17 号)要求,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规划方案编制工作。
2) 、23 个示范村分别为:五道箐镇沙合莫村、五道箐镇采洛洛博村、螺髻山镇黄草坪村、螺髻山镇德育村、荞窝镇城西村、普基镇顺河村、普基镇正街村、花山镇刘家坪村、夹铁镇莫尔菲铁村、日都迪萨镇西普村、荞窝镇耿底村、花山镇联合村、普基镇红军树村、花山镇红星村、大坪乡地莫村、西洛镇古里村、荞窝镇安木脚村、夹铁镇都尔村、黎安乡沙锅坪村、西洛镇洛莫村、日都迪萨镇赛果洛村、日都迪萨镇团结村、大槽乡大槽村。
二、服务内容:
1、项目背景
(1)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与背景
中央农村工作的重点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民人均收入”到“发展现代化农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再到“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到如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更综合、全面、系统的发展战略,从根本上解决好三农问题, 最终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2)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建设背景
国家、省州通过制定《关于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四川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推进方案》、《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凉山州“美丽乡村”行动工作方案》和《凉山州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昭觉模式”参考标准》等一揽子顶层政策, 提出要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地方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提升乡村生活宜居、发展宜业、治理有效和环境优美等方面的建设水平,改善农村基本生活条件,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实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目标。
落实中央关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求和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部署,突出示范引领, 加快建设具有四川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积极参与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考评,创 建省级和美乡村示范村和精品村,实现乡村达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 共”的愿景。
2、主要目标
(1) 实现乡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按照《四川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推进方案》要求, 开展和美乡村编制工作,通过扎实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加快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创新培育多元经营主体、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三治结合”治理体系、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三大革命”、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美化提升村容村貌等重点任务建设,改善提升村民生产、生活和村庄生态基础,达到和美乡村省级示范村标准,实现乡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2) 为创建省级和美乡村示范村打下基础。
加快和美乡村规划落地实施,有序推进乡村建设,保障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大幅提升,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有效激活,乡村产业加快高质量发展,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积极参与创建省级和美乡村示范村和精品村,按照《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标准,逐一对照各项指标要求,查漏补缺,成功创建四川省省级和美乡村示范村。
3、技术要求
(1) 范围:五道箐镇沙合莫村、五道箐镇采洛洛博村、螺髻山镇黄草坪村、螺髻山镇德育村、荞窝镇城西村、普基镇顺河村、普基镇正街村、花山镇刘家坪村、夹铁镇莫尔菲铁村、日都迪萨镇西普村、荞窝镇耿底村、花山镇联合村、普基镇红军树村、花山镇红星村、大坪乡地莫村、西洛镇古里村、荞窝镇安木脚村、夹铁镇都尔村、黎安乡沙锅坪村、西洛镇洛莫村、日都迪萨镇赛果洛村、日都迪萨镇团结村、大槽乡大槽村。
(2) 要求:
1.摸实现状本底,深入挖掘实际需求。
深入开展方案编制前期调研,按照“住下来、融进去”原则,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工作,通过开展镇村领导干部座谈交流、村组干部座谈、走访入户访谈和线上线下问卷调查等方式, 收集村庄需求和掌握群众诉求,做好规划相关基础数据、资料的采集、搜集、整理工作, 反应村庄实际情况。
2,加强规划衔接,落实“多规合一”要求。
做好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片区划定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行业部门专项规划等充分衔接,落实“多规合一”要求,传导规划要求,确保和美乡村规划总体目标与政策保持一致。 3,开展规划重点内容编制,保障规划有序落地。
严格按照《四川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推进方案》要求开展编制工作,规划应包括目标定位、指标体系、补短强基推进生活宜居方面、兴产富民推动乡村发展宜业方面、党建引领推进乡村治理有效方面、整治提升促进乡村环境优美方面、重要建设项目清单、资金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编制首先聚焦实现乡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结合各村实际,适应发展需求,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强化项目审核把关,合理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保障乡村建设有序进行。
4、成果要求
1.23 个示范村即为 23 个单独规划编制成果,其中每个规划编制成果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每个规划编制成果,纸质成果提供 5 套。规划成果须达到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规定要求。
规划须通过州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方案的可行性、目标的可达性等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确保规划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5、安全要求:项目实施工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保密要求:对本项目成果要求严格保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商务要求
1. 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
2. 服务期限:30 天
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付款方式:
(1) 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额的 30%;
(2) 第二次支付:将已编制完成的实施方案经县级相关部门审定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额的 40%;
(3) 第三次支付:已编制完成的实施方案报州乡村振兴局最终评审通过后支付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额的 30%。
5. 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
(1) 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
(2) 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 如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或未按采购人时间进度安排完成成果, 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支付金额和提出解除合同。
争议解决办法:
(1) 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就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仲裁费应由败诉方承担。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注: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