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
市残疾人文体中心采购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二、 投标人资格与能力
详见招标公告
三、技术需求
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现招一家劳务派遣服务单位,为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基本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需在3天内安排,特殊情况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可适当延长时间。
2、投标人需保证劳务派遣人员用工质量,以确保能按时按质完成采购人需要,如采购人对用工人员不满意,则投标人需在24小时内解决并及时更换用工人员。
3、投标人对以上采购需求需完全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在严格审核拟派遣人选相关材料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的备案手续。
2.应于被派遣劳动者当前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采购人及采购人名下的用工单位待续聘人员名单,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与被派遣劳动者办理续聘手续,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
3.协助采购人与被派遣劳动者完成被派遣劳动者的辞职、解聘等离职手续。
4.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相关手续。
五、服务内容
1.建立派遣劳动者的管理,对劳动者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记录并做好随时更新等工作并做好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信息档案。
2.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出具被派遣人员花名册等相关资料,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3.建立有效的培训制度,对派遣人员进行上岗知识及安全方面的培训。
4.工资发放
(1)负责发放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提供派遣人员工资明细查询服务。
(3)负责派遣人员福利费的发放并提供相应的福利保障。
(4)成交投标人确定工资发放日,并在发放日之前为派遣人员发放工资。
5.有专人负责与采购人定期沟通,对派遣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及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控。
6.成交投标人应有完整详实的派遣管理服务制度。
六、其他
★1.如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成交投标人应以用人单位身份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调查处理并为被派遣人员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协助处理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手续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积极处理工伤伤残补助申请及上述相关手续的办理。如因采购人用工需求发生变化,减少派遣人员需求,由投标人负责同劳务派遣人员沟通后续事宜。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任何劳动争议、劳动纠纷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责任,与采购方无关。(提供承诺函)
2.派遣人员因工作失职、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成交投标人除协助采购人对派遣人员进行处理外,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对于造成的损失予以陪偿。
3.对于成交投标人挪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其他福利费用的,成交投标人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中止服务合同。
4.专业岗位的派遣人员须持有上岗证。
5.针对本次派遣服务投标人需提供服务承诺函及人员稳定承诺函。
项目内容说明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海路51号,中心占地5751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277.26平方米,现有游泳馆、游泳馆附馆设备及泳池水循环、变电所电气、消防、电梯、空调、照明、监控、电动门、音响、其它体育设施设备等需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运行操作。为了保障文体中心各类设备安全、稳定、长效、优质运行,经文体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决定继续通过市级政采平台进行设备维护保运服务的招标工作。
(二)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最低配置)
1.项目经理1人;
2.持高压电工操作证变电所值班不少于4人(至少每班1人全年24小时值班);(提供有效高压电工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游泳馆卫生保洁员不少于3人;
4.日常巡检维修人员不少于7人(要求不少于4人持电工操作证,其余3人可为钳工或水暖工等维修工种,除白天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夜间至少安排1名持证电工值班。(提供有效电工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配备至少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梯机械/电气安装维修作业)》的电梯维修工(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电梯检修完毕后向甲方提供维修明细并由双方签字备查;每月按规定对每台电梯进行保养检测,并填写电梯保养报告;
6.配备至少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的制冷维修工(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检修完毕后向甲方提供维修明细并由双方签字备查;每月对空调系统和冷库进行保养检测;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少于6人(至少每班2人全年24小时值班);以上人员须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以上合计要求投标单位投入本项目人数不低于23人,本项目所配人员年龄均在男59周岁(含)以下,女55周岁(含)以下(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文体中心维护保运相关设施设备情况:
1.游泳馆:拥有独立的供排水循环系统1套、低压控制柜10套、EPS电源1套、ZY系列高速过滤罐2套、EMAUX毛发过滤罐1套、ZY臭氧反应罐1套、活性炭吸附罐2台、生活热水交换器2套、气压水罐1台、板式换热器3台、循环泵3台、臭氧泵1台、排污泵4台、换热泵2台、风机盘管机组56台、送风机4台以及水循环管线1100米,各类阀门88个等。
2.游泳馆附馆:拥有独立的供排水循环系统1套、程控控制柜1套、低压控制柜4套、EPS电源1套、过滤罐4套,排污泵2台、送风机2台以及水循环管线700余米,各类阀门40台、水位、温度等自动控制器15套。
3.中心10KV变电所:全密封电力变压器2套、10KV高压配电柜8台、低压配电柜13台、直流盘控制柜1套、进出电缆14000余米等。
4.办公楼:EPS控制柜2套、配电盘柜6套、制水机热水机1套、热水器3套、排风机4台等。
5.餐厅:配电盘柜24套、EPS控制柜1套、天然气电磁阀控制箱1套、厨房电器1套、吸油烟排风设备1套(含内置静电除油烟设备1套)烟道清洗等不包含在内、20立方米冷库一座(含相关配电设施)等。餐厅操作间内各类设备,负责电气控制及简单故障排查,设备本体内电路板、元器件等故障由厂家等负责排查、更换。
6.宾馆:低压控制柜4台、配电盘柜132台(含各房间配电盘)、联通网络收视终端77套、EPS应急电源柜1套、制水机1套、内线电话系统1套(含客房内部电话72门)、卫生间排风机75套。
7.锅炉房:配电系统1套,各类防爆灯具15套,各类机泵控制系统5套,低压控制柜1台。
8.喷泉:动力配电潜水泵10台、配电柜一台、操作柜2套等。
9.综合训练馆:EPS电源柜5套、风机控制柜30台、配电柜56台、电动升降看台4台等。
10.空调系统:中心各区域共48台(套)中央空调机组、程控数显控制面板170余套、十匹大功率分体式柜式空调19台(套)等。
11.路灯、室外照明灯具:中心院内共计路灯及室外照明灯具120余套。
12.箱式电梯:综合训练馆2套、宾馆2套、办公楼1套。
13.室内照明系统:中心场馆各区域各类灯具总数:3896套、各类开关插座1950套、智能调光开关85套等。
14.消防控制系统及消防设施:中心消防控制系统1套及其配套终端设施;灭火器推车式70个,手提式322个;室内消火栓105个,室外消火栓11个;变电室专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1套。
15.室内外监控设备:各场馆、各区域监控探头120余个及11台监视器、硬盘录像机等设备。院内监控探头14个,主泳馆内部监控探头16个,共计130余个点位.
16.局域网维护:一百兆独立光纤入户,局域网内常年使用电脑在50-70台。(打印机8台)
17.通讯系统维护:联通固话终端入户,直播固定电话24门;运动员公寓设有内线程控电话73门及附属程控交换机。
18.公共广播音响系统6套。
19.场馆强制通风散热系统7套:含控制柜10个,电机15台,空调制冷室外机4台及各类附属配套设施。
20.EPS(应急照明系统)12套
21.其它:中心内有电动门5套、各类运动器械活动设施等。
22、残疾人之家大院维保:该区域所辖办公室、音响室、配电间、店铺等配电设施故障维修、消防系统维修、灭火器充粉等。
(四)维保相关的国家强制规范要求:
根据文体中心设备特点,以及国家对设备维护的规范要求,日常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正规维、检修设备保运单位对设备进行一对一有针对性的巡检和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以保证设备的完好性。
设备维护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由持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维修工作,根据中心设备情况维护、维修工作应满足以下规范要求:
《机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75-2010
《钢制管壳式换热器》GB151-99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36-2019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2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
《电气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华北电网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2008年版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五)文体中心设备维护保运应符合的要求:
1.中心内现有电力系统(含10KV变电所)、照明系统、各设施的供电系统的值班、巡检、维护、维修。(电气系统及相关的改造和新增安装工作不在此范围)。
1.1)变配电所内根据中心及上级供电部门要求做好相应的停、送电工作及因中心内部设备原因造成的变配电高、低压各类供电故障的紧急处理工作。
1.2)每年对中心变配电系统及中心接地系统进行试验(须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并在试验结束后10日内出具相关的合格试验报告并交中心备案, 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1.3)利用变配电系统停电试验对变电所内设备进行设备清扫工作。
1.4)变电所内部日常卫生的清扫。(试验、清扫等设备工具由乙方自备)
1.5)照明系统的日常巡检,包括路灯及室内外照明的各类照明设备的保养维护(新增、改造、移位除外);其中照明设备的光源、振流器、触发器、开关等配件由乙方提供。(因人力不可抗原因损坏的照明系统不在此范围内)
1.6)中心内现有电机、机泵的日常保养、维护。
1.6.1)对机泵类设备的日常巡检、润滑油加注、联轴器检查。
1.6.2)定期(泳馆在用机泵、照明、消防等每天进行巡查,其余每周巡查一次)检查备用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检查各类机泵设备的跑、冒、滴、漏情况(供水、供暖、供热、下水管线等不在此范围)。
1.6.3)风机等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拆、装维护工作;换热泵、循环泵等大型机泵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轴承、密封件的保养维护,因改造、更新产生的机泵、风机等设备的拆装费用不在维保范围内。
1.7) 其中因变电所24小时运行,乙方需安排至少3名电气持证人员轮流值班,日常巡检至少安排7名人员(需4人以上持电工证,其余人员可为钳工或水暖工;夜间至少安排1名人员值班),便于应对运行故障排查工作。
2.游泳馆及附馆内设备操作、维护及泳池卫生清扫:
2.1)中心内现有游泳馆及附馆内标准泳池系统的操作。
2.2)定期(至少每周一次)对水质进行余氯检测,然后根据余氯含量按计量进行消毒药品投放,并做好相应药物投放记录,余氯含量不得低于规定值;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对循环系统中的沙缸、反冲洗过滤器、毛发过滤器等进行清洗,对系统中各种阀门的损坏进行维修、更换(正常使用条件下自然损坏的阀门维修及更换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施工设计、施工缺陷或人力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坏同甲方沟通后协商解决)。
2.3)对沙缸、容器等压力密封容器进行日常巡检消漏处理,每天检查池底池壁有无脏污情况,发现局部脏污及时清理不过夜,每两周使用毛刷及吸污机对泳池内壁及池底进行彻底卫生清扫,池底池壁卫生清扫完毕后向泳池投放除藻剂等,保证游泳池达到使用标准。
2.4)设至少2名保洁员每日两次对游泳馆及附馆内更衣室、洗浴间、卫生间、看台及泳池周边进行卫生清洁工作,要求做到无卫生死角,每天至少一次用消毒剂(如稀释后的84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杀(消毒剂由乙方自备),使其符合使用卫生要求。
2.5)每年按中心统一安排对泳池内池水进行更换及更换后水质的加药处理工作。
2.6) 按中心要求不定期对水样进行采集,配合进行送防疫站进行全面综合指标检测工作。
2.7)每年一次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游泳池水质进行检测,并提供合格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2.8)泳池专用消毒剂、澄清剂、除藻剂及检测药剂由乙方自行购买。
3.各类活动设施:
中心内现有设施:游泳馆及附馆、综合馆、力量健身房器材、综艺馆舞台设备、会议系统、餐厅厨房电器等设施的控制系统维护及活动期间的旁站式(针对设备)维护服务。
服务标准:以上设备的日常保养、控制系统的内部清扫; 中心活动期间的设备开、停机、使用过程中的故障处理,遇无法解决的硬件故障及时联系厂家技术人员解决。
4.场馆音响系统:
场馆及办公音响控制系统的使用和调试工作(含移动音响设备的拆装及调试)。
服务标准:简单故障处理及和厂家联系解决硬件故障,因房屋建筑漏雨或供水设施损坏漏水造成的设备进水损坏不在保运范围内,但乙方应配合甲方和厂家对系统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改造,直至系统修复。
5.数字电视系统:
中心内现有宾馆及办公楼电视数字机顶盒设备日常简单故障的排除、数字机顶盒网络线路的故障检查及排除,负责电视节目收视的调试工作,保证宾馆内可正常收看电视节目。硬件故障(数字机顶盒本体故障、光纤收发器故障等)情况下联系联通公司协调解决。
6.电梯:
6.1)乙方至少拥有1名电梯持证维修人员,负责中心5部电梯日常使用中故障的应急处理及使用中的各类运行故障的排除;电梯系统(机械与电气)的日常保养维修及设备调整工作;配合甲方人员对电梯进行年检和特种设备报验工作并负责报验相关费用。如电梯出现故障,必须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电梯检修完毕后向甲方提供维修明细并由双方签字备查;每月按规定对每台电梯进行保养检测,并按要求填写电梯保养报告。
6.2)电梯正常运行期间日常维修的零配件费用包含在总费用当中,不再另行支付(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电梯损坏不包含在此范围内)。
*6.3)本次招标电梯维护保运部分中标后允许中标供应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3.1)如有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供应商,分包承担供应商应当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修类C级及以上)资质且不得再次分包(提供分包承担供应商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分包承担供应商单位公章)。
6.3.2)如不分包: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修类C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投标单位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中央空调系统、其它空调器及冷库的维护保养:
7.1)乙方拥有至少1名制冷持证维修人员,负责中心内中央空调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清扫,保证中心空调系统的完好和良好运行状态。
7.2)定期对空调制冷剂泄漏情况进行检测,如发生泄露等情况乙方负责维修调试,所需工具材料由乙方自理。
7.3)中心空调系统、食堂冷库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生故障需进行维修的,如发生配件损坏,乙方负责维修调试,所需工具材料及零配件费用由乙方自理。
7.4)如中心空调系统或冷库出现故障,必须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检修完毕后向甲方提供维修明细并由双方签字备查;定时对空调系统和冷库进行保养检测。
8.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修:
负责监控系统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对各类探头、监视器、电源模块、网络控制器、硬盘录像机等进行调试保养,保证中心各区域监控系统正常工作。如监控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修复,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所需工具材料及配件费用由乙方自理(人力不可抗原因造成的故障损坏及设备线材老化无法修复的不在此范围内)。
9.其他设备相关保运:
9.1)中心内宾馆、综合活动馆等部位电动门的维修(含中心大门电动门,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9.2)综合馆内4组活动看台的维修;综合馆国旗升降机的维修(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9.3)泳池清洗机的维护、保养以及日常操作(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9.4)各类锁具(不含宾馆感应式门锁)、门铃、宾馆床头控制系统等的维修维护工作(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9.5)喷泉设备的故障检查和修理(含喷泉储水池内卫生),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为防止喷泉电机冻裂,每年11月至来年3月喷泉水池内需将水全部排空(喷泉水泵正常使用期间因老化造成电机短路且已无维修价值的水泵,应及时上报甲方并协商解决)。
9.6)广场旗杆组维修(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中心各类锁具(不含宾馆感应式门锁)的日常维修和更换:
负责中心内各类门锁、锁具的日常维修、润滑;负责对无法修复的门锁进行拆除和更换(普通门锁乙方负责提供)。
11.消防系统:
11.1)乙方对中心全部灭火器手持式322台(含二氧化碳2台)及推车式70台进行年度例行换粉及检测工作,日常需每天派人对灭火器钢瓶压力进行巡检,如发现异常需及时进行处理;对中心院内全部消火栓(室内消火栓105个,室外消火栓11个)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及日常试验,日常需每天派人对消火栓进行巡检,定期对室内消火栓配套的水龙带进行保养,并及时更换损坏的水龙带(费用乙方自理)。
11.2)乙方负责安排不少于6名持证人员进行消防控制室全年24小时值班(每班不低于2人);消防系统出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甲方,小问题要自行及时处理,需要更换备件才能解决的问题要配合甲方找专业单位进行维修。
11.3)消防控制系统及消防设施进行例行维保及日常相关检测,要求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并上报甲方备查;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简单故障应立即排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涉及到需更换零配件的故障应及时上报甲方协商解决(消防控制系统及配套消防设施台账祥见下表)。
11.4)消防维保服务,确保中心消防设施年检合格。
11.5)每年定期组织中心消防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
12、南开区残疾人之家设备维保
12.1)所辖区域内配电系统故障维修,定期对区域内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电气隐患;对出现的电气系统故障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直至故障排除。
12.2)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等进行检查,对压力不合格的灭火器进行检查、维修、充粉,保证消防设施可靠。
13.中心服务范围内(维保范围内设施设备)所有设施设备损坏后维修或更换零配件费用3000元/件(次)以下的(含3000元),由服务公司承担;3000元/件(次)以上的由中心负责。3000元/次标准是指中标单位每天巡查发现的中心服务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损坏后维修或更换零配件费用标准,并非指一段时间内巡查发现积累的中心服务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损坏后维修或更换零配件,一次性累计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费用标准。
(六)对乙方日常综合管理标准的项目需求:
1.设备保运公司需在本项目设置服务中心并配有项目经理1名,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各类特殊工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员工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服务中心设24小时接报修服务电话,正常工作时段内(一般为周一至周五8:00-17:00)由项目经理接听并处理,其余时间由值班维修人员处理,并负责协调夜间急修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2.档案管理:服务中心设立专职岗位,负责管理与设备相关的维修养护记录资料,建立并及时维护更新各种设备、设施管理、日常服务业务管理及人员管理等管理服务内容的基础档案,年底将档案资料汇总报送甲方。
3.做好临时性的应急工作,项目经理主责与甲方的沟通,每日负责与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流,对甲方临时性的应急工作安排,由项目经理负责指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负责全程跟踪并与甲方进行及时沟通。
4.满意度调查:每年采取书面问卷方式至少进行一次服务满意度调查,征求甲方客户意见或建议,对服务中心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及时改进。
(七)设备巡检维护人员需求的注释
1.空调系统和电梯系统维修需由持证人员进行维修保养(详见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2.变电室值班:设至少4人持证人员上岗,每班至少1人,全年24小时值班(详见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3.消防控制室值班:设至少6名持证人员上岗,每班至少2人,全年24小时值班(详见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4.正常工作时间外,需设置不少于1名维修人员值守夜班,接听报修电话并及时进行维修(变电室值班人员与维修值班人员不得穿插使用)。
5.因甲方单位工作性质特殊,如遇到重大活动、赛事及临时性接待任务,乙方需随时增派人员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所产生的加班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6.在设备保运过程中,所需低值消耗品由乙方自行担负。
7.乙方定期对保运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并配合甲方进行消防演练,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设施和设备。每天对灭火器材进行擦拭,做到摆放有序。
8.所有在本单位服务的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明。
9.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八)其他
此项目须分合同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不少于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