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4年北京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京水务财〔2023〕55号)文件精神,石景山区需完成11500套节水器具推广任务。2024年计划向老旧小区11500户居民推广11500套节水花洒。
二、工作内容
根据市水务局对各区节水器具换装工作的统一要求,安排我区2024年高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推广项目。
(一)推广对象
推广对象为石景山区老旧小区。
(二)项目前期工作
为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各个街道分别开展张贴告示,拉起条幅,鼓励小区居民踊跃参与,为项目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器具安装
供应商按照社区提供的需求登记表免费上门为居民换装产品并发放电子问卷二维码。并负责对用户进行使用及维护培训,换装完成后由居民户对安装确认表进行签字确认完成《换装节水器具推广补贴产品安装确认表》。
(四)聘请专家组验收节水器具换装情况。
三、工作要求
供应商应全程参与此项工作,对小区宣传,入户登记,入户安装,售后服务负主责;负责提供安装产品一年以内省级以上法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根据需求登记表入户免费上门安装并填报《高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产品安装确认表》(必须上门安装、居民签字确认,同时每户必须留有照片证明资料,照片下面注明,租户还是房主,姓名,具体安装地址,具体安装时间,受益人联系电话,以上内容与确认表必须一致,并且装订成册),向换装产品的居民提供产品质量保修卡,承诺质保期不少于两年;编写项目实施方案、汇总相关验收材料及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四、检查与检验
(1)中标人需对所供货物的包装完整性和产品的质量负责,并在安装前进行检查。对有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的产品,中标人须无条件进行更换。
(2)监理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货物及安装工艺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中标人须积极配合。
(3)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进行不定期抽查,有权对安装过程进行检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须在2个小时内给予回复,并积极给予配合,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或积极配合,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予以惩罚。
(4)中标人须做好安装记录,并填写安装记录表和安装满意度调查表。安装记录和调查表的具体格式与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5)在招标人下达采购与安装通知后,中标人应每周进行一次进度汇报;
(6)监理人将每周定期召开周进度会议,检查承包方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质量情况,协调解决项目中发生的变更、质量缺陷处理、支付结算等问题以及与其他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
(7)采购人除向中标供应商提供安装名录、安装通知函外,无义务提供其他任何帮助,中标供应商应自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内容。中标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未提供帮助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如中标人以采购人未提供帮助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供应商收取违约金,同时,中标供应商还应当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五、服务期限及质保期
(1)质保期:2年。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24年10月31日。六、投标人需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省级以上法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以内的完整版形式检验报告。
2、省级及以上法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额定用水效率等级达到2级及以上的检测报告。
3、产品简介(含产品质量、节水性能介绍、照片、型号、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等的详细说明)。
4、产品报价(商品采购费,含入户登记、安装、配件、清扫、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同类项目业绩;
6、服务承诺书(厂家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厂家出具产品质量承诺书);
7、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厂家出具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承诺书)。具体格式,格式自拟);
8、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作流程、进度计划、组织管理及人员配备情况、质量控制及售后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