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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环卫一体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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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发布 117页 文档编号:202405220001370609 需下载券:10
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环卫一体化项目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次招标项目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范围为南日镇全域,包含集镇区、园区和农村及主干道等。

2、服务内容

2.1、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

主干道范围内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容器配置及清洗维护、护栏清洗、小广告清理和无主建筑垃圾、破旧家具、树枝等杂物及路面其他垃圾清理。

2.2、绿化养护及交通设施维护

2.2.1、本项目范围内的46800平方的绿化日常养护、修剪、补植等。

2.2.2、本项目范围内的护栏维护、国标红绿灯维护。

2.3、集镇区及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含镇政府大院、开放式小区、无物业小区及无物业管理的安置房小区)

2.3.1、集镇区及农村道路范围内的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容器配置及清洗维护、护栏清洗、小广告清理和无主建筑垃圾、破旧家具、树枝等杂物及路面其他垃圾清理,其中集镇区及轮渡码头应做到全天候保洁。

2.3.2、农村区域内的路面及房前屋后的清扫保洁、垃圾容器配置及清洗维护、小广告清理、农村公厕保洁和无主建筑垃圾、破旧家具、树枝等杂物及路面其他垃圾清理。

2.4、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本项目保洁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约40吨/日收集清运至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其中3个小岛村垃圾转运2天一次。

2.5、转运站管理及生活垃圾转运

2.5.1、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压缩、站内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及保洁、消杀、除臭等日常管理(包含转运站渗滤液处理设备的运维)。

2.5.2、生活垃圾转运站的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或政府指定的地点。

2.6、农村公厕管理

本项目范围内27座公厕的日常维护,服务内容包含保洁、消杀、设施设备维护(含公厕导向牌)、制度及公益广告上墙在内的全方位管理,合同期间如有新增则以实际数量为准。

2.7、河道保洁

本项目范围内总面积108512.0 平方米河道、溪、湖的保洁。水面漂浮物(含水草及水葫芦等)的打捞和河道两岸的保洁,包含清运河道保洁范围内垃圾杂物至垃圾转运站或指定堆放点。

2.8海域保洁

本项目范围内总长89.22km的近岸边海域进行海漂垃圾清理工作,海域,海滩、渔港和码头等海岸带海漂垃圾日常保洁、收集并转运至指定位置,保证海岸和沿海滩涂面无漂浮物,退潮时,保证沿海滩涂面无垃圾及废弃物。福鲍沙滩、月牙湾沙滩、燕里沙滩、港南大堤沙滩、皇帝山沙滩、应做到全天候保洁。

2.9、餐厨垃圾收运

本项目范围内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至指定地点进行消杀、清洗、油水分离器安装等。

2.10、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屋(亭)的日常管护、督导;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含入户宣传、桶边宣传和活动宣传等);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分类收运。

2.11、特殊情况下的环卫保障(如突发应急事件或大型检查、重大活动保障及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情况)等服务:含保洁范围内路面雨水排水口的日常清掏及雨天积水点、易涝点的协助排查等;组建50人左右的消杀应急队伍(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做好队伍的日常培训,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满足应急消杀的需要。

南日镇作业工程量一览表

序号

服务内容

工程量

单位

1

农村卫生清扫保洁

41292

2

主干道清扫保洁

16

千米

3

垃圾收集

22

4

餐厨垃圾收运

1

5

生活垃圾收运及转运站管理

1

6

城乡公厕管理

27

7

河道保洁

108512.0

平方米

8

海漂垃圾治理

89.22

千米

9

绿化养护

46800

平方

10

交通设施维护(其中红绿灯4座)

13.1

km

3、除本招标文件条款另有规定的要求外,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

4、南日镇一体化经费一年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5、报价要求

5.1、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若在合同期间,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招标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2、由于项目上存在服务内容变更的可能性,因此应允许采购人对服务范围等方面的适度调整,投标人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5.3、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内容:主干道保洁、农村卫生保洁(含镇政府大院、开放式小区、无物业小区及无物业管理的安置房小区)、生活垃圾收运及转运站管理(3个小岛村垃圾转运)、城乡公厕管理、河道保洁、海漂垃圾治理、餐厨垃圾收运、镇政府周边道路绿化养护、南日镇政府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维护等费用。即服务人员工资、垃圾收集清运费、道班房租赁费、台风或临时任务等突击费、材料费、设备及工具费、车辆(购置、保险、维修、运输及折旧费等)、劳保费、高温补贴费、健康体检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五险”、加班补贴费、岗位津贴、节假日补贴、措施费、管理费用、风险金(包含机械、材料、油料等价格的变动、工伤事故等风险) 、各种补贴和福利、代理服务费、项目可研费、利润、税费等和按采购文件规定完成本项目并经考核验收合格发生的一切费用。

5.4、中标人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员工确立合法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社会保险,对于不适宜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关系,也应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相应的提供劳务协议并购买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或相关的保险。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中标人承担。

5.5、在服务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前,中标人在运输、保洁、管养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

5.6、投标人应按下列表格规定填写投标分项报价表,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按废标处理。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单价(现场)

总价(现场)

备注

1

农村卫生清扫保洁

41292

 

 

 

 

2

主干道清扫保洁

16

千米

 

 

 

 

3

垃圾收集

22

 

 

 

 

4

餐厨垃圾收运

1

 

 

 

 

5

生活垃圾收运及转运站管理

1

 

 

 

 

6

城乡公厕管理

27

 

 

 

 

7

河道保洁

108512.0

平方米

 

 

 

 

8

海漂垃圾治理

89.22

千米

 

 

 

 

9

绿化养护

46800

平方

 

 

 

 

10

交通设施维护(其中红绿灯4座)

13.1

km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A、★人员及车辆配置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人员配置

1

道路清扫保洁员

4

 

2

道路清扫车驾驶员

1

 

3

道路洒水车驾驶员

1

 

4

农村保洁员

83

含公厕、河道、海域保洁及相关驾驶员

5

铲车驾驶员

1

 

6

渣土车驾驶员

1

 

7

小勾臂车驾驶员

6

 

8

后压式垃圾车驾驶员

2

 

9

餐厨垃圾收运员

2

 

10

餐厨垃圾收运车驾驶员

1

 

11

垃圾中转管理员

1

 

12

垃圾中转操作工

1

 

13

垃圾运输船驾驶员

1

 

14

沙滩垃圾清扫车驾驶员

1

 

15

绿化养护浇水车驾驶员

1

 

16

护栏清洗车驾驶员

1

 

合计

108

 

机械设备配置

1

8t清扫车

1

 

2

绿化养护浇水车

1

 

3

8t洒水车

1

 

4

铲车

1

 

5

渣土车

1

 

6

小型勾臂式垃圾车

6

 

7

25吨后压缩式垃圾车

2

 

8

餐厨垃圾收运车

1

 

9

8t垃圾运输船

1

 

10

海滩垃圾清扫车

1

 

合计

 

16

 

设备购置

2

2立方米垃圾箱

168

 

3

压缩式垃圾厢

6

 

 

 

 

174

 

①上述设备为方案最低配置要求,实际考核以服务结果为导向,企业需根据作业实际情况,原有配置的基础上,再合理增 配作业车辆。

②现状已建有1座垃圾压缩站,纳入本轮环卫一体化项目,由中标单位统一管养。

③本轮环卫一体化项目由企业配置的作业车辆不得跟其他乡镇共用。

④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费用肆万贰仟元整(42000.00元)由中标单位承担。

⑤中标单位无条件接收我镇原有的管理员、司机、保洁员和清运员后,原有配置的人员不够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标书要求增加人员配置,经甲方同意智慧化作业,可增加智能设备代替人员。

★B、主干道道路环卫保洁

(一)主要作业内容

主要包括南日镇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及交通设施维护。

(一)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实施方案

1、总体指标要求

根据《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和《福建省城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2018年)等规范要求,并结合区域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服务区域内的道路保洁作业要求、道路人工普扫作业要求、机械清扫保洁频次要求。

2、作业量

主干道道路面积为16km,621600m2

3、人工普扫及快速巡回保洁作业

3.1、作业内容

在机械清扫的基础上,使用清扫工具清扫路面尘土、废弃物,对清扫后的路面使用清扫工具对清扫后的路面进行巡回保洁,收集垃圾运送到就近的垃圾收集设施,工具的清洁与保养,其中集镇区及轮渡码头需要全天候保洁。

3.2、作业时间及班次

1)城区主干道道路人工普扫、保洁班次作业时间4:00-20:00

其中4:00至7:00和12:00至14:00为普扫作业时间;其余时间巡回保洁,巡回作业的过程中,兼任牛皮癣巡查清理工作;

作业班次:每天安排2班作业。

绿化保洁:5:00-21:00,绿化保洁标准要做到草坪内无烟头、纸屑、落叶等垃圾;灌木植物内无塑料、废弃衣物、纸屑等垃圾;乔木植物树冠上无悬挂垃圾;

作业班次:每天安排2班作业。

3.3、工具安排

保洁人员配置电动三轮车、大扫把、小扫把、畚斗、铁锹等。

4、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4.1、机械冲洗作业

4.1.1、作业内容

使用高压冲洗车对路面进行喷、洗,清除路面尘土、废弃物、沾污物等,达到除污的目的,车辆加水及车辆清洁保养。

4.1.2、作业时间及频次

作业时间:配合人工普扫作业,每遍作业在3小时内完成;

作业频次:城区主干道道路每日2遍。

4.2、机械清扫作业

4.2.1、作业内容

使用清扫机械清除路面尘土、废弃物,清扫垃圾运送到就近的垃圾转运设施,车辆清洁保养。

4.2.2、作业时间及频次

作业时间:配合人工普扫作业,每遍作业在3小时内完成;

作业频次:城区主干道道路每日2遍。

如因环保响应需要,则按响应需要,增加作业频次。

4.3、人行道清洗作业

4.3.1、作业内容

使用路面养护车的冲洗设备对人行道路面(含路沿石及部分道路墙面)包括附属设施、垃圾桶等进行冲、洗,达到清洁的目的,车辆加水及车辆清洁保养。

4.3.2、作业时间频次

作业频次:每季度清洗不少于1次。

4.4、护栏清洗作业

4.4.1、作业内容

使用护栏清洗车对隔离设施进行冲、洗,清除护栏尘土、沾污物等,达到清洁的目的,车辆清洁保养,车辆加水。

4.4.2、作业时间频次

作业时间:4:00-22:00(道路机械作业时间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作业频次:每周清洗一次。

5、人工巡检

5.1、作业内容

巡检人员负责对区域内道路保洁质量进行巡视及拾遗补缺,包括发现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点块状垃圾、无主垃圾、垃圾桶等出现相关质量不到位的问题时及时汇报管理人员或通知设备驾驶员进行处理。

5.2、作业时间及班次

作业时间:7:00-21:00;

作业班次:每日2班。

5.3、机械及人员配置

人员安排:巡检人员16人;

设备配置:巡检车1辆。

备注:人工巡检的人员和设备配置费用在企业管理费中考虑,不单独计取。

6、质量巡查

6.1、作业内容

依据质量、安全保障规定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定期对项目组作业任务完成情况和作业质量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对专用车辆、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每月底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中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制定整改措施,书面通报检查情况并提出书面工作改进建议。

6.2、作业时间及班次

作业时间:8:00-18:00;

作业班次:每日1班。

6.3、机械及人员配置

人员安排:巡查人员1人;

设备配置:巡查车1辆。

备注:质量巡查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费用在企业管理费中考虑,不单独计取。

(二)护栏维护要求

1.护栏维护作业时间。全天候不定时巡逻,且手机保持24小时通畅。若因人为损坏的护栏需在2小时之内维护到位,交通事故引起的护栏损坏,需在1个小时之内处理好现场,并做好安全措施,待交警现场取证处理完后,1小时之内维护到位。若因中标方维护不当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二次交通事故,引起法律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2.护栏维护质量标准。护栏维护质量需与现有路面护栏型号一致。

3.护栏被破坏,且有找到车主情况下,由中标方直接跟车主对接,保险赔偿支付给中标方,发包方负责监督维护情况,若出现中标方与车主有纠纷,与发包方无关,中标方自行解决;若出现车主不理赔的情况下,由中标方采取法律程序,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4.在节庆、重要考评检查工作、重要活动开展需要进行道路护栏调整时,按要求及时组织按时按量的完成保障任务及应急处置工作。

5.在服务期间,中标方在运输、维护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项目内的所有内容:即服务人员工资、台风或临时任务等突击费、材料费、设备及工具费、车辆(购置、保险、维修、运输及折旧费等)、劳保费、高温补贴费、健康体检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五险”、加班补贴费、岗位津贴、节假日补贴、措施费、管理费用、风险金(包含机械、材料、油料等价格的变动、工伤事故等风险)、各种补贴和福利、利润和税费等一切费用。

7.中标人在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社会保险,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如治安、交通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8.台风期间造成护栏损坏,由中标方负责维护,维护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且需增派维护人员4人,作为应急队伍。

9.维护期间,维护人员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在距离事故现场50米处安放提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现场作业时必须着反光背心。

(三)红绿灯维护要求

1.抢修维护的内容及要求:

目的:保障交通信号灯系统(包括信号灯具、计时器、信号机、信号灯杆、信号灯基础及接地、信号灯电缆、电源连接、路口各类管线、检查井等附属设施)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确保信号灯能正常运行,发挥应有功能,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在发生设备故障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使其恢复运行。

(1)所有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在日常抢修维护过程中需更换的零部件的型号、技术参数均需和原配件一致或须经业主方认可。

(2)重大改造:原有灯具改为新国标灯具;原有单点式主机改为联网式主机;原来没有的设备需要加装UPS电源、计时器等;原有信号管道严重损毁需要重新开挖铺设超过10米;城市建设需要重新移装或改造;人为事故造成损失超过3000元找不到责任方的由业主方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3)抢修维护的实时性:维护单位要随时接受业主方下达的与抢修维护工作相关的工作指令,维护单位必须指定联络员并向业主方提供专用的联系方式或值班室电话以保证业主方能随时与之取得联系。任何时候(含节假日),维护单位都必须确保有足够的维护力量。同时为了督促维护单位提高工作效率,以最短的时间到达故障现场并完成抢修维护,把因信号系统故障对交通秩序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业主方对信号系统的修复时限要求如下:

故障原因

修复时限

信号灯故障

白天≤3小时,晚上延长2小时

信号机故障

白天≤3小时,晚上延长2小时

一般性电缆线损坏

白天≤4小时,晚上延长2小时

路面施工导致电缆线破坏

与施工方协商后另定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参见应急机制部分,视受灾受损情况另定

其它情形

另定

备注:

a、修复时限是指维护单位接到业主方工作指令后到完成修复工作并经业主方确认的时间,含到达现场的时间。

b、白天:上午7点至晚上7点,晚上:晚上7点至次日7点。

c、维护单位查明故障原因,确认修复时限会超过2小时的,主要干道信号灯应在第一时间内采用备用发电机、临时信号灯等设备,确保路口在信号控制系统维修期间的秩序。

(3)抢修维护的可靠性:在技术上对各项维护工作必须做到有所保证。系统同一部位发生同一性质的技术性故障、物理性故障(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一星期内反复出现不得超过2次(含2次)。

(4)抢修维护的安全性:在抢修维护的过程中,维护单位必须安排具备有资质的工作人员,严格按规范进行现场作业。根据实际路况和交通情况,在距离路况100米处安放提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现场作业时必须着反光背心;高空作业参与人员(包括司机)必须戴安全帽;维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及反光路锥等指示牌;必须对抢修维护后的现场进行安全处理,确保行人车辆安全通行。维护单位自身负责承担在维护期发生的伤亡、财产损失等其它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问题。业主方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给予维护单位在施工期间的便利和帮助。

(5)抢修维护的完整性:按照业主方交通设施配件仓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于维修后的故障件及拆除回来的信号控制系统各部件,维护单位要及时向业主方办理仓库入库登记手续,交由业主方回收。

(6)建立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制度。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发生故障预计无法在2个小时内修复的,维护单位应在故障点设置临时信号灯(维护单位自备),用于对路口交通秩序的临时疏导。造成交通拥堵,应立即上报辖区交警大队请求警力支援并报交警大队备案。

因自然灾害(如台风、大水、雷击或电力故障等原因)可能引发路口交通设施受损和路口路段的交通堵塞严重的事件,维护单位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预防及处置方案;抢修抢险先保证重点区域,重点保障主干道、重要路口和重要部门所在地的路口路段,具体方案如下:

Ⅰ级受损事件:造成6个(含)以上路口交通信号灯不亮的;引起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主干道或重要路口道路交通严重堵塞的。维护单位应启动Ⅰ级紧急处置预案,由维护单位分管领导带队,紧急集合2组(4人以上)以上工程人员,赶赴各抢险现场。

Ⅱ级受损事件:4个(含)以上、6个以下的路口交通信号灯不亮的;引起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一定范围破坏,造成主干道或重要路口道路交通严重堵塞的。维护单位应启动Ⅱ级紧急处置预案,报告维护单位分管领导,由项目负责人带领,紧急集合2组(3人以上)以上工程人员,赶赴各抢险现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提升至Ⅰ级紧急处置预案。

Ⅲ级受损事件:2个(含)以上、4个以下路口交通信号灯故障;引起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小范围破坏,造成主干道或重要路口道路交通堵塞的。维护单位应启动Ⅲ级紧急处置预案,由项目负责人协调指挥1组(2人以上)维护工程人员,赶赴各抢险现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提升至Ⅱ级紧急处置预案。

2、巡查内容及要求:

(1)巡查的内容

巡查内容包括信号机、计时器、信号灯具、电控箱及不间断电源、管线、灯杆、检查井等设施,同时检查各类机柜的外观。对巡查中所发现的信号控制灯系统故障的要立即查明原因并立即进行抢修维护,对巡查中发现的可能影响交通控制系统正常运行的隐患等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具体内容如下:

信号灯杆安装牢固、垂直,紧固件无松动。机动车信号灯具显示面正对所控制的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具显示面应对人形横道。信号灯杆、配电箱、机箱等无破裂,无变形,机械强度满足要求。

信号灯壳无破裂,无变形,显示单元亮度符合要求,无缺陷现象,信号灯完好率保持100%。

信号机内电路板、外接线路及其它配件无松动或接触不良现象;机箱内照明灯、机箱防盗设施必须完好,信号机的手动控制部件、感应部件必须完好有效;确保控制方案无降级;机箱内液晶显示板显示正常。

检查井盖必须完好,检查井内地下管道口两端必须封口,避免鼠虫、淤泥等进入,造成管道堵塞损坏。

信号灯与信号机之间的电缆应采用一灯一线的连接方式,电缆中间无接头,电缆颜色要与灯具颜色对应连接,电缆在灯具端和信号机端连接牢固,电缆线在信号机端要根据业主方的要求进行编号。

对路口检测线圈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对工作不正常的线圈判断是线圈还是馈线的故障,路口检测器完好率保持95%。

对被盗窃、短路、断线、老化、绝缘不符合要求的电缆上报业主方。

路口所有信号灯杆及信号机箱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符合要求。

路口信号灯有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遮挡视线时,应马上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的必须拍照上报业主方。

对电源接电点进行检查。对路口电源接电点不符合永久接电要求的,应上报业主方,并协助业主方向电业局申请电表或按规定连接到路灯变压器接线箱内。

(2)巡查的要求

维护单位应完成业主方制定的每周必须巡查的路线的巡查工作。对全镇主干道的路口必须确保每周巡查至少2遍,非主干道路口必须确保每周巡查至少1遍。维护单位必须每天安排巡查专车和人员进行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记录。

定期提交巡查的报告及合理化建议。对巡查过程中发现信号控制系统相关配套设施设置、放行不合理等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及时向业主方报告,在征得业主方允许后方可进行调整。对信号灯配时、相位方案向业主方提出建设性调整意见。

以上巡查发现的问题,维护单位应当场采取措施,及时排除问题,若因条件限制,不能当场处理的立即上报业主方,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若因未能及时检查发现、上报业主方或发现后未能及时采取相应得当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维护单位负全部责任。

对每日上下班高峰时段,应重点加强对全镇主干道尤其是车流量较大、堵点的路口信号控制系统的巡查,确保路口信号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在高峰期发生故障时能第一时间发现、抢修。

特殊任务巡查:依照业主方要求和指定的路线进行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的巡查,确保路口信号机方案、手控、信号灯等运行正常,并根据需要安排保障点,进行路口保障工作。在执行特殊任务巡查中,维护单位及其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为了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维护单位必须备有足够执行特殊任务巡查用的设备、工程车及技术人员(应同时出动二组以上人员,每组不少于2人),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及时修复(在执行特殊任务巡查中如遇其它接警工作,需上报业主方领导以协调完成特殊任务巡查与接警的抢修工作)。

参与特殊任务巡查的维护单位及其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做好保密工作,要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对于达不到要求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除终止合同外,并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相关法律责任。

3、保洁内容及要求:

每半年一次或根据业主方要求不定期对信号灯具清洗和保养,做到灯具外壳、背板、遮阳罩无污物,灯壳内无积水,保证信号灯亮度符合要求。清洗保养工作不得造成交通阻塞,清洗保养工作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期,服从执勤民警的现场指挥。

保证所有路口电控箱、信号机箱、灯杆等干净整洁。

4、内业、档案内容及要求:

维护单位应对抢修、维护及巡查工作如实做好必要的记录,业主方将不定期对路口交通控制系统进行抽查巡检,根据群众的来电或投诉以及维护单位的工作记录,对维护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实检查,作为季度、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维护单位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建立涉及维护范围内所有交通控制设备(包括信号灯、信号机、电控箱含UPS等)的各类档案,并提交一份交业主方备份。

维护单位应建立抢修维护的登记制度。对每次抢修维护案例记录在册,要体现日期、路口、信号灯故障原因、报修时间及业主方联系人、完成修复时间、更换的设备、经手等要素。

维护单位应建立日巡查登记制度。对每次巡查记录在册,要体现日期、路口、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建议、采取措施)、巡查人等要素。

维护单位应按照业主方要求,每月将抢修维护案例记录本、巡查记录本交由业主方检查工作情况。

5、其它工作及要求:

(1)维护单位应自备充足的抢修、维护及巡查所需的各类巡查交通工具、高空作业车、信号控制系统配件、交通施工围挡以及其它工具,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交通调查工作及要求。因分析或路口优化需要,对路口信号机进行流量读取、数据统计,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报表。平均每月完成3个路口专业性交通流量调查。

(3)因道路扩、改建和维修开挖等原因影响到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正常使用时,主动派人到路口了解设施损坏或要进行迁移的情况。及时向业主方汇报施工可能对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造成的影响,配合业主方向施工单位交涉,追讨迁移和损坏补偿的费用。

6、设备配备要求 

(1)日常抢修维护专用的工具车辆不少于1辆,抢修维护时所需的高空作业车不少于1辆。

(2)中标人应自备抢修维护信号控制系统所需的各类配件(如临时信号灯不少于2套、信号灯具、电缆线等)、应急发电机(不少于2台)、维护器材、安全提示防护设备、笔记本电脑、通讯、照相工具。

7、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必须组建一支稳定、有能力胜任相应维修工作能力的技术队伍,具备基本了解、掌握交通工程基本原理,基本掌握交通信号系统的工作原理、实际运用操作、故障查询及检修方法。维护队伍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得少于1名,电子工程师或电气工程师不得少于1名,具有电工证及技术员证人员不少于2名,并提供相关证明。

(五)主干道环卫保洁考核标准

1、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考核标准(含垃圾收运)

1.1、考核标准(扣款版)

考核内容

扣款依据

扣款

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作业质量

1.主次干道有筐装垃圾、路面垃圾包、杂物、袋装垃圾等,每筐/包扣50元,累计扣款;垃圾堆(三包成堆)、杂物堆每堆扣100元。

 

2.50米以内的路段保洁不到位,每处扣50元,50米以上的路段保洁不到位,每处扣100元;炮纸1个小时内未清理干净的扣50元。

 

3.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清洗不到位,外观不洁有污垢的每处扣50元;垃圾桶破损、残缺,果皮箱门未关或内胆外露每处扣50元。

 

4.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超出垃圾桶投放口平面的每处扣50元,垃圾收集容器边有暴露垃圾的每处扣50元,周边地面有垃圾污水的每处扣50元;垃圾收集后垃圾桶未放回原处的每处扣50元。

 

5.垃圾收集容器设置不符合分类标准的,每处扣50元。

 

6.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各类公共建筑、设施、沿街两侧建筑物(包括店面大门)在清洗路段肉眼可见的范围内小广告、乱涂鸦未清除,每平米扣100元,小于1平米扣50元;在不适宜清洗的墙壁(如土墙、石灰涂料、布纸类、沙质混凝土)上的小广告,要先予以铲除,再使用颜色相近的涂料进行涂刷,未按要求作业的,涂料覆盖不当造成的“二次污染”或涂刷不整齐、掉色的,要按要求加以整改、清理。未按要求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

 

7.规范作业,严格作业时间,主干道道路每天两普扫任务落实到位,早上(6:00-7:00),中午(13:00-15:00)完成普扫任务,未组织普扫的每条路扣500元;普扫未完成的每条路扣200元;普扫未用长扫把扣50元。

 

8.机扫、冲洗作业出现丢段、漏段的每条扣100元;机扫、冲洗作业后的路面、隔离墩及隔离栏有积沙、浮土和出现垃圾散花或滴漏拖带及废弃物的每10米扣50元。

 

9.遇重要活动或节假日,要加大垃圾清运力度,若未能清运的,每次扣1000元。

 

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规范

1.机械作业车辆必须足额配备,以GPS系统抽查为准,每发现缺少一部扣2000元。

 

2.多班作业,保洁人员按排班在岗,按路段抽查当班在岗保洁人员,每不足一位扣150元。

 

3.环卫作业车辆作业期间应打开提示音和警示灯,若未打开发现一次扣100元;洒水车在停留加水期间及扫路车在排放废水期间应熄火并打开警示灯,若未熄火和未打开警示灯发现一次扣100元。

 

4.环卫专用车辆外观不洁、积尘、破损,每辆扣50元;专用标志不清晰,专用设备不完整的每辆扣50元;车辆警示灯未开启、指示板有残缺的扣50元。

 

5.保洁车及垃圾清运车未实行密闭运输发生抛洒滴漏污染路面、人力车不整洁、停放不规范等问题,每发生1次扣50元。垃圾车转运垃圾使用自行车、摩托车引载的或在转运中沿途撒落垃圾的,每辆扣50元。

 

6.发现工人焚烧垃圾的每次扣500元,对不明原因造成的焚烧痕迹未及时清理干净的每处扣100元。

 

7.在保洁中,发现保洁人员闲聊、串岗、坐岗、睡岗,迟到、早退则每人次扣50元;保洁人员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扣50元;发现保洁人员嬉闹打架,每次扣100元;保洁人员酒后作业每次扣200元。

 

8、在保洁中,发现保洁人员未穿安全标志服、打伞作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及裙子作业的,每人次扣50元;作业时驾驶员穿拖鞋、打光背或穿背心作业的,一次的扣100元。

 

9.保洁车长时间停放路面,影响行人、车辆行走且未设置警告标识的每次扣50元。

 

10.保洁员故意将垃圾、沙土扫入沟(井)口、倒入内河、绿化带的,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11、电动快保车必须在车身张贴反光条、保持车身干净整洁,无残留污物,每天清洗一次,发现电动快保车未张贴反光条、未按规定清洗每次扣50元。

 

12.垃圾装运量超重、超高运输的,每发现一辆扣100元。

 

其他

1.“社会治理大数据云平台”等相关政府监管平台上传的问题,每上传一条,扣200元;市民举报或投诉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500元。

 

2.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

 

3.作业车辆因违反交通规则被交管部门通报的,一次扣1000元。

 

4.被市、区上级部门或领导点名批评,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000元。

 

备注:扣款标准在500元以下的问题点属易整改问题点,半小时内整改到位的不扣款,逾时未整改的按标准扣款。

1.2、考核标准(扣分版)

考核内容

扣分依据

扣分

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作业质量(50分)

1.主次干道有筐装垃圾、路面垃圾包、杂物、袋装垃圾等,每筐/包扣0.5分,累计扣分。垃圾堆(三包成堆)、杂物堆每堆扣1分。

 

 

2.50米以内的路段保洁不到位,每处扣0.5分, 50米以上的路段保洁不到位,每处扣1分;炮纸1个小时内未清理干净的扣0.5分。

 

 

3.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清洗不到位,外观不洁有污垢的每处扣0.5分;垃圾桶破损、残缺,果皮箱门未关或内胆外露每处扣0.5分。

 

 

4.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超出垃圾桶投放口平面的每处扣0.5分,垃圾收集容器边有暴露垃圾的每处扣0.5分,周边地面有垃圾污水的每处扣0.5分;垃圾收集后垃圾桶未放回原处的每处扣0.5分。

 

 

5.垃圾收集容器设置不符合分类标准的,每处扣0.5分。

 

 

6.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各类公共建筑、设施、沿街两侧建筑物(包括店面大门)在清洗路段肉眼可见的范围内小广告、乱涂鸦未清除,每平米扣1分,小于1平米扣0.5分;在不适宜清洗的墙壁(如土墙、石灰涂料、布纸类、沙质混凝土)上的小广告,要先予以铲除,再使用颜色相近的涂料进行涂刷,未按要求作业的,涂料覆盖不当造成的“二次污染”或涂刷不整齐、掉色的,要按要求加以 整改、清理。未按要求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7.规范作业,严格作业时间,主干道道路每天两普扫任务落实到位,早上(600-900, 中午(1300- 1500)完成普扫任务,未组织普扫的每条路扣5分;普扫未完成的每条路扣2分;普扫未用长扫把扣0.5分。

 

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作业质量(50分)

8.机扫、冲洗作业出现丢段、漏段的每条扣1分;机扫、冲洗作业后的路面、隔离墩及隔离栏有积沙、浮土和出现垃圾散花或滴漏拖带及废弃物的每10米扣0.5分。

 

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规范(50分)

1.环卫作业车辆作业期间应打开提示音和警示灯,若未打开发现一次扣1分;洒水车在停留加水期间及扫路车在排放废水期间应熄火并打开警示灯,若未熄火和未打开警示灯发现一次扣1分。

 

 

2.环卫专用车辆外观不洁、积尘、破损,每辆扣0.5分;专用标志不清晰,专用设备不完整的每辆扣0.5分;车辆警示灯未开启、指示板有残缺的扣0.5分。

 

 

3.保洁车及垃圾清运车未实行密闭运输发生抛洒滴漏污染路面、人力车不整洁、停放不规范等问题,每发生1次扣0.5 分。垃圾车转运垃圾使用自行车、摩托车引载的或在转运中沿途撒落垃圾的,每辆扣0.5分。

 

 

4.发现工人焚烧垃圾的每次扣5分,对不明原因造成的焚烧痕迹未及时清理干净的每处扣1分。

 

 

5.在保洁中,发现保洁人员闲聊、串岗、坐岗、睡岗,迟到、早退则每人次扣0.5分;保洁人员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扣0.5分;发现保洁人员嬉闹打架,每次扣1分;保洁人员酒后作业每次扣2分。

 

 

6、在保洁中,发现保洁人员未穿安全标志服、打伞作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及裙子作业的,每人次扣0.5分;作业时驾驶员穿拖鞋、打光背或穿背心作业的,一次的扣1分。

 

 

7.保洁车长时间停放路面,影响行人、车辆行走且未设置警告标识的每次扣0.5分。

 

 

8.保洁员故意将垃圾、沙土扫入沟(井)口、倒入内河、绿化带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9、电动快保车必须在车身张贴反光条、保持车身干净整洁,无残留污物,每天清洗一次,发现电动快保车未张贴反光条、未按规定清洗每次扣0.5分。

 

 

10.垃圾装运量超重、超高运输的,每发现一辆扣1分。

 

2、公厕保洁考核标准

2.1、考核标准(扣款版)

考核内容

扣款依据

扣款

管理制度

1.公厕设专人管理保洁,无离岗、脱岗现象;有离岗、脱岗现象,每例扣100元;迟到、早退的扣50元/次,保洁员工作时间未穿工作服或未佩证上岗的扣50元/次。

 

2.规章制度上墙,有“一长两员”制度牌、监督公示牌、公厕管理制度牌、文明公益广告、无障碍温馨提示牌等,每缺一项扣100元,制度牌内容缺项、不准确的每项扣50元;制度牌破损、脱胶,未及时修缮的扣100元。

 

3.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检查。不配合检查人检查工作的,每例扣100元;无理阻扰、谩骂检查考核人员,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扣500元。

 

4.保洁、消杀台账完整,台账填写不及时或有误,每次扣50元,台账造假每次扣100元,无台账每座扣200元。

 

5.公厕免费开放,有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扣500元/次,出售其他商品的扣200元/次。

 

6.开放时间是否符合标准。未按规定时间开放,每例扣200元。(除特殊情况外)

 

保洁作业质量

1.公厕便池无积粪、无尿液。大便厕位内地面、大便器不清洁的每处扣50元/次。大便槽两侧有粪便污垢、槽内有积粪的扣100元/次;小便器(槽)清洁有水锈、尿垢、垃圾的每项扣50元/次;踏步及四周干净,隔板、坑、墙面有粪疤、尿液、涂写、刻、喷涂等现象的每处扣50元。

 

2.天花板、内外墙面、门窗和隔板有污迹、蛛网、乱涂乱画的每项扣50元/次。洗手池台面、洗手池、隔板、上下水管、镜子等有积尘的每项扣100元/次,厕所内杂物堆放的每项扣200元/次。公厕通道地面不洁、湿滑积水的每项扣100元/次。休息间、管理房(工具间)环境不整洁的扣100元/次。

 

3.清杀彻底,无明显异味无蝇蛆;清杀不及时,发现苍蝇、活蛆,每次扣100元。

 

4.化粪池有盖,不满溢。化粪池无盖或有盖未盖的扣100元,化粪池周围地面有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的每项扣100元/次,满溢的扣100元/次,发生满溢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处理的扣100元/次。

 

设施设备管护

1.公厕采光差未采取照明措施弥补的扣100元/次;公厕通风差,公厕有明显臭味的扣100元/次;夜间时段公厕入口处、男厕所、女厕所、无障碍间等处照明灯不亮的(除特殊情况外)每项扣100元/次。

 

2.公厕开放时间内用水、用电系统(除特殊情况外)未正常启用的每项扣100元/次;擅自私拉、外接电线、水管的扣200元/次。

 

3.公厕设施应完好,发现破损未及时修缮的扣100元/次,地面不平整、破损的每项扣100元/次;天花板、灯具、门窗、窗栅、隔板、镜子、挂衣钩、洗手池台面及水池、大小便器、拖把池、上下水管缺失和破损的每项扣100元/次;水箱、水阀、水龙头缺失和破损或漏水的每处扣100元/次;无障碍通道堵塞不能正常使用的扣100元/次,扶手缺失破损、安装不牢固松动的每项扣100元/次,无障碍间未开放使用的扣200元/次,无障碍间内乱摆放杂物的扣100元/次。

 

4.公厕周边设有相关指向标识,导向牌出现歪斜、破损或缺失的,每座扣100元。

 

责任区环境

1.管理室(休息室)整洁、无乱堆杂物现象。管理室(休息室)不整洁、有乱堆杂物,每例扣50元。

 

2.公厕周边3米范围内地面整洁;无暴露垃圾。公厕外环境不洁,有垃圾、粪便、杂物堆放现象的每项扣100元/次。

 

3.无乱曝晒乱搭建;有乱曝晒乱搭建的,每例扣100元。

 

其他

1.“社会治理大数据云平台”等相关政府监管平台上传的问题,每上传一条,扣200元;市民举报或投诉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500元。

 

2.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

 

3.被市、区上级部门或领导点名批评,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000元。

 

2.2、考核标准(扣分版)

考核内容

扣分依据

扣分

管理制度(30分)

1.公厕设专人管理保洁,无离岗、脱岗现象;有离岗、脱岗现象,每例扣1分;迟到、早退的扣0.5分/次,保洁员工作时间未穿工作服或未佩证上岗的扣0.5分/次。

 

 

2.规章制度上墙,有“一长两员”制度牌、监督公示牌、公厕管理制度牌、文明公益广告、无障碍温馨提示牌等,每缺一项扣1分,制度牌内容缺项、不准确的每项扣0.5分;制度牌破损、脱胶,未及时修缮的扣1分。

 

 

3.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检查。不配合检查人检查工作的,每例扣1分;无理阻扰、谩骂检查考核人员,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扣5分。

 

 

4.保洁、消杀台账完整,台账填写不及时或有误,每次扣0.5分,台账造假每次扣1分,无台账每座扣2分。

 

 

5.公厕免费开放,有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扣5分/次,出售其他商品的扣2分/次。

 

 

6.开放时间是否符合标准。未按规定时间开放,每例扣2分(除特殊情况外)。

 

保洁作业质量(30分)

1.公厕便池无积粪、无尿液。大便厕位内地面、大便器不清洁的每处扣0.5分/次。大便槽两侧有粪便污垢、槽内有积粪的扣1分/次;小便器(槽)清洁有水锈、尿垢、垃圾的每项扣0.5分/次;踏步及四周干净,隔板、坑、墙面有粪疤、尿液、涂写、刻、喷涂等现象的每处扣0.5分。

 

 

2.天花板、内外墙面、门窗和隔板有污迹、蛛网、乱涂乱画的每项扣0.5分/次。洗手池台面、洗手池、隔板、上下水管、镜子等有积尘的每项扣1分/次,厕所内杂物堆放的每项扣2分/次。公厕通道地面不洁、湿滑积水的每项扣1分/次。休息间、管理房(工具间)环境不整洁的扣1分/次。

 

 

3.清杀彻底,无明显异味无蝇蛆;清杀不及时,发现苍蝇、活蛆,每次扣1分。

 

 

4.化粪池有盖,不满溢。化粪池无盖或有盖未盖的扣1分,化粪池周围地面有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的每项扣1分/次,满溢的扣1分/次,发生满溢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处理的扣1分/次。

 

设施设备管护(30分)

1.公厕采光差未采取照明措施弥补的扣1分/次;公厕通风差,公厕有明显臭味的扣1分/次;夜间时段公厕入口处、男厕所、女厕所、无障碍间等处照明灯不亮的(除特殊情况外)每项扣1分/次。

 

 

2.公厕开放时间内用水、用电系统(除特殊情况外)未正常启用的每项扣1分/次;擅自私拉、外接电线、水管的扣2分/次。

 

 

3.公厕设施应完好,发现破损未及时修缮的扣1分/次,地面不平整、破损的每项扣1分/次;天花板、灯具、门窗、窗栅、隔板、镜子、挂衣钩、洗手池台面及水池、大小便器、拖把池、上下水管缺失和破损的每项扣1分/次;水箱、水阀、水龙头缺失和破损或漏水的每处扣1分/次;无障碍通道堵塞不能正常使用的扣1分/次,扶手缺失破损、安装不牢固松动的每项扣1分/次,无障碍间未开放使用的扣2分/次,无障碍间内乱摆放杂物的扣1分/次。

 

 

4.公厕周边设有相关指向标识,导向牌出现歪斜、破损或缺失的,每座扣1分。

 

责任区环境(10分)

1.管理室(休息室)整洁、无乱堆杂物现象。管理室(休息室)不整洁、有乱堆杂物,每例扣0.5分。

 

 

2.公厕周边3米范围内地面整洁;无暴露垃圾。公厕外环境不洁,有垃圾、粪便、杂物堆放现象的每项扣1分/次。

 

 

3.无乱曝晒乱搭建;有乱曝晒乱搭建的,每例扣1分。

 

护栏维护考核标准

1、未经上报擅自拆除护栏、更换护栏、改变护栏现有现状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

2、每天巡逻时间少于8小时,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3、未按安全工作要求进行作业的,如安装护栏时未在前方做好安全提示、工人维护时未穿反光服等,每发现一次扣500元。

4、未经批准将承包路段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转包他人的,给予合同取消,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5、未能按照时间要求经行维护的,即人为损坏的护栏未在2小时之内维护到位或交通事故引起的护栏损坏未在1个小时之内处理好现场,每发现一次扣500元。

6、因维护不当造成交通事故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

7、重大活动期间护栏需调整,未能按时保障到位,应急设备、人员等未及时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

8、数字城管案件,属中标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9、未按照护栏维护要求采取日常维护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

10、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评标准。

红绿灯维护考核标准

1、未经上报擅自拆除红绿灯配件,破坏现有现状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

2、每天未按规定巡逻时间,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3、未按安全工作要求进行作业的,如维护红绿灯时未在前方做好安全提示、工人维护时未穿反光服等,每发现一次扣500元。

4、未经批准将承包路段红绿灯维护工作转包他人的,给予合同取消,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5、未能按照时间要求维护的,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6、重大活动期间红绿灯需调整,未能按时保障到位,应急设备、人员等未及时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

7、数字城管案件,属中标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8、未按照红绿灯维护要求采取日常维护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

9、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评标准。

★C、集镇区及农村环卫保洁(含镇政府大院、开放式小区、无物业小区及无物业管理的安置房小区)

(一)主要作业内容及范围

1、负责南日镇全域路面、房前屋后的清扫保洁服务,包括垃圾容器的设置、维护及清洗,野广告清理、农村公厕保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与转运,垃圾转运站的运营等。

2、负责南日镇政府所在的集镇区范围内的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容器配置及清洗维护、护栏清洗、小广告清理、和无主建筑垃圾、破旧家具、树枝等杂物及路面其他垃圾清理。

(二)主要作业思路

乡村的道路狭窄,道路宽度基本在2-6m之间,路况不均,不宜采用机械作业,主要以人工清扫为主。乡村公厕如厕人流小,虽全天候开放,但不需全天值守,每个公厕适当安排清理次数即可。建立常态化人工保洁队伍,全面落实“定人定段、定岗定责、机动协调”的管理原则,加强保洁队伍的管理,实现标准化作业。

(三)基础数据汇总

南日镇17个村的户籍人口数61188、常住人口数37313,日常9个月按照常住人口数核算、春节期间1个月按照户籍人口数核算、春节期间前后各1个月按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常住人口)50%核算,平均年人口数共计41292人,共有农村公厕共27座。

(四)实施方案

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1.1、作业内容

使用清扫工具清扫路面的尘土、废弃物,对清扫后的路面进行巡回保洁,收集垃圾运送到就近的垃圾收集设施处;工具的清洁与保养。

1.2、作业时间及频次

(1)农村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安排详见表2-1。

表2-1 农村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安排

序号

作业项目

作业时间

备注

1

村道路人工作业时间

8小时,7:00-11:00;13:00-17:00

单班作业

普扫时间:7:00-9:00;

2

小广告清理作业时间

同清扫保洁时间

注:实际运作中,作业时间根据季节性变化适当调整。重要道路或逢重大活动、节假日等情况可相应将延长作业时间。

(2)集镇区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安排详见表2-2。

表2-2 集镇区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安排

序号

作业项目

作业时间

备注

1

集镇区道路人工作业时间

12小时,5:00-11:00;12:00-18:00

1.5班作业

普扫时间:5:00-7:00;13:00-15:00。

注:实际运作中,作业时间根据季节性变化适当调整。重要道路或逢重大活动、节假日等情况可相应将延长作业时间。

1.3、人员安排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构建农村污水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闽建村[2017]60号),农村按常住人口每50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人员。

集镇区的作业人员,按所在村居的户籍人口数要求配备保洁员,如果配备或调度的保洁人员无法满足保洁需求,则中标人要自行增配保洁人员。

1.4、质量标准

(1)路面、水沟、边沟、店面余坪、树穴草丛等整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2)道路设施底部无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

(3)相对的店面与店面之间围墙与围墙之间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砖头、石头、树叶、树枝、废弃物;

(4)路段上的石头砖瓦、垃圾堆、破旧家具、建筑垃圾、废弃土、滴洒漏应及时组织清理;

(5)路沿石边杂草应及时清理;

(6)垃圾要倒入指定地点(垃圾转运站),不准随意倾倒,不得任意焚烧;

(7)辖区清扫保洁范围内与居委会、小区物业、单位等有交叉争议的地方、垃圾池(点)、遗留、无主垃圾,承包公司必须清扫保洁、收集、清运,自行解决、处理;

(8)承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管理人必须主动管理所承包片区的道路清扫保洁质量。

2、农村公厕保洁

2.1、服务范围

南日镇共计27座农村公厕的保洁。

2.2、作业时间及频次

每座公厕每天至少2次保洁,公厕保洁时间同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并做好消杀工作。

2.3、人员安排

由道路清扫保洁员兼任农村公厕保洁工作,共需6位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兼任。

2.4、公厕保洁基本要求

2.4.1、公厕外部保洁要求

(1)公共厕所周边应保持环境整洁,要求立面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现象;公厕管理范围内无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2)坡道、台阶完好无破损、无障碍物、无杂物、无痰迹、无积水。地面应清洁无积水,不应有明显的纸屑、烟头、痰迹、杂物和臭味;

(3)厕所外墙、屋顶应保持整洁,无各类污迹、商业性宣传广告、涂鸦等;

(4)厕所周边宜绿化、美化。

2.4.2、公厕内部保洁要求

(1)公厕大门内外及把手等设施清洁,无锈蚀;厕所玻璃窗干净、窗台、窗框等无明显灰尘、无蛛网、无破损;

(2)公共厕所内墙面、天花板、门窗、隔板整洁,应无污迹、无积灰、无蛛网,无乱涂画;

(3)农村公厕的如厕用具应完好无损,蹲(坐)位外侧无粪便、污物,器内无积粪、污垢,小便槽(斗、池)内不积存尿液,无水锈、尿垢、粪迹、垃圾,沟眼、管道畅通,基本无臭味;

(4)厕位分隔板无损坏、无污迹、无乱涂写;

(5)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盆、面镜、厕位挂钩、冲水设备、清洁池、标志完好无损,无污垢、无涂画痕迹,保持洁净;

(6)公厕内废弃物收集容器中的厕纸等垃圾不应溢出;

(7)工具摆放有序。

3、农村生活垃圾收运

3.1、农村生活垃圾产量

目前南日镇农村生活垃圾日产量约为40吨。

3.2、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方式

部分村居部分村道大型车辆无法通过,农村生活垃圾需要利用小型电动车转运到村道较宽敞的农村生活垃圾集置点,再由大型垃圾转运车运输至垃圾中转站转运。因此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方式主要有一下两种模式:

模式一:村居主次干道视人流量和垃圾量情况设置分类垃圾桶(660L或240L),使用侧装或后装收运车进行收运;或者不设垃圾桶,村民自设家用垃圾桶,垃圾放在桶内,置于门前,由收运车沿路收集;

模式二:村居背街小巷或偏远偏小村道,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240L或120L),使用小型桶装电动车收运,村居根据垃圾量及距离,设置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点(接驳点),小型桶装电动车完成收运后,垃圾桶统一集中到至收集点(接驳点)等待收运车收运。

3.3、垃圾转运站情况

负责接收农村生活垃圾的转运站1座。

3.3.1、作业时间

作业时间:每天作业8个小时;

作业班次:每天安排1班作业。

3.4、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作业质量标准

(1)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堆积、滞留;

(2)蝇、蚊孳生季节,垃圾集中点应定期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等;

(3)农村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容器收集,不得使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设施;

(4)村民应将垃圾分类、袋装封闭后,投入收集容器内或放置于指定的垃圾集中点;

(5)垃圾收集容器应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符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6)收运车辆必须符合分类标准,做到与分类垃圾桶保持“桶车一色”。

(7)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8)转运时应保持垃圾运输车辆的整洁,收运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做到垃圾不外露、不遗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避免运输过程造成二次污染;

(9)垃圾收集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垃圾桶及时归位,确保垃圾桶和垃圾集中点周围干净整洁;

(10)在垃圾收集和垃圾运输过程所造成的道路污染须负责清洁,清洁要求做到符合道路保洁作业的标准;

(11)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12)如受恶劣天气影响或在重大活动期间,须服从统一调配。

4、垃圾转运站运营

4.1、垃圾转运站现状

南日镇现有垃圾转运站1座,目前采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运输垃圾至莆田圣元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

4.2、转运站人员安排

根据垃圾转运站中的垃圾转运车数量配置垃圾转运车驾驶员,因次各垃圾转运站的作业人员安排详见表2-7。

表2-7 垃圾转运站作业人员安排

序号

转运站

管理人员

(人)

操作人员

(人)

垃圾车驾驶员

(人)

合计(人)

1

转运站

1

1

2

4

4.3、作业内容

垃圾转运站作业人员主要负责转运站的垃圾压缩、站内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及保洁、消杀、除臭等日常管理,以及将站内垃圾运输至莆田圣元垃圾焚烧发电厂,包含渗滤液处理站的运营工作。

4.4、作业时间及班次

作业时间:每天作业8个小时;

作业班次:每天安排1班作业。

4.5、转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5.1、转运站消防安全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做好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和消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4)按照规定标准配足消防器材,固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4.5.2、站区车辆及人员管理规定

(1)进场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场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2)垃圾收集车进场必须按指定位置倾倒垃圾,严禁随意倾倒;

(3)垃圾运输车运走垃圾时,密闭设备必须齐全,防止垃圾抛洒,保持站区环境卫生;

(4)车辆进入站区必须谨慎驾驶,不得损坏站内设施;

(5)垃圾运输车应严格按照站内规定操作,严禁酒后开车,杜绝事故发生;

(6)站区内严禁烟火;

(7)转运站严格执行封闭化管理,非工作人员和车辆严禁入内。

4.5.3、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突击事件的应急处理训练,并做好记录;

(2)站区重点部位应设置醒目警示标志;

(3)发生事故时,管理人员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领导。

4.5.4、垃圾中转站日常保洁管理制度

(1)站区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无散落垃圾和污水横流;

(2)物品分类堆放有序,整洁干净,无杂物;

(3)液压件、料斗、推动杆保持清洁、无垃圾、积尘;

(4)车间下水道及时冲洗、疏通、无恶臭、无杂物;

(5)垃圾清运结束后,及时清扫干净,无暴露垃圾;

(6)操作间室内保持卫生,干净整洁,无杂物;

(7)站内、外要进行适当的绿化,做到无白色垃圾。

4.5.5、消毒工作规定

(1)根据气候变化和蚊、蝇密度,适当调整药理和消杀次数;

(2)做好消毒记录,每日要消杀面积、药品用量进行详细记录;

(3)药品管理要远离办公、生活场所,严格药品领取手续和管理制度,任保人不得私自动用,剩余药品要及时入库;

(4)消毒结束后,必须将消毒设备冲刷干净,及时保养。

(五)环卫保洁考核标准(含转运站和农村公厕)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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