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目标
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和防灾减灾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进一步落实《“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总体方案(2021-2025)》、《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十四五”海洋观测网规划》所列的主要工作任务。立足“十四五”广东省海洋预警监测和灾害综合防治工作需求,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强省目标为指引,推进广东省关于海洋预警监测和灾害综合防治工作任务实施,切实提升海洋预警监测在海洋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灾害综合防治等领域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具体包括:
海洋生态灾害预警能力提升:对茂名市开展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海洋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砂质海岸海岸侵蚀现场监测等生态灾害预警监测工作,进一步提升海洋生态灾害的预警能力,建设高水平的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体系。
(二)建设规模
茂名市生态灾害预警监测工作范围包含开展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海洋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砂质海岸海岸侵蚀现场监测等工作。监测内容及对应站位/剖面数量如下表所示:
生态灾害预警监测地市监测站位/剖面规模清单
序号 |
地市名称 |
监测内容 |
单位 |
数量 |
监测频次 |
1 |
茂名市 |
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 |
站位 |
5 |
1 |
海洋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
站位 |
36 |
1 |
||
砂质海岸海岸侵蚀现场监测 |
剖面 |
18 |
2 |
(三)建设内容
1、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
趋势性监测旨在掌握全海域、大尺度、长周期海洋生态状况变化趋势,对海洋进行定期“体检”,关注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双重压力下的海洋暖化、富营养化、低氧化、酸化等长期变化及其生态效应。设立固定监测站位对近岸海域的海洋生态基础要素开展定期监测,掌握我省海域生态基础状况及年际变化趋势。
2、海洋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利用遥感手段开展红树林、盐沼、泥质海岸、砂质海岸等生态系统大面积监测、掌握类型、分布、面积等变化情况,建立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技术方法,选取代表性区域设立长期海洋生态监测站和样方,开展长期定点监测,重点针对生态受损问题和压力威胁,遴选关键物种、关键生境指标、关键压力因素,设立风险阈值,开展分级预警,制作预警产品。
3、砂质海岸海岸侵蚀现场监测
利用多种技术手段,对砂质海岸侵蚀岸段或存在侵蚀风险岸段开展定期观测,重点关注岸线类型、位置及其变化,并通过加强动态监测,利用高新技术及时获取海岸侵蚀现场数据,加强海岸侵蚀机理研究,为后续海岸保护修复,海岸沙滩修复与养护、红树林种植、侵蚀海岸防护、生态海堤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四)海洋生态灾害预警能力提升
对茂名市开展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海洋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砂质海岸海岸侵蚀现场监测等工作。
依据《全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总体方案(2021-2025)年》的质量工作要求,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保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数据结果真实、准确、可追溯。
1、建立质量管理机制
规范海洋生态预警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任务承担单位进行质量监督,任务承担单位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责任有人但、质量管理有人抓。
2、做好质量监督检查
委托技术支撑单位,采取定向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将通过作业现场监督检查,跟踪检查现场调查质量,同时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外控样考核和样品比测。将对调查单位及检测机构的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仪器设备计量巡查,重点巡查仪器设备计量性能状态和量值溯源情况。
3、做好数据质量控制
各单位要参照《全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总体方案(2021-2025)年》附录中的各项技术要求、《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海洋调查规范》《海洋监测规范》等国家标准,开展预警监测工作。各任务承担具单位应具备相关计量认证资质(CMA),在工作过程中应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形成质量控制档案,对成果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4、做好数据汇交工作
各地市应按照任务承担单位→市级任务承担单位→省级技术支撑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的数据汇交流程,做好数据汇交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对最终成果开展质量审查和成果验收。
(五)茂名市生态灾害预警监测
1、茂名市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
(1)监测内容:水文气象、水体环境、生物群落及沉积环境等。
1)水文气象:水温、水深、透明度、水色、风向、风速、天气现象、海况。
2)水体环境:盐度、pH、溶解氧、叶绿素a、活性磷酸盐、活性硅酸盐、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3)生物群落: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种类和数量。
4)沉积环境:粒度、有机碳、硫化物、Eh。
(2)监测频次:每年1次。
(3)监测站位布设及数量:共计布设5个监测站位。
(4)成果:茂名市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成果报告;茂名市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分析报告;茂名市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评价报告。
2、茂名市海洋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1)茂名市电白区泥质海岸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1)监测内容:泥质海岸特征、生物群落、水体环境、沉积环境等。
①泥质海岸特征:滩面、潮沟、高程、海流等。
②生物群落:底栖硅藻、大型藻类、小型底栖生物、大型底栖生物等。
③水体环境:水温、盐度、悬浮物等。
④沉积环境:粒度、pH、Eh。
2)监测频次:每年1次。
3)监测站位布设及数量:共计布设9个监测站位。
4)成果: 茂名市电白区泥质海岸生态预警监测成果报告;茂名市电白区泥质海岸生态预警监测分析报告;茂名市电白区泥质海岸生态预警监测评价报告。
(2)茂名市电白砂质海岸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1)监测内容:砂质海滩特征、生物群落、环境要素和威胁因素等。
①砂质海滩特征:岸线、地形、海滩地貌等。
②生物群落:潮间带生物、后滨植被等。
③.环境要素:水体环境、沉积环境等。
④威胁要素: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
2)监测频次:每年1次。
3)监测站位布设及数量:共计布设18个站位。
4)成果:茂名市电白砂质海岸生态系统预警监测成果报告;茂名市电白砂质海岸生态系统预警监测分析报告;茂名市电白砂质海岸生态系统预警监测评价报告。
(3)茂名水东湾海湾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1)监测内容:海湾生境、海湾生物、威胁因素状况等。
①海湾生境:水文、地形地貌、沉积物、水体等。
②海湾生物:浮游动物、浮游植物、潮间带生物等。
③威胁因素:海域开发活动、自然灾害状况等。
2)监测频次:每年1次。
3)监测站位布设及数量:共计布设9个监测站位。
4)成果:茂名水东湾海湾生态系统预警监测成果报告;茂名水东湾海湾生态系统预警监测分析报告;茂名水东湾海湾生态系统预警监测评价报告。
(4)茂名市砂质海岸海岸侵蚀现场监测
1)监测内容:岸线变化、沙滩滩面高程变化、沉积物粒度等。
①岸线变化:对岸线类型、位置及其变化情况进行现场监测。
②沙滩滩面高程变化:采用监测桩,开展沙滩滩面高程变化监测。
③沉积物粒度:表层砂质样的粒度特征分析等。
2)监测频次:每年2次。
3)监测站位布设及数量:共计布设个18剖面,每个剖面3-5个站位。
4)成果:茂名市砂质海岸海岸侵蚀现场监测成果报告;茂名市砂质海岸海岸侵蚀现场监测分析报告;茂名市砂质海岸海岸侵蚀现场监测评价报告。
(六)海洋生态预警数据质量管理
依据《全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总体方案(2021-2025)年》的质量工作要求,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保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数据结果真实、准确、可追溯。
采购包1(茂名市海洋生态灾害预警能力提升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0天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及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70%,成交供应商提交成果资料经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通过,且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及有效发票后,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额的 70%。 注:鉴于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费用,上述款项支付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 |
验收要求 |
1期:1.采购人进行工作成果验收的标准:《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147-2013)、《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442-2020)等标准方法执行。 2.采购人进行工作成果验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资料需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52号)、《全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总体方案(2021-2025年)》《2023 年南海区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全国海洋预警监测工作方案》。 3.成果资料要满足《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一期分册)》中的相关要求。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验收时间在成交供应商提交了成果资料20天内,验收地点由采购人决定。 5. 项目过程中因验收或评审而产生的专家费、差旅费、食宿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成交供应商要承诺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实施。,如果发现中标人未按标准、规范、初步设计方案等要求实施,将责成限期整改,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可视为违约。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3)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标的服务及等投标和履约过程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果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
|
2 |
保密要求 |
双方必须做好本合同内容的保密工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对外披露本项目内容、对应的工作成果及相关信息。 |
|
3 |
提交的工作成果及提交形式 |
按照《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一期分册)》中要求提交。 2.提交形式: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及数据集以移动硬盘装载交付。 |
|
4 |
知识产权与所有权 |
1.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科研成果署名权归采购人所有;所产生的著作权和收益归 采购人所有;所产生的专利申请权归双方所有。 2.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采购人所有;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成交供应商可以使用、转让因履行本合同而收集到的数据。 3.采购人利用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 |
|
5 |
违约责任 |
1.采购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合同款的,应当自超期之日起,每超期一日支付欠款总额百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 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成果的,应当自超期之日起,每超期一日减收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另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优质合格的服务,成交供应商逾期超过5天尚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格成果的,或不符合采购人验收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需于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款项退回给采购人,如果造成采购人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 如成交供应商存在违约、违法行为,采购人可向政府采购平台、信用中国平台、行业协会、监管部门投诉、通报,并要求相关部门对成交供应商作出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行业处分等处理。 |
|
6 |
人员资质要求 |
本项目实施的人员需具备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海洋监/检测人员培训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证书。 |
|
7 |
其它要求 |
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并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采购人的合同义务。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2)供应商可自行进行实地勘察,以获取编制方案所需的资料;在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供应商负责。 3)对采购人的紧急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 4)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5)争端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项目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茂名市海洋生态灾害预警能力提升项目 |
项 |
1.00 |
1,096,700.00 |
1,096,7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茂名市海洋生态灾害预警能力提升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