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属性:服务类
(二)品目类别: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三)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周期
项目名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服务中心广州市人社数据中心2023年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性质:升级改造
建设周期:21个月
本项目预算1,432,405.00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其中2024年预算429,721.50元,2025年拟安排预算429,721.50元,2026年拟安排预算572,962.00元。
2.项目立项依据
(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14号)工作目标要求,2023年底前,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一卡通”应用体系,建立“一卡通”基础支撑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就医服务、惠民惠农补贴、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政府公共服务领域 “一卡通”应用。其次,在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任务清单中含工作任务:建设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服务平台。对接省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及各民生部门业务系统,实现服务衔接和数据共享,支撑各类民生应用的统一接入、集中赋能,实现各项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和服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254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动各类民生用卡服务集成融合,探索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模式,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及管理效能,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2022〕38号)中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需求导向、便民高效、开放融合安全可控原则,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推动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更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好群众“关键小事”提供支撑,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足感。
(4)《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试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电子证照服务支撑能力,扩大证照应用领域,推动我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做到事项办理‘减材料’和提高人、证核验安全性。”
(5)《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试点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95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部署要求,按照“双区”建设战略部署和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求,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支持各类民生服务卡整合优化,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模式,加快推动社会保障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财政惠民惠农等领域的综合应用。
(6)《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平台建设规范》(粤人社函〔2023〕212 号),省厅近期完成了省级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平台建设,提供实体社保卡认证、鉴权,电子社保卡生码、解码、扫码登录等基础支撑能力,以及社保卡数据比对、移动支付、人脸识别、待遇发放等管理功能。。请各地按照《建设规范》要求,积极开展省市平台和应用场景对接工作。
3.项目现状
(1)业务现状
社会保障(市民)卡的信息采集、制作、发行、服务、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业务主要体现在社保卡的生产发行、日常服务和推广应用三大方面的业务领域。
生产发行:包括市民申领信息的采集,申领数据核查和处理,卡商制卡,应用功能初始化,卡片检验,卡片配送和发放到市民手中的全市民周期。
日常服务:社保卡日常服务方式有市、区、街三级和银行的1032个网点、服务窗口和24小时自助终端、热线、网站、微信等信息化服务渠道,为市民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推广应用:广州人社数据中心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交通、住房公积金、体育、文化、林业和园林、金融等业务领域127项应用推广使用社保卡。主要涉及到身份凭证、自助查询、就医结算、待遇领取等信息化建设。
(2)系统现状
系统历史建设情况见表:
序号 |
信息系统名称 |
信息系统状态 |
历史建设次数 |
历史立项项目名称 |
立项时间 |
投入使用时间 |
目前运行状况 |
1 |
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系统 |
在建(升级改造) |
4 |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流程再造系统升级项目 |
2016年7月 |
2018年12月 |
正常运行 |
2 |
2018年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和应用支撑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17年5月 |
2020年11月 |
正常运行 |
|||
3 |
2018年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政务服务网集约化建设系统改造项目 |
2018年9月 |
2020年11月 |
正常运行 |
|||
4 |
2019年广州市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升级和支撑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18年12月 |
2021年12月 |
正常运行 |
|||
5 |
2021年IPV6改造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2021年1月 |
2023年6月 |
正常运行 |
(3)系统现有功能
序号 |
一级功能 |
二级功能 |
功能说明 |
1 |
申领发行管理 |
集约化相片管理 |
在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网办渠道优化社保卡申领服务事项,提供相片上传及供“穗好办”使用接口,后台卡系统审核服务,审核通过的照片可作为社保卡申领及社保卡信息变更相片 |
2 |
发行覆盖统计 |
从数据共享平台共享分别获取参加特定业务人员信息,对未制卡、未激活人员管理 |
|
3 |
智慧服务管理 |
服务评分管理 |
对不同行政区域、不同机构、不同银行及不同网点的服务质量进行展示 |
4 |
业务失败管理 |
对不同行政区域、不同机构、不同银行及不同网点的申领失败数量、领卡失败数量情况进行展示统计 |
|
5 |
制卡失败管理 |
对不同行政区域、不同机构、不同银行及不同网点的制卡失败情况进行展示统计 |
|
6 |
业务统计管理 |
对不同行政区域、不同机构、不同银行及不同网点的发行覆盖情况进行展示统计 |
|
7 |
业务进度管理 |
对不同银行、不同业务类型、不同卡商和不同制卡环节等业务进度进行展示统计 |
|
8 |
人群覆盖管理 |
对不同银行、不同分类人群的发卡总量、持卡量、激活数量等发行覆盖情况进行展示统计 |
|
9 |
日常服务管理 |
出生一件事 |
通过搜索流水号、证件号码、姓名等字段查询业务 |
10 |
文件传输 |
中心端 |
中心端可以发起文件、接收银行端发起的文件。点击发起文件可以选择是否让银行端进行有无文件上传的回复;当银行端发起的文件不符合中心端的时候,中心端有权可以回退 |
11 |
银行端 |
银行可以发起文件给中心,银行不能进行回退操作 |
|
12 |
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页面建设 |
业务功能 |
1.我的社保卡:进入卡状态查询页,确认个人信息 |
13 |
业务指南 |
1.业务指南-业务信息/办事指南/便民问答模块,跳转查看相关资讯 |
|
14 |
业务查询 |
1.个人医疗账户余额查询 |
(4)原系统运维现状
原系统运维项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服务中心2022年-2023年运维项目之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支持和运维子项目
序号 |
类型 |
服务内容 |
具体内容 |
1 |
日常维护 |
系统性能日常维护 |
系统的日常维护、系统数据库的日常维3、管理平台的日常维护 |
2 |
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 |
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的故障,在工作日内4个小时内解决;影响到业务正常开展的故障,在工作日内2个小时内解决 |
|
3 |
驻场 |
驻场人员数量:1人;驻场时间:7×24小时热线支持、5×8小时现场驻场支持 |
|
4 |
容灾备份 |
进行容灾备用系统的可用性维护,包括应用系统与数据库数据的同步,省回流数据的同步,备用线路的可用,系统的实时可用 |
|
5 |
技术支持服务 |
1、协助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完成新增服务事项办理接入对接的申请、测试、联调和上线工作。 |
|
6 |
数据维护 |
银行报盘数据、制卡商报盘数据、羊城通报盘数据、数据中心共享数据、省厅数据、银联数据等的整合、统计、核对、共享、同步等。 |
|
7 |
接口维护 |
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求对根据金融银行卡号获取卡片及个人信息接口、根据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卡类型获取卡片及个人信息接口、获取预留手机号码接口、市民网页校验卡片合法性接口、市民网页卡类型查询接口、医保接口卡信息查询接口、医保余额查询接口、医保流水查询接口、查询医保个账账户信息接口、更新认证手机号码接口(银联)、查询金融账户接口(社保中心)、社保卡卡鉴权接口(银联线下)、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身份信息校验接口、实名信息验证接口、获取银联验证网关接口、广州图书馆社保卡实名信息查询接口、广州图书馆社保卡认证用户登录身份信息校验接口、卡片有效性检验接口、卡状态查询接口、社保卡自助挂失查询接口、社保卡自助挂失登记接口、银行存管数据接口、医保启用数据接口、资金发放及结果通知接收(数据服务中心)、农业局资金发放查询接收(数据服务中心)、资金发放数据通知文件接收(银联)、资金发放结果通知接收(农业局)、银联业务状态查询接口、社保卡卡面信息校验(银联线上)接口、社保卡卡面信息核查接口、存管查询接口、金融激活查询接口、医保启用接口、申领信息同步接口、制卡数据回盘(回数据服务中心)接口、金融账户激活数据报送(报数据服务中心)接口、下达制卡包装指令(数据服务中心)接口、资金发放及结果的数据文件接收(数据服务中心)接口、推送制卡信息回盘数据接口、推送金融激活数据接口、金融账户和医保账户开户回盘接口、领卡签收数据报送接口、数据接收消息通知实时接口、获取参保人员照片信息实时接口、个人已制卡信息查询信息实时接口、自助终端电子证照信息查询接口、卡信息校验接口、申领回退接口等进行开发维护 |
|
8 |
培训支持 |
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技术培训,内部培训要求不定期举行 |
|
9 |
系统优化 |
业务联办的功能优化 |
1、个人在办理人社事项或其他单位事项业务时,可通过一件事打包快办的方式,把申领社保卡的信息传过来。 |
10 |
社保卡服务事项适老化改造优化 |
1、社保卡申领时要提交符合制社保卡的相片,对于申领不通过或想自己上传制证相片的,可通过穗好办APP由个人自行上传照片,再通过接口提交到市社保卡管理系统审核。 |
|
11 |
优抚卡发行功能优化 |
利用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优抚功能社保卡的申领、挂失、补换、领卡的发行管理进行服务能力提供,可利用第三方服务渠道,进行业务办理。 |
|
12 |
性能优化 |
相关适应性开展调整服务,如流程优化、功能模块升级改造等数据库优化、代码适应性优化等 |
(5)原系统技术路线
1. 系统部署方式
原有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系统部署在广州政务云上。
2. 支撑环境
原有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系统使用oracle数据库和weblogic中间件。
3. 开发环境
原有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系统系统开发环境为J2EE。
(6)系统安全现状
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负责单位是广州市人社数据服务中心,负责应用系统的操作系统、硬件服务器等方面日常运维和管理等工作。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在广州市电子政务云平台(联通云)中,经过电子政务云平台的核心网络向外提供服务。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关于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总体规划和要求,依托广州市人社数据服务中心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在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系统基础上升级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完成表1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升级改造内容,对接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平台,从服务能力接入、应用对接管理、数据共享交换、应用场景推广等维度提升社保卡的应用与服务能效,积极探索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待遇发放等领域应用场景,推动我市社保卡应用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表1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升级改造内容
序号 |
功能名称 |
功能模块 |
备注 |
1 |
服务能力接入 |
办事凭证服务 |
申请对接省级平台,通过调用省级平台的社会保障卡认证服务,为终端机具和业务系统提供基于“一卡通”功能模块的实体社保卡、电子社保卡、人脸识别、电子社保卡扫码和电子社保卡登录的办事凭证服务能力 |
2 |
资金发放服务 |
申请对接省级平台,调用相关接口,实现持卡人信息比对、省平台发放结果查询的功能 |
|
3 |
支付结算服务 |
申请对接省级平台,通过持卡人信息比对校验市民的身份信息,判断是否为广州持卡人员 |
|
4 |
社保卡应用查询 |
申请对接省级平台,调用相关接口,实现社保卡联办服务信息查询、社保卡信息查询的功能 |
|
5 |
接口管理 |
建设标准人社业务接口管理,对“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的对外接口进行基本管理操作,包含接口信息查看、接口信息维护、接口日志管理、接口调用统计 |
|
6 |
应用对接管理 |
终端设备接入 |
规范社会保障卡信息读写操作,对接入“一卡通”功能模块的用卡设备接入进行统一管理、设备信息汇聚和备案登记,同时对终端机具信息进行报表统计;其次实现PSAM库房二级管理功能。 |
7 |
渠道管理 |
渠道管理对各类需接入到“一卡通”功能模块的应用机构、应用机构系统和应用场景机具的接入渠道进行统一管理,并且按要求备案回传信息表、权限表和审核信息等 |
|
8 |
数据共享交换 |
省“一卡通”平台数据 回流 |
省级平台将业务支撑数据等回流至地市,地市进行对接 |
9 |
本地场景数据归集 |
接入广州市“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的应用场景进行数据归集,实现实体社保卡认证归集、电子社保卡认证归集、人脸识别比对归集、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归集、电子社保卡授权登录认证归集及资金发放数据的场景数据归集 |
|
10 |
市级数据上报 |
参照广东省人社厅制定的数据编码规范、应用机构信息采集规范和上报数据规范等技术规范上报数据 |
|
11 |
应用场景推广 |
一卡通专区基础管理 |
实现政策信息管理、公告讯息管理、服务场景配置化管理、常见问题配置化管理和应用指南配置化管理的一卡通专区基础管理功能 |
12 |
一卡通专区前端服务 |
增加服务场景、常见问题、应用指南的前端功能 |
|
13 |
穗好办专区服务 |
在“穗好办”APP完成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专区入口的适配,提供线上服务入口 |
|
14 |
系统基础能力改造 |
系统管理 |
系统基础管理功能建设,包含日志及记录管理、统一权限管理、角色管理、菜单管理、字典管理、参数管理、定时任务及运行监控 |
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1)服务能力接入:在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系统基础上,升级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完善“一卡通”平台支撑能力。本系统负责本地“一卡通”应用场景接入与管理,对外输包括办事凭证、资金发放、支付结算等基础应用能力。面向应用环境建设方推进“一卡通”应用环境生态建设;面向公众推进社保卡线上线下服务融合。
(2)应用对接管理: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从技术层面完成社保卡支撑环境建设。构建社保卡应用管理平台,实现“一卡通”系统的接口管理、渠道管理、终端机具接入管理等;规范社保卡日常运行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社保卡应用的安全可控。
(3)数据共享交换:与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平台对接,对接省级平台建设“一卡通”地市数据共享交换库,按照全省数据标准要求,将地市用卡数据汇总等上报至省平台,实现“一卡通”数据的共享交换。
(4)应用场景推广:以本市“一卡通”系统为支撑,按照国家电子社保卡页面对接要求搭建H5页面,对接国家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广州市“穗好办”APP。
表 2项目管理绩效指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及测算 |
1 |
项目管理 |
项目合同填报指标 |
时间≤15天 |
项目单位应在签署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合同签署情况 |
2 |
项目进度指标 |
时间≤24个月 |
项目启动到完成合同验收时间不超过24个月 |
|
3 |
资金支出指标 |
100% |
合同验收后资金支付进度为100%
|
表 3系统绩效指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1 |
效益指标 |
系统应用 |
累计业务量 |
≥80万件 |
2 |
累计新增数据量 |
≥300万条 |
||
3 |
用户认证体系种类 |
≥2种 |
||
4 |
系统用户数 |
≥100个 |
||
5 |
业务核心指标 |
面向社保卡应用服务领域(领域包含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就医服务、惠民惠农补贴、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校园服务等) |
≥5个 |
|
6 |
电子社保卡进行身份识别、登录人社网办渠道数量 |
≥1 |
||
7 |
通过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模块,对外提供接口能力数量 |
≥3种 |
||
8 |
系统质量 |
系统性能 |
系统可支撑持卡人或卡片存量 |
>1800万 |
9 |
并发处理能力 |
≥200个/秒 |
||
10 |
查询类功能响应时间 |
≤5秒 |
||
11 |
业务类功能响应时间 |
≤3秒; |
||
12 |
数据质量 |
数据项完整性 |
≥90% |
|
13 |
数据内容规范性 |
≥90% |
||
14 |
数据共享与开放 |
提供的主题数 |
≥1 |
|
15 |
数据共享数量 |
≥80万 |
||
16 |
网络安全 |
安全指标 |
等级保护 |
达到安全等保三级 |
17 |
备份能力 |
系统备份策略 |
≥3种 |
四、标准规范
1.软件标准要求
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如,项目需遵循的标准规范:
GB/T 856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 9385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GB/T 9386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GB/T 15532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GB/T 28035 软件系统验收规范
SJ/T 10367 计算机过程控制软件开发规程
SJ 20822 信息技术 软件维护
其他计算机软件相关标准
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细则(穗政数〔2023〕20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平台建设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12 号)
(一)系统开发环境:开发工具主要采用目前主流的微服务开发工具和平台;
(二)开发语言与数据库:前端基于现有 vue、htm15、CSS3 进行开发;后端基于主流的JavaEE 开源技术框架 springboot进行开发;
(三)系统结构
( )C/S;
(√)B/S;
( )C/S与B/S结合;
( )其他。
(四)系统部署环境要求
本项目将整体部署在政务云并做国产化适配。
因本项目在原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系统上升级改造,国产化适配工作与原系统国产化适配同步,并对接入单位国产化终端进行适配。
★本项目需在原有的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所需的原系统相关源代码和技术文档由采购人负责协调提供,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须确保除完成本次招标采购的建设内容,还必须保障不影响现有系统功能的正常运行。
(一)软件开发需求
表 4 软件开发功能需求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作内容 |
开发需求说明 |
|
1 |
服务能力接入 |
办事凭证服务 |
实体社保卡认证 |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通过调用省身份认证功能和社保卡鉴权功能,提供身份识别和社保卡认证的服务能力 |
2 |
电子社保卡认证 |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通过调用省级平台电子社保卡认证服务获取持卡人个人身份信息,提供扫码读取电子社保卡码值的服务能力 |
||
3 |
人脸识别比对 |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通过调用省级平台人脸识别比对服务,提供人脸识别服务能力 |
||
4 |
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 |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通过调用省级平台登录二维码获取功能,提供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的服务能力 |
||
5 |
电子社保卡授权登录认证 |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通过省级平台调用全国电子社保卡授权登录认证功能,提供电子社保卡授权登录的服务能力 |
||
6 |
资金发放服务 |
持卡人信息比对 |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申请对接省级平台,提供补贴发放对象持卡信息核验功能,包含单条对比方式和批量对比方式 |
|
7 |
省平台发放结果查询 |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申请对接省级平台,可以实现通过省系统查询广州市资金发放明细 |
||
8 |
支付结算服务 |
消费类身份验证业务 |
通过校验市民的身份信息,判断是否为广州持卡人员 |
|
9 |
社保卡应用查询 |
联办服务信息查询 |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申请对接省级平台,提供制卡资格校验、查询服务银行、查询服务网点、制卡进度查询、卡状态查询的功能 |
|
10 |
社保卡信息查询 |
通过对接省级平台实现社保卡基础信息查询、人员基础信息查询的功能 |
||
11 |
接口管理 |
接口管理 |
接口信息查看、接口信息维护、接口日志管理、接口调用统计 |
|
12 |
应用对接管理 |
终端设备接入 |
统一标准动态库封装 |
统一封装一卡通用卡环境终端动态库,规范所有动态库里面函数出入参数 |
13 |
国产化适配 |
封装一卡通用卡环境终端动态库进行国产化系统适配 |
||
14 |
终端设备信息汇聚 |
对接入一卡通系统所有的用卡设备接入进行统一汇聚 |
||
15 |
PSAM卡库房两级管理 |
利用库房二级管理体系对PSAM卡的进卡、仓储、发卡和退卡/换卡全流程进行管理 |
||
16 |
渠道管理 |
信息备案 |
备案应用机构基本信息 |
|
17 |
数据共享交换 |
省“一卡通”平台数据回流 |
数据回流对接 |
地市平台对接省数据共享交换库 |
18 |
本地场景数据归集 |
实体社保卡认证归集 |
市平台将实体社保卡认证能力输出到机具设备或其他业务系统,外省社保卡也可实现跨省读卡认证。市平台支持卡业务的同时将数据归集市系统 |
|
19 |
电子社保卡认证归集 |
市平台将电子社保卡认证能力输出机具设备或业务系统,支持认证业务同时将业务数据归集至市级系统 |
||
20 |
人脸识别对比归集 |
市平台将人脸识别比对能力输出机具设备或业务系统,支持认证业务同时将业务数据归集至市级系统 |
||
21 |
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归集 |
市平台将电子社保卡二维码生成及解码能力输出机具设备或业务系统,支持业务同时将业务数据归集至市级系统 |
||
22 |
电子社保卡授权登录认证归集 |
市平台将电子社保卡授权登录认证能力输出机具设备或业务系统,支持业务同时将业务数据归集至市级系统 |
||
23 |
资金发放数据归集 |
市平台将社保卡基础信息查询、人员基础信息查询能力输出业务系统,将业务数据归集至市平台(包含持卡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姓名、业务办理情况等信息) |
||
24 |
市级数据上报 |
数据上报 |
将本地各类信息(人员身份、机构、系统、应用场景、应用网点、应用设备等),及各个应用场景归集应用数据,包括经地市应用机构接入数据汇总、地市用卡数据汇总等 |
|
25 |
应用场景和推广 |
一卡通专区基础管理 |
政策信息管理 |
配置H5服务中的政策信息。 |
26 |
公告资讯管理 |
配置H5服务中的公告资讯信息。 |
||
27 |
服务场景配置化管理 |
配置H5服务中的服务场景。 |
||
28 |
常见问题配置化管理 |
配置H5服务中的常见问题。 |
||
29 |
应用指南配置化管理 |
配置H5服务中的服务指南。 |
||
30 |
一卡通专区前端服务 |
服务场景 |
在H5前端业务中增加对各种服务场景的查询功能。 |
|
31 |
常见问题 |
在H5前端业务中增加对常见问题的查询功能。 |
||
32 |
应用指南 |
在H5前端业务中增对“一卡通”应用指南的查询功能。 |
||
33 |
穗好办专区服务 |
“穗好办”服务入口 |
在“穗好办”APP完成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专区服务入口的适配,提供线上服务入口。 |
|
34 |
系统基础能力改造 |
系统管理 |
日志及记录管理 |
登录日志管理、操作日志管理 |
35 |
统一权限管理 |
功能与菜单授权、分级管理员授权 |
||
36 |
角色管理 |
角色的新增、导出、维护、管理与关联 |
||
37 |
系统配置与监控 |
菜单管理、参数管理、定时任务、运行监控 |
1 服务能力接入
1.1 办事凭证服务
1.1.1 实体社保卡认证
持卡人持卡在终端机具刷卡,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进行内部认证,市系统再调用省级平台社保卡身份识别功能获取社保卡信息解密因子,解密因子从社保卡上读取个人信息;获取社保卡个人信息后,市系统调用省级平台社保卡鉴权功能,通过社保卡鉴权服务校验当前社保卡是否有效,返回鉴权结果实现实体社保卡认证,支撑后续业务的办理。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通过调用省身份认证功能和社保卡鉴权功能,提供身份识别和社保卡认证的服务能力。
市系统完成业务办理后将业务用卡数据回传省级平台。
从省级平台获取的个人信息数据,应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开展个人隐私保护。
1.1.2 电子社保卡认证
持卡人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APP展示电子社保卡二维码,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扫码获取电子社保卡码值,调用省级平台电子社保卡认证服务,省平台利用卡码值进行电子社保卡认证并返回认证结果,支撑后续业务的办理。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通过调用省级平台电子社保卡认证服务获取持卡人个人身份信息,提供扫码读取电子社保卡码值的服务能力。
市系统完成业务办理后将业务用卡数据回传省级平台。
从省级平台获取的个人信息数据,应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开展个人隐私保护。
1.1.3 人脸识别对比
持卡人在应用场景需要人脸识别时,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通过终端机具采集获取人脸图像后,调用省级平台社保卡人脸比对服务,将持卡人身份信息、人脸图像等发送到省级平台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省级平台返回认证结果,支撑市系统后续业务办理。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通过调用省级平台人脸识别比对服务,提供人脸识别服务能力。
市系统完成业务办理后将业务用卡数据回传省级平台。
1.1.4 电子社保卡扫码登陆
电子社保卡扫码用于登录业务系统或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当需要用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时,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调用省级平台登录二维码获取功能获取登录二维码并展示,持卡人扫描展示的登录二维码,市系统在有效期内向省平台轮询授权结果,省级平台返回验证结果,显示完成登录或已失效。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通过调用省级平台登录二维码获取功能,提供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的服务能力。
1.1.5 电子社保卡授权登录认证
持卡人点击电子社保卡授权登录,相关系统拉起全国“一卡通”平台授权登录H5页面。持卡人输入卡号及密码等身份信息后,全国平台进行校验并返回结果。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通过省级平台调用全国电子社保卡授权登录认证功能,提供电子社保卡授权登录的服务能力。
1.2 资金发放服务
1.2.1 持卡人信息比对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申请对接省级平台,提供补贴发放对象持卡信息核验功能。调用社保卡基础信息、人员基础信息的接口进行社保卡信息查询,实现持卡人信息比对功能,包含单条对比方式、批量对比方式。
1.2.2 省平台发放结果查询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申请对接省级平台,可以实现通过省平台查询资金发放明细。
1.3 支付结算服务
1.3.1 消费类身份验证业务
通过持卡人信息比对校验市民的身份信息,判断是否为广州持卡人员。
1.4 社保卡应用查询
1.4.1 联办服务信息查询
为实现市级“一卡通”应用推广,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申请对接省级平台,提供制卡资格校验、查询服务银行、查询服务网点、制卡进度查询、卡状态查询的功能。
1.4.2 社保卡信息查询
为实现市级“一卡通”应用推广,通过对接省级平台实现社保卡基础信息查询、人员基础信息查询的功能。
1.5 接口管理
建设标准人社业务接口管理中心,对一卡通系统的对外接口进行基本管理操作,包含以下内容:
接口信息查看:在一卡通系统展示所有可对外的接口信息、接口类别等。
接口信息维护:对一卡通系统的对外接口进行维护,支持新增、修改、停用等操作。
接口日志管理:查看业务系统调用“一卡通”的对外接口日志记录。
接口调用统计:对一卡通系统接口调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2 应用对接管理
2.1 终端设备接入
2.1.1 统一标准动态库封装
按照人社部38号文件读卡接口规范标准,规范社会保障卡信息读写操作,统一封装一卡通用卡环境终端动态库,同时规范所有动态库里面函数出入参数,便于终端设备动态库直接调用,并在读卡的同时进行卡鉴权;实现接入“一卡通”系统所有外部业务系统通过标准动态库进行数据交互。
2.1.2 国产化适配
按照人社部38号文件读卡接口规范标准,规范社会保障卡信息读写操作,统一封装“一卡通”用卡环境终端动态库进行国产化系统适配。
2.1.3 终端设备信息汇聚
对接入一卡通系统所有的用卡设备接入进行统一汇聚。包括平台所有设备的类别和应用汇总信息、用卡设备的接入信息及应用信息,实现对平台接入设备的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对终端机具信息进行维护,接入市级系统的机具需在市级系统进行备案登记;一卡通系统对终端机具信息进行报表统计。
2.1.4 PSAM卡库房两级管理
对PSAM卡进行库、房两级管理,实现PSAM卡库存、发放信息化管理。
2.2 渠道管理
2.2.1 信息备案
渠道管理对各类需接入到“一卡通”功能模块的应用机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并且按要求备案回传应用机构数据,包括机构名称、所属部门、应用场景、机构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数据、服务数据等。
3数据共享交换
3.1省“一卡通”平台数据回流
3.1.1 数据回流对接
省级平台负责制定全省“一卡通”信息化数据标准、业务标准、用卡环境改造标准等规范。省平台回流数据包含省社保卡基础数据实现同步共享、制卡进度数据同步共享、补贴进卡情况数据同步共享。
省级平台建设“一卡通”地市数据共享交换库,地市平台对接省数据共享交换库,实现“一卡通”数据共享交换。
3.2 本地场景数据归集
3.2.1 实体社保卡认证归集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将实体社保卡认证能力输出到机具设备或其他业务系统,外省社保卡也可实现跨省读卡认证。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支持卡业务的同时将数据归集市系统(包含持卡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姓名、卡鉴权结果、业务办理情况等信息)。
3.2.2 电子社保卡认证归集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将电子社保卡认证能力输出机具设备或业务系统,支持认证业务同时将业务数据归集至市级系统(包含持卡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姓名、业务办理情况等信息)。
3.2.3 人脸识别对比归集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将人脸识别比对能力输出机具设备或业务系统,支持认证业务同时将业务数据归集至市级系统(包含持卡人身份信息、人脸图像等信息)。
3.2.4 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归集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将电子社保卡二维码生成及解码能力输出机具设备或业务系统,支持业务同时将业务数据归集至市级系统(包含持卡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姓名、业务办理情况等信息)。
3.2.5 电子社保卡授权登录认证归集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将电子社保卡授权登录认证能力输出业务系统,支持业务同时将业务数据归集至市级系统(包含持卡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姓名、业务办理情况等信息)。
3.2.6 资金发放数据归集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将社保卡基础信息查询、人员基础信息查询能力输出业务系统,将业务数据归集至市级系统(包含持卡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姓名、业务办理情况等信息)。
3.3 市级数据上报
3.3.1 数据上报
将本地各类信息(人员身份、机构、系统、应用场景、应用网点、应用设备等),及各个应用场景归集应用数据,包括经地市应用机构接入数据汇总、地市用卡数据汇总等。
参照广东省人社厅制定的数据编码规范、应用机构信息采集规范、应用上报数据规范等标准技术规范回传数据。
4 应用场景推广
4.1 一卡通专区基础管理
4.1.1 政策信息管理
配置一卡通专区服务中的政策信息。设计并建设“一卡通”政策信息功能,通过政策信息管理功能,实现对政策信息的添加、删除等配置能力。该功能根据后台配置呈现“一卡通”相关政策信息的静态展示,供持卡人查看.
4.1.2 公告资讯管理
配置一卡通专区服务中的公告资讯信息。设计并建设“一卡通”公告资讯能,通过公告资讯管理功能,实现对公告资讯的添加、删除等配置能力。该功能根据后台配置呈现“一卡通”相关公告资讯的静态展示,供持卡人查看
4.1.3 服务场景配置化管理
配置一卡通专区服务中的服务场景。设计并建设“一卡通”服务场景配置管理功能,在后台配置“一卡通”服务场景板块。
配置卡应用查询服务,调用制卡资格校验查询、服务银行查询、服务网点查询、制卡进度查询和卡状态查询的联办服务查询接口,并进行联办服务场景配置管理。
配置卡信息查询服务,调用社保卡基础信息查询接口、人员基础信息查询接口,并进行社保卡信息查询配置管理。
配置发放结果查询服务,接入省平台实现发放结果查询服务,并进行配置管理。
配置消费身份验证服务,校验市民的身份信息,判断是否为广州持卡人员,并进行管理配置。
4.1.4 常见问题配置化管理
配置一卡通专区服务中的常见问题。设计并建设“一卡通”常见问题功能,通过常见问题管理功能,实现对常见问题的添加、删除等配置能力。该功能根据后台配置呈现“一卡通”相关常见问题的静态展示,供持卡人查看。
4.1.5 应用指南配置化管理
配置一卡通专区服务中的服务指南。设计并建设“一卡通”应用指南功能,通过应用指南管理功能,实现对应用指南的添加、删除等配置能力。该功能根据后台配置呈现“一卡通”相关应用指南的静态展示,供持卡人查看。
4.2 一卡通专区前端服务
4.2.1 服务场景
在一卡通专区前端业务中增加对卡应用服务、卡信息服务、发放结果服务、消费身份验证服务的查询功能。
4.2.2 常见问题
在一卡通专区前端业务中增加对“一卡通”常见问题的查询功能,该功能根据后台配置上传的“一卡通”常见问题,提供持卡人查看常见问题。
4.2.3 应用指南
在一卡通专区前端业务中增加对“一卡通”应用指南的查询功能,该功能根据后台配置上传的“一卡通”应用指南,提供持卡人查看应用指南。
4.3 穗好办专区服务
4.3.1 “穗好办”服务入口
在“穗好办”APP完成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专区服务入口的适配,提供线上服务入口。
5 系统基础能力改造
5.1 系统管理
5.1.1 日志及记录管理
(1)登录日志管理
查看用户登录“一卡通”系统时的登录详情、对登录日志进行管理。
(2)操作日志管理
查看用户通过“一卡通”系统做的操作详情、对操作日志进行管理。
5.1.2 统一权限管理
统一权限管理实现通用、可扩展的权限配置管理功能,通过对菜单和功能的授权实现对平台的权限控制。统一功能授权实现对角色进行功能性的统一权限,主要包括功能授权、菜单授权、功能管理授权、菜单管理授权、分级管理员授权、业务管辖范围授权等。
(1)功能与菜单授权
功能授权实现对平台本身功能的授权。通过对角色的功能授权,赋予角色内用户对平台功能的使用权限。
菜单授权实现对平台本身菜单的授权。通过对角色的菜单授权,赋予角色内用户对平台菜单的使用权限。
(2)功能与菜单管理授权
功能管理授权实现对功能授权进行管理,支持上一级可授权给下一级管理哪些功能的权限。
菜单管理授权实现对菜单授权进行管理,支持上一级可授权给下一级管理哪些菜单的权限。
(3)分级管理员授权
分级管理员授权实现分级管理权限的用户可以授权下级管理员管理部分菜单功能授权、数据范围授权和应用授权的权限,实现权限的分级管理。
5.1.3 角色管理
居民服务一卡通功能模块的权限管理模块。为用户分配不同的权限,可以在居民服务一卡通系统建立多个角色并进行管理。主要分为角色管理、角色维护、角色关联用户。
(1)角色新增和导出
在角色列表中新建角色、将一卡通系统中的角色批量导出到本地。
(2)角色管理与维护
对不同业务范围的用户,为其定制相应的角色,并对其进行管理。按角色类型区分,分为业务角色和管理角色,同时对角色信息进行维护,用色维护实现维护角色信息的后台管理功能。包括新增、修改、查看角色等功能。
(3)角色关联用户
角色关联用户实现为工作平台的用户关联角色的功能,并支持单个和批量关联功能。将用户和角色进行关联,为用户赋予角色具有的权限
5.1.4 系统配置与监控
(1)菜单管理:用户可以对一卡通系统的菜单进行增删改、排序、停用、启用等自定义配置。
(2)字典管理:对平台、小程序各项功能中用到的字段进行字典配置。
(3)参数管理:对平台各项功能中用到的参数进行配置。
(4)定时任务:对系统中的定时任务进行配置。
(5)运行监控: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模块集成SSL(客户端)/HTTPS(浏览器)标准安全传输协议。为保证数据在传输过程不会被窃听和篡改,确保数据传输的保密性和完整性,需要采购1年的SSL证书。
七、系统非功能性需求
1. 安全需求
(1)中标人需做好完整、可行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包括不局限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检测、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安全审计、数据备份” 等系统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业务系统中所有数据及文件的有效保护,未经许可的用户无法访问数据,使系统在安全状态下满足工作的需求。本系统安全等级为三级等保,需按三级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进行升级改造。
(2)任何系统或功能模块上线到正式环境前,中标人需提供系统或功能模块的安全自检报告。
(3)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等保测评相关备案工作。2. 性能需求
本次建设的系统性能需要满足以下指标:系统可支撑系统可支撑持卡人或卡片存量大于1800万张,系统的并发处理能力不少于200个/秒,查询类功能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业务类功能响应时间不大于3秒。
3. 数据质量需求
按照省规定的数据上传标准和数据上报规范,相应的数据项完整性不少于90%,数据内容规范性不少于90%。
4. 数据共享开放需求
市平台数据上报提供的数据主题数不少于1个,累计数据共享量不少于80万。
八、项目管理要求
中标方的产品和开发和实施过程要遵循统一过程标准。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工作管理和各阶段提交的文档都要遵循统一过程标准要求。
为使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对本项目必须组件完整和稳定的项目团队,应承诺在不同阶段配置足够的人员实施本项目。
在项目负责人员方面,必须安排一名专职负责的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全权对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经理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项目建设内容由于客观原因需要进行变更的,一般由中标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同时附上工作量及费用评估依据,最终由采购人和项目监理评估变更影响,审核变更申请。涉及合同费用支付调整的,需按财政局相关规定,签署补充协议并报备。
具体变更流程如下:
1、变更申请
承建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具体变更方案及费用增减、对进度和质量的影响等内容。
2、监理初审
监理单位对承建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评估变更对项目的影响,提出监理意见。
3、变更评审
监理单位组织召开变更评审会议,三方对变更申请及内容进行正式确认,形成会议纪要;会后三方签署变更文件。
4、变更实施
就三方确认的变更内容开展实施工作,实施过程中对变更过程及风险进行监控,确保变更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5、变更评估
三方对变更后的效果进行评估。
九、项目质量要求
1.软件质量标准
中标人的软件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软件开发技术规范标准、软件文档管理和软件验收标准的要求。如本项目需求引用的标准有更新的,则供应商应按最新的标准执行。具体参考标准举例:
(1)GB/T 8567-2006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2)GB/T 9385-2008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3)GB/T 9386-200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4)GB/T 12504-90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
(5)其他相关的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
(6)其它公认的相关的中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7)《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指南》。
2.工作要求
(1)风险管控
中标人需在项目启动阶段安排专业人员认真分析建设方案、招标文件建设要求,提前识别潜在需求等风险,做好应对方案,特别注意与原系统开发商或接口开发商的配合风险。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不断监控项目风险,调整应对策略。风险管理计划需要在项目实施方案中体现。
(2)需求调研
需求调研原则上要求中标人安排2人以上参加,主交流和主记明确分工。同时保留原始的调研底稿和记录,在可行的情况下由业务调研对象签字。中标人需求调研前必须与采购经办负责人员沟通协调。
需求调研除了要进行显性需求调研,还要进行隐性需求调研和设计,主要关于易用性和用户体验方面。在进行需求调研时要细化招标文件提到的性能指标要求。
在需求确认的过程中,首先由中标人获得相关业务单位需求确认,最终由采购人以及项目监理审核并确认总体需求。(3)设计
设计文档编写需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同时及时更新,以保持跟实际开发系统的一致性。
(4)代码编写
中标人需制定项目文档代码编写规范,同时设置QA负责代码质量审查。
(5) 系统测试
中标人应对系统进行下列测试:
1) 单元测试;2) 集成测试;3) 配置项测试;4) 系统测试;5) 验收测试;6) 回归测试。
(6)系统演示/用户测试要求
中标人通过充分内部测试后再和各处室约时间进行系统功能演示或提请用户测试,超过3次未通过的情况,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6)会议要求
项目经理需要亲自参加关键节点性质的会议,如项目启动会、项目验收会等项目协调会议。同时项目会议上中标人参会成员需认真做好己方的项目问题的记录,不能完全依赖监理方的会议纪要。
十、项目工期要求
1.项目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接方须在21个月内完成需求调研、设计、编码、测试、部署上线、初验、试运行、合同验收等工作,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通过后组织项目合同验收。
2.项目进度计划制定
项目计划制定应以招标文件和合同里程碑为标准。中标人应对项目工期要从严从紧管理,充分考虑项目实施风险,通常预留至少10%作为时间储备应对项目突发情况。同时项目计划应该包含项目工作计划中的关键验收步骤,如需求设计专家评审、三方验收测试、安全自检、安全等保、验收测评、符合性检查、项目验收专家评审、资料上传备案、项目成果移交等。
3.项目进度跟踪和反馈
项目具体工作进度可能或已经影响到了项目里程碑的实现,需提早及时在正式报告中提出,并在项目例会上与各方沟通协调。
4.项目延期
项目因客观原因导致的延期,需由中标人提交项目延期申请并附佐证材料。中标人需要妥善收集和保留延期的各种记录和证据,有责任和义务为将来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延期提供自证材料。如无法提供自证材料或自证材料不充分,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追责和延期处罚。
十一、人员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团队要求:中标人需指派1名全职项目经理,同时团队还包括系统架构师,系统软件开发工程师,系统测试工程师,数据分析人员、文档管理人员等。
说明:“全职项目经理”在本项目验收前不能负责或兼职其他项目的工作,“专职项目经理”在项目团队里不能兼职其他岗位的工作。
人员资质:
(1)项目经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信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2)技术人员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信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相关证书(软件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软件测评师),对社会保障(市民)卡业务有深入了解,能独立承担系统开发工作,具备一定的实施组织协调能力,及文档编写能力。
(3)为使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对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的管理组织机构及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该组织机构的详细资料,包括职员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具体工作要有A/B角色安排,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有所体现。
应提供以上相关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投标人任职的证明(社会参保证明或单位代交个人所得税税单等)扫描件。
驻场要求:项目各阶段最少有二名项目团队成员配合项目经理提供现场服务。
2.人员到岗要求
中标人项目团队成员,一般在项目合同签订后7日内必须到岗。如需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分阶段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需明确人员到岗计划并获得采购人的同意,原则上需在人员负责的主要工作开启7日前到岗。
3.团队管理要求
中标人必须保证开发团队的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更换项目团队成员。如果确实需要,更换项目经理,需提前 1 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更换骨干成员需提前1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更换一般工程师需要提前15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且交接期满采购人认可后继者工作态度和能力后方可更换。一般项目经理和骨干成员的交接期最少为1个月,普通工程师最少交接期为15日。
人员变更应满足后继替换人员不低于被替换人员的资质(或资历)。
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项目团队不稳定,因而影响到项目质量和进度,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4.人员考勤要求
中标人的项目驻场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项目驻场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十二、项目文档要求
1.技术文档要求
系统开发应严格按照国家软件工程规范进行,投标人必须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档:
需求阶段:《需求规格说明书》;
设计阶段:《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测试阶段:《测试报告》(含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
试运行阶段:《上线试运行报告》、《用户操作手册》、《系统安装维护手册》;
项目技术文档以采购人和项目监理审核确认的文档清单为准。
2.项目文档要求
验收项目文档清单以广州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以采购人和项目监理审核确认的项目文档清单为准。
中标人需将项目文档提交时间计划提交给采购人和项目监理,监理在计划时间点进行跟进督办,在项目例会时进行情况反馈,重要文档提交情况实时进行反馈。如发生延后提交,给出具体原因,在采购人和项目监理允许的情况下,修订新的计划时间点并跟进检查。由于中标人原因连续2次不能按时提交文档,项目监理经采购人同意签发监理通知书给中标人要求整改,同时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相关条款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文档审核时发现的问题,第二次检查时发现没有整改或没有按要求整改,根据问题严重程度,项目监理出具监理联系单或督办意见。如果出现第三次检查时发现没有整改或没有按要求整改的情况,项目监理经采购人同意签发监理通知书给中标人要求整改。
项目进行过程中中标人要及时收集保存各种测试记录、需求调研记录、部门签章等过程记录文档。
对于以上出现的项目文档质量和时效问题,采购方有权依据合同相关条款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3.项目文档及技术成果移交
项目验收材料包括项目文档纸质和电子光盘、源代码(光盘)各一份。
在项目通过终验后,由中标人移交给采购人,同时采购人、项目监理、中标人签字确认。
十三、知识产权要求
1.中标人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完备的系统需求文档、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3.本项目研究成果的使用权归采购人享有,所有权归采购人享有,中标人在采购人许可后可将本项目研究成果提供给第三方。
4.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纠纷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系统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第三方控件,如无其它合理可行替代解决方案确需使用时,需中标人明确书面提供情况说明,得到采购人许可后方可使用。
十四、系统测试要求
中标人应由对系统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下列测试,其中验收测试由采购人、项目监理和中标人三方共同成立项目测试组。
1.单元测试;
2.集成测试;
3.配置项测试;
4.系统测试;
5.验收测试;
6.回归测试。
系统测试包括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中标人内部测试应尽量采用仿真数据,测试计划及报告应体现对测试用例要求。性能测试需制定压力测试标准,得出压力测试结论。
十五、交付使用要求
(一)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 480 天内完成开发、调试及初验。上线试运行三个月后进行终验。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十六、验收及质保期要求
验收标准按国家、省部及广州市信息化主管单位的验收制度执行,接受采购人和项目监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并通过专家组的评审。
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3个月试运行,系统运行平稳且无重大故障,5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工作。如试运行期间出现重大故障或重大功能、性能缺陷,试运行期从问题解决之日起重新计算。
验收范围涉及招标文件里提及的所有工作(质保期除外)。
验收涉及到的文档模板在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按采购人和监理要求提供并确认。采购人和项目监理审核确认项目验收材料后,组织项目验收专家评审。如验收不通过,再次组织验收涉及的专家费及会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质保期:从通过项目终验之日(信息化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审核通过)起进入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为1年,期间提供应用系统优化维护及免费纠错性服务。
十七、培训要求
视建设单位和业务单位需要,供应商负责派出专业技术工程师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线上或线下),具体内容如下:
1.培训范围:
业务培训或技术运维培训(视业务单位需求而定),使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操作软件的各项功能,掌握业务的操作技能或者便于维护日常系统,包括系统网络、系统软件、系统维护及相关技术。
2.培训模式:现场培训;
3.培训人次数或培训的场次数要求:不得少于 4 次免费现场培训;
4.培训材料:教材(中文)、培训计划、培训签到表等;
5.培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注: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进行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同时列明培训场次和每场次的培训单价。
十八、售后服务要求
(一)软件系统提供 1年 免费升级及维护服务。
(二)保修期内,所有软件系统维护均为免费。
(三)中标人需设置售后服务机构,并配置服务人员。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7*24小时按级别进行响应、2小时内到场处理故障。
(四)需提供系统扩充、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信息安全及保密要求
(一)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方面的规定,自觉保守信息资源秘密。项目成果以及采购人为方便项目实施所提供给中标人的相关资料文档 ,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资料、文档、数据、相关附属品均属于信息资源,中标人应保证这些信息在项目期间及项目完成后规定时间内的安全。中标人应建立并实际运行项目进展期间的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以确保项目启动、实施及完成后的信息安全。
(二)非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以上材料。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上述资料、文档、数据安全受到威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损失。
(三)中标人要承担合同履行时所要尽的一切保密义务。中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
(四)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应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项目实施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采购人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采购人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数据、技术信息、项目有关信息等采购人认为应该成为保密信息的信息)。
二十、付款方式
(一)在签订合同,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后5天内,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办理合同总额30%的支付手续;
(二)在项目完成需求确认工作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总额30 %的支付手续;
(三)在项目系统完成开发通过初验上线试运行,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总额35%的支付手续;
(四)在系统正式上线,组织合同验收,验收通过,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总额的5%的支付手续。采购人在合同验收前对“项目绩效指标”要求进行考核,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经中标人对采购人作出的考核结果予以确认后,尾款将按照2.5%的比例办理支付手续。
本服务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款项的支付时间以财政下达资金为前提,如有达到支付条件但财政资金未到位、财政拨款等非采购人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情形,则支付时间顺延;如下达财政资金不足以全额支付已达支付条件的合同进度款,可在财政资金额度内支付部分合同进度款,余下部分待资金到位后再支付,以上情况采购人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发票。
二十一、原型演示及答辩要求
本项目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到达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等候。原型演示及答辩开始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如供应商未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原型演示及答辩地点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放弃原型演示及答辩。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一)本项目由有效投标人于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相关文件。
(二)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参加原型演示及答辩,参加人数不超过3人(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内)。
(三)如原型演示及答辩过程中需要用到电脑等设备(设备不能共用),请投标人自带,评标现场仅提供电源和投影设备。
(四)原型演示及答辩时间约15分钟。
(五)原型演示及答辩内容:详见第四章-详细评审-技术部分相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