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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从化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防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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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发布 63页 文档编号:202406110001396616 需下载券:10
2024年从化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防治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从化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防治项目

 (二)项目地点:从化区

(三)服务内容: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306054.92亩,薇甘菊防治面积5700亩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5月31日

(五)项目预算金额9730103.67元

(六)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二、项目背景

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毁灭性病害,可短时间内导致松树大量枯死,其主要是借助媒介昆虫迁飞和带疫松木及其制品调运进行传播,造成森林资源严重损失、生态环境严重损害。从化区多年来通过加强疫情监测普查,清理病枯死树,并结合化学防治、疫区松林林分改造更新等多种防治措施,有效地保护了从化区现有的松树林,改善从化区整体森林生态条件,对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薇甘菊是攀缘藤本植物,生长和繁殖速度惊人,其危害的是遇草覆盖、遇树攀缘,致使被攀缘的草灌乔被严密覆盖不能进行光合作用而死亡。由于从化区地处亚热带地区,气候温暖湿润,十分适合薇甘菊的生长蔓延,薇甘菊防治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为此,从化区多年来通过加强疫情监测普查,采取人工清除和化学防治等防治措施,有效地保护了从化区现有的林地资源,改善了从化区整体森林生态条件。

采购包1(2024年从化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防治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5月31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从化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5%,支付比例15%,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5% 给中标人作为合同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5%,支付比例35%,完成薇甘菊第一轮全面防治,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20万亩以上,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条件下,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总额的35%。

3期:支付比例30%,3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完成所有病死松树清理和除害处理,完成薇甘菊防治区域全面防治,且通过项目年度验收后,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条件下,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项目合同价总额的30%。

4期:支付比例20%,支付比例20%,完成防治后期保养、上交竣工报告、结算书等相关资料,经采购人终期验收合格且通过第三方结算评审后,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条件下,采购人按结算金额向中标人付清余款。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期:检查与验收 (一)防治进度、质量检查 1、松材线虫病防治进度、质量检查 防治进度检查:2024年9月底前完成重点地区、景区、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等重要地段的防治工作;2024年10月底前完成防治区域内的所有病枯死松树清理和除害处理。 疫木清理质量检查:检查时以林地小班为单位进行抽查,清理迹地上砍伐下的松树疫木及直径超过1cm的松树枝丫全部就地就近粉碎,粉碎物直径不超过1cm(削片厚度不超过0.6cm),钢丝网罩处理疫木截成40cm以下的木段;伐桩高度低于5cm。 2、薇甘菊防治进度、质量检查 防治进度检查:2024年9月底前完成完成人工清除3次;全面完成第一轮施药;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查漏补缺,全面完成第二轮施药。 薇甘菊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薇甘菊残存情况,计算薇甘菊覆盖度。薇甘菊覆盖度验收标准为薇甘菊盖度≤5%,计算方法为:薇甘菊覆盖度=薇甘菊覆覆盖(投影)面积/样地面积的比率×100%。 (二)防治质量验收 1、松材线虫病防治质量验收 (1)验收依据 根据作业设计的技术措施,作业图纸的防治范围、作业小班,防治合同等。 (2)验收方式 采取年度竣工验收和总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3)验收内容 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防治单位组成小组,于2024年12月和2025年5月,分别对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进行年度竣工验收和总验收,以镇街为单位进行抽查(具体以最新验收指引为准)。外业验收合格要求如下: ①外业验收内容 a、病(枯)死树清理验收:防治范围内病(枯)死树清除率100%;清理迹地不残留直径1cm以上的病(枯)死树枝桠。 b、伐桩高度均低于5cm且全部剥皮,投入磷化铝后套厚0.1mm以上薄膜并覆土处理。c、防治区内诱捕器挂设方法和数量符合设计要求;查看诱集效果,诱捕器松褐天牛的死亡率到达100%;诱捕器全部及时进行管理和维护,并作好记录。 d、注药保护的实施符合设计要求。 ②内业验收 a、防治单位 内业验收内容包括:中标通知书、开工报告、技术交底记录、材料进场记录、材料质量合格证明(药物等)、防治清单、报验申请表、防治日记(提供原始记录、所有小班需有对应的防治记录)、实际防治作业范围图、防治情况统计表、防治前中后对比照片(有拍摄时间、明显参照物、防治前后照片位置对应一致,每棵病(枯)死松树提供一套照片并按每个作业小班进行归纳)、防治过程影像、疫木监管责任书、验收申请表、项目验收表、防治总结等。上述资料一式五份,两份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防治单位各留一份存档,照片电子版上交建设单位存档。验收合格要求:以上资料齐全,内容填写真实、规范,符合要求。 2、薇甘菊防治质量验收 (1)验收依据 根据作业设计的技术措施,作业图纸的防治范围、作业地点,防治合同等。 (2)验收方式 采取防治期间防治年度竣工验收和总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3)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包括外业和内业验收(具体以最新验收指引为准)。 ①外业验收 于2024年12月和2025年5月,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防治单位组成小组,共同对薇甘菊防治项目进行年度竣工验收和总验收。实现防治区域内薇甘菊覆盖度≤5%,攀树率为 0 的目标。 ②内业验收 a、防治单位 内业验收内容包括:中标通知书、防治合同、开工报告、技术交底记录、材料进场记录、材料质量合格证明(农药)、防治清单、防治日志(提供原始记录、所有防治地点需有对应的防治记录)、防治情况统计表、防治前、中、后对比照片(照片须有明显参照物,并附上拍摄时间、地点、经纬度等水印),防治前后照片位置应对应一致;每个防治点每次防治都要有防治照片,拍摄的照片要与防治日志对应,能如实反映每次防治的范围、措施等;报验申请表、项目验收表、防治总结。上述资料一式五份,两份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防治单位各留一份存档,照片电子版上交建设单位存档。验收合格要求:以上所有资料齐全,内容填写真实、规范。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2024年从化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防治项目

1.00

9,730,103.67

9,730,103.67

农、林、牧、渔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4年从化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防治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需实现的目标与任务

(一)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

规划2024年从化区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为306054.92亩,通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降低松材线虫病危害,实现全区域内松林小班监测覆盖率达100%、病(枯)死树伐除和除害清理率100%,伐桩处理率100%。

(二)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

2024年广州市下达从化的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面积为306054.92亩。其中吕田镇防治面积80673.07亩、良口镇防治面积139458.61亩、温泉镇防治面积22374.88亩、太平镇防治面积18889.65亩、鳌头镇防治面积27547.05亩、江埔街防治面积3024.93亩、街口街防治面积1684.39亩、城郊街防治面积12402.34亩(详见表1)。

若防治作业设计范围外的林地、非林地巡查发现有病死(枯死、濒死)松树也需要按照除治技术要求进行除治。

表1 2024年从化区松材线虫病防治范围汇总表

序号

镇街(个)

村(个)

小班(个)

面积(亩)

备注

1

吕田镇

20

561

80673.07

 

2

良口镇

32

890

139458.61

 

3

温泉镇

17

118

22374.88

 

4

太平镇

21

155

18889.65

 

5

鳌头镇

47

275

27547.05

 

6

街口街

5

12

1684.39

 

7

江埔街

9

34

3024.93

 

8

城郊街

11

72

12402.34

 

合 计

8

162

2117

306054.92

 

(三)薇甘菊防治目标

积极采取人工清除和化学防治等多种防治措施,降低薇甘菊危害造成的生态损失和经济损失,实现基本消除薇甘菊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实现防治区域内薇甘菊覆盖度≤5%,攀树率为 0 的目标。

(四)薇甘菊防治任务

为有效控制从化区薇甘菊的生长蔓延,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阻止薇甘菊向更多林区蔓延,2024年从化区规划防治薇甘菊面积5700亩,其中化学防治5407亩,人工清除293亩,防治区域面积11425亩,涉及鳌头镇、太平镇、良口镇、温泉镇、吕田镇、城郊街、江埔街和街口街等8个镇街的林地、交通沿线以及林缘地等区域。(详见表2)。

表2 2024年从化区薇甘菊防治地点、防治区域及防治面积统计表

序号

镇(街)

村名/高速

小地名

防治区域面积(亩)

防治面积(亩)

化防

人工

小计

1

鳌头傎

下西

大望山

51

24

1

25

2

鳌头镇

帝田

石仔岭

58

28

1

29

3

鳌头镇

丁坑

胡其冚

166

79

4

83

4

鳌头镇

丁坑

牛牯塘

156

74

4

78

5

鳌头镇

凤岐

大塘坑一带

49

24

1

25

6

鳌头镇

凤岐(广连高速旁)

大塘坑一带

147

70

3

73

7

鳌头镇

官庄

松岭

57

27

1

28

8

鳌头镇

黄矛

羊石坑

189

89

5

94

9

鳌头镇

鹿田

谢大屋

164

78

4

82

10

鳌头镇

岐田

杨梅冚

109

52

3

55

11

鳌头镇

沙迳

太公山

76

36

2

38

12

鳌头镇

沙迳、山心

大木墩、红花潭

93

44

2

46

13

鳌头镇

上西

上围

70

33

2

35

14

鳌头镇

上西

上西岭

29

14

1

15

15

鳌头镇

石咀

东坑尾

165

78

4

82

16

鳌头镇

石联

石联二街

86

41

2

43

17

鳌头镇

潭口

果冚

12

6

0

6

18

鳌头镇

五丰

大冚

143

67

4

71

19

鳌头镇

五丰(广连高速旁)

大塘坑一带

43

21

1

22

20

鳌头镇

务丰

北闸

110

52

3

55

21

鳌头镇

务丰

务丰三羊二街

30

14

1

15

22

鳌头镇

西山

吊枧

99

46

3

49

23

鳌头镇

西山

山马塘

76

36

2

38

24

鳌头镇

西山

田心

39

19

1

20

25

鳌头镇

西塘

西塘二社

112

53

3

56

26

鳌头镇

西向

长岭

38

18

1

19

27

鳌头镇

下西

松仔岭

46

22

1

23

28

鳌头镇

小坑

新和丰

78

37

2

39

29

鳌头镇

新村

格岭咀

78

37

2

39

30

鳌头镇

新隅

棋杆水库

24

11

1

12

31

鳌头镇

月荣

乌坑

84

40

2

42

32

鳌头镇

洲洞

大围

106

51

3

54

33

鳌头镇

洲洞(佛清从高速旁)

洲洞陈屋

98

47

2

49

34

城郊街

城康

丢望岭

48

23

1

24

35

城郊街

城康

东坑

214

102

6

108

36

城郊街

城康

横江山

27

12

1

13

37

城郊街

大广高速旁

塘下

162

77

4

81

38

城郊街

大广高速旁

塘下、高埔

93

44

2

46

39

城郊街

光联

井山冚

22

10

1

11

40

城郊街

光联

水冚

75

36

1

37

41

城郊街

麻二

众人山

113

54

3

57

42

城郊街

三将军

九凹

61

29

2

31

43

城郊街

三将军

新田

52

25

1

26

44

城郊街

新开

窿仔迳

99

47

2

49

45

江埔街

凤二

凤凰水库

85

41

2

43

46

江埔街

江村

荔博园

50

24

1

25

47

江埔街

派街高速

凤一

38

18

1

19

48

江埔街

派街高速

汉田、凤一

183

87

5

92

49

江埔街

派街高速

下罗

154

73

4

77

50

江埔街

派街高速

下罗、新围

248

118

6

124

51

江埔街

派街高速

新明

142

67

4

71

52

江埔街

派街高速

新围、汉田、凤一

328

156

8

164

53

街口街

赤草

Y591线

95

46

2

48

54

街口街

大坳

大日菜场街

73

34

2

36

55

街口街

大坳

源岭

150

71

4

75

56

良口镇

大广高速

良新

94

45

3

48

57

良口镇

大广高速

米步、石岭

332

159

8

167

58

良口镇

大广高速旁

良新

118

56

3

59

59

良口镇

横坑

唐鱼保护区

48

0

9

9

60

良口镇

磻溪

香粉队

139

66

3

69

61

良口镇

汕湛高速旁

良新

344

163

9

172

62

良口镇

石岭

高龙围

64

30

2

32

63

良口镇

石岭

楼山下、何迳头

162

77

4

81

64

良口镇

塘料

版本馆附近

42

20

1

21

65

良口镇

塘料

英豪学校附近

56

27

1

28

66

良口镇

高沙

绿语民宿

197

94

5

99

67

良口镇

塘尾

塘尾村委至罗村一带

164

78

4

82

68

良口镇

小沙

格坑

157

75

4

79

69

吕田镇

安山

香山街

96

46

2

48

70

吕田镇

吕中

深山窿

40

19

1

20

71

太平镇

从浦高速

神岗

194

92

5

97

72

太平镇

从浦高速

元洲岗

90

42

3

45

73

太平镇

大广高速

西湖

142

67

4

71

74

太平镇

邓村

钽铌厂至马蹄步

649

308

16

324

75

太平镇

飞鹅

长塘尾至顺兴石场一带

110

53

2

55

76

太平镇

佛岗

风柜口山场

11

6

0

6

77

太平镇

高田

粤筑公司对面

82

39

2

41

78

太平镇

格塘

长冚山场

77

36

2

38

79

太平镇

红石

面带

122

58

3

61

80

太平镇

红石

天人山水停车场

48

23

1

24

81

太平镇

红石

乌石洞

16

8

0

8

82

太平镇

红石

下清幽

43

21

0

21

83

太平镇

湖田

湖田街

13

7

0

7

84

太平镇

黄溪

犁头嘴、烂湴窿

62

29

2

31

85

太平镇

井岗

天堂窝山场

19

9

1

10

86

太平镇

木棉

龙凹山场

81

39

2

41

87

太平镇

秋枫

马头岭

105

50

2

52

88

太平镇

屈洞(从埔高速旁)

旗岭

17

9

0

9

89

太平镇

上塘

南冚水库尾

109

51

3

54

90

太平镇

石联

长冚

24

11

1

12

91

太平镇

神岗

环山街

113

53

3

56

92

太平镇

石联

棋板坑山场

23

12

0

12

93

太平镇

银林

银林水库

48

23

1

24

94

温泉镇

从莞深高速旁

平岗

144

70

3

73

95

温泉镇

从莞深高速旁

石坑、新南

86

41

2

43

96

温泉镇

从莞深高速旁

新南

85

40

2

42

97

温泉镇

从莞深高速旁

新南、南平

230

109

6

115

98

温泉镇

大广高速

卫东黄猄岭隧道

108

51

3

54

99

温泉镇

大广高速

温泉、源湖

187

88

5

93

100

温泉镇

大广高速

温泉

33

15

1

16

101

温泉镇

大广高速

宣星

271

129

7

136

102

温泉镇

大广高速

源湖

67

31

2

33

103

温泉镇

大广高速

云星

45

21

1

22

104

温泉镇

桃莲

格然农业基地

21

9

1

10

105

温泉镇

桃莲

观荔丰景美食

3

2

0

2

106

温泉镇

桃莲

积木物语基地

39

18

1

19

107

温泉镇

桃莲

蜜圆农庄

9

5

0

5

108

温泉镇

桃莲

溪畔营地对面一带

82

39

2

41

109

温泉镇

天湖

梅仔坑

65

31

2

33

110

温泉镇

天湖

四高田

82

39

2

41

111

温泉镇

新田

小迳

66

31

2

33

112

温泉镇

中田

蜜石街

158

75

4

79

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重新印发《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规〔2023〕3号);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重新印发《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规﹝2023﹞7号);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 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

(4)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松材线虫病除治技术等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林办函〔2020〕54号);

(5)《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年9月);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广东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粤办函〔2021〕343号);

(7)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的管理办法》(粤林规〔2020〕3号);

(8)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林业园林有害生物防控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21〕8号);

(9)《薇甘菊检疫技术规程》(LY/T 2779-2016);

(10)《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规程》(GB/T 23476-2009);

(11)《薇甘菊防治技术规程》(LY/T 2422-2015)。

三、总体要求

中标人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供服务。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管理范围内进行防治服务。为保证项目后期的效果,中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中标人具有丰富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经验,以确保项目能高质高效的完成。

中标人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防护经验和应急处理能力,以确保林地安全管理到位。中标人须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中标人具有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对突发性有害生物应急防治的丰富经验和能力,以确保林区范围内有害生物及病虫害防控及时高效。中标人在有害生物防治方面应能积极配合采购人的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任务。

提供满足日常养护和抢险应急服务的机械设备,逐步提高自动化、机械化养护作业,提高作业安全系数。

人员配置最低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有丰富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或病虫害防治经验及安全管理经验,具有林业或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投标单位为人员缴纳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2、技术负责人(1人):有丰富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或病虫害防治经验及安全管理经验,具有林业或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投标单位为人员缴纳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3、专业技术人员(5人):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或病虫害防治经验并驻场服务,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证技术人员服从采购人和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及时汇报现场情况,工作协调等。

绿色发展,做到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在消杀等作业施工中达到绿色环保要求。因防治需要等产生的大量绿化废弃物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符合环保原则。

中标人应按要求完成各类应急性、阶段性任务。

中标人负责防治资料整理和归档。

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主动接受采购人质量检查和处罚标准。

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清洁的方式实施防治服务承包。防治服务所需材料、成品、设备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但必须遵照有关防治服务技术规程、规范要求。

四、项目主要内容

(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措施

1、疫情监测

(1)日常巡查

定期巡查辖区内松林,每月巡査1次。全年10次(9月、10月除外)。根据从化区松林分布状况,设计可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査路线。采取目测或者使用望远镜、无人机等方法观测,沿踏查路线调查有无枯死松树,或者出现针叶褪色、黄化、枯萎以及呈红褐色等松针变色症状的松树,并做好监测情况记录。

(2)专项普查

于9~10月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调查方法:同日常巡查。普查结果要应用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上报。

2.病(枯)死树除治

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由外向内及时地对防治作业区域内的所有病(枯)死树全部进行及时清理和除害处理,做到疫木即死即清,发现一株及时清理和除害处理一株。

(1)作业时间

当年9月底前完成防治作业区域内的重点地区、景区、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等重要地段内松林的病死(濒死、枯死等)松树清理和除害处理;当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防治作业区域内的病死(濒死、枯死等)松树清理和除害处理,12月底前完成防治期年度验收;2024年12月~2025年5月为防治养护期,在防治养护期内发现有病死(濒死、枯死等)松树需马上进行清理和除害处理,2025年5月底前完成防治总验收。

(2)病(枯)死树处理

①粉碎(削片)处理: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对清理迹地上砍伐下的病(枯)死树及直径超过1cm的病(枯)死树枝桠就地就近粉碎(削片)处理,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cm(削片厚度不超过0.6cm);病(枯)死树粉碎(削片)应当全过程监管。

②钢丝网罩处理:对于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不能采取粉碎、烧毁等处理措施的特殊地点,采取就地钢丝网罩处理病(枯)死树的除害处理措施,除以上特殊地点外,其他地点严禁使用。

作业要求:使用钢丝直径≥0.12mm,网目数≥20 目的锻压钢丝网罩严密包裹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1cm的枝桠,并进行锁边。贴上标签(注明:处理单位、地点、时间等)和警示标志,就地放置。

(3)伐桩处理: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伐桩必须去皮处理,并于伐桩上上放置56%磷化铝片剂1~2片,用0.1mm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并四周用土将塑料薄膜压实。

(4)病(枯)死树监管

①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作业设计》、《防治合同》等文件要求,在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治中做好病(枯)死树全程监管,掌握松材去向,防止病(枯)死木流失。

②建立和完善病(枯)死树采伐、处理文本及影像资料并妥善保管。

③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反映病(枯)死树管理工作方面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④严格按照《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的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针叶林改造小班检疫检查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伐、调运、加工、经营、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

3、诱捕器防治

(1)设置时间

天牛诱捕器的挂放时间在当年越冬代松褐天牛成虫羽化始期至当年末代松褐天牛成虫羽化末期,时间为2024年6~10月和2025年3~5月。

(2)诱捕器安装与挂设

诱捕器和引诱剂均采用有效期较长、目前市场上普及较好的同类产品,引诱剂效力不得少于1个月。按所购产品说明书完成诱捕器的各部件组装后,根据林相、立地条件、气候因子,选择地势较高、通风较好、交通方便、便于作业的位置(如林道边、山脊),用塑料绳将诱捕器悬挂在树枝或捆绑于树干,悬挂高度以集虫罐基部距地面1.5米为宜。

(3)诱捕器取虫换药

诱捕器每月更换一次诱芯,在挂设诱捕器后约每月清理诱集到的松墨天牛,记录数据。此外,应做好诱捕器维护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诱芯,确保诱捕器处于良好状态。

(4)挂设数量和地点

设计挂设诱捕器共119套,结合2024年绿美从化针叶林改造实施。

4、注药保护

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特选定现存植株较完好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松树采取树干打孔注药进行保护。

(1)注药时间

适宜时间为2024年12月~2025年3月,不宜在雨天进行。

(2)药剂选择和用量

本次注药保护药物必须选用具有农药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农药登记证和登记防治对象为松墨天牛或其他天牛)的药剂,根据说明书进行注药。

以1%阿维菌素微胶囊悬浮剂为例(防治单位可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药物)。注药保护药剂用量如下表:

注射药剂及用量(ml)

胸径(cm)

≤15

16-20

21-25

26-30

31-35

36-40

41-45

46-50

+5

以2%甲维盐˙阿维菌素可溶液剂

20ml

50ml

50ml

75ml

100ml

125ml

150ml

200ml

50ml

(3)注药方法

先量度松树胸径,对有保护价植的松树(胸径20cm以上)进行注药,注药前需计算好注射用量,在距地面30~100cm的树干位置,向下倾斜45度角方向用打孔机打孔,树孔直径4~7mm、深5~8cm,将药剂插入进行药物注射,注射完后用泥土或木塞堵住,不让药液流走。

(4)注药数量和地点

设计注药保护的实施株数为1220株,结合2024年绿美从化针叶林改造实施。

(二)薇甘菊防治技术措施

1、化学防治

化学防治指利用高效低毒药物对薇甘菊进行喷雾或喷洒,达到除治薇甘菊的目的。

(1)药剂的选择和施药量

本次防治药物必须选用登记防治对象为薇甘菊、具有农药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的专用药剂。药剂使用浓度参照药剂使用说明书及防治季节进行混配,施药过程中可根据地势、林地状况及薇甘菊生长情况对药剂浓度进行适当调整,避免对其他植物产生药害,确保防治成效。

(2)施药时间:施药次数为2次,以5~8月进行第一次全面喷药,9~10月对进行第二次全面喷药,11月以后根据前两次喷药效果,对薇甘菊复萌区域再次进行补喷,直至项目合格验收。

(3)施药工具:一般采用担架式压力喷雾机和背负式动力喷雾机进行作业。担架式压力喷雾机主要用于密度大、面积广、危害严重的立地类型,背负式压力喷雾机主要用于散生、密度疏、面积小、危害轻立地类型和查漏补缺。

(4)施药方法

①茎叶施药法:对薇甘菊茎和叶面喷洒,以茎或叶片上药液欲滴为标准。

②根部施药法:对攀上乔木或高大灌木的薇甘菊,可在地面寻找薇甘菊的地面茎和根,对其根和地面老茎进行喷药,直到茎上有药液流淌为止,也可对其根部的土壤喷药,直到土壤表面湿润为止。在不适宜喷药的地区,可采用对薇甘菊根部土壤撒施药剂颗粒的方法进行防除。

(5)施药注意事项

①施药前对施药区的宜用药情况进行调查与评估:药品防治适用于林地中薇甘菊防治,在汇水区范围内严禁使用药品防治(必须首先考虑人工清除)。

②考虑极少数或个别树种:由于个别树种对药品比较敏感,因此,施药前需注意避免其他敏感植物,如腊肠树、南洋楹、红花紫荆、木瓜、香蕉、蔬菜农作物及菊科、十字花科、禾本科等植物。在培训施药工人时,重点识别这些敏感植物,避免对这些植物施药。施药过程中也要避免药液喷洒在非靶标作物的叶片上,以免损坏叶片影响非靶标作物的生长。

③施药前考虑天气因素:观察用药区域其他植物和生态环境可能影响的情况。雨水过多的季节,地表比较湿润的林地不要施药,需要等地表比较干的时候再进行施药(连续5~8个晴天后,用药效果更好),以便薇甘菊充分吸收药液;预测天气在施药后6小时内下雨不要施药,以免雨水冲洗药液造成药液浪费影响药效,且药液会经过地表渗透到土里从而危及敏感作物吸收。

④施药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用法用量进行喷雾作业,喷药无需喷至地表全部湿润,控制药液充分喷洒薇甘菊叶片药液欲滴为宜,不要盲目加大药剂浓度,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害和浪费。

⑤禁止与触杀性除草剂混用,避免影响药剂的内吸传导功能,从而影响药效。

2、人工清除

(1)人工清除适用范围:对薇甘菊散生或零星发生的区域以及不适宜使用药剂防治的苗圃地、果园、敏感植株旁等,可采取人工铲除根、茎的方法进行防治。

(2)人工清除方法:防治时,人工铲根的高度以距地面20cm以下为宜,最好拔除根。薇甘菊铲除后不可散置地面,要集中堆放和销毁,防止复发、传播。人工铲除的蔓藤可留在树上,任其干枯,也可将切下的蔓茎先集中堆放,待晒干后销毁。

(3)人工清除时间:每月清除1次。保养期期间,若发现薇甘菊生长,需进行人工清除。

(4)人工清除注意事项:一是人工清除时间在薇甘菊开花前;二是由于薇甘菊的根、茎被折断后遇土遇水可以重新复生为新个体,切忌偶尔清除一次又任其再生、扩展;二是人工清除必须尽可能连根拔起,关键是清除根,且人工清除后应将薇甘菊的茎、根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以防其复发、传播。

3、定位拍照片及拍视频

在进行薇甘菊防治时,要做好GPS定位、拍摄相片(含时间、天气、地点、海拔、经纬度等水印信息)或录制视频,每个防治点每次防治都要有防治照片,拍摄的照片要与防治日志对应,能如实反映每次防治的范围、措施等,然后将薇甘菊防治过程拍摄的相片或录制的视频保存与建档,建档要求有镇、村、经纬度或国家2000坐标、编号、日期记录等信息。

4、防治效果检查

防治单位除做好平时防治记录外,还应定期配合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利用无人机加人工地面进行薇甘菊防治效果自查。自查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在第一次防治 30 天左右进行一次调查,在第一次防治 60 天后进行第二次调查。主要检查内容:薇甘菊残存率和复发情况。

五、防治进度计划

项目防治进度计划详见下表3及表4。

表3 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进度计划表

序号

内容

时间安排

1

进场防治,完成诱捕器挂设工作

2024年6月底前

2

完成重点地区、景区、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等重要地段的防治工作

2024年9月底前

3

松材线虫病进度、质量检查

2024年9月底

4

完成防治区域的全面防治

2024年10月底前

5

年度验收

2024年12月底前

6

防治养护期:定期巡查防治区域,发现病枯死树马上进行清理和除害处理;205年3月补齐防治项目诱捕器和添加引诱剂;完成注药保护工作。

2024年12月~2025年5月底

7

完成总验收

2025年5月底前

表4 薇甘菊防治项目进度计划表

序号

内容

时间安排

1

进场防治

2024年6月底进场

2

完成人工清除3次;全面完成第一轮施药

2024年9月底前

3

薇甘菊防治进度、质量检查

2024年9月底

4

查漏补缺,全面完成第二轮施药

2024年10月底前

5

年度验收

2024年12月

6

保养期:定期巡查防治区域,发现薇甘菊及时进行除治,确保成效。

2024年12月~

2025年5月

7

总验收:外业验收、内业验收

2025年5月

六、检查与验收

(一)防治进度、质量检查

1、松材线虫病防治进度、质量检查

防治进度检查:2024年9月底前完成重点地区、景区、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等重要地段的防治工作;2024年10月底前完成防治区域内的所有病枯死松树清理和除害处理。

疫木清理质量检查:检查时以林地小班为单位进行抽查,清理迹地上砍伐下的松树疫木及直径超过1cm的松树枝丫全部就地就近粉碎,粉碎物直径不超过1cm(削片厚度不超过0.6cm),钢丝网罩处理疫木截成40cm以下的木段;伐桩高度低于5cm。

2、薇甘菊防治进度、质量检查

防治进度检查:2024年9月底前完成人工清除3次;全面完成第一轮施药;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查漏补缺,全面完成第二轮施药。

薇甘菊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薇甘菊残存情况,计算薇甘菊覆盖度。薇甘菊覆盖度验收标准为薇甘菊盖度≤5%,计算方法为:薇甘菊覆盖度=薇甘菊覆覆盖(投影)面积/样地面积的比率×100%。

(二)防治质量验收

1、松材线虫病防治质量验收

(1)验收依据

根据作业设计的技术措施,作业图纸的防治范围、作业小班,防治合同等。

(2)验收方式

采取年度竣工验收和总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3)验收内容

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防治单位组成小组,于2024年12月和2025年5月,分别对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进行年度竣工验收和总验收,以镇街为单位进行抽查(具体以最新验收指引为准)。外业验收合格要求如下:

①外业验收内容

a、病(枯)死树清理验收:防治范围内病(枯)死树清除率100%;清理迹地不残留直径1cm以上的病(枯)死树枝桠。

b、伐桩高度均低于5cm且全部剥皮,投入磷化铝后套厚0.1mm以上薄膜并覆土处理。c、防治区内诱捕器挂设方法和数量符合设计要求;查看诱集效果,诱捕器松褐天牛的死亡率到达100%;诱捕器全部及时进行管理和维护,并作好记录。

d、注药保护的实施符合设计要求。

②内业验收

a、防治单位

内业验收内容包括:中标通知书、开工报告、技术交底记录、材料进场记录、材料质量合格证明(药物等)、防治清单、报验申请表、防治日记(提供原始记录、所有小班需有对应的防治记录)、实际防治作业范围图、防治情况统计表、防治前中后对比照片(有拍摄时间、明显参照物、防治前后照片位置对应一致,每棵病(枯)死松树提供一套照片并按每个作业小班进行归纳)、防治过程影像、疫木监管责任书、验收申请表、项目验收表、防治总结等。上述资料一式五份,两份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防治单位各留一份存档,照片电子版上交建设单位存档。验收合格要求:以上资料齐全,内容填写真实、规范,符合要求。

2、薇甘菊防治质量验收

(1)验收依据

根据作业设计的技术措施,作业图纸的防治范围、作业地点,防治合同等。

(2)验收方式

  采取防治期间防治年度竣工验收和总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3)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包括外业和内业验收(具体以最新验收指引为准)。

 ①外业验收

于2024年12月和2025年5月,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防治单位组成小组,共同对薇甘菊防治项目进行年度竣工验收和总验收。实现防治区域内薇甘菊覆盖度≤5%,攀树率为 0 的目标。

②内业验收

a、防治单位

内业验收内容包括:中标通知书、防治合同、开工报告、技术交底记录、材料进场记录、材料质量合格证明(农药)、防治清单、防治日志(提供原始记录、所有防治地点需有对应的防治记录)、防治情况统计表、防治前、中、后对比照片(照片须有明显参照物,并附上拍摄时间、地点、经纬度等水印),防治前后照片位置应对应一致;每个防治点每次防治都要有防治照片,拍摄的照片要与防治日志对应,能如实反映每次防治的范围、措施等;报验申请表、项目验收表、防治总结。上述资料一式五份,两份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防治单位各留一份存档,照片电子版上交建设单位存档。验收合格要求:以上所有资料齐全,内容填写真实、规范。

七、其他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规定时间内持有符合技术规范的粉碎机,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二周内如不能履行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售后服务要求:在国家、省、市检查和考核时,配合采购人检查和考核工作,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八、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时间和金额如下:

项目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5% 给中标人作为合同预付款;完成薇甘菊第一轮全面防治,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20万亩以上,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条件下,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总额的35%;中标人完成所有病死松树清理和除害处理,完成薇甘菊防治区域全面防治,且通过项目年度验收后,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条件下,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项目合同价总额的30%;完成防治后期保养、上交竣工报告、结算书等相关资料,经采购人终期验收合格且通过第三方结算评审后,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条件下,采购人按结算金额向中标人付清余款。

(二)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三)项目结算款根据实际发生并经审核的防治清单进行,单价按投标文件中的投标综合单价结算,以此为基数进行以下结算款支付。

(四)违约责任:

1、防治期及保养期内收到采购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松材线虫病薇甘菊防治项目整改通知书》,没按照规定时间和整改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每次扣除项目结算款的2%。

2、由于中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防治区域松材线虫病、薇甘菊全面防治工作的,每延迟一天按该项目合同总价款的0.1% 支付违约金,相应违约金在项目结算款中扣除。

3、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无正当理由终止或解除合同,中标人未进行防治工作的,不退还采购人已付项目预付款;已进行防治工作的,按完成工作量(质量需达到验收标准)支付。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不履行合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选择解除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总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违约金,并退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并就因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的疫情扩散等向中标人追究法律责任。采购人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合理支出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给或分包第三方,擅自将防治任务转给第三方进行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退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的 10% 作为违约金,并对由此引发的违法违规行为、纠纷、赔偿负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合理支出由中标人承担。

5、若项目未付合同款金额小于中标人违约所需赔偿的违约金额,导致在结算款中不足以扣除中标人所有违约金,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实际违约金额将已收合同款退回采购人。

(五)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请款函、防治台账资料;

(4)项目验收表(加盖各方公章);

(5)中标通知书。

九、岗前培训及安全保障措施

为确保项目顺利安全进行,防治单位应文明防治,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防治单位必须负责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防治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和作业设计的要求,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单位委托的防治任务。每清除一株病枯死松树及清除薇甘菊要及时将定位和清除情况图片、视频发至工作微信群里,并做好资料保存。在防治过程中,若遇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防治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并按建设单位意见做出相应调整。要及时完成并上交竣工资料,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二)技术保障

防治单位应配备多名林业工程师和技术人员负责现场防治工作,负责做好防治人员的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所有防治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作业和专业技能(包括防治对象、防治时间、防治区域、防治技术措施等内容)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告知防治人员在防治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事项。

(三)防治过程安全保障

1、野外作业,山坡较陡,路面凹凸不平,注意防摔倒;林间枝桠较多,注意防划伤刺伤,尤其是砍伐病(枯)死树过程中,一定要确保自己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2、林地草丛多有蚊虫、红火蚁、马蜂、蛇等出入,注意穿防护服,带好备用药品,行进中打草惊蛇,防止叮咬。

3、不得采摘野外蘑菇、果实等食用,防止毒蘑菇和喷施过农药的食物造成各类事故发生。

4、防治人员不得在防火区域抽烟,防止引起森林火灾。

5、防治单位必须为防治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6、防治人员因防治不当造成的损失及安全责任事故,由防治单位负责。

(四)药物安全管理事项

采用“统一购药、集中保管、按需发放、科学指导、正确施用”的原则进行药物安全管理,杜绝因不当用药引起的事故:

1、安排专人保管和分发药物,做好领药和用药登记,用剩的药物要及时回收统一保管,避免发生药物丢失事故。

2、防治人员在施药过程中必须穿安全工服,戴好专用口罩、手套,防止药物进入人体口鼻喉,对人体造成伤害。

3、沾过药的桶、盆、瓢、纸、手套及清洗水等必须进行统一处理,不得随便乱放、乱扔、乱倒。

4、防治单位必须做好药品使用及处理情况台账记录,安排专人统一回收用完的药品包装瓶(袋),包装瓶(袋)要集中销毁或生产企业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乱处理。

(五)安全防护措施

防治现场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按照以下的要求进行:

1、安全帽

防治人员一旦进入防治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符合标准的安全帽。黄色为管理人员用安全帽,红色为检查人员用安全帽,白色为工人用安全帽。材质为碳纤维或玻璃钢。

2、安全带

凡离地面在1.8m高以上进行操作的工人,均系好安全带,周围无固定处,搭设支架来支持工人工作。使其操作工人随时处于安全状态。

3、口罩

凡进入防治现场的防治人员,均配备口罩。

4、手套

凡进入防治现场的防治人员,均配备手套。

5、劳动保护鞋

凡进入防治现场的防治人员,均配备劳动保护鞋,防止双脚被现场硬物损伤。

6、反光背心

凡进入公路现场的防治人员,均配备反光背心,起到警示的作用。

7、反光雪糕筒

凡进入公路现场施工的防治人员,均在车辆后方150m配备反光雪糕筒,起到警示的作用。

8、临时占用车道许可证

在进入公路现场作业前,应先到相关单位办理临时占用车道许可证。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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