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2024年度液氧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我院新建液氧站一座,配有5立方氧罐2个,现对日常用液氧进行采购。液氧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氧规定的相关标准。含量不得少于99.5%(ml/ml),无色气体,无臭,无味;有强助燃力。液氧采购数量约为400吨/年。
三、服务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院内
四、采购数量:液氧采购数量约为400吨/年。(上述医用液氧采购数量为暂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五、技术要求:
1、本品为无色气体;无臭,无味;有强助燃力。
2、外观:液态。
3、质量要求:氧气应当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氧规定的相关标准。含量不得少于99.5%(ml/ml)。
4、履行合同期限:1年。六、执行规范、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定。
六、生产、存储、运输、交货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如因中标人违反相关规定所发生事故,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七、运输、交接
1、供货方按供货计划和按医院要求供货,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须由采购方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双方签署的“送货单”作为结算依据。如有紧急需求,需按医院要求随时供货。所需产品供应不得发生中断,因此要求供货方拥有可靠的气源,能够保障全年365天不间断的氧气供应。
2、供货方要配备专业的业务对接人员,负责与采购方联络及供货管理。
3、供货方自行配备相应的运输、配送工具及司机、装卸人员。能够保证送货的及时性,面对恶劣天气或限行时可及时应对。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供货方按采购方每次的需求量进行供货,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经采购方确认货物数量。
2、供货方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测试,并把测试结果报告给采购方,每批次货物均需随带质检单及生产厂家对每批货物的出货单。
3、供货方必须保证氧浓度达标,在保质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供货方免费进行更换。出现不达标产品采购方将进行处罚,屡教不改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4、按照采购方要求准时将医用液氧送至指定液氧站位置,进行安全装卸,在运输与装卸医用液氧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供货方承担,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不良影响与损失也一并承担。
5、供货方能够协助医院进行有关氧气站的消防、氧气泄露等相关问题的演练及预案,可提供安全知识讲座等。
6、供货方在服务期内必须满足采购方相关部门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合理要求,双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所负的安全责任。
九、履约验收要求:
(1)履约验收主体: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
(2)履约验收时间:1年。
(3)履约验收方式:供货方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测试,并把测试结果报告给采购方,每批次货物均需随带质检单及生产厂家对每批货物的出货单。
(4)履约验收程序和内容:
1、供货方必须保证氧浓度达标,在保质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供货方免费进行更换。出现不达标产品采购方将进行处罚,屡教不改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2、供货方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测试,并把测试结果报告给采购方,每批次货物均需随带质检单及生产厂家对每批货物的出货单。
3、液氧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氧规定的相关标准。含量不得少于99.5%(ml/ml),无色气体,无臭,无味;有强助燃力。
(5)履约验收依据及标准: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氧规定的相关标准。
十、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为月结。每月根据实际有效交付医用液氧数量,双方确认后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