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总体要求
1.服务期:1年(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
2.服务地点:本项目包含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院机关食堂、第二办公区(王辛庄人民法庭、执行局、民一庭)食堂、东高村人民法庭食堂、峪口人民法庭食堂、大华山人民法庭食堂、金海湖人民法庭食堂及“三个中心”(平谷区建设西街8号)食堂,共计7个食堂。
3.本项目管理服务费及付款方式:餐饮管理服务费包含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日常餐饮服务所需的人工、食材、管理等各项费用。具体结算金额按照合同约定内容,以实际发生额计算。餐饮管理服务费自合同生效且财政拨款到账后按月支付。双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结束10日内核对上月餐费,核对无误后乙方开据正规等额票据,甲方核对结束后10日内付款。支付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支付期限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中标人延迟开具发票而致使采购人延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中途发生增减项目等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一、项目概况
服务范围:
(1)为法院全体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日内早、中餐、晚餐及节假日、休息日值班人员早、中、晚餐等服务,承担会议用餐、实时加班餐及外卖服务。
(2)负责原材料采购,需提供正规采购渠道食品供应商的相关证件及供货合同、产品合格证等食品安全证明;并完成年度扶贫产品采购份额。
二、服务地点、对象、数量/规模、时间、种类、工作人员构成
1.服务地点: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院机关餐厅、第二办公区(王辛庄人民法庭、执行局、民一庭)餐厅、东高村人民法庭餐厅、峪口人民法庭餐厅、大华山人民法庭餐厅、金海湖人民法庭餐厅及“三个中心”(平谷区建设西街8号)餐厅,共计7个餐厅。
2.服务对象:全院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
3.用餐人数:
全院各类用餐需求人员登记数约400人。实际工作日:早餐、午餐用餐人数约288人,晚餐值班人员用餐人数不少于40人(参照上一年度月平均数预估,本年度用餐人数以实际数字为准);节假日及休息日:早餐、午餐、晚餐用餐人数不少于40人(参照上一年度月平均数预估,本年度用餐人数以实际数字为准);
服务地点 |
各地点用餐人员预估情况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院机关食堂 |
约 170 人 |
第二办公区(王辛庄镇谷丰路 196 号院)食堂 |
约 70 人 |
金海湖法庭食堂 |
约 11 人 |
东高村法庭食堂 |
约 10 人 |
峪口法庭食堂 |
约 9 人 |
大华山法庭食堂 |
约 8 人 |
三个中心 |
约 10 人 |
4、服务期限:一年
5、用餐模式:根据各食堂的场地情况,平谷法院院机关、第二办公区(王辛庄镇谷丰路
196 号院)办公场所的餐厅采取自助餐用餐模式,其他四个派出法庭餐厅由于场地原因暂时采取桌餐形式用餐。
6、用餐时间、标准及餐饮种类(附件 1)
7、出餐时间:用餐时间前 15 分钟
8、人员构成:投标方所配备人员数量,应满足采购方约 280 人以上的人员供餐和外卖服务需求。
类别 |
人数 |
项目经理 |
1 人 |
厨师长 |
1 人 |
主管 |
1 人 |
热菜厨师 |
不少于 9 人 |
凉菜厨师 |
不少于 1 人 |
面点厨师含外卖厨师 |
不少于 7 人 |
服务员 |
不少于 2 人 |
库管员 |
不少于 2 人 |
洗碗工 |
不少于 3 人 |
共计人数 |
不少于 27 人 |
餐食 |
用餐时间 |
餐食种类要求 |
备注 |
早餐 |
7:15—8:20 |
每餐不少于: 主食:5 种 凉菜:3 道(1 半荤 2 素) 小菜:6 种 热菜:2 种(素菜) 汤粥类:3 种 点心:1 种 明档小吃:2 种 |
1、纯荤菜:用料比例为肉料不低于 80%,辅料不高于 20%。半荤菜用料比例为肉料不低于 50%,辅料不高于 50%。 2、每周的菜品、水果、酸奶、点心等尽量每天不重复, 做到足量供应。并保证值班、加班供餐标准和平时一致,保证新鲜现做。 |
午餐 |
11:30—12:30 |
每餐不少于: 热菜:6 道(1 纯荤 2 半荤、3 素菜) 主食:5 种 凉菜:3 道(1 半荤 2 素) 汤粥:2 种 水果或酸奶:1 种 明档小吃:1 种煲汤:1 种 |
晚餐 |
( 冬 季 ): 17:45-18:30; (夏季): 18:15-19:00 |
每餐不少于: 热菜:2 道(1 半荤、1 素) 主食:2 种 凉菜:2 道(1 半荤、1 素) 汤粥:2 种 |
3、早餐、午餐时段提供现场制作的各种小吃类特色饮 食,如炒肝、馄饨、煎饼、米线、水饺、面条、刀削面、养生汤等,并根据节气、季节变化及时调整餐品种类。 |
四、经营管理模式及经营费用
1.采购人负责提供厨房、餐厅的专用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厨房炊事机械、厨具、餐具;负责提供水、电、气等能源;负责提供一次性消耗品;负责提供办公、住宿等工作生活条件;负责餐厅烟道清洗、垃圾清运等费用,但乙方有责任节约、杜绝浪费义务,并做好各餐厅的垃圾分类工作。
2.供应商提供伙食餐标应不低于25元/人/天,其中早餐不低于8元,午餐不低于16元,
晚餐不低于1元。
五、对餐饮服务管理公司的要求
1.餐饮服务管理公司必须具备餐饮服务有效资质证件及餐饮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2.公司的组织机构、食品安全、人员培训等管理体系健全;
3.派驻平谷法院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均需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并建立人员档案。
4.餐饮公司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发放工资、加班费等各项工资,负责劳资及工伤等劳动关系的处理。
5.该服务管理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6.负责管理食材订货、采购、验货、入库、出库、成本核算、资料留存等工作,不定期接受法院管理人员监督、查验。
7.协助采购人完成年度扶贫产品采购份额。
8.派驻法院餐饮管理项目的工作人员应认真遵守、执行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甲方)有关制度规定及要求,做好本职及保密、垃圾分类等工作,爱护甲方餐厅内外设备设施,
工作中注意节约用水、电、气等能源,减少食源性浪费和食品浪费,倡导勤俭节约,践行光盘行动。
9.在合同执行期间,餐饮管理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进行食品制作及样品留存。受采购方委托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如发生食品防疫卫生问题或者食物中毒重大责任事故,自行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并负责一切善后工作。
10.应当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下一周的菜谱,双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11.认真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监督和指导工作。主要负责人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工作会议及征询意见等活动,带领员工认真落实甲方工作意见。
12.为甲方采购食品、调料、蔬菜、饮料、粮油、水果、奶制品、快餐品、肉类、禽类、水产类等物品过程中,应当从正规厂家进货,保证“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齐全,并附有卫生防疫部门的检验票,杜绝质次价高和假冒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进入甲方餐厅,严格确保食品安全。
六、服务要求
(一)食品卫生要求
(1)确保食品绝对无毒、无害,符合营养和卫生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2)蔬菜加工时必须,先摘、再洗、后切的加工流程,洗后菜中不得有泥沙,虫子和杂物黄叶等。用淡盐水浸泡30分钟以上,发现变质腐烂的菜品立即丢弃处理。
(3)菜要炒熟、炒透,油炸食品不能炸糊。
(4)各种肉类、鱼类等要保持鲜活。
(5)必须坚持生熟分开原则,粗加工和精加工分开,过期变质,有毒食物应及时倒掉销毁,绝不能使用。
(6)蔬菜瓜果要与肉类、干货、半成品等分类存放,并离地面15公分以上,严禁直接放于地面。
(7)餐后要及时清理餐台、餐桌卫生,切忌台面脏、乱、差。
(二)个人卫生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经过安全卫生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获取健康证,体检不合格者或患有公司认为不适宜在食堂工作的某种疾病,不能在食堂工作。
(2)讲究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工作时间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戴好工帽,负责分餐人员要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如发现传染病者应及时报告,并暂停工作,不能带病上岗。
(4)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时不戴戒指、手镯、耳环等。
(5)厨房和工作时间不准吃零食,厨房内严禁吸烟及随地吐痰。
(6)不得在洗碗池内洗涤鞋、袜等物品。
(7)工作时不能对着食物说笑,咳嗽,打喷嚏。
(8)制作熟食前用洗洁精洗手消毒,并戴上一次性手套,不得直接用手拿熟食物品。
(9)工作时要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分菜员或食堂打菜人员要戴口罩,不得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
(三)厨房卫生要求
(1)刀石、砧板、锅铲、盆、桶、勺等厨房用具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按规定摆放整齐,刀、石、砧板要生熟分开使用。
(2)切完菜,应及时清理垃圾集中处理,并清洗工作台,地面,并及时清洗切肉机,切菜机等机械设备。
(3)货架、油烟罩、蒸箱、炉灶、洗菜池、洗碗池,每天保证清洗干净。
(4)开封调料和未用完的米、面、油、菜要按照储存条件进行密封储存。
(5)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老鼠、苍蝇、蟑螂等污染食物。
(6)定期清理冰柜,保持洁净无异味。
(7)垃圾桶要及时清洗干净,保持无异味。
(8)餐后及时清理售菜窗口及售菜台卫生,清洗盛菜盆、盒,并定点摆放整齐及时冲洗地面、地沟,确保下水道畅通,无油污、菜渣等。
(四)餐厅卫生要求
(1)按照卫生防疫等工作要求,定期对环境进行消杀。确保地面经常清洗,保持台面净、地面净,无垃圾杂物、无积水、干净清爽。
(2)桌面、台凳餐后及时清理,确保干净无残渣,无尘埃。
(3)墙壁、门窗、风扇、灯管定期清洗无蜘蛛网。
(4)每周一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洗台面、地面、门窗,尽量做到无蝇、蚊、蟑螂等。
(5)专人负责回收餐具、垃圾分类工作、监督制止餐饮浪费现象,确保节约粮食、餐余垃圾精准投入,餐厅无异味。
(五)烹调卫生要求
(1)各厨师应每餐对所需锅、盆、铲等工具用清洁剂彻底清洗,以保证菜肴不变污染。
(2)油、盐、调料用后应及时清理并加盖,以防被污染。
(3)掉于灶台或地面的肉菜未经清洗不得直接放下锅。
(4)厨师炒菜前必须对各类菜品、调料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拒绝使用并报告主管。
(5)烹饪菜肴,必须煮熟煮透。
(6)厨师必须安排专人对冰柜进行管理,冰柜物料应按顺序存放,生熟分开,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加以使用。
(7)下班前各厨师应将自己用具清洗干净后放置于定点位置,并彻底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全面完成。
(六)仓库卫生要求
仓库,采购是餐厅原料供应部门,原料品质好坏,保管员、采购员负有重要责任,为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性,特制定如下仓库采购卫生制度,保管员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
(1)所采购的原材料必须通过正规的途径采购材料,严禁向供货商收取任何回扣和好处费。
(2)采购的食品及其它辅助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并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不得进购假冒伪劣材料。
(3)仓管员对所购进的食品及辅料必须严格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假冒伪劣物品一律拒收。
(4)货品按性质分类存放,并粘上标识,注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食品要离地面、离墙,并不能和清洁用品、有强烈气味、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一起存放。
(5)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物料品质进行检验,对库存时间过长并超过保质期的或因其他原因出现迂腐变质,生虫霉变的食品和辅料应及时报废处理,不得发出仓库使用。
(6)仓库必须长期保持清洁和干燥,不得有鼠、虫、苍蝇等,并搞好个人卫生。
(七)餐厅环境卫生检查标准:
(1)门、窗:门窗上的玻璃上无污迹、指纹,清澈透明,窗帘上无浮灰,窗槽内无灰沙,门槽内无疆灰,门上无污迹。
(2)墙壁:踢脚线不得有污迹,护墙壁定期擦拭,电线、开关要擦干净(不能用湿抹布擦,容易弄脏墙面)。
(3)天花板:定期清洁通风口槽,灯具保养、维修要及时。
(4)地面:营业后须及时清理地面,地毯须吸尘,地板须擦光亮,无污绩,要注意不留死角。
(5)花木:须定期浇水(每周至少一次),经常修剪枝叶。
(6)服务柜台:营业后及时收去柜台上的物品,擦拭干净。柜台内放置口布,保证餐具卫生。
(7)桌椅:桌椅要干净,无灰迹,无油渍。
(8)餐具:玻璃器皿出洗碗间后,服务人员应检查器皿是否破损,是否有污迹,如有,应退回洗碗间,当玻璃器皿到了餐厅后,服务员应及时清洁,擦拭时不能用手接触器皿,做到无水迹、无指纹、光亮透明;瓷器用具上桌后不能有水迹和指纹,做到光亮不变形。
(八)服务质量
1.餐厅设领班、服务员,并保持有岗有人有服务,服务规范,程序完善。
2.服务人员仪容仪表要端庄大方;服务语言规范,服务态度亲切和蔼,讲话音量适中,做到主动打招呼,有问有答,文明礼貌;服务人员在工作中要维护好食堂就餐秩序。
3.服务人员要精神饱满、礼貌待客,做到微笑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服务要积极主动,热情周到,细致入微。就餐人员就餐过程中,坚持三勤服务,即“嘴勤、手勤、眼勤”,认真征询听取用餐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提供服务质量。
4.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不乱串岗位,不私自外出,不得闲聊,禁止饮酒;就餐期间服务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补充餐品、桌上用品,及时打扫餐桌,抓好各个部位卫生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