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注:本章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如不符合,投标无效。
一、项目背景
项目需求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要求:“各地要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抓好一批试点地区和试点学校,及时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要求:“建立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依据普通中小学艺术课程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力量研制学生艺术素质评价标准、测评指标和操作办法,2015年开始对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2015年5月,教育部印发制定并印发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三个文件(教体艺〔2015〕5号),要求“建立中小学艺术教育测评制度”,“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试点,“要加大交流力度,及时总结并推广典型经验。”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进评价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29号)要求:“研究制定北京市中小学生艺术素养评价标准,不断探索和完善本市中小学生艺术学科学业水平考查有关工作。”2023年12月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美育评价机制优化行动。深化美育评价改革,发挥评价的牵引和导向作用,探索多元化教育评价方式,开展增值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体验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应用性评价,中小学依据课程标准组织实施全员艺术素质测评,鼓励拓展测评内容和方法,完善初、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将美育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2015年,教育部确定海淀区为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要求海淀区对小学至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工作。
二、项目概况
(一)范围:北京市海淀区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项目学校
(二)年级:四年级、八年级、十一年级
(三)科目:音乐和美术
(四)组织实施方式:
美育和校外教育科主办实验项目,海淀区海淀学区教育教学辅助中心承办组织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测评实施。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测评工具研制2024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
1.测评方案研讨和制定;
2.测评量表工具设计;
3.测评量表工具制作。
第二阶段:测评项目执行2024年9月上旬至10月中旬
1.测评部署:测评小组专项会议、测评项目宣讲、实验校工作安排、参测教师培训;
2.测评组考:组织报名、工具发放,组织考试、组织巡考、工具回收等;
3.测评考试:美术学科40所实验区项目学校,四年级、八年级和十一年级全体学生,约13000人;音乐学科30所学校,四年级和八年级全体学生,约11000人。
4.问卷调查:对全体测试学生进行美术、音乐学科问卷调查。第三阶段:测评数据分析2024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
1.美术学科终结性评价数据分析;
2.音乐学科终结性评价数据分析;
3.美术学科过程性评价数据分析;
4.音乐学科表现性评价数据分析;
5.学生艺术学习调查数据分析。
第四阶段:测评项目研究2024年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
1.组织测评、美术和音乐学科专家进行数据研讨;
2.撰写海淀区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总报告;
3.撰写校级艺术素质测评数据分析报告;
4.文件整理归档,测评总结会。
(六)服务要求
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相关文件的精神,制定适合海淀区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标准和评价方法,助力深化基于艺术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和评价改革,建构测评工具、方法、过程的实践模型,促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创新。
三、工作任务及指标
(一)第一部分:测评服务
1.测评方案制定:项目运作期间每月组织专家研讨1-2次,相继完成项目调研、制定评价方案、撰写测评量表、制定评分标准等工作。
2.测评量表:组织专家为测评项目研发撰写测评量表,含终结性评价(美术学科3套,音乐学科2套);过程性评价(美术学科3套);表现性评价(音乐学科2套);调查问卷(美术学科1套,音乐学科1套)。
3.测评工具制作和准备:四、八、十一年级美术学科和四、八年级音乐学科的终结性评价、过程性评价、表现性评价测试及问卷调查所需测试工具(如试卷、答题卡、测试相关软硬件及系统等)的制作(含备用)、封装、准备等。
4.测评项目培训:专家培训1-2次、考务培训1-2次、软件培训1-2次,以及因项目需要开展的其他培训。
5.信息采集及阅卷分析: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测评项目信息采集、主观题评分及数据分析、客观题评分及数据分析、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并根据专家研究要求进行数据分析,撰写数据分析报告。
6.项目研究及撰写报告:组织专家研讨并撰写美术学科测评报告、音乐学科测评报告及整体分析报告。
(二)第二部分:测评实施
1.测评项目申报,美术学科测评实验校40所,音乐学科测评实验校30所;
2.学生艺术学习调查,美术学科40所学校,四年级、八年级和十一年级,约320个班;音乐学科30所学校,四年级和八年级,约260个班;
3.艺术素质测评考试:美术学科实验校40所学校,约13000人;音乐学科30所学校,约11000人(终结性评价全员测试,过程性评价和表现性评价抽测)
(三)第三部分:项目研究及总结
1.专家研讨,项目期间每月组织测评项目专家研讨会,跟进并优化测评项目进度,实现测评项目目标;
2.测评分析报告,音乐学科测评报告1本,美术学科测评报告1本,整合并编撰年度艺术素质测评报告1本。
3.项目总结,组织专家、项目工作人员及相关实验校代表,开展艺术素质测评总结会1-2次。
四、验收要求
1、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2、如出现较大质量问题、考核未达标、其他特殊情况等,采购人将无条件终止合作。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测评量表、测评工具、测评实施、研讨会议及相关物料等服务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
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人员劳务费(例如专家、设计人员、技术工程师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