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衡水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拟收储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采购需求:对列入收储的前进大街以西、大庆路以北约260亩土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初步调查
本项目对拟收储土地约260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土壤初步调查。包括但不限于:
1、资料收集与分析,初步识别地块污染情况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手段,收集并整理与地块污染相关资料,包括地块历史变迁、污染特征、水文地质状况等内容,进一步了解地块污染历史与现状,为调查采样布点与样品检测分析的确定提供依据。
2、制定现场采样布点方案,进行现场调查
①在地块污染识别的基础上,制定地块调查评估方案。
②依据采样方案,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由专业人员采用机械钻井方式进行土壤样品采集,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同时由专业采样人员进行洗井后采集地下水样品。
3、土壤、地下水样品分析检测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采集土壤、地下水样品,并将采集样品运输至检测单位,完成样品检测,取得符合规范的土壤、地下水污染物质检测报告。
4、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
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对土壤、地下水检测数据进行分析,确定地块是否存在污染。
5、成果提交
(1)纸质版的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
(2)电子版的要求:1套。
(3)其他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
三、项目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供应商应安排专职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本次服务项目的实施,供应商应保证项目团队成员的稳定,以保证服务的质量和连贯性。须配备不少于8名相关技术人员并在商务标部分提供承诺书。
2.质量/安全环保体系和保障措施
为确保污染场地环境调查结果准确可靠,对整个调查过程活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环保体系和保障措施。质量/安全环保体系和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现场质量/安全环保控制措施。
四、项目验收要求
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和环保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满足环保管理部门对成果审核的要求。
工作成果的验收:通过专家评审会获得专家评审意见,并将相关资料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管理系统。
五、保密及安全要求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除经过采购人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技术服务单位不得将含有采购人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第三方,但因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2、涉密人员范围:编制场地调查报告书的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在本合同订立后、履行中、终止后的任何时间。
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均为内部资料,供应商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禁止外泄,须做出相应承诺并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