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林业局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31号)文件要求,开展临渭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
二、采购内容
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中耕地保护目标范围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分析产生原因,区分不同情形,实行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确保县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三、主要任务
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部监管系统相关备案数据,对“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结合实际情况,实行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耕地保护目标中的非耕地,按照30%、35%、35%的比例自2023年开始至2025年分3年逐年恢复,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要于2023年底前恢复或调整补划到位,确保临渭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四、技术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1772号);
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9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47号);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9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数据汇交要求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1541号);
8、《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林业局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31号);
9、《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函》(陕自然资函〔2022〕192号);
10、《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
1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12、《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1057-2020);
13、《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2年度适用);
14、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和文件。
五、提交成果
1、临渭区核实处置成果
(1)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
永久基本农田处置数据库(GDB格式);永久基本农田更新数据库(GDB格式);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举证材料;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举证数据成果(DB格式);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举证图斑信息表;永久基本农田处置情况统计表。
(2)耕地保护目标核实处置成果:
耕地保护目标核实处置数据库(GDB格式);异地恢复图斑数据库(GDB格式);耕地保护目标调整举证材料;耕地保护目标处置情况统计表。
2、临渭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3、临渭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
4、临渭区数据检查记录(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结果记录)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成。服务地点:渭南市临渭区自然资源局指定地点。
七、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所交付成果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规范标准执行。
八、付款方式
成果经省级核查确认通过及提交所有成果资料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九、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果采购人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
须把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给采购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
十、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函、合同的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