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主要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劳务(主要包括:免疫、流调、消毒、采样、协检、培训、宣传、疫情处置、无害化处理等工作)。防疫疫苗及必要物资由政府按照各地动物饲养及疫病防控需要提供.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合同包1(杭锦后旗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根据甲方提供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根据财政拨付情况进行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中标企业与业主签订合同后不允许外包。 |
2.技术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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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杭锦后旗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 |
项 |
1.00 |
1,820,000.00 |
1,820,000.00 |
面向中小企业 |
农、林、牧、渔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杭锦后旗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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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自2024年7月开始,全面实行兽医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形成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兽医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兽医服务相结合的新格局。引进第三方组织,创新工作模式,依法落实相关部门防疫责任,精简优化防疫队伍,压缩财政支出,发挥先进管理方式,拓展兽医公共服务,解决动物疫病防控手段落后、诊疗服务水平低等问题,全面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到2025年全面实现规模养殖场户自行防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模式。 二、运行模式 全旗的动物防疫以旗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行,具体由杭锦后旗农牧和科技局组织实施,委托杭锦后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具体工作。各农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负责本辖区兽医社会化服务和动物防疫工作,对承接主体进行监督管理。 (一)购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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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有资质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公司。2024年完成采购事宜,购买期限以实际发生月份为主。 (二)承接主体资质: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成立具有兽医社会化服务能力的企业。 (三)购买服务内容 动物防疫服务劳务(主要包括:免疫、流调、消毒、采样、协检、培训、宣传、疫情处置、无害化处理等工作)。防疫疫苗及必要物资由政府按照各地动物饲养及疫病防控需要提供。 1.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承接主体必须保证辖区内畜禽的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要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牛结节性皮肤病等计划免疫工作(按区、市、旗免疫计划执行,包括包虫病驱虫工作).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计划免疫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2. 动物免疫档案填写和管理。动物免疫信息管理。做好免疫标识佩戴、免疫废弃物回收处理。按要求为养殖户建立《动物免疫档案》,规模养殖场建立《养殖档案》。统计上报动物防疫报表、信息及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 3. 流调采样工作。按要求每月开展流行病调查、疫病排查和监测采样送样等工作。 4. 消毒灭源工作。按要求完成常规、专项和应急消毒灭源工作,常规消毒主要包括每年春、秋的集中消毒灭源;专项消毒针对国家要求完成的专项消毒灭源;应急消毒要根据疫病的发生情况确定消毒频次和范围。 5. 协管服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政策性养殖业保险、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6. 培训宣传。承接主体每年对动物防疫员(协检员)、乡村兽医培训至少2次;对规模养殖场(户)负责人业务培训全覆盖。提升动物防疫员业务水平,提高养殖户动物疫病防控意识。协助业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动物疫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水平。 7. 疫情处置。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疫情处置(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免疫、流调、消毒、隔离、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防疫任务。 8. 拓展性服务工作。承接主体组建技术服务团队,开展技术服务和项目推广,产生成本性支出实行市场化受益者付费。各农场组织村社配合协调。 三、购买服务人员配备和经费预算 (一)防疫员队伍建设。结合牲畜存栏量、防疫病种的增减、防疫半径等因素确定防疫员数量,原则上每1个行政村配备1名防疫员。防疫员来源为当地现有动物防疫员、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有资质人员。根据平时考核情况进行调整,竞争上岗、择优录取,最终确定改革后需106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男性60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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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 (二)经费预算。购买服务资金经费来源为上级兽医社会化服务经费、中央及自治区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及旗级动物防疫经费。经初步预算,共需经费182万元。 四、具体要求 (一)物资供应。 杭锦后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供应强制免疫(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和部分计划免疫(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牛结节性皮肤病等)疫苗,其它疫苗实行市场化管理,并视经费情况按需配备防控物资。公司应根据各辖区内畜禽存栏情况领取并使用疫苗等防控物资,并由专人做好疫苗等防控物资出入库台账。免疫疫苗要确保其在运输、储藏和使用等环节全程冷链,妥善管理、确保使用安全。 办公管理。 承接主体应在各镇、农场设立办公场所,保留原"镇、农场动物检疫申报点"牌匾,发挥属地动物检疫申报点功能,属地政府给予支持配合。承接主体应在承包镇、农场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行为规范等,配备必要的动物防疫和发生紧急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物资,如注射器、针头、药枪、消毒药品、消毒器械、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应急药品(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等)和疫苗等。必须设置联系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工作要求,每天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值班。 (三)人员配备和待遇 2024年全旗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106名(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下),承接主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与防疫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必须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原则上防疫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500元(月/人)+绩效工资1300元/(月/人)+保险补贴1000元(月/人),另外购买意外保险,保障防疫员基础工资不低于500元(月/人),对绩效部分(1300元/月/人)可以按照考核的方式,实行奖优罚劣,对每人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半年上级监管部门考核后正常发放。保险补贴年底统一发放。 (四)经费使用。 一是保障防疫员工资待遇,不得拖欠防疫员工资。二是设立动物疫病应急防控资金,经费由动物疫控中心进行管理,根据各地应急防控需求,由承接主体申请,评估后拨付。主要用于紧急免疫、流调、消毒、采样和检疫申报点建设等工作,降低动物疫病防控不稳定因素,提升兽医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三是保险补贴根据购买人数核算金额按实际支付,剩余经费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和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五)应急防疫规范。 一是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承接主体在旗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农场及相关部门完成疫情封锁、流调、消毒灭源、隔离、紧急免疫、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应急处置和综合防治相关工作。二是拒免情况处置。故意不配合或拒绝强制免疫的,留存记录(录音、影像、短信等各种证据),造册逐级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所造成的后果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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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安全事故处置。承接主体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压实监管职责,依法规范兽医社会化服务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若在服务中突发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五、考核验收 (一)考核方式。 承接主体接受杭锦后旗农牧和科技局与镇、农场、双重管理和考核,履行《合同》内容。杭锦后旗农牧和科技局组织疫控中心,会同镇、农场按照《杭锦后旗2024年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对承接主体进行考核,秋防后进行一次。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旗级占60%、镇、农场各占40%,依据旗级和镇、农场综合考核结果拨付经费。 (二)经费支付。 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分值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9个镇、1个农场办事处全部合格以上全额拨付服务费和应急防控金费,每次考核有1个镇、农场不合格扣除服务费和应急防控经费的5%;2个不合格扣除服务费和应急防控经费的15%,责令整改(费用由承接主体承担),重新考核合格后,拨付扣除经费;3个以上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合同。因考核扣除经费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和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付款方式根据财政实际拨付情况支付。 (三)违约责任。 承接主体因故不能完成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终止合同,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不予拨付相关费用。由属地政府完成后续社会化服务工作,费用从购买经费中支出。承接主体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疫情扩散蔓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