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台宣传合作项目需求
一、 项目概况
为树立福利彩票“公益、责任、阳光”的品牌形象,提升福彩品牌的美誉度,2024年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拟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上海新闻广播(FM93.4/AM990)、动感101(FM101.7)和交通广播(FM105.7/AM648)投放15秒音频广告套餐,为福利彩票做品牌露出、公益宣传、游戏营销等广告活动。
二、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 项目具体需求
(一)项目内容及播放要求
1、音频广告时长:15秒/条
2、广告媒体位置:根据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安排,在合同周期内制作并播放音频广告,同一音频广告需在上海新闻广播(FM93.4/AM990)、动感101(FM101.7)和交通广播(FM105.7/AM648)3个频率播出,每个频率累计播出时间不少于50天。
3、播放频率要求:
1)广告投放期间,在上海新闻广播(FM93.4/AM990)播出15秒时长音频广告套装。每日06:00-18:30时段在FM93.4/AM990播出4次,连续播出不少于50天。
2)广告投放期间,在上海动感101.7(FM101.7)播出15秒时长音频广告。每日05:00-24:00时段在FM101.7播出9次,连续播出不少于50天。
3)广告投放期间,在上海交通广播(FM105.7/AM648)播出15秒时长音频广告。每日06:30-23:30时段在FM105.7/AM648播出9次,连续播出不少于50天。
(二)技术要求:
供应商需自有音频制作、音频广告发布、品牌合作宣传策划的相应场地及项目团队:
1、场地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与该项目需求所匹配的录音场地及所需的配套设施,录音场地需出示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及图片;
2)录制场地需为专业录音棚,面积不得小于40平米;
3)供应商的录音棚内需有配音室,并配备专业设备,包括模拟专业调音台和数字调音台,制作设备等;可以做节目的前期录音及后期混音;
4)供应商需具备音频制作的能力,音频制作系统能满足立体声和多声轨录音要求。
2、设备要求(列明详细设备型号、购买年限清单以及图片)
1)需配备专业音频制作工作室,支持环绕声前期录制及后期混录,需满足多轨道的环绕声录音需求,以及满足多轨道混音需求;
2)需配备专业调音台;
3)需配备专业话筒数量不少于2只;
4)需配备专业耳机不少于2只;
5)需配备专业录音音频工作站。
3、服务时间要求
1)能提供48小时内音频制作以及其他节目合作工作响应服务,并保证合同时间内可安排;
2)能提供24小时内修改工作响应服务,并保证合同时间内可安排;
4、版权要求
1)供应商制作并发布的所有音频版权归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所有;如供应商编辑制作的内容产生任何版权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后果。
2)供应商制作的音频内容不仅适用于上海广播电台播出,还可用于我中心官方及指定平台发布。
3)供应商需出示在广告制作中音乐的相关版权来源证明;
(三)人员要求
1、供应商需自有音频制作、音频广告发布、品牌合作宣传策划的项目团队,需出示人员清单;
2、团队需指定1名具有5年以上广播广告投播经验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和至少2名具有3年以上广播合作宣传经验的品牌活动策划专员,团队负责人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任意更换;
3、团队需配备至少2名专职播音员,专职播音员需出示相应证明;
4、团队配备至少1名录音工程师,以及相关技术人员;
5、团队配备至少2名具有3年以上广播合作宣传经验的品牌活动策划专员。
(四)招标内容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1、合同签订后,在本年度内按招标内容要求递交所有广告音频文件和广告播出编排记录文档;
2、所有节目音频须通过移动存储设备或在线网络传输方式递交;
3、合同期满后,由供应商提交本项目的结案报告。
四、 验收要求
音频广告刊播后,由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对广告投放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点位不少于20次,抽查点位缺失超过5%,供应商必须在三天内立即整改并给予投放上的补偿,若再次抽查仍确实超过5%,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有权终止合同。
五、 付款
1.第一笔付款:为合同价款的50%。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同价款50%发票后向供应商支付50%合同价款;
第二笔付款:为合同价款的50%。合同期结束前,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广告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合同价款50%发票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