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2024年通州区“运河金辉”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第2包:文艺汇演:学习教育系列活动)
一、采购标的
1.采购标的
文艺汇演:学习教育系列活动,一项。
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
围绕“丹心汇京颐·建功新时代”这一主题,依据北京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三大块:北京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学习教育活动、第五届“京颐杯”北京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书法绘画摄影展活动、北京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全民健身活动。按照市级活动安排,围绕“运河金辉”活动品牌,结合通州区地域特色、老年人的心理、身体特性,开展全年系列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移交属地后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中标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如期完成全部项目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40%余款。
三、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
2024年通州区“运河金辉”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之总结大会暨文艺汇演以“文艺汇演+工作总结”的形式开展2024年通州区“运河金辉”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年终总结大会,为全年的活动进行总结,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准备,同时也展现出通州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
(1)作品征集
广泛面向辖区内各优秀文艺团体、个人征集自编自导自演的文艺节目,节目形式丰富多彩、生动鲜活,于5月30日前,向市局推荐语言类节目(不少于2个)、歌舞类节目(不少于5个)、曲艺类节目(不少于2个)。
(2)线下演出
12月31日前,完成2024年通州区“运河金辉”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之总结大会暨文艺汇演
(3)参与人数不少于1800人,宣传品不少于1800份
2.服务要求
该活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中标方负责提供活动创意策划、文案撰写、设计制作、宣传推广、专家聘请、视频采集和制作、场地推荐、舞台设备、安全保障、作品征集、交通运输等相关服务,相关服务须经过采购方审核通过方可实施,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创意策划。采购方负责提供相关素材和活动排期,中标方根据北京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国际大都市特点,立足于通州区实际情况,充分挖掘区域文化资源,结合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身心特点,进行整体活动的策划。相关文字内容须经采购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后续执行。
2.2文案撰写。中标方同时负责活动方案、宣传通稿、主持词、作品介绍、展板介绍等文案的撰写工作。内容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同时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要求、结合采购人的需求及活动特点,相关内容须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2.3设计制作。中标方负责设计整体活动主视觉,并根据主视觉风格设计宣传海报(包含电子宣传海报)、活动展板、活动邀请函、活动节目单等材料。要求设计人员了解宣传性质、内容、相关要求,相关内容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设计方案要图文清楚,大方、美观、实用,风格统一。相关设计内容须经采购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站上传、印刷等工作。
(1)设计方案图文清楚,大方、美观、实用统一风格、保证设计质量。物料产品的视频、图片、LOGO、文字等内容,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制作。
(2)活动物料、舞美装置、展陈相关制作的整体呈现须与活动内容保持一致,设计内容应紧扣活动主题。
(3)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的活动海报、邀请函、节目单等材料的制作和印刷,要保证印刷质量。
(4)印刷制作工艺。四色印刷;封面使用200克铜版纸,覆膜,要求印刷清晰、墨色均匀、色彩饱和、套印准确;
(5)质量要求。加工完毕的宣传品应符合《编辑加工质量要求》及“齐、清、定”的要求。
(6)海报尺寸。海报尺寸不小于57cm×80cm。
(7)材料配送。负责将海报等印刷材料配送到指定配送地点。
2.4宣传推广。中标人应具备全媒体宣传能力,有丰富的宣传资源和渠道,能将活动在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学习强国或同等级不少于5家主流媒体上宣传,同时具备互联网宣传能力,将群众活动与互联网相结合,充分进行多向传播和互动,运用各种互联网方式让更多群众知晓并参与活动。中标人负责活动宣传品、奖杯奖状等设计、制作,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5专家聘请。中标方根据项目具体内容推荐行业专家指导、授课老师、专家评委,聘请专家要能充分保障活动效果,受邀名单须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确认邀请。
2.6视频采集和制作。中标人负责活动的影像记录、资料留存和相关活动视频的制作和剪辑。
(1)中标人应配备专业视频制作团队,提供专业摄影、摄像设备及相关影像采集设备等,保障活动影像拍摄工作顺利完成。
(2)中标人负责各类活动视频的制作工作,协调好各媒体平台视频拍摄工作,保证视频的质量。视频应满足电视台播出的政审、技审标准,同时满足公众号、视频网站新媒体宣传需求。视频格式导出要求mp4格式,可通过PC端和移动端播放,视频要求4K视频标准,分辨率3840×2160以上。
(3)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的创意、脚本编写、活动预告视频、活动开场视频、动态主视觉、舞美视频、活动整体集锦视频、活动整场多机位视频及整体后期制作等。
2.7场地推荐。中标方根据项目具体内容筛选地域、交通、档期、容纳人数适合、停车位置合适的场馆推荐给采购方,场地推荐需在通州区域内,公共交通便利,有充足的停车位置;具有常备的消防工具,具备标准明显并畅通的消防通道;活动场地应具备同级别活动的承办经验,有与活动需求相匹配的配套设施;场地推荐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确定。
2.8舞台设备。中标人应根据活动主视觉、适老化等要求设计舞台效果,活动应配备LED屏幕、专业灯光、音响、导播台等设备,并配备专业资质的专业技术团队,空场中频混响时间小于2秒,灯光达到观众席照明亮度要求。同时制作麦标、地贴、背景板、易拉宝等物料,并准备好相关视频背景、音乐等材料,相关内容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制作、使用。
2.9安全保障。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安全承诺书,为参加活动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定活动应急预案,每场活动安排应急救护车辆和专业医护人员,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2.10其他事项。中标人负责将各类活动物资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方工作中涉及的照片、表格、报告、设计图等,无论纸质还是电子资料都要留存,按类归档,并接受采购方的检查。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保密承诺书,重要工作节点的影像资料、表格、报告、数据等均需按类归档,并接受采购人的审查。中标人将资料整理打包后,统一交采购人存档保存。所有资料须遵循保密原则,未经采购人许可,一律不得外泄。
(2)中标人报价总额须包含项目策划费、采编费、设计费、配送运输费、录制费、剪辑费、物品设计制作费、专家劳务费、主持及嘉宾费用、设备租赁费、宣传费等所有费用,并附分项报价明细。
(3)中标人应将明确每项服务活动各项费用金额,如实际未开展,对应的费用需在所报总额中扣除。此项活动涉及的所有事项,均由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执行,如有关项目没有达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并扣除项目对应的费用。活动开展过程中,为了提升活动开展效果,采购人有权提出需求中未列明的事项,中标人需满足采购人的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