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微纪录片《我家的两岸故事》第三季拍摄项目。
二、技术要求
系列纪录片《我家的两岸故事》第一季、第二季深入贯彻在福建考察时强调的“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方针,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指引,深挖闽台历史文化渊源,追述海峡两岸源远流长的血脉亲情与现实联系,描绘两岸融合发展的和谐画卷,成为两岸同胞“追着看”的纪录片。
为了更好地贯彻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中提到的“引导闽台业界合作制作影视精品”,第三季《我家的两岸故事》将在前两季制作经验的基础上,邀请台湾团队共同参与节目的策划、摄制和宣推,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以两岸视角真实而立体地讲述当下正在发生的跨越海峡的动人故事,记录两岸融合发展的新历程。
第三季《我家的两岸故事》参照第一二季拍摄10集,每集时长10分钟,选题将更加侧重于往来两岸之间、倾心投入两岸交流与共创的台胞台青,台湾部分的内容由台湾团队跟拍记录,大陆部分的拍摄和后期制作由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卫视中心团队完成,在创作心境、摄制技术、叙事风格等方面优势互补,以真切可感的影像展现两岸文化同源与血脉联结,在生活点滴与生动细节中激荡两岸同胞的情感共鸣,分享两岸融合发展的真切感受。
纪录片在福建海峡卫视、东南卫视、海博TV及优酷、爱奇艺、B站、乐视、搜狐等新媒体平台播放之外,也将在中时新闻网、台湾好报等岛内媒体发布,进一步深化闽台社会人文交流,讲好闽台融合发展故事,更好地在台湾地区传播闽台融合发展故事,不断充实和延展紧扣历史渊源、讲述闽台情缘、展现两岸融合发展新作为的影像IP。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0)自然日内完成拍摄制作并交付。
|
2
|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三坊七巷塔巷30号。
|
3
|
★
|
交货条件
|
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完成交货。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经采购人确认后完成履约验收。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乙方提交本项目实施方案经甲方认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5.00%
2、合同执行完毕,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及相关材料后,由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5%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扣除款项(若有),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