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 (条目号/品目 名称)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服务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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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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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双清区农业农村局河道打捞保洁服务 |
C07020104江、湖 治理服务 |
否 |
1项 |
889600元 |
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5年6 月15日止。 |
邵阳市双清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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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双清区农业农村局河道打捞保洁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根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区河道管理与保护,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生态文明、美丽双清的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对资江、邵水、渔溪及洋溪资江汇合处等河段的打捞保洁工作实行市场化外包,工作内容包括河面保洁、河岸垃圾清扫保洁等项目内容,具体详见清单。
2、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89600元(人民币),包含人工、管理、各种保险、油料消耗、财务等所有费用。
3、服务范围:
(1)资江狮子塘码头-新渔溪桥河段(河面宽度约为80m,总长约为7.3km,河段总面积约为584000平方);
(2)渔溪柳山交界处-新渔溪桥河段(河面宽度约为19m,总长约为2.3km,河段总面积约为43700平方);
(3)洋溪河入河口河段(河面宽度约为35m,总长约为0.52km,河段总面积约为9100平方);
(4)邵水河姚喆村出境处-丽水湾铁路桥下河段(河面宽约为30m,总长约为18.8km,总面积约为564000平方)。
三、具体服务要求
1、人员设备配置要求
1.1成交供应商根据河道保洁工作实际需要,应当配备相应的人员、船只及其他设备。
1.2采购人提供专业河道保洁船一艘供成交供应商使用,成交供应商只有使用权,用于云水大坝及其上游河道的河面保洁作业。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租赁协议,船只使用过程中的燃油费、维修、保养与安全生产等一切费用及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予任何补偿;合同到期保洁船退还时,必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其他未尽事宜以河长办意见为准。
2、其他配置要求
2.1配套配备垃圾密闭运输车一辆,用于转运打捞上岸的垃圾。
2.2配套配备人力运输车和果皮箱或垃圾桶(根据现场需要配置),用于将打捞上岸的垃圾沥水。
2.3配置人员的年龄均在55岁以下,且在上岗前必须保险手续齐全,并提供相关保险资料。船只驾驶人员需有相应的驾驶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船上所有人员需配备救生衣等相关安全措施。
2.4船只符合海事部门相关要求,燃油、清洁、保养、维修等均由使用人(成交供应商)负责。
3、作业区域内无各种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无其他废弃物、河面无漂浮物。如在汛期及特殊情况下水面出现大量垃圾漂浮物、水葫芦等,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合理办法快速处置。
3.1常态性打捞水面漂浮垃圾、废弃物及有害水生植物;
3.2常态性清理资江、邵水两岸树枝上悬挂的飘浮物;
3.3常态性对服务范围内河道两岸边坡生活垃圾废弃物清扫保洁;
3.4常态性对河道两岸的暴露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
3.5常态性对河道两岸水泥或铺设道板的路面,及时清理淤泥;
3.6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河道保洁合同范围内其它服务工作。
第三节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6月15日止。
2、服务地点:邵阳市双清区
二、付款方式:
固定单价结算方式:成交金额/12个月,折算成每月服务费金额,最终按服务月份进行结算,不因服务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每月服务费用。每个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根据《双清区资江、邵水、渔溪、洋溪河道打捞保洁考核办法》对季度服务费进行确认,成交供应商根据双方确认的季度服务费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依据发票将当期应付款项直接汇入成交供应商指定账户(该账户须为项目公司基本账户)支付服务费,最后一个季度服务费于本协议终止时付清。由于政府财政支付导致的支付延迟,采购人不负担相应责任。
三、验收
1、验收主体:邵阳市双清区农业农村局
2、验收方式:采取月度考核方式
3、验收要求:
3.1服务质量的督查考核严格按照《双清区资江、邵水、渔溪、洋溪河道打捞保洁考核办法》实施,考评分值低于90分为不合格,采购人根据考核办法扣除相应服务经费并对成交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2次考核低于90分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成交供应商的前期所有投入不予任何补偿。
3.2对租赁的保洁船进行巡检验收,检查设备维修、定期保养和检查制度的记录并测试性能,如发现设备存在性能上的不稳定,成交供应商应立即进行维修。租赁期满,确保保洁船能正常运转使用。
四、其他约定
1、服务承诺: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否则为为无效投标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人员设备配置要求、作业要求、付款方式、验收考核要求等。
2、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效果第一”的宗旨,中标方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和劳动防护用品;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和所有职工的社会保险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并建立职工有关档案,单独提供承诺函,如未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投标单位。
3、承诺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员工福利(高温、过节费等),如未按实发放,将进行三倍罚款;不使用超龄人员,并为缓解政府就业压力,本招标项目中的服务员工优先录用本市下岗职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如未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投标单位。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服务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综合考虑本项目所有人工、管理、各种保险、油料消耗、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包括供应商自愿承诺提供的增值服务等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