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服务组织从薄弱环节向全程化社会服务转变、从小规模经营服务向大规模整建制服务转变、服务组织的兼业性经营向专业化职业化经营管理转变、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和农业生产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扩大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同时,不断促进和提升小农户主动接受农业生产全托管、半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覆盖小农户比例,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服务产业、服务区域和关键环节
2024年新乡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327万元,实施面积约3.52万亩。1.主要实施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2.项目实施重点区域是七里营镇、小冀镇、翟坡镇、大召营镇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示范辐射带动其他乡镇部分村种植面积(连片)和其他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强烈的村。3.重点支持关键环节是玉米种肥同播、秸秆还田和旋耕整地等领域。
发挥多元服务组织功能优势,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协调作用,引导小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广泛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确保年内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因不可抗拒、天气等原因可以跨年度实施)
(二)服务效果应达到的标准:
一标段玉米种肥同播标准:将玉米种子与其生育期内所需肥料在播种时,一次性完成施肥、单粒播种、挤压覆土等的作业方式。使用玉米播种施肥联合作业机具,实现开沟、播种、施肥、覆土等联合作业质量应符合NY/T1628的规定。肥料选用适合玉米底肥的氮磷钾复合肥料(28-6-6),施肥量50kg/亩。机械作业时,等行距单粒播种,行距60±5cm,播深3cm—5cm。应做到深浅一致、行距一致、覆土一致,防止漏播和重播。粒距合格指数≥80%,播指数≤8%,晾籽率≤3%,伤种率≤1.5%。要求种肥分离,种行与施肥行间隔8cm以上,施肥深度在种子下方5cm以上。
二标段秋季秸秆还田作业标准:玉米秸秆含水率为小于等于15%或大于等于30%的作业条件下,秸秆粉碎还田长度合格率(合格粉碎长度水稻秸秆≤15cm,玉米秸秆≤10cm)应大于等于85%,残茬高度应小于等于8cm,抛洒不均匀率应小于等于20%,漏切率应小于等于1.5%且无明显漏切。
三标段秋季旋耕整地标准:深浅一致,深度不少于15—18cm,漏耕率≤2.5%,重耕率≤5%,纵到边横到面,不留死角,作业面平整。
(三)补助方式、补助标准和面积确认
1.补助方式:项目补助资金采用“先服务后补贴”的补助方式,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毕后,经乡镇政府、村委会核实,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账号直接兑付给服务组织或补贴农户。
2.补助标准:按照实际作业面积进行补贴。以近年来玉米种肥同播、小麦生产的整地环节秸秆还田、旋耕整地等市场服务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各环节服务补助价格为:(1)玉米种肥同播,播种、施肥作业费30元/亩+施入底肥160元(50公斤)/亩=190元/亩,每亩补助标准为作业比例30%,合计补助57元/亩。(2)秋季秸秆还田60元/亩,每亩补助标准为作业价格的30%,合计补助18元/亩。(3)秋季旋耕整地60元/亩,每亩补助标准为作业价格的30%,合计补助18元/亩。严格落实补助标准为财政资金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综合每亩补助93元/亩(最后以招标价格为准)。对适度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生产主体的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公开招标仅对财政补贴环节的财政资金进行招标。
3.实施面积确认: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测,服务作业机械要求安装监测设备。监测数据作为项目服务作业面积的主要依据。作业服务组织必须按照方案要求提供有关服务,并提供作业相关证明资料,以备验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