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供应商提供全年工作计划并审核通过后7日内,付90%的预付款。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内容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具体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具体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热线支持:7*24小时
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 2 )小时内到达。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指示精神,夯实以“路长制”为核心的网格化管理机制,提高辖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发挥“路长制”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支撑和保障作用。铁西区拟聘用专业第三方团队,通过强化日常检查考核评价,进一步压实区域内各类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形成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的闭环链条。推动地区的“洁化、序化、绿化、亮化”建设,促进城市环境提升,实现区域城市管理工作新格局。
(二)服务内容
1.城市精细化管理培训指导
结合市级、区级主要工作,对铁西区网格员及三级路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系统培训指导。每季度一次。根据临时、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讲解。
2.良好、优秀路段、美丽街区预验收
依据沈阳市良好、优秀路段、美丽街区创建要求,结合当月现场检查情况,筛选出当月申报路段,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预验收,提高上报通过率。
3.实行“月评价、年总结”考核机制
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月评价、年总结的方式,进行周期性检查、排名。实地检查考核由第三方负责,创建成果、机制运行、案件整改率等考核部分由区精建办评价。
(1)考核对象
铁西区纳入“路长制”考核范围的兴华街道、凌空街道、重工街道、兴顺街道、工人村街道、霁虹街道、启工街道、笃工街道。
(2)考核构成
精细化管理考核按《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实地检查考核成绩、创建成果成绩+运行机制成绩、案件整改率成绩、加分项等。(根据市级考核变化,及时更新)
(3)成果提交
①项目成果:月度、年度考核评价报告。
②提交形式:每份成果word版一份,pdf版一份。
(三)团队架构
1.项目负责人
负责与委托方的对接联络,协调统筹资源调配与工作内容安排,对项目实施中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对所有输出成果进行把控。
2.研究人员
制度项目实施方案;能够对检查人员上报城市精细化管理问题完成数据汇总、清洗、整理、分析等。严格按照委托方确认的格式撰写检查报告,报告内容详实、依据真实、论证充分,并提出合理可操作的对策建议。
3.数据分析人员
能够对检查人员上报城市精细化管理问题,完成数据汇总、清洗、整理、分析等。
4.现场指导人员
路长制“四化”指标培训指导、良好、优秀路段、美丽街区预验收、专项检查指导等。
(四)项目进度计划
1.准备阶段
项目中标后,一周内完成团队组建、资料准备、人员培训等工作。
2.执行阶段
由现场指导人员进行路长制“四化”指标培训指导、良好、优秀路段、美丽街区预验收、专项检查指导等。
3.反馈阶段
月报:每月考核期结束后提交月度报告。
年报:在年度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甲方需求撰写年度汇总报告,报告将从全年总体检查情况、共性问题、突出问题、问题汇总等方面进行总结,从进步提升、问题措施整改等不同角度进行定性分析,找出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形成年度综合情况总结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